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辅警、维稳队员商业意外保险招标公告(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2024)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所需2024年-2025年辅警、维稳队员商业意外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22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GA24C014
二、预算金额:
341,300.00元 (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22日 至 2024年8月29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8月29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8月29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518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8月29日 09:30
磋商地点: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518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752722
采购人地址: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
九、附件
2024年-2025年辅警商业意外保险采购公告.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A24C014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辅警、维稳队员商业意外保险采购项目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其它有关规定-4-六、联系方式-4-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5-一、服务及质量要求-5-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6-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6-二、报价要求-6-三、付款方式-6-四、知识产权-6-五、其他-6-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7-二、评审标准-9-三、无效响应-11-四、采购终止-1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一、磋商费用-1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2-三、磋商要求-1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3-五、成交通知-1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3-七、签订合同-14-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9-一、经济部分-20-二、服务部分-22-三、商务部分-25-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7-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2-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对2024年-2025年辅警、维稳队员商业意外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总价限价(万元)单价限价(元/人/12个月)人数(结算时以实际人数为准)成交数量(名)2024年-2025年辅警、维稳队员商业意外保险采购项目34.1324014221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本项目供应商应为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同一商业保险集团本项目只接受其一家分(支)公司参与磋商。(提供分(支)公司法定负责人授权函原件)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见行采家公告。(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见行采家公告。(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行采家公告。(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见行采家公告。(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518会议室(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1.1.5.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6.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63752722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1.2.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1.2.1.一、服务及质量要求(1)投保人数暂定1422人,结算时以实际人数为准;(2)每人购买险种为: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工(公)伤意外身故保险和工(公)伤意外残疾保险:保额150000元;(2)非工(公)伤意外身故保险和非工(公)伤意外残疾保险:保额100000元;2、团体定期寿险保险(1)重大疾病身故保险和重大疾病全残保险:保额50000元;(2)非重大疾病身故保险和非重大疾病全残保险:保额50000元;(3)意外身故保险和意外全残保险:保额1000元;3、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1)意外医疗保险(免赔0元,赔付比例100%):保额10000元;4、附加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1)补充意外住院医疗保险和补充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无免赔,赔付比例80%):保额15000元;5、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团体医疗保险(1)意外住院津贴保险(150元/天,全年最高支付180天):保额27000元;6、附加团体医疗保险(1)疾病住院津贴保险(50元/天,单次30天为限,全年最高支付180天):保额9000元;备注:意外伤残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评判,伤残等级与赔付比例为:残疾程度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六级第七级第八级第九级第十级赔付比例100%90%80%70%60%50%40%30%20%10%(三)保险服务辐射区域为:全国。1.3.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1.3.2.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12个月(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进行验收1.3.3.二、报价要求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3.4.三、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1.3.5.四、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3.6.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取得授权可以参加磋商。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磋商保证金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部分(10%)10分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重x100。2服务部分(40%)40分相关服务承诺(40分)1.成立工作小组并配备项目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并做好保险政策宣传协调工作等: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的1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期限承诺:优得6分,良得4分,-般得2分,差的1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简化理赔流程承诺、主动理賠承诺等:优得6分,良得4分,-般得2分,差的1分。4.理赔地域(10分)投标人提供全国通赔服务,满足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5.理赔服务时效(6分)(1)提供赔款上门服务;(2)提供快速、准确定损服务,一般事故定损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复杂定损项目定损时间不超过48小时;(3)确认报案后,同时满足城区30分钟内、街镇60分钟内现场响应。以上三点全部满足得6分,有一项不满足不得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预付赔款承诺: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或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50%)50分1.全国单独统一报案电话(5分)投标人设有全国单独统一的报案电话且保证365天、24小时随时报案、投诉、举报等,均有人接听、记录、受理的得5分。需提供统一报案电话号码3商务部分(50%)50分2.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分)。总公司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275%以上得10分,175%(不含)-275%(含)得5分,150%(不含)-175%(含)得3分,100%(不含)-150%(含)得1分,100%以下不得分。需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度一季度偿付能力的专题财务报表或专题审计报告的复印件3商务部分(50%)50分3.承保项目经验情况(15分)投标人承保类似项目经验有一个得5分,最高15分。 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3商务部分(50%)50分4.分支机构建设(10分)投标人省级分公司在重庆辖区内35(含)-40以上个区、县均设置有分(支)公司或以上级别的保脸服务机构的,得10分;有25(含)-35(不含)个区、县的分(支)公司或以上级别的保险服务机构的6分;低于25(不含)个的得3分。提供对应的营业执照或保险许可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50%)50分5.风险综合评级(10分)按银保监会(原保监会)通报的招标前最新一个季度的评级情况,A级得10分,B级得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银保监行政(或其机构、部门)依照其合法权限发布的公告(文件)或平台系统查询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关于小微企业:按(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具体报价扣除比例说明:3.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1.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1.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五)本磋商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1.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质疑答复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四)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1.5.7.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5.8.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6.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法院进行审理。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附页:1、合同格式(根据项目情况自拟)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二)服务响应偏离表(三)与服务评审相关的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三)与商务评审相关的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书面声明(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二)其他资料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号: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1.7.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三)与服务评审相关的资料1.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磋商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三)与商务评审相关的资料1.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四)书面声明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1.7.5.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行业(行业类别)的(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企业基本情况表行业类别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资产总额(万元)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3.小微企业投标(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二)其他资料1、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如有)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辅警、维稳队员商业意外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