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2024)
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进行获取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ZZC2024033
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数量/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
73,000.00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4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进行获取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zbdt.chinabidding.cn/)、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city.com/)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麦小姐 020-83626645 邮箱:zhcity_gz@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城东路47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 020-84882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联系方式:020-83626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电 话: 020-8362664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
行政区域
番禺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0: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预算金额
¥7.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麦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626645
采购单位
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城东路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邓先生 020-84882815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3626645
附件:
附件1
(挂网稿)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智汇城市SmartGatherrCity项目编号:ZHGZZC2024033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磋商须知....................9第四章评审....................19第五章合同文本....................2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进行获取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GZZC2024033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3,000.00元标的内容:序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元)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73,000.001项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2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到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进行获取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售价:200元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5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zbdt.chinabidding.cn/)、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city.com/)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5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麦小姐020-83626645邮箱:zhcity_gz@163.com。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城东路47号联系方式:邓先生020-848828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联系方式:020-836266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麦小姐电话:020-83626645发布人: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采购需求成交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采购需求,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响应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1、项目概况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水道海傍路堤岸,上游距明珠湾大桥约350m,下游距凫州大桥约2100m。上游毗邻广州海警码头,下游临近南沙水文站、珠委水务码头。明珠湾大桥广州海警码头海傍路拟建码头位置珠委水务码头拟建码头位置示意图本项目现状有系船桩、引桥等构筑物,属于历史遗留设施,由于年久失修,目前已不具备使用条件。为解决执法工作船的正常靠离泊,需重新选址新建临时码头。本工程拟新建1个临时工作船码头,满足“粤交巡2205”或“粤交巡2206”船舶停靠,同时配套建设码头相关的辅助设施。本项目设计范围为1个临时码头泊位,包括靠船桩簇、人行钢引桥、水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以钢引桥陆侧根部为界,不包含陆上相关设施及工程。2、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采购标的所属行业1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3、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及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并移交所有成果资料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及请款申请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全部合同款项。(4)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按国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各种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成交供应商向有关部门交付。(5)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按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三)成果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移交完整的电子、纸质版本成果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应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磋商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方案进行验收。4、技术要求(1)技术标准1.《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2.《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3.《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JTS145-2015);4.《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2018);5.《水运工程桩基设计规范》(JTS147-7-2022);6.《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S146-2012);7.《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1-2010);8.《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S152-2012);9.《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10.《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11.《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013);12.其他现行规范和标准。注:以上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如有修订,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2)“粤交巡2205”、“粤交巡2206”船舶参数船名总长(m)型宽(m)型深(m)吃水(m)粤交巡220522.35.002.301.330粤交巡220622.35.252.301.284(3)成果要求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的要求开展项目设计,最后形成的设计文件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2.项目设计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规定进行编制。编制设计文件时,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勘察、试验,设计基础资料应齐全、准确,要坚持先进、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尽可能采用国内外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3.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预算(附费用组成、测算说明、定额等)及附件等部分;4.最终成果文件提交为电子版一套,并提供纸质装订文本5份;5.电子文件应采用AUTOCAD、WORD、EXCEL、或TXT(纯文本文件)等电子文档格式,一律为非扫描图像格式文件。(4)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指派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负责服务工作的履行和推进,反馈项目履行进度,解答采购人与项目相关的问题,必要时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前往现场提供服务;2.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方案,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3.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及规章制度,合理的人员架构、考核制度和保密制度,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4.成交供应商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严加保密。第三章磋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1、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是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2、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资金属性财政性资金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现场踏勘否5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6响应保证金不收取。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二、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响应文件副本3份。(递交的响应文件需密封完好,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3家9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10有效供应商家数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1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12代理服务费收取。本项目采用定额方式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为:¥4,000.00(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1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4履约担保不收取。3、说明1.1.1.1.总则本磋商文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1.1.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1.1.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1.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1.1.1.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7.1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7.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4、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5、响应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次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1.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1.4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1.5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1.6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1.7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8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1.9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1.10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2.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1响应文件的式样: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响应文件和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2响应文件的签署2.2.1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文件要求盖章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2.2.2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署。2.3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响应文件的递交3.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1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所有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多个包组进行参加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序号文件名称装订包装1响应文件每份独立装订正本、副本、电子响应文件一起密封包装3.1.2电子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交以下文件:①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格式文件。②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电子文件由CD-R光盘或U盘储存。3.1.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含正、副本)、电子响应文件一起密封包装一起密封包装,且在信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的字样。4.响应文件包装密封4.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4.2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4.3包装封套均应注明:收件人名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详见磋商邀请)项目编号:(详见磋商邀请)注明:“于年月日北京时间:(详见磋商邀请)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4.4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5.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磋商邀请中指明的地址。5.2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磋商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6.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7.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7.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7.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1.2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信息为准。7.1.3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须开具给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7.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7.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7.2.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7.2.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7.3.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7.3.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7.3.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7.3.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响应有效期8.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8.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9.样品(演示)9.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9.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9.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10.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0.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0.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0.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0.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开启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供应商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3.1.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3.2.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询问、质疑1.1.1.1.询问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1.1.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2.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2.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2.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2.2.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麦小姐电话:020-83626645传真:/邮箱:zhcity_gz@163.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邮编:5100008、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1.1成交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担保(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2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成交供应商的汇入账户。9、合同签订和履行1.1.1.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合同的履行2.1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第四章评审1、评审要求1.1.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1.1.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1.1.1.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2.3.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2.3.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2.3.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2.3.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2.3.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3.4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3.4.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1.3.4.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1.3.4.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1.3.4.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1.3.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7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8参与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1.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1.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1.1.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1.1.1.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1.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7.1.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1.1.1.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1.9.价格修正9.1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9.1.1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表(报价表)为准;9.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政府采购政策10.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1.1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产品纳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颁布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0.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10.3.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分权值分配评分项目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计权值(%)10%30%60%100%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3、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1.2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1报价符合本项目报价要求。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3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响应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4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采购需求当中的★条款满足要求。(若本项目无★条款,此项通过)6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7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商务评审细则(30分)1业绩情况20分根据供应商具有的水运行业港口与航道行业工程设计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得4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加盖供应商公章。2人员配置情况6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进行评审:1、项目负责人(仅一人)具有港口航道(或水工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2、项目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港口航道(或水工工程)初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及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服务响应时间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进行评审:1、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含)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4分;2、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不含)-2小时内(含)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3分;3、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不含)-4小时内(含)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1分;4、未提供服务响应承诺函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须提供单独的服务响应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评审细则(60分)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包括不限于对工程周边环境的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技术标准的理解、对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方案等)进行评审:1、供应商对本项目涉及工程的周边环境十分熟悉,对采购需求技术标准认知清晰,能科学正确地分析项目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案,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5分;2、供应商对本项目涉及工程的周边环境比较熟悉,对采购需求技术标准认知较为清晰,对项目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合理,提出的应对方案具有可行性,能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0分;3、供应商对本项目涉及工程的周边环境有一定了解,熟悉采购需求技术标准,能够对项目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提出了应对方案,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5分;4、供应商对本项目涉及工程的周边环境不熟悉,不了解采购需求提出的技术标准,对项目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分析不到位,未提出的应对方案,难以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或其他情形的,得0分。2项目实施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全面、可行性强、服务响应承诺完备有效,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5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服务响应承诺较为有效,能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0分;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具有一定可行性和有效服务响应承诺,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5分;4、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完整、可行性差、服务响应承诺不足,难以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或其他情形的,得0分。3进度计划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进度计划方案编制、调研、资料收集、报告编制等工作的计划安排是否详细、合理进行评审: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计划详细、清晰,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细化到可执行层面,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5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计划较清晰,工作内容分解细化程度较详细合理,能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0分;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计划清晰度一般,工作内容分解细化程度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5分;4、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计划不清晰,工作内容分解细化程度低,难以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或其他情形的,得0分。4质量保障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成果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果的技术、工艺、材料、安全性设计及经济性考量等)进行评审:1、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完整、与本项目相适应,技术、工艺、材料、安全性设计成熟可靠,对工程的经济性进行了深入考量,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5分;2、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完整且有较强的科学性,技术、工艺、材料、安全性设计较为成熟,对工程的经济性进行了一定考量,能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0分;3、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完整,技术、工艺、材料、安全性设计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5分;4、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不完整,技术、工艺、材料、安全性设计不成熟,难以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措施或其他情形的,得0分。6.汇总、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7.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7.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7.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7.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7.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甲方(采购人):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乙方(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合同项目1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2项目编号:ZHGZZC20240332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水道海傍路堤岸,上游距明珠湾大桥约350m,下游距凫州大桥约2100m。上游毗邻广州海警码头,下游临近南沙水文站、珠委水务码头。明珠湾大桥广州海警码头海傍路拟建码头位置珠委水务码头拟建码头位置示意图2服务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现状有系船桩、引桥等构筑物,属于历史遗留设施,由于年久失修,目前已不具备使用条件。为解决执法工作船的正常靠离泊,需重新选址新建临时码头。本工程拟新建1个临时工作船码头,满足“粤交巡2205”或“粤交巡2206”船舶停靠,同时配套建设码头相关的辅助设施。本项目设计范围为1个临时码头泊位,包括靠船桩簇、人行钢引桥、水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以钢引桥陆侧根部为界,不包含陆上相关设施及工程。船名总长(m)型宽(m)型深(m)吃水(m)粤交巡220522.35.002.301.330粤交巡220622.35.252.301.284“粤交巡2205”、“粤交巡2206”船舶参数3总体要求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乙方提出修改。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甲方有权按约定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中进行扣款。3)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报审报告。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4技术标准1《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2《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3《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JTS145-2015);4《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2018);5《水运工程桩基设计规范》(JTS147-7-2022);6《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S146-2012);7《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1-2010);8《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S152-2012);9《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10《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11《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013);12其他现行规范和标准。注:以上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如有修订,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5成果要求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的要求开展项目设计,最后形成的设计文件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2项目设计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规定进行编制。编制设计文件时,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勘察、试验,设计基础资料应齐全、准确,要坚持先进、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尽可能采用国内外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3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预算(附费用组成、测算说明、定额等)及附件等部分;4最终成果文件提交为电子版一套,并提供纸质装订文本5份;5电子文件应采用AUTOCAD、WORD、EXCEL、或TXT(纯文本文件)等电子文档格式,一律为非扫描图像格式文件。6其他要求1乙方须为本项目指派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负责服务工作的履行和推进,反馈项目履行进度,解答甲方与项目相关的问题,必要时按甲方通知要求前往现场提供服务;2乙方须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方案,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3乙方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及规章制度,合理的人员架构、考核制度和保密制度,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4乙方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甲方工作秘密严加保密。7价格1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2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8付款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2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及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3乙方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并移交所有成果资料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及请款申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合同款项;4本合同价格包含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交付。5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6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9验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五成果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移交完整的电子、纸质版本成果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应在甲方和乙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磋商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方案进行验收。10分包与转包1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11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及磋商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12争议的解决办法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2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地为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3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14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月日,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15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3本合同合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甲方(盖章):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城东路47号地址:电话:020-84882815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户:银行账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广州市港务局番禺分局执法五科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ZHGZZC2024033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次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监狱企业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政策适用性说明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资格条件承诺函十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十二、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十三、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十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询问函、质疑函格式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格、符合性审查索引表格式资格、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响应文件对应页码范围123…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响应文件对应页码范围123…注:“审查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之表一资格性审查表、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相对应条款填写。详细评审索引表格式详细评审索引表商务评审细则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响应文件对应页码范围技术评审细则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响应文件对应页码范围注: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之详细评审表相对应条款填写。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次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我方如果成交,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一)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代表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二:首次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总报价(单位:元)备注1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数量合计...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五:(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六:(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响应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响应产品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以上证明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完整的,视为未提供处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职务:日期:年月日须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格式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私章):职务:日期:年月日须附:被授权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格式十:资格条件承诺函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磋商,并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7、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十二: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三: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职位持何种资格证件发证时间学历经验年限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相关经验年限资格证书名称、编号目前在任及以往服务项目情况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所任职务起止时间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234…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参数性质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2.参数性质栏目按磋商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3.“型号”项,若无,填写:“/”。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序号参数性质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789……说明: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3.参数性质栏目按磋商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中获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电话:承诺日期: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我单位已获取磋商文件并准备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问题或条款内容)(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年月日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船码头维修加固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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