芜湖市营造林秋季自查招标公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
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工作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网上询价
2.项目内容及要求:
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和2025年任务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4〕211号文件要求,对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工作开展秋季自查,总自查任务量约4000亩,其中包含2024年省级一般造林880亩、2020年长江岸线建新绿异地移位造林76亩,2024年退化林修复500亩、2024年省级森林抚育2500亩。利用省“营造林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落地上图检查,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现场调查验收,通过“营造林综合管理系统”上报、审核、汇总各项数据,自查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有关自查总结、工作总结等均通过管理系统报送电子版正式文件,同时提交2024年三山经济开发区一般造林作业设计。
3.招标控制价:叁万元(30000.00 元)
4.服务期: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2024年营造林落地上图,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验收成果提交工作。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相关资质,资质等级为丙级及以上(含丙级)。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报价
1.投标单位须按“投标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投标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付款方式
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和2025年任务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4〕211号文件要求,开展三山经济开发区秋季造林验收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完成成果上报工作后,付合同价的100%。
五、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以下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
1.投标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需网上报名和报价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15:00
(三)开标地点: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1楼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会议室 六、定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 七、定标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三人及以上的采购人代表组成。
2.确定成交投标单位
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投标单位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八、签订合同
成交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单位递补为成交投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孙茂龙
联系电话:0553-3918489
2024年8月19日
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营造林自查验收工作询价函.docx
区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工作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网上询价2.项目内容及要求: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和2025年任务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4〕211号文件要求,对三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营造林工作开展秋季自查,总自查任务量约4000亩,其中包含2024年省级一般造林880亩、2020年长江岸线建新绿异地移位造林76亩,2024年退化林修复500亩、2024年省级森林抚育2500亩。利用省“营造林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落地上图检查,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现场调查验收,通过“营造林综合管理系统”上报、审核、汇总各项数据,自查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有关自查总结、工作总结等均通过管理系统报送电子版正式文件,同时提交2024年三山经济开发区一般造林作业设计。3.招标控制价:叁万元(30000.00元)4.服务期: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2024年营造林落地上图,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验收成果提交工作。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相关资质,资质等级为丙级及以上(含丙级)。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报价1.投标单位须按“投标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2.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3.投标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付款方式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和2025年任务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4〕211号文件要求,开展三山经济开发区秋季造林验收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完成成果上报工作后,付合同价的100%。五、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以下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1.投标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单位需网上报名和报价(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15:00(三)开标地点: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1楼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会议室六、定标原则合理最低价中标七、定标办法1.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三人及以上的采购人代表组成。2.确定成交投标单位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当出现多家投标单位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八、签订合同成交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单位递补为成交投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九、其他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十、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人:孙茂龙联系电话:0553-39184892024年8月19日投标函(格式)采购人:1、在研究了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实施,本项目拟安排项目负责人。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个日历天的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规定的要求。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个日历天的投标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本次项目招标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人民币共计大写0元(小写0元)的投标保证金。我们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8、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为保留条款)。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盖章、签字或输入姓名)(注:1、纸质投标文件中须签字或盖章;2、电子投标文件以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函的须加盖电子印章;以授权代表人签署本函的,输入授权代表人姓名即可)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法人代表:(盖电子印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造林秋季自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