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科医用耗材招标公告(枣庄市妇幼保健院2024)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皮肤科医用耗材院内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情况:

▲以上项目为两个独立项目,各项目的首次报价单请分开填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4、各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需提供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挂网截图;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 17: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销售投标产品的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必要时提供投标单位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阳光挂网截图及产品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单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632-3715266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附件:首次报价单

项目项目名称项目需求项目一皮肤修护敷料1、技术参数及行业标准:(1)无菌;(2)白色膏状体;(3)pH值应在5.0-8.5范围内;(4)重金属含量以铅计,不得超过10g/g(或10g/mL);(5)规格:300g;(6)应密封,无渗透现象。2、服务要求:适用于激光术后、特应性皮炎、敏感肌肤等皮肤护理。项目二一次性无创皮肤缝合器1、技术参数及行业标准:(1)水胶体皮肤粘合;(2)聚氨酯弹性膜;(3)可调节束带,束带可双向调节松紧度;(4)胶不易过敏。2、服务要求:用于张力较大的切口,减轻皮肤张力,减少瘢痕增生。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挂网价格首次报价其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1.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皮肤科医用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