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机械服务招标公告(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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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机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NTZ【2024】ZB0027)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一、招标条件本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机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矿机械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机械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机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黑名单。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3.2资格、资金状况要求: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应的风险;3.3.3商业信誉要求: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6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4.2.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万象汇1号楼2层S20号)4.2.2邮箱领取扫描件发到邮箱lntz2022@163.com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开标二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开标二室。七、其他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机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服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矿机械服务(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地点:辽宁省海城市牌楼镇。2.2总投资额:按实际发生额计算。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4招标范围:2.4.1550以上挖掘机,配备200mm以上破碎锤(可随时增减机械台数,但应满足服务需求);2.4.2490以上挖掘机,配备190mm以上破碎锤(可随时增减机械台数,但应满足服务需求)。2.5服务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1年。2.6服务内容及要求:(1)在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不能以爆破方式采矿的情况下,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采矿机械服务。其中包括:服务地点:招标人矿区内指定地点。服务机型:550以上挖掘机,配备200mm以上破碎锤(可随时增减机械台数,但应满足服务需求)。服务工作量:按招标人每月采矿计划,以中标人实际采矿量计量。结算方式:按吨计量结算。质量标准:矿石粒度50mm-800mm。服务期限:1年。付款方式: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发票挂账2个月后付挂账金额的50%,剩余50%第3个月支付。支付方式:承兑汇票(半年期)。挖掘机的燃油、维保、保险等,以及挖掘机配备司机和用工工资、社保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最高限价:12元/吨(含税)。(2)在招标人能全部以爆破方式采矿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矿石二次破碎(800mm以下)、清根、排险等服务工作。其中包括:服务地点:招标人矿区内指定地点。服务机型:490以上挖掘机,配备190mm以上破碎锤(可随时增减机械台数,但应满足服务需求)。服务工作量:按每天机械作业时间为10小时计算。服务期限:1年。结算方式:按月为单位结算。付款方式: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发票挂账2个月后付挂账金额的50%,剩余50%第3个月支付。支付方式:承兑汇票(半年期)。除招标人提供挖掘机燃油外,挖掘机的维保、保险等,以及挖掘机配备的司机和用工工资、社保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最高限价:每月75000元/台(含税)。每月挖掘机单机累计维保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无论何种原因,挖掘机每月工作时间为260小时(含260小时)以上,按全月计费;挖掘机每月工作时间为260小时以下,按日计费(日服务费=中标价÷30天)。如遇矿山排险、扩大生产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夜班作业时,夜班每天作业时间为10小时,按日计费(日服务费=中标价÷30天)。如中标人单次维保挖掘机超过24小时,需要提前告知招标人,并及时安排挖掘机替换。(3)在招标人不能全部以爆破方式采矿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需求,提供采矿机械服务和矿石(800mm以下)二次破碎、清根、排险等服务工作。其中包括:参照本条(一)、(二)项的有关要求执行。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黑名单。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3.2资格、资金状况要求: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应的风险;3.3.3商业信誉要求: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4.2.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万象汇1号楼2层S20号)4.2.2邮箱领取扫描件发到邮箱lntz2022@163.com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4.4.1、《营业执照》副本;4.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4.5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开标二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公告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csggzy.com发布。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城市牌楼镇联系方式:1302939085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万象汇1号楼2层S20号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7604122845邮箱地址:lntz2022@163.com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城煤矿集团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城市牌楼镇联系人:运输部电话:13029390850电子邮件:16955152@qq.com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万象汇1号楼2层S20号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5542742113电子邮件:lntz2022@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采矿机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