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普查购买服务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招标公告(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
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4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832024000128
项目名称: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8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
金鹅街道康复东路93号
联系方式:
1731679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疾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万达中心24楼
联系方式:
18989112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先生
电话:
18989112997
四川疾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一、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4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4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600.00(个)1,14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个元1,900.00单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二、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技术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包,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内容及要求1、普查对象和内容“四普”的规范性文件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承诺对上述方案已经完全了解并在成为中选供应商后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四普”的对象包含“三普”已登记的479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三普”以后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按121处估算),共计约600处。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最终按《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国家、省、市的具体要求录1入数据采集系统,并形成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基础数据库、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和文物分布专题图、绘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图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和报告。2、供应商工作内容(1)现有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对“三普”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核实、信息补全和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1)现场复查:需要对每处文物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其空间位置、权属、面积、级别、年代、文物构成、文物简介、保存状况、使用情况等。需要使用地图、照片、访谈等多种手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任何新的发现或证据,都会对原有信息的准确性产生影响,因此需要仔细记录并考虑其对整个数据集的影响。(1.2)文物点定位:利用现代手段如北斗定位仪、卫星影像等,对每个文物点进行准确的空间位置定位。通过北斗定位仪可以获取文物点的经纬度坐标,或使用卫星影像进行地物解译和定位。在定位的同时,记录文物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年代、类别等,并将经纬度等位置信息和基本信息关联起来。(1.3)照片图纸:在现场利用无人机、北斗定位仪等工具,绘制文物点的正射影像图及位置图和平面示意图;核实文物“四至”边界矢量数据;核实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矢量数据;拍摄每个文物点全景和反映文物本体构成,前保存状况的照片;(1.4)信息补全:在现场核实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信息在登记时是不完整的,需要补充。这可能包括了解文物的历史、背景、价值等,以全面理解每一处文物的意义。(1.5)更新数据:不仅要补充新的信息,还要更新旧的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实时性。例如,如果发现文物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那么就需要更新地图上的位置信息。更新和补充数据直接在国家文物局下发的普查软件中进行。(2)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三普”以后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调查、认定和登记,包括文物的名称、年代、类别、保护级别、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基本信息。(2.1)现场调查:对往年以来新发现的文物进行现场调查,以确认其存在和真实性。现场调查包括走访、勘察、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2.2)文物点定位:利用现代手段如北斗定位仪、卫星影像等,对每个文物点进行准确的空间位置定位。通过北斗定位仪可以获取文物点的经纬度坐标,或使用卫星影像进行地物解译和定位。在定位的同时,记录文物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年代、类别等,并将经纬度等位置信息和基本信息关联起来。(2.3)照片图纸:在现场利用无人机、北斗定位仪等工具,绘制文物点的正射影像图及位置图和平面示意图;核实文物“四至”边界矢量数据;拍摄每个文物点全景和反映文物本体构成、当前保存状况的照片;(2.4)收集基本信息:除了文物的名称、年代、类别、保护级别、权属以外,还需要收集文物的使用情况和保存状况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可以通过调查员的观察、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交流等方式获得。形成空间位置、权属、面积、级别、年代、文物构成、文物简介、保存状况、使用情况等基本情况信息。(3)配合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配合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对于已完成三普复查,且尚未履行认定程序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认定。对确认登记文物消失的,由文物行政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对于新发现文物,由所在地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认定。经本次普查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登记,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异议的,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时处理。(4)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根据普查结果,建立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配合隆昌市人民政府健全名录公布体系。(5)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分级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三)质量标准要求为确保项目的履约质量,本项目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具体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达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四)服务团队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2、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参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内容,实现普查目标,对程序及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保密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五)抗风险能力要求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引发的纠纷事件,履约期间需有明确的处置流程,具备一定的责任承担能力。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项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出现困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2、如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或修改、废除,采购人则根据政策要求进行对应的调整或修改、废除。(如自然灾害、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其它影响本项目的因素)3、若因政策调整、计划变更或不具备工作条件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采购项目无法实施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不视作违约;若该项目部分服务无法实施,以实际实施内容支付服务费用。2★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1900元/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二)服务期限按照国家、省、市、隆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相关要求及政策要求时间完成。(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审核、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成交)供应商2★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编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成果报告和数据报表、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信息,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报告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5.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对“四普”的统一验收标准及时间为依据。(五)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具体结算金额以供应商报价单价与实际测量数量结算。注:在实际工作中,如有超出的工作量或工作内容,采购人和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中标(成交)供应商申请办理服务的费用结算,按采购人支付程序报批,经财政审核后由财政拨款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扣款将直接在每次支付时扣除;最终付款以财政拨付为准。(六)付款进度安排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付款条件说明:完成实地调查及数据录入等所有普查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付款条件说明:完成国、省、市最终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七)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无无无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80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审核、验收。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编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成果报告和数据报表、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信息,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报告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5.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对“四普”的统一验收标准及时间为依据。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完成实地调查及数据录入等所有普查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完成国、省、市最终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具体采购需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文物普查购买服务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