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服务招标公告(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淮安市楚州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2024)



项目概况 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803-LAWC-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3-LAWC-C2024-0001
项目名称: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65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五、开启

时间:2024-09-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区淮安区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楚州中医院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东坛巷40号
联系人:韩文祥
联系电话:0517-8591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安区翔宇大道南侧、经二路东侧国际商城汽车站物流中心3号楼103号房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19961801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
电话:19961801789

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淮安市淮安区政府采购“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03-LAWC-C2024-0001采购单位:淮安市楚州中医院代理机构: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1章磋商邀请受淮安市楚州中医院的委托,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huaian.gov.cn/col/13924_326175/index.html)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C-320803-LAWC-C2024-0001(二)项目名称: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165万元(五)最高限价:165万元(六)采购需求: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申明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查询上传响应文件内加盖电子签章)。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5日。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9:00;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3.开标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淮城街道城西北路29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项:1.投标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3.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4.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安市楚州中医院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南门外联系方式:韩主任138523599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区梁红玉路17-2号联系方式:陈晨1996180178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友情提醒: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磋商供应商未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2.2凡有能力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但不单独计列,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代理服务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江苏省招标代理收费的指导意见》文件所规定的收费计取。上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费用需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4.法律适用4.1本次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磋商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和规定。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电子件形式发送的,请磋商供应商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并邮寄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予以答复。由于磋商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8.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8.1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磋商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8.2对磋商文件的更正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8.3为使磋商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编写。10.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必须按“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要求制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11.磋商报价11.1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专利、设备和材料的价格、随设备提供的备用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甲方现场)、保险费(运输、安装。人身等)和其它税费等为完成本项供货、安装、维保等工作所必需的各种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成交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11.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1.4本次磋商项目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90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4.响应文件的签署14.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仅需牵头方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四、响应文件的上传15.响应文件的上传15.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5.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5.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5.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5.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必须提供两本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6.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前。17.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时间前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7.3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17.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五、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18.磋商组织18.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按照18.3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18.2开标18.2.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18.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8.2.3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18.2.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条款进行处理。18.3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说明18.3.1由于“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作废标处理。18.3.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8.3.3本项目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18.3.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户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户端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18.3.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插CA锁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18.3.6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根据操作手册验证CA与签章是否正常,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18.3.7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运行无故障。18.3.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8.3.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18.3.9.1软件设施:谷歌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同时必须安装“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户端所要求的驱动。18.3.9.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等。18.3.9.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8.3.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519-83638013。18.4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8.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18.4.2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8.4.3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19.磋商程序19.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19.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1.2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1.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9.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9.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服务、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9.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19.2.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9.3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与单一供应商以视频等方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19.3.1在视频等方式单一磋商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19.3.2磋商小组发起磋商邀请后供应商未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继续和下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可以主动发起磋商申请,磋商小组在收到磋商申请后将和供应商进行单一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发起磋商申请的将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19.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电子签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同其默认)。19.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6响应文件的澄清19.6.1在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视频等方式交流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在视频等方式交流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或者供应商在磋商小组发起澄清邀请后未能及时响应的,则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供应商的澄清要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向磋商小组进行澄清回复,同时必须将澄清内容形成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传。19.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19.6.1的规定作出澄清的,将视为放弃该澄清权利。19.6.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如未载明则按所投产品类型分项报价从高到低累计占总报价50%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凭CA锁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磋商资格。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4)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的。(12)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3)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供应商所报产品与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中所有参数要求有重大负偏离的。(15)供应商参加磋商时,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16)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1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申请后,可以与两家或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2.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2.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磋商过程保密23.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3.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3.3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4.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报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向成交人发布成交通知书。25.2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25.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及时使用CA锁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作。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26.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26.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25条和26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报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货物和服务的减少27.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8.履约保证金28.1乙方应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28.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28.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28.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28.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8.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8.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七、质疑处理29.质疑处理29.1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分批次质疑、超出质疑期限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9.2磋商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磋商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9.3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磋商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和事项)]以送达或邮寄或电子件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9.4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起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9.5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9.6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0.政策功能落实30.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0.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0.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0.2联合体及分包30.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0.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0.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0.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0.3小微型企业(1)磋商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八、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0.4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八、示范格式”。(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0.5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0.6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三章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三、具体标准:项目名称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投标报价(10)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10商务部分(24分)人员证书1、人员具有洗衣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的每提供一 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2、人员具有洗衣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的每 提供一个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注:本项最多得 3 分。1-2 项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人力资源保障部(厅)等部门网站截图 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3商务部分(24分)洗涤织物质量控制投标人提供自 2021年 1月 1 日(每季度或每 2 个月, 以检测报告时间为准)以来地市级及以上疾控中心出具 的合格的洗涤检测报告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 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样品须为布草类,如医院用床单、 包布、敷料类),每提供一(期)批次洗涤检测报告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0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投标文 件中。标准参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WS/T508-2016)中‘第 7 条、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 ’ 中详细指标。(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0商务部分(24分)业绩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 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 来承担过医院医用洗涤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单位得 1 分 (同一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 11分。注:提供完整清晰的案例合同、合同实施期间内的任意 一个月及以上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1履约能力(36分)洗涤环保消毒规范1、投标人具有传染性独立洗涤区域的得 2分;2、投标人具有医护工服独立洗涤区域的得 2 分;3、投标人具有儿科独立洗涤区域或设备的得 2分。注:提供洗涤场所图片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 电子签章。4、投标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水排放许可证》 或者污水排放城市管网接入许可证或者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的得 2分。注:1-4 项最多得 8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8履约能力(36分)企业设备1、投标人具有隧道式洗衣机组(龙)设备的每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没有不得分;2、其他普通洗涤单机设备每提供一台的0.5分,本项最多得 2分,没有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展布机、烫平机、折叠堆码机流水线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没有不得分;4、供应商具有脏布草(前端) 吊袋系统的得 2 分;有后端净布草吊袋系统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没有不得分。5、投标人具有前进后出洗涤设备(即隔离式洗脱机)每提供1台得1分,本项最多得 2分,没有不得分;6、投标人具有普通烘干机每提供1台得0.5分,本项最多得 2分,没有不得分;7、投标人具有烘衣笼(隧道式烘干笼)每提供1台得2.5分,本项最多得 5分,没有不得分;注:1-7 项提供设备证明资料【购置发票或者采购(租赁)合同】 及现场设备图片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21履约能力(36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案件:(1)利用标识进行信息化的识别和管理的得2分;(2)使用芯片、水洗标、条形码等进行智能化分拣的得2分。 注:(1)提供投标人与信息化公司合作协议或者合同。(2)提供投标人所服务医院现场的信息管理系统设备、流程资料、服务医院图片展示等。(3)列出投标人所服务医院智能化衣柜设备清单。(4)提供投标人芯片或水洗标、条形码等采购发票复印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目不得分。4售后服务采购人不提供洗涤场地,根据医院的特殊性,如遇突发情况,需投标人做出及时响应。投标人所在地到采购人处,承诺1小时内赶到医院的得3分,1小时30分钟内赶到医院的得2分,2小时内赶到医院的得1分,超过2小时的不得分。(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及投标人所在地导航截图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超过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导航截图判定承诺到达时间超出实际到达时间则本项不得分,虚假承诺作废标处理。)3技术方案(30分)服务范围、 内容标准方案1、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标准:6分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制订的相应的服务计划,服务计划 书中应包括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标准。方案详细、完整、可行合理的得6分方案比较详细、完整、可行合理的得3分;方案不够详细、完整,可行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够详细、完整,不可行不合理,或者未提供方案得 0 分;6技术方案(30分)人员配置 使用情况 方案2、人员配置使用情况:6分根据各投标人服务计划书中的人员配置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从人员学历、职业资格、从业经验、年龄、劳动 社保关系等方面考察)、培训及考核方案进行打分。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培训及考核方案合理可行的得6分; 人员配置比较科学合理,培训及考核方案比较合理可 行的得3分;人员配置一般科学合理,培训及考核方案合理可行性一 般的得1分;人员配置不科学,不合理,培训及考核方案不合理,不 可行,或者未提供方案得 0 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职工健康证和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电 子签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本项不得分。6技术方案(30分)安全管理 防范措施 3、安全管理防范措施:6 分投标人必须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 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制订相应的服务计划。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服务计划书中安全管理防范措施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行合理,安全保障性强的得6分; 方案比较详细、完整,比较可行合理,安全保障性较好的得3分;方案一般详细、完整,可行合理、安全保障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够详细、完整,不可行、不合理,安全保障性不强,或者未提供方案得 0 分。6管理机构 及考核管 理办法4、管理机构及考核管理办法:6分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合理的管理规章 制度、日常考核表单、下收下送交接单等,并在此基础 上制订相应的服务计划,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 目组织管理体系及管理规章制度,就其组织管理架构是否科学严密,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可行进行评分。 方案切实可行,详细完整,科学合理的得6分;方案比较切实可行,比较详细完整,比较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可行性一般,完整性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切实可行,不详细,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 或者未提供方案得 0 分。6应急预案 措施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分方案切实可行,详细完整,科学合理的得6分;方案比较切实可行,比较详细完整,比较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可行性一般,完整性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切实可行,不详细,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或者未提供方案。6注:由评委酌情打分,若无缺项漏项、重大偏差的,每一项的单项评分最低不得低于该单项得分的80%;如果发现缺项漏项,该项按0分计算。注:以上涉及到的证书、证明材料等文件,均须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中标人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其进行失信惩戒。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注:1、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2、甲、乙双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并加盖电子签章,网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委托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磋商小组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文件2.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3.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名称:淮安市楚州中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元。大写:元。分项价款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3.乙方应充分保障工人权益,及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若发生工人因讨要工资信访事件,乙方应积极解决,不得回避。若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直至工资问题解决。4.乙方工作中,因乙方或者他人造成工人或者第三人财产及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公共部位的水、电应节约使用,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及违章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对垃圾要及时清运,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环境。成交供应商服务期内对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支付形式采用数字人民币的形式。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3.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4.支付方式每月由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甲方依据考核结果,在次月10日前乙方提供税务部门规范发票给甲方结算上个月的服务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批支付的手续,并以转账方式完成支付服务费事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则顺延)。第六条乙方工作1.乙方派出1名管理人员负责甲方布制品洗涤服务工作的质量检查和紧急情况的处理,要求每周至少全院巡查、征求科室护士长意见一次,特殊情况随叫随到。2.安排人员落实实施《淮安市楚州中医院布制品洗涤服务工作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确保质量达到甲方满意。3.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日常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甲方处理相关投诉。第七条日常考核具体内容见《淮安市楚州中医院布制品洗涤服务工作考核标准》第八条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4.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部分的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淮安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基本账户):年月日年月日二、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供应商。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3.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均应按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制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5.2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6.付款方式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3)装箱单;(4)验收合格证;(5)使用方加盖电子签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6.3甲方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8.1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8.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8.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8.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8.5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9.检验及安装9.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9.2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9.3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9.4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9.5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9.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装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10.索赔10.1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11.拖延交货11.1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和见证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5.履约保证金15.1乙方应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15.2乙方提供的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15.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15.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15.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5.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16.仲裁16.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16.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6.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6.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7.2在甲方根据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破产中止合同18.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和见证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9.转让19.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合同生效及其它20.1(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提交的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本次招标的成交通知书和乙方的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20.2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0.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0.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20.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见证方、乙方、甲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5章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一、项目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及项目1.洗涤租赁服务范围及项目:(1)采购人范围内的床上用品、病员服、隔离服、需要洗涤的医疗敷料用品、手术被服用品和辅助用品,以及其他需洗涤的物品(如:窗帘,隔帘)。其中不含沙条、小毛巾、医护人员工作服。(2)、租赁服务范围:成交供应商提供住院病人的床单、被套、枕套报损和添加,以及手术室、供应室所有的敷料的报损和添加工作。医院不再承担以上物品的报损和添加工作。2.供应商负责到医院被服中心将需要洗涤(因院感要求,污医用织物不清点)的医用织物运回洗涤工厂按照医用织物洗涤要求和标准进行分类、分色洗涤;要求清洗干净,熨烫平整、折叠整齐,符合医院院感管理要求,并根据清洁织物的实际数量,编制清洁织物出库单,按时将洗涤物品送回医院被服中心,双方做好清洁织物交接清点签字工作。3.医院医用织物的下收下送工作由院方被服中心组织并实施,并按照规定进行袋装化,感染性织物必须黄塑料袋包装并标注清楚。4.洗涤物品有破损,供应商要进行修复缝补,修复缝补所需材料如布料、扣子、线等由院方提供,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针、机器、人工修补服务。(二)洗涤服务时间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日在规定时间到医院被服中心收取和送还洗涤物品,保证采购方人员和业务的正常需要。(三)卫生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医用被服物品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洗被服物品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2.普通病人污、脏被服应放置衣袋内送清点室清点,用有效氯含量≥25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普通脏被服煮沸消毒20-30分钟。感染病人污、脏被服和浸有血液或体液的布类应置袋内封闭运送,清点后直接放入有效氯含量≥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单锅洗涤。用洗涤剂的洗涤时间为一小时。3.各类衣服应分类清洗,先洗一般布类,再洗普通病人布类,最后洗传染病布类。如有条件,应按部门(科室)分机洗涤,传染病布类专机洗涤。4.婴儿和新生儿污、脏布类应单独清点,专人负责消毒、洗涤、晾晒、烘干、折叠、存放、收送均与其它布类分开,必要时高压蒸气灭菌后再使用。(四)缝补要求1.采购人现有洗涤物品在使用中,破损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的,医院应及时更换新被服。2.在洗涤过程中,若发现洗涤物品有破损,供应商要进行修复缝补,修复缝补所需材料如布料、扣子、线等由医院负责提供,布料、扣子需与原布草的颜色、规格一致,缝补需平整、美观。缝补后整体不得影响临床使用。(五)质量要求1.洗涤完毕的床单、被套、要求进行整烫,对破损小于10cm*10cm、残缺和毛边的地方要进行缝补、修剪,补丁不超过三处,送回时应无污渍.划痕,缝补完好,熨烫平整和折叠有序。2.采购人每月对洗衣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的内容包括:洗涤的洁净度、收发及时性、破损修补的完整性、整烫的平整度、服务态度等。要求每月的平均分不低于85分,如低于85分,每次扣1%;低于80分,每次扣3%;连续三个月测评均低于85分,扣3%的中标金额;连续三个月测评均低于85分,其中有一次以上低于80分,扣5%的中标金额。(六)应感控要求洗涤部门应严格按功能分区,包括污染区(清点、分类、清洗和污车存放处),清洁区(熨烫、修补、折叠、储存、清洁车存放处);两区应有实际隔离屏障,应有明显标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洗涤部门各功能分区实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七)物流工作流程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物流工作流程要求合理:人群、物流、洁污分开。物流工作流程:洗涤物不得走回头路,须遵守污物进,净物出原则。做到净污分开,进出分开,防止二次污染。(洗涤区→烘干熨烫区→清洁衣物存放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工作流程方案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八)清洁区设置合理性供应商提供的清洁区需装布草货架,布草应于干燥、通风的物架上保存且距离地面≥10CM.距离墙面≥5CM、距离屋顶≥50CM。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洁区布草货架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九)厂房专业性供应商是专业洗涤医院用品专用厂房,无清洗其他它无关衣服,防止交叉感染。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文件资料证明厂房面积是2000平方以上,比如厂房租赁合同,自建厂房需要提供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厂房平面图或者自有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十)洗涤单位环保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洗涤单位应具有与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以达环保要求,洗涤单位在污区应设置两个以上浸泡池分别为:⑴重污浸泡池;(2)传染浸泡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实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十一)洗涤过程的卫生要求:1.洗涤流程分为分检、洗涤、烘干、熨烫、修补、折叠等六个程序2.分检时应依布草的来源不同,分为病人布草和工作人员布草。病人布草包括,一般布草、有时显污染的布草和婴儿布草。3.洗涤要求:婴儿室、产房、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病人的布草应单机清洗、工作人员布草和病人布草应分机清洗或分批清洗、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应专机清洗。4.布草外观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异物、无破损。(十二)工作人员要求1.污染区工作人员进行分检和装机清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2.清洁区工作人员进行压熨、折叠、发放等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布草污染。3.痢疾、伤寒、肺结核等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不应参与直接等与布草接触的工作。4.从事洗涤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每年一次)进行健康体检.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以上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十三)标准预防要求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抣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以上所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面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到医伤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颗粒)隔离。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十四)执行标准1.按照医院洗涤行业的洗涤标准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具体的要求提供服务。2.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采购人交给的洗涤任务,避免发生洗涤衣物不能及时送回医院,影响正常运作的。3.发生有破损的衣物,成交供应商确认破损无法再使用时,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报废,并做好报废记录(需双方签名确认)。(十五)其他事项说明1.采购人将院内所有医用,衣物,服饰交与洗涤公司,不再自行进行同类洗涤,合同期内不再发生与成交供应商以外的第三方有同类洗涤合同。2.采购人可不定期到洗涤现场对洗涤程序,质量等进行监督,如对所洗的衣物消毒有异议可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指定的机构进行取样检测(取样时需有双方人员在场)。若达到标准,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若抽样检查细菌数超过规定标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十六)、医院目前住院病人的床单、被套、枕套和手术室供应室敷料的处置方式:双方盘点签字确认后(剔除不能继续使用的物品直接报废),按照医院采购价格的6.5折结算,转让给成交供应商,转让费用从洗涤租赁费用中抵扣。合同履约结束后,所有租赁物品包括周转备用物品按照同样方式,转让给医院,转让费用由新成交单位承担。附:淮安市淮安区中医院病区月度洗涤质量考核评分表考核目标标准分值考核内容及办法扣分实际得分收送时间10包布、敷料、手术衣裤等手术类物品必须在每天早上8:00前送至医院供应室消毒,其余被服每天上午8:00后下收,每天下午4:00前下送完清洁物件,迟到10-30分钟内一次扣1分,30分钟以上扣2分 。洗涤质量20洗涤清洁度符合规定要求,有一件不合格的扣0.5分,整包装不合格除按件扣分外,另扣1分,批量不合格的另扣2分。慰烫平整10慰烫平整度达到招标方满意,有一件不合格的扣0.5分,整包装不合格除按件扣分外,另扣1分,批量不合格的另扣2分。折叠整理20折叠整齐达到招标方满意,有一包不合格的扣1分,批量不合格的除按包扣分外,另扣2分。包布打包必须符合院感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分类包装10分类包装符合规定要求,发现不同类物件混装的一次扣2分被服修补10按规定要求及时修补破损被服,发现一件破损被服未修补的扣0.5分,修补色泽差异较大的一件扣0.5分回送相符10洗涤物品及时回送,每丢失一件扣2分。员工行为10员工行为符合招标方要求,服务态度较差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分,违反招标方院规的一次扣1分,违法的扣5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二、商务部分(一)本项目实施期限:3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本项目实施地点:淮安区楚州中医院。(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以全年中标金额分摊为12个月,每个月支付一次,在次月10日前成交供应商提供税务部门规范发票与采购人结算上个月的服务费。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批支付的手续,并以转账方式完成支付服务费事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则顺延)。如供应商未能在承诺时间内保质、保量提供服务的,采购人将扣除月服务费的10%金额作为处罚。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二○二四年月日注:磋商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部分,电子响应文件中只需加盖电子签章。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凭CA锁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磋商资格。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6、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元(RMB¥元)的磋商总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7、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和服务。8、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3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9、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10、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和服务。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磋商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注:(1)磋商报价总计为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第11条所述内容。(2)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3)报价一览表在磋商文件中必须具备。三、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相关证书拟任岗位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四、服务承诺(格式由磋商供应商自定,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五、资质审查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申明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查询上传响应文件内加盖电子签章)。注:(1)上述是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六、最终价格评审时磋商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根据评审项逐一提供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七、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磋商供应商自定、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八、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签章)年月日注: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委托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注:磋商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委托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示范格式三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一、我单位负责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我单位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我单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四、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示范格式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示范格式五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视同非中小企业。示范格式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视同非中小企业。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洗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