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
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四、五、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五、六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ZW)0001328
项目编号:HXCG-ZC2024058
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四、五、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五、六标段)
预算金额(元):351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51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五标段医疗设备采购
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五标段医疗设备采购
其他医疗设备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820000
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
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
其他医疗设备
5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695000
数量合计:
6
预算合计:
351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9)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10)六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六标段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20 00:00:00 至 2024-08-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 地址:海原县 联系方式:0955-40112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联系方式:15809515442、0951-859314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韩学强 电话:0955-40112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金、马丽、王西苑 电话:15809515442、0951-859314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8-20
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四、五、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海原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ZW)00013282.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四、五、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3.项目编号:D6405-20240820000004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282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2820000.007.采购需求: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五标段医疗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2、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0至2024-08-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9-11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唐功地址:海原县联系方式:0955-40113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金、马丽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联系方式:15809515442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08-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四、五、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2采购人:海原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唐功地址:海原县电话:0955-40113253采购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项目负责人:陈金、马丽电话:15809515442邮箱:/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4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2、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国家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注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带“★”项确定;注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项选择节能产品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中未要求的无须填写;注3:投标供应商须在本表附件中上传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电子签章,同时按以上要求填写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附件:(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四、五、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海原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ZW)00013282.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四、五、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3.项目编号:D6405-20240820000004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695000.006.最高限价(如有):695000.007.采购需求: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2、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0至2024-08-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9-11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唐功地址:海原县联系方式:0955-40113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金、马丽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联系方式:15809515442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08-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一、四、五、六标段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2采购人:海原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唐功地址:海原县电话:0955-40113253采购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项目负责人:陈金、马丽电话:15809515442邮箱:/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4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2、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国家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注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带“★”项确定;注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项选择节能产品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中未要求的无须填写;注3:投标供应商须在本表附件中上传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电子签章,同时按以上要求填写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附件:(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 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