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山东大学第二医院2024)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8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EY-LCZ10-CS-2024-01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根据需要需采购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用于肛肠外科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临床医疗器械提供);本项目标注为可采进口的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8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内联系代理机构,告之邮寄磋商文件地址,并明确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确认(联系人:刘嘉华0531-83196323、18595271270、lc83191789@126.com)。供应商项目确认后请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纸质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银行帐户:15110101040001136;行号:103451011106,汇款须注明:招标十部+项目简称;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一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一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恒压气腹机耗材最高限价(穿刺器)3980元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4、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供应商必须整包,不可分拆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        
联系方式:0531-85875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方式:刘嘉华、王青东 0531-83196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华、王青东
电 话:  0531-831963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行政区域
济南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9: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一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一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预算金额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嘉华、王青东

项目联系电话
0531-83196323

采购单位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1-85875076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嘉华、王青东 0531-83196323

附件:

附件1
附件: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鲁成招标项目编号:SDEY-LCZ10-CS-2024-016采购内容: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采购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采购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21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一、说明-13-二、磋商文件-14-三、响应文件编制-15-四、响应文件提交-23-五、磋商与评审-24-六、合同签订-33-七、处罚、质疑-34-八、保密-35-九、专利权-36-十、解释权-36-十一、其他-36-第三章采购要求-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五章附件-49-附件一:报价函-49-附件二:授权委托书-50-附件三:报价一览表-51-附件四:报价明细表-52-附件五: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53-附件六: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4-附件七:产品性能描述一览表-55-附件八: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报价表-56-附件九:与所报产品配套耗材、试剂的价格表-56-附件十:维保方案及维保费用报价表-57-附件十一:证明文件格式-58-格式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8-格式22023年度财务报表-59-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0-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1-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62-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3-附件十二: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65-附件十三:诚信廉政承诺书-69-附件十四:密封袋封面格式-70-1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8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EY-LCZ10-CS-2024-016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恒压气腹机耗材最高限价(穿刺器)3980元采购需求: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根据需要需采购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用于肛肠外科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标段划分:划分为1包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临床医疗器械提供);本项目标注为可采进口的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2.3.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8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层),磋商文件采用邮寄方式,不需现场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内联系代理机构,告之邮寄磋商文件地址,并明确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确认(联系人:刘嘉华0531-83196323、18595271270、lc83191789@126.com)。供应商项目确认后请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银行帐户:15110101040001136;行号:103451011106,汇款须注明:招标十部+项目简称;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2.4.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9月4日08:30(北京时间);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一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6.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4、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5、供应商必须整包,不可分拆报价。2.7.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联系方式:0531-858750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联系方式:0531-831963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嘉华、王青东电话:0531-83196323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1综合说明采 购 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采购项目: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供货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指定地点交付方式: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采购清单: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供货时间:≤30日,供应商竞报最短交货期质 保 期:≥3年,供应商可竞报。2合同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采购合同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报价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答疑:提交质疑文件时间:2024年 8 月 29 日10:00时前领取答疑文件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提交(领取)文件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8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答疑或补遗文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随时关注下载。如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没有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质疑文件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和采购人提出,并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Word版的文本,给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发电子邮件(lc83191789@126.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人将以答疑文件的方式予以解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7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PDF格式)。装订方式:纸质响应文件应正反双面打印,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每册厚度不得超过4.5cm,如超过需分册装订;在封装背脊处打印项目名称;为节约成本,响应文件封皮请勿使用不可折叠的硬版纸,每页均应标注页码,页码不得超过500页。8磋商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等任意一种单位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账号:15110101040001136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招标十部+项目简称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形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的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信息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密封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4 日08: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概不接受)响应文件提交至: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一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10开启时间:2024年9月4日08: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会学堂一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2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最高限价:恒压气腹机耗材最高限价(穿刺器)398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分项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分项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报价:标注为可采进口的产品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报价。14付款方式: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交付后,甲方收到发票入库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入库之日起满12个月后,无质量及维保服务等问题,付总金额的10%。15采购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电话:0531-85875076采购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联系人:刘嘉华、王青东电话:0531-83196323传真:0531-8319178916其他: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保留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3.1.附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一、说明1.采购人系指山东大学第二医院2.采购代理系指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3.1具备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3.3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项目确认,并收到采购代理的回执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必要环节);3.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3.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产品定义4.1“采购产品”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4.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磋商文件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保证所报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磋商文件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5.报价费用5.1无论报价过程的实施或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承担与响应文件制作和报价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担负这些费用。5.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按附表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60%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附表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方式)服务费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以上0.25%0.1%0.2%3.2.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本磋商文件共分五部分,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附件7.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7.1任何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确认是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必要环节)的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问题,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要求澄清的潜在供应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一次性全部提出,并通知到采购代理。采购代理在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按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该补充文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7.3潜在供应商未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7.4如果澄清、补遗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且澄清、补遗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并将此变更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和供应商受其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7.5澄清、补遗一经发布即生效,无需回复,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代理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3.3.三、响应文件编制8.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8.4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9.响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编制,以方便评审。9.1证明文件9.1.1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临床医疗器械提供)的复印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十一的格式1);5)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件十一的格式2)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十一的格式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十一的格式4);8)标注为可采进口的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备注:①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以正本所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资格审查1)-8)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阶段;②供应商:(a)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b)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c)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d)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e)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③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提供从成立至今所需要的资料;④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书:(a)当产品国内总代理或涵盖采购人地区的总代理直接参与报价时,需提供制造商对该代理的长期授权书的复印件,若为外文,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b)除上述第(a)条情况外,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国内总代理或涵盖采购人地区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从所报产品的制造商至出具授权书机构的各级相关授权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证明出具授权书机构的有效性。且上述为供应商出具授权书的区域经销商自身获得的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应至少包括本年度,且至少应涵盖采购人所在地区,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制造商或其已注册的分支机构出具的文件都被视为是制造商出具的文件;若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应能立即提供从所报产品的制造商至该区域经销商的各级相关授权文件委托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查证。9.1.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文件1)所报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允许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附件十一的格式5、附件十二-如果有);2)所报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允许联合体报价或允许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监狱企业分包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产品明细表(如果有);3)供应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允许联合体报价或允许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附件十一的格式6、附件十二-如果有)”;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有);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十二-如果有)。9.1.3其它证明文件1)近三年所报核心产品的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2)评分细则中加分项的复印件;3)有关的质量体系、安全等认证证书(如果有);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备注:9.1.2-9.1.3项内容请供应商认真填写,如无请填写无。9.2技术文件1)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资料的复印件(资料为英文或其他非中文语言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本。供应商修改、遮掩、涂改原始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翻译本谋取成交的,采购人可将其上报主管部门);2)产品配置明细表;3)产品性能描述一览表(附件七);4)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安装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安装场地环境要求,例如:设备对安装场地的要求、电源、地线、温度、湿度、静电、防尘、防辐射等,将设备安装并调试好,达到说明书技术指标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计划、进度、人员及岗位职责、安装检测措施、按期交付保证措施等内容);5)紧急故障处理预案;6)培训方案(列出详细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人数、培训费用(包括差旅费)、培训内容、培训次数,及时提供相关领域新技术与新信息,终生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等);7)拟投入的售中及售后服务人员表;8)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附件五)。9.3商务文件1)报价函(附件一);2)报价一览表(附件三);3)报价明细表(附件四);4)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附件十二-如果有)。5)售后服务方案;a对产品负责维修、维护,定期回访;b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产品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c提供成交产品齐全的资料(必须包括中文的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d出现故障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多长时间响应,多长时间到达现场,多长时间排除故障;e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产品,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f质量保证期内、外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附件十)。6)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报价表(附件八);7)与所报产品配套耗材、试剂的价格表(如果有-附件九,须报出配套耗材、试剂的价格,并承诺该报价长期有效);8)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六);9)近三年内未被国内地市级及以上政务网站列入“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定,本项为实质性条款,未提供的按响应无效处理);10)诚信廉政承诺书(附件十三,本项为实质性条款,未提供的按响应无效处理);11)其他。备注: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编制”中“响应文件构成”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于编制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0.报价10.1本次报价采用多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应报出运至项目现场并安装调试后价格,含主件(包括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内陆运输费、相关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外贸相关费用(进口货物提供)、检测费、安全防护费、培训费、售后服务、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商务条款所列所有配置及相关服务,以及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税、费(以上相关费用在报价明细表中单列,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报价应包括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条件,不得在成交后无故增加任何费用。10.2供应商应填写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0.3最终报价(即合同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4供应商应报出所能承受得了的最低的合理价格。10.5供应商应保证所报出的最终价格,在排除各种差异因素后,不超出自己的正常国内市场价格,并且保证价格不应高于对其他情况相似购买者的出价。10.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详细写明产品的系列、名称和型号、产品性能、各项技术指标、品牌产地、质量等级、供货时间、售后服务、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以及达不到检测和质量要求应负的责任。10.7响应文件应对产品质量、供货时间、售后服务做出明确的承诺,以及达不到承诺的相关条款要求应负的责任和义务。10.8对于进口货物,供应商应充分理解采购要求,并确保设备合法进口。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办理相关进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进口货物在交货时要向采购人出具进口货物报关单、税单、原产地证明、进字号注册证等进口证明材料。10.9对原产于美国的产品,进口时在正常的科创免税之外,中国政府加征的特殊关税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10对于进口货物,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外贸代理业务过程中,因汇率波动导致的费用变化风险。10.11供应商的多轮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分项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响应文件装订与编写11.1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编写连续页码,并在封装背脊处打印项目名称。11.2供应商应准备三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1.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正反双面打印。11.4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足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1.5供应商须如实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技术指标。供应商不得复制、粘贴磋商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11.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产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说明,并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作为佐证(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证),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为实质性不响应,★条款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条款按负偏离进行处理;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1.7响应文件中所报产品技术参数描述与产品制造商的产品宣传彩页或制造商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不一致的或因制造商官方网站更新产品资料滞后造成不一致的,应当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备注栏中做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11.8重要技术条款(#条款)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作为佐证(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证),否则该条款视为不响应,按负偏离进行处理。注: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中说明一栏备注该佐证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以便磋商小组评审。11.9关键技术条款(★条款)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作为佐证(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证),否则该条款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注: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中“备注”一栏标注该佐证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以便磋商小组评审。11.10为合理节约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指标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报产品技术参数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未按“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的格式要求,在“响应规格”中如实填写所报产品的技术响应情况的,未填写部分为★条款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未填写部分为其他条款的按负偏离进行处理。11.11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响应文件签署1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12.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或盖章)无效。13.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十四):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3.2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注明“于2023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3.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接收。14.磋商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提交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4.2磋商保证金采用的形式按前附表规定的形式缴纳。14.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被视为无效响应。14.4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退还。若交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退款时,磋商保证金退至供应商帐户。14.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7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及时将退款信息(注明项目名称及退款信息)发至采购代理邮箱,以便及时退款。15.报价有效期15.1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15.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3.4.四、响应文件提交16.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16.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16.2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签收17.1采购代理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同时签字确认。17.2响应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收。17.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8.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18.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18.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18.3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18.4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会议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8.5通过给所有供应商发通知,采购代理可以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代理与供应商以前在首次报价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截止期。3.5.五、磋商与评审19.磋商19.1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19.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参加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19.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会议:(1)宣读会场纪律;(2)公布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在采购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4)核验供应商的基本证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5)会议结束,供应商退场。19.4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会议程序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不予受理。(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未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1.评审原则21.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1.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1.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22.初步评审22.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在磋商会议后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2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后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国家或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在符合性检查后按无效响应处理:(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4)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有围标、串通报价情形。22.3在综合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1)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报价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A、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B、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C、未提供诚信廉政承诺书;D、未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国内地市级及以上政务网站列入“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的承诺函;E、报价有效期不足的;F、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G、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H、在初步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I、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条款、技术内容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J、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偏离超过10条(含);K、响应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中响应规格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的;L、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M、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磋商小组成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项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A、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B、不满足技术要求中的★条款;C、不满足采购人的付款方式;D、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5)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22.4初步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23.响应文件的澄清23.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3.2供应商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但不得对报价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3.3澄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4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23.5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行最终报价并进入综合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继续评审。23.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综合评审24.1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技术条款响应性、安装调试方案、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及质保、样品、业绩等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依次按照报价得分高、技术条款响应性得分高、售后服务得分高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在前的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4.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多种产品,即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应在采购清单中注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如未标注核心产品的,按产品价格权重高的确认。评审细则(满分10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1报价3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值,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报价得分=(磋商基准值/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权重(30%)х100;2、穿刺器报价得分=(磋商基准值/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权重(5%)х100;2技术条款响应37分对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条款响应性评审:技术参数中带★条款不接受负偏离,如有负偏离按无效响应处理;技术参数中其他条款,每出现1条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或负偏离的,扣2分3安装调试方案3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具有明确的交付时间节点及配送方案,具有现场服务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分工,安装检测措施及确保按期交付的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全面,得满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出现一处弱势或不足,扣0.5分。4紧急故障处理预案3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产品在使用当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针对各种突发状况提出解决方案,内容完整全面、突发状况处理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满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每出现一处弱势或不足,扣0.5分。5培训方案3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培训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可使操作人员能够掌握产品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技能,培训形式多样化、授课计划灵活,培训内容翔实、能够使不同培训对象快速掌握培训内容,得满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出现一处弱势或不足,扣0.5分。6售后服务及质保5分1、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具有维护响应时间、处理办法及解决问题的售后服务方案,保证产品出现故障能够及时响应、快速恢复正常使用、对无法快速恢复的问题有具体的解决方案,按照产品的用途及整体状况设置适当的定期回访、并具有现场保障服务措施,内容完整全面,得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出现一处弱势或不足,扣0.5分;2、质保期在满足要求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7样品8分样品:鹦鹉嘴抓钳(肛肠镜器械中2)、分离钳(肛肠镜器械中4)、剪刀(肛肠镜器械中6)、大型持针器(肛肠镜器械中13)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从样品是否齐全、使用功能正常、材质、规格尺寸、 外观、结构及牢固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审,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缺欠,扣 1 分。注:样品评审采用暗标形式,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负责对供应商的样品随机编号,评审专家按编号进行打分,待评审结束后公布编号对应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均不能体现出供应商名称,否则此项不得分;未携带样品或样品携带不全,不得分。8业绩6分1、供应商近三年具有所报产品的业绩,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业绩不得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需为销售至最终使用单位的业绩合同,未提供的,不得分)2、近三年具有所报产品的业绩,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业绩不得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需为销售至最终使用单位的业绩合同,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00分说明:(1)本评审办法涉及到的业绩合同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报价产品内容页、签字或盖章页,作为业绩得分的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近三年是指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三年精确到日。(3)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4)当评审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得分高者优先;当评审最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依次按照技术条款响应性得分高、售后服务及质保得分高进行排序。24.3评审办法说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节能环境标志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所报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规定使用强制节能产品的或未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报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详见附件十二,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含此类产品的单价、数量及全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占总报价的权重),并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需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根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未提供财库〔2019〕9号文要求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附件十二: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的,不给予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若未在品目清单中明确需执行优惠政策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3)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4)非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扣除按认证产品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进行计算: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认证产品价格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2、小微企业1)所报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需扣除,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划分标准,行业为工业当中的制造业;2)在产品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产品,也有大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供应商所报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给予10%的价格扣除;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十二: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未按规定提供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10%价格扣除的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报价×90%,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政策执行。2)所报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允许联合体报价或允许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监狱企业分包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产品明细表(如果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政策执行。2)供应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允许联合体报价或允许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附件十一的格式6、附件十二-如果有)”;5、单价采购的项目中具有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权重计算方式:以具有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的单价之和与全部单价之和计算其权重;全部产品为小微企业产品的,按价格的10%扣除。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24.4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若成交,则无效。采购代理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恶意串通报价的;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的活动。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做进一步评定。2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书面报告,由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6.评审过程保密磋商会议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综合排序等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7.供应商弱势滞后的处理按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3.6.六、合同签订28.成交通知28.1成交公告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签订合同29.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29.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4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0.1本次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金额的%,合同签订后7日内缴纳。30.2履约保证金自产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15个工作日内退还。3.7.七、处罚、质疑31.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磋商会议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订采购合同;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2.质疑3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32.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监督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投诉。32.9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3.8.八、保密33.保密33.1供应商对所领取的有关文件及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资料泄密,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33.2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内容。3.9.九、专利权34.专利权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应保证用户免受第三方主张的任何权利的义务。“第三方主张的权利”包括产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债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权利。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3.10.十、解释权35.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3.11.十一、其他36.其他36.1供应商所报产品技术参数(或使用功能)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36.2采购人不保证低价成交。4.第三章采购要求一、技术参数:数量:1套,可采进口(一)、经肛门内窥镜手术套1套:1、肛肠内窥镜,带角度目镜,外径10mm。2、支持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等多种消毒灭菌方式。3、配套肛肠镜操作鞘管,外径35-40mm,工作长度10-15cm,带吸引接口。4、工作附件,光学内窥镜接口,2个用于5mm器械的器械通道,1个用于最大12mm器械的器械通道,自动密闭硅胶叶片阀,接口用于充气。5、配套闭孔器,与操作鞘管配合使用。6、纤维导光束。7、肛肠镜封帽。(二)、肛肠镜器械(2、4、6、13需提供样品):1、分离钳1把,可旋转,可拆卸,单侧钳口可动,钳口向下,多齿,无创,直径5mm。2、鹦鹉嘴抓钳1把,可旋转,可拆卸,带电凝接口,带清洁连接口,单动钳头,钳口向下,左弯,外径5mm。3、鹦鹉嘴抓钳1把,可旋转,可拆卸,带电凝接口,带清洁连接口,单动钳头,钳口向下,右弯,外径5mm。4、分离钳1把,可旋转,可拆卸,单关节,钳口向下,长钳口,直径5mmm。5、剪刀1把,可旋转,可拆卸,绝缘,带电凝连接头,带清洁连接口,单动剪刃,钳口向下,左弯,外径5mm。6、剪刀1把,可旋转,可拆卸,绝缘,带电凝连接头,带清洁连接口,钳口双侧可动,带锯齿,圆锥状倒弧形,外径5mm。7、喇叭阀手柄1把,适用于吸引或冲洗,用于5mm吸引电凝套管与5mm吸引冲洗管,可高温高压消毒。8、电凝电极2把,电凝头形头端,绝缘鞘,带电凝连接头,外径5mm。9、电凝电极2把,带吸引通道,鞘体绝缘,带单极电凝接口,L形,规格5mm,带吸引通道。10、电凝吸引管1把,近端和末端向下弯曲,针形尖,规格5mm。11、手持双向开关1把,用于冲洗吸引,可高温高压消毒,与规格5mm的冲洗吸引管搭配使用。12、冲洗吸引管,侧面有小孔,直径5mm。13、大型持针器1把,带硬金属钳口,直型手柄带可脱开锁齿,锁齿位于右侧,钳口左弯,规格5mm。(三)、恒压气腹机1套:1、流速范围:≥30L/min,可快速调整。2、提供多种操作模式:一机多用,满足各种临床及患者经济状况需求。3、除烟功能:主机自带循环过滤功能,无需外接附属设备及时清除腹腔烟雾,不直接排入手术室。4、充气压力调节:电子操作用于控制充气且预防过度充气,5mmHg-20mmHg。恒压气腹机耗材限价:穿刺器3980元所有的标配配置不允许有漏项,若配置不同,需提供具有同等功能的证明材料,若有漏项或不能提供具有同等功能的证明材料为实质性不响应。二、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所报包中的产品必须整包响应,不可分拆报价,若有自己不生产的部分,供应商可以作为代理商代理其它制造商报价。2、技术规格要求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准确报价。本技术规格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预采购产品及伴随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伴随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国际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本技术规格为准(但当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严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时,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取得采购人的确认,如果供应商没有提出,则在成交后采购人仍有权在合同价格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按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执行)。2.2本技术规格中提及的工艺、材料、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品牌或型号(若有时)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工艺、材料、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等同或优于本技术规格的要求。3、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条款1、定义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1.3“产品”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材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单位。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产品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付款付款方式:详见前附表付款方式。5、交货方式、安装时间、地点交货、安装时间按磋商确定的合同条款。6、质量6.1乙方须保证产品是产品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应通过产品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6.3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若产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产品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产品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产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6.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6.5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6.6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6.7除“合同特殊条款”另有规定外,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6.8在合同产品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且乙方保证在产品使用期内以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提供上述服务。7、包装和标记7.1乙方交付的所有产品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7.2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印刷以下标记:(a)收货单位;(b)产品名称;(c)箱号/件号;(d)毛重(千克);(e)尺码(长*宽*高);(f)发货单位;(g)发货单位详细地址。乙方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印刷“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和装卸搬运时应注意的通用图案。7.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全套的技术资料。7.4凡因乙方对产品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产品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产品遭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8、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8.1合同生效后日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进口产品中英文各一套)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交付甲方。8.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8.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足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付甲方。9、风险负担9.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产品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0、验收10.1乙方提交的产品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全权负责验收签字工作,要将验收情况在验收单中如实说明,并签字确认。甲方要对自己的验收意见负责,如果验收意见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如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可向当地质检(商检)部门申请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主张方支付。11、索赔11.1如果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1.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的相应规定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2、违约赔偿12.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产品总额0.3‰支付违约金。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产品期间,应按调换产品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其它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12.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12.4按照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三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13、合同修改13.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14、违约终止合同14.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和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乙方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14.2在甲方根据15.1规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之后,甲方可以全部或部分购买类似产品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终止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不可抗力16.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遇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时间,诸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16.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对方审阅确认。16.3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转让和分包未经允许,本磋商采购项目不得转让。19通知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0、争议的解决20.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21、合同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第二节:合同格式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日期:(甲方)所需(产品名称)经(代理机构名称)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本项目磋商文件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合同格式、合同条款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5、成交通知书6、本合同附件(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二、产品的名称、数量(后附详细清单)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分项价格见成交产品清单四、付款付款方式:详见前附表付款方式。五、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1、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生效后于日以前交货并安装。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方式:。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履约保证金在产品交付验收合格个月无质量问题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八、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九、违约条款(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违约,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单位: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注:最终合同内容以采购人签署的合同为准。67.第五章附件8.附件一:报价函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报价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3、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和澄清(若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6、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代理服务费,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8、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日。9、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9.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项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011.附件三: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产地/品牌/型号总报价小写: 元 大写: 元恒压气腹机耗材(穿刺器)报价小写: 元,大写: 元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所报产品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企业类型:□否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认同情况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报价一览表后附一份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内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2)所报产品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中一类,请在上表中勾选“是”并在其后注明为哪类企业。1213.附件四: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报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品牌数量产品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合计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品牌数量单价小计价单价小计价单价小计价培训费合计总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包中产品应全部分项报价(根据技术要求中清单内容及数量进行分项报价)。1415.附件五: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响应规格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17.附件六: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附件七:产品性能描述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描述备注12345…注:本表后附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资料的复印件(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证)。19.附件八: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报价表20.(格式自定)21.附件九:与所报产品配套耗材、试剂的价格表22.(格式自定,耗材报价不包含在本次总报价中)2324.附件十:维保方案及维保费用报价表保修期内、外维护方案及报价1、服务范围2、服务期限3、服务内容4、甲乙双方负责的内容5、保修响应(在满足采购要求的情况下竞报)6、其他1、保修期内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2、保修期外维保费用报价明细:(格式自定,含需购买的附件和零配件的价格)注:1、保修期内维保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保修期外维保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5.附件十一:证明文件格式26.格式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山东大学第二医院:1、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特此声明。2、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报价)的责任,并接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7.格式2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或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需提交正本)28.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附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完税凭证或纳税申报表或银行缴税电汇凭证;2、附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930.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专业技术能力序号技术人员姓名职称/岗位证书数量备注注:供应商应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中填写相关设备名称,如为制造商填写所报产品的生产设备,如为安装单位填写安装产品所需的设备;在专业技术能力中填写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1.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注: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3.附件十二: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合价节能产品123…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环境标志产品123…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小微企业产品(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分包)123…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监狱企业产品(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分包)123…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联合体报价或允许分包)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中的节能、环境标志等认证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否则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3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确定。(本表后须附证明资料)2、如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年月日35.附件十三:诚信廉政承诺书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及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2、不以各种名目向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请客、送礼、赠送有价证券、提供回扣和行贿等。3、在与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业务往来过程中无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参与或做出其他影响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4、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照顾。5、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标底编制、审查人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6、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不向评审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7、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8、中标后,不向采购人及工作人员赠送感谢费、好处费等。9、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及手段进行违规、违纪、违法活动。10、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11、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12、主动接受、配合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招标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签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6.附件十四:密封袋封面格式响应文件(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响应文件(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文档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TEM手术操作系统+恒压气腹机 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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