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桂林市南方道桥修建有限公司)2024)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GLZC2024-C3-990716-JDZB)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4-C3-990716-JDZB
项目名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1项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桥梁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内容)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机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桥梁检测)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范围须包含桥梁检测)。(2)业绩要求: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截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截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发布公告征集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政采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磋商无效。5.注意事项:(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帮助文档或拨打客服热线9576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桂林市交通路 21 号
项目联系人:舒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2814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桂林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曾昭卉
项目联系方式:0773-3696789

附件信息: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磋商文件定稿.doc1.0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16: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截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截标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昭卉

项目联系电话
0773-3696789

采购单位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桂林市交通路 21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3-2814161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桂林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3-3696789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4-C3-990716-JDZB联系电话:0773-3696789转2 采购人: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8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六章合同文本54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GLZC2024-C3-990716-JDZB)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4-C3-990716-JDZB项目名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7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1项最高限价(如有):700000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桥梁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内容)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机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桥梁检测)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范围须包含桥梁检测)。(2)业绩要求: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3日,每天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截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截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发布公告征集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政采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磋商无效。5.注意事项:(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帮助文档或拨打客服热线95763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桂林市交通路21号项目联系人:舒工项目联系方式:0773-28141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项目联系人:曾昭卉电话:0773-3696789转2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8月23日1.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6.2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依法缴纳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财务状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内容)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机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桥梁检测)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范围须包含桥梁检测)。(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检测技术方案(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6.工程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7.检测质量控制方案(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8.检测进度控制方案(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9.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10.服务承诺(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11.业绩及奖项情况(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1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报价文件 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2.21.1.1.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磋商前准备 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进行咨询。15.2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价款、各种人力成本、拟投入设备成本、编制成果、现场调查测量费、成果文件修改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相关资料打印费、项目验收、交通费、法定税费、不可预见费、合理利润及其它成本费等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6.2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7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0.1响应文件递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于2024年9月3日9时30分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4.1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评审前由代理机构从政采云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设立的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24.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政采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26.3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3696789转2,通讯地址: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业务时间: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05时3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服务费。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公司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桂林高新支行银行账号:453060811013000171435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工程量清单、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或CA签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或CA签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33.3.5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财政局 电话:0773-2862142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采购需求”系指供应商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图纸范围内施工内容。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要求及采购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或不满足要求则响应被否决。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详见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响应有效期16.1响应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响应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8.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8.1.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1.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8.1.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9.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9.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20.响应文件的提交和解密2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由供应商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响应文件的开启: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3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8个工作日内。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33.3.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3.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33.3.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33.3.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3.5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财政局电话:0773-2862142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1.3.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对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5.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要求及采购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或不满足要求则响应被否决。二、采购需求: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1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采购需求1项一、桥梁常规定期检测执行规范及标准:桥梁常规定期检测应严格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 2015)、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执行。桥梁结构定期检测执行规范及标准:桥梁结构定期检测应严格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T 152-2019)、《公路桥梁荷载试验规程》(JTG/T J21-01—20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执行。桥梁检测应制定检测方案,并应符合《CJJT 233-2015 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附录 A 的规定。常规定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内规定内容。(二)全桥的病害调查及统计,绘制病害分布图(包括裂缝长度和宽度、过桥管线、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设施的病害),与前次检测报告中出现的病害进行比较,实地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提出维修建议及方案。(三)桥梁总面积、支座、伸缩缝和泄水孔的类型、位置及数量的复核和统计。(四)调查过桥管线及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影响桥梁安全运行的隐患,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绘制简易的过桥管线布置示意图、桥底空间及桥梁安全保护区平面示意图。 (五)对悬索桥、斜拉桥、钢管混凝土拱桥等索承体系桥梁除相关规范的检测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检测内容:①钢管拱是否扭曲变形、局部损伤,②减振装置、吊杆、斜拉索、护套、锚头、连接螺栓等有无松动、脱落或断裂,节点是否滑动、错裂,③焊缝边缘(热影响区)有无裂纹或脱开,油漆层有无裂纹、起皮、脱落,构件有无锈蚀。④桥梁主要结构、主节点、病害部位应有清晰的实时照片⑤对龙门大桥主桥桥面抗滑能力进行检测。 三、结构定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常规定期检测所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二)主要承重构件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碳化深度。 (三)主要承重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钢筋分布。钢筋锈蚀情况及其分布。 (四)主要承重构件混凝土电阻率。 (五)综合检测结果,对桥梁的实际承载力进行检算评价,并对结构的耐久性及结构安全性能进评估。 (六)分析确定退化原因,以及对结构性能和耐久性的影响,通过综合检测评定,确定具有潜在退化可能或已处于退化状况的桥梁构件,对难以判断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提出作进一步检测、试验、结构分析评估及建议。(七)根据检测结果对桥梁进行技术状况评估和分级,对难以判断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提出作特殊检测的建议,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城市桥梁,提出限载以至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根据城市桥梁技术状况,确定下次检测的时间。 四、桥梁常规定期检测及结构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范围(常规定期检测桥梁 39座,结构定期检测桥梁10座,基本情况明细表详见清单附表)。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一座常规定期检测桥梁和一座结构定期检测桥梁具体检测方案,承诺成交后其余桥梁检测方案编制均不低于响应时提供的检测方案的标准。 六、提交服务成果:(一)桥梁常规及结构定期检测评估报告应包括:(1)现场记录表、特殊构件信息表、照片记录表(每一个构件的检查情况,水印照片),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 2017)附录 F 填写,并应符合该标准4.3.13 的规定。(2)所检查结构的技术状况,包括检查方法、试验与检测项目及内容、检测数据与结果分析以及缺损状态评价等。(3)编制桥梁资料卡和各类设施调查统计图表,绘制病害、裂缝分布图,对比上次检测问题,对缺损或病害(尤其是新增加)的成因、范围、程度等情况的分析,及其维修处治对策、技术以及所需工程量和费用等建议。(4)采用相关技术标准或数据分析,确定桥梁承载能力、抗倾覆能力及耐久性能。(5)结构使用限制,其中包括荷载、速度、机动车通行或车道数限制。(6)进一步检测、试验、结构分析评估及建议。(二)所有报告(每座桥梁4套报告)中照片均应彩色打印(照片应有时间、地点、检测类型等信息),并附上报告 word版或 PDF 版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或者u盘拷贝)。(三)本次桥梁常规定期检测报告和结构定期检测报告需通过进行专家评审验收,并按要求完成报告整改,达到合格要求。(四)服务期内提供桥梁技术咨询包括:(1)对桥梁的养护、管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发如生突发事件(如车船碰撞、人为破坏、网络舆情等)时,应对桥梁进行应急检查,初步判明桥梁安全状况,给出处置建议并出具情况报告。(五)对于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工作开展期间以及提交的检测报告中发现检查内容与规范标准或合同规定不符,存在缺漏项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进行问题梳理,并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返场补充检测具体要求予以落实;检测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以及移交归档工作。七、基本仪器设备配备要求:裂缝检测设备1台、全站仪1台、水准仪1台、测距仪1台、非金属超声检测仪1台、回弹仪1台、钢筋锈蚀设备1台、钢筋保护层检测设备1台、混凝土碳化深度测量仪1台等检测必备仪器及设备。所有投入的检测测量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八、项目实施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一)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桥梁工程专业)或桥梁检测资格证;(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桥梁检测资格证;(三)其他人员:至少有1人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桥梁工程专业)或桥梁检测资格证;至少有1人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助理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员(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桥梁工程专业)或桥梁检测资格证;注:①以上人员持有的试验检查资格证书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②“桥梁”等同于“桥梁工程”,“桥梁隧道工程”等同于“桥梁工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等同于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等同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桥梁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付款方式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前提下,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所有对应的工程检测服务完成,且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为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采购人办理请款手续)本项目剩余桥梁检测费用(无息)。具体拨付时间以财政部门拨付为准。其他要求(一)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8个工作日内。(二)检测报告与建议方案须经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专家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专家人数不少于 3 人。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户外作业工作中封闭桥梁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办理,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在桥梁检测中确保所测桥梁的结构和设施安全,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四)采购人将不定期在成交供应商外业工作现场核对现场检测人员是否与响应文件承诺对应,若有一次不对应,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检测项目报价按《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等国家、地方相关收费标准执行。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价款、各种人力成本、拟投入设备成本、编制成果、现场调查测量费、成果文件修改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相关资料打印费、项目验收、交通费、法定税费、不可预见费、合理利润及其它成本费等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附表1: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定期检测城市桥梁清单序 号桥梁名称养护类别所在县、 区管理单位所在位置桥梁结构类型桥梁长度(米)桥梁宽度(米)上次常规定期检测 时间/等级计划常规定期检测时间备注1文昌桥Ⅳ类Ⅰ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文明路南侧,跨桃花江板拱结构桥4032.52021年/B2024年2胜利桥IV类II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桃花新村北侧,跨桃花江钢筋砼空腹式拱桥66.502362021年/B2024年3雉山桥Ⅱ类Ⅰ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宁远河与上海路相交处单跨钢筋砼上承式拱桥153442021年/B2024年4绢纺厂公路桥Ⅴ类Ⅲ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绢纺厂路混凝土板桥7.58.62021年/B2024年5南溪河桥IV类II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环城西一路与南溪河相交处钢筋混凝土箱型桥13.4292021年/ A+B/2024年6丽君路立交桥Ⅱ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丽君路与环城西二路相交处钢筋砼梁桥24.9250.62021年/B2024年7桃花江桥Ⅱ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桃花江与环城西二路相交处钢筋混凝土双铰桁架拱桥70182021年/A2024年8漓江桥Ⅱ类Ⅰ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上海路东侧,跨漓江变高度预应力连续梁263.5472022年/B2024年9甲山桥V类Ⅲ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甲山乡老庙山东侧,跨桃花江钢筋混凝土双曲拱85.262022年/C2024年10飞鸾桥Ⅴ类Ⅱ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桃花江与芦笛路相交处石拱62.410.52022年/B2024年11栖霞桥Ⅲ类Ⅰ等七星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栖霞路与小东江相交处连续钢构梁桥64352022年/B2024年12穿山桥Ⅱ类Ⅰ等七星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漓江路与小东江相交处预应力变截面连续梁桥103462021年/A2024年13寻源桥Ⅴ类Ⅲ等七星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灵剑溪与灵剑路相交处实心变截面钢筋砼简支梁1672022年/B2024年14社山桥Ⅱ类Ⅰ等七星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灵剑溪与东环路相交处钢筋混凝土简支梁29402021年/B2024年15花园桥Ⅴ类Ⅱ等七星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灵剑溪与六合路相交处混凝土双曲拱20.682022年/ B 级(下部结构 C 级)2024年16信义桥Ⅲ类Ⅰ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信义路砼拉索桥155232022年/A2024年17古榕桥Ⅴ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榕湖单跨砼拱桥22.682022年/A2024年18宝积桥Ⅳ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翊武路钢筋砼拱桥50242021年/A2024年19西清桥Ⅴ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桂湖仿古建筑人行桥5952022年/A2024年20宝贤桥Ⅴ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翊武路箱型砼梁桥47.2122022年/A2024年21丽泽桥Ⅰ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丽君路自锚式悬索钢桁梁桥12025.52022年/合格级2024年22观漪桥Ⅲ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凤路钢筋砼连续拱桥115442021年/B2024年23迎宾桥Ⅴ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榕湖饭店国宾道上三跨简支钢箱型桥35.56.52022年/B2024年24榕溪桥Ⅴ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榕湖北路钢筋砼拱桥35.27.72022年/A2024年25南洲大桥Ⅰ类Ⅰ等叠彩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东二环路跨漓江处曲塔双索面斜拉桥328522022年/合格级2024年26沉桥河桥Ⅲ类Ⅰ等临桂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万福路临桂段预应力钢筋砼板梁20322022年/B2024年27黄村河桥Ⅲ类Ⅰ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万福路象山段预应力钢筋砼板梁20322022年/B2024年28马鞍村桥Ⅲ类Ⅰ等七星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桂磨路上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梁桥37.04582022年/ B 级(下部结构 C 级)2024年29七里店桥Ⅲ类Ⅰ等七星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桂磨路上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梁桥37.04582022年/B2024年30下梁江桥Ⅲ类Ⅰ等叠彩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东二环路跨漓江处混凝土简支梁桥42.3452022年/ B 级(下部结构 C 级)2024年31沙河立交桥Ⅲ类I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环城南三路五连箱梁跨线桥513.99182022年/A2024年32农场小桥Ⅱ类Ⅰ等七星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桂磨一级公路预应力空心板梁桥13302022年/A2024年33西二环K17+770桥Ⅱ类Ⅰ等临桂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二环路K17+770处简支箱梁桥1632.52022年/B2024年34西二环K11+840桥Ⅱ类Ⅰ等临桂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二环路K11+840处连续箱梁桥17532.52022年/B2024年35西二环K10+082桥Ⅱ类Ⅰ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二环路K10+082处连续板桥2432.52022年/B2024年36西二环K5+828桥Ⅱ类Ⅰ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二环路K5+828处连续箱梁桥15032.52022年/B2024年37西二环K3+173桥Ⅱ类Ⅰ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二环路K3+173处简支箱梁桥3032.52022年/B2024年38芦笛路框架桥Ⅱ类Ⅰ等叠彩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环路与芦笛路预应力空心板梁桥46.0436.782022年/B2024年39甲山公路立交桥Ⅱ类Ⅰ等秀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环路与甲山路交界钢筋砼连续板梁3937.522022年/B2024年附表2: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结构定期检测城市桥梁清单序 号桥梁名称养护类别所在县、区管养单位所在位置桥梁结构类型桥梁长度(米)桥梁宽度(米)上次结 构定期 检测时 间/等级计划结构定期检测时间备注1致和桥IV类II等象山区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甲山乡徐家村简支空心板1650.1未进行2024年2下杨梅小桥Ⅱ类Ⅰ等七星区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桂磨一级公路预应力空心板梁桥1330未进行2024年3福利路立交桥Ⅲ类Ⅰ等叠彩区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二环路与福利路相交五跨预应力连续梁186.818.5未进行2024年4香江立交桥Ⅱ类Ⅰ等象山区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机场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处五跨一联全预应力等截面连续箱梁桥19217未进行2024年5龙门大桥Ⅰ类Ⅰ等七星区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铁山一路与万福路相交预应力砼V型连续梁72038.5未进行2024年6仙人桥V类Ⅲ等叠彩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燕山路上跨越7桃花江双曲拱桥81.211.12022年/D2024年7西门桥Ⅳ类Ⅰ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西城路西侧,跨桃花江钢筋混凝土双曲拱76.5182022年/C2024年8虞山桥Ⅱ类Ⅰ等叠彩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环城北二路与漓江相交处等截面T型断面预应力简支梁309.920.52022年/B2024年9宁远桥Ⅳ类Ⅲ等象山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跨宁远河,接民主路和雉山路钢筋混凝土连续钢构梁桥64262022年/ B 级(下部结构 C 级)2024年10石家渡大桥Ⅰ类Ⅰ等七星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桂磨一级公路跨漓江处网管砼中承式桁架拱桥361.4302022年/合格级2024年1.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说明: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按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或更正;补正或更正的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个人CA证书签章)或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自然人为签字或加盖个人CA证书签章)。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应当以电话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告知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并做相应记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截标后,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符合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资格条件的;(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可直接在线查询)(2)响应文件缺少任何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或不符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评审内容的。(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1.4.2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如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处理。(4)将相关资料打印存档。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无效处理。1.5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要求及采购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或不满足要求则响应被否决;5)未对响应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3)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3.磋商的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流程)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本章第3.7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本章第4.3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7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6磋商小组最后报价后在系统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磋商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采用综合评分法。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报价分10分(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①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该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该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10%);②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注: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最后报价。(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10分。(4)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分2技术分70分2.1、检测技术方案(满分20分)一档(5分):检测工作思路不清晰;检测方案内容不齐全,不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内容。二档(10分):检测工作思路清晰,能把握项目特点;检测方案具体,内容齐全,基本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和检测措施可行。三档(15分):检测工作思路清晰,能把握项目特点;检测方案具体,内容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内容;检测方法有针对性,检测措施可行,能指导具体检测工作并确保安全。四档(20分):检测工作思路清晰,对项目特点把握准确;检测方案具体,内容齐全,完全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内容;检测方法针对性强,工艺先进、检测措施切实可行,能较好指导具体检测工作并确保安全。注:达不到“一档”要求的,得0分。2技术分70分2.2、工程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满分10分)一档(3分):没有对工程特点、难点进行分析;没有提出该项目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可行的解决方法;没有抓住本项目难点,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二档(5分):对工程特点、难点分析;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提出该项目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基本可行的解决方法;能抓住本项目难点,提出基本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档(8分):对工程特点、难点分析;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提出该项目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可行的解决方法;准确抓住本项目难点,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四档(10分):对工程特点、难点分析深入、深刻;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提出该项目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法;准确抓住本项目难点,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注:达不到“一档”要求的,得0分。2技术分70分2.3、检测质量控制方案(满分10分)一档(3分):质量控制方案不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质量目标分解、规划不可行,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措施不可行,控制手段不可行。二档(5分):质量控制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质量控制重点明确;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可行,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可行,控制手段可行。三档(8分):质量控制方案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质量控制重点分析到位、明确;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措施可行,控制手段完善。四档(10分):质量控制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质量控制重点分析到位、明确;质量目标 分解、规划合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控制手段先进完善,并同时具备 ISO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健康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达不到“一档”要求的,得0分。2技术分70分2.4、检测进度控制方案(满分10分)一档(3分):进度控制方案不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进度计划不合理;进度控制点设置不合理,控制措施与手段不可行。二档(5分):进度控制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进度计划合理;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控制措施与手段基本可行。三档(8分):进度控制方案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节点或阶段进度目标明确;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控制措施与手段可行。四档(10分):进度控制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节点或阶段进度目标明确;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重点明确,控制措施与手段可靠有力。注:达不到“一档”要求的,得0分。2技术分2.5、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满分10分)一档(3分):供应商拟投入相关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计划简单,检测仪器和设备基本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较差,勉强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二档(5分):供应商拟投入相关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计划一般,检测仪器和设备齐全,基本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三档(7分):供应商拟投入相关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计划完整,检测仪器和设备齐全、先进,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四档(10分):供应商拟投入相关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计划完整,检测仪器和设备,齐全、先进,完全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完全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注:达不到“一档”要求的,得0分。2技术分2.6、服务承诺(满分10分)一档(3分):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二档(5分):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承诺10个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开展服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三档(8分):服务承诺较好满足项目需求。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承诺8个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开展服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四档(10分):服务承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能为采购人提供完善的服务。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依据项目进展,承诺 6 个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开展服务,有指定项目联系人员。注:达不到“一档”要求的,得0分。 3商务分20分3.1、业绩分(10分)承接过类似项目情况:供应商2021年以来承接过同类服务(桥梁检测类)的,每个业绩得1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10分)3商务分20分3.2、项目人员配置(10分)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自2021年以来同类服务项目业绩(桥梁检测类),每个业绩得0.5分,满分2分,本项满分4分。2、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技术负责人具有自2021年以来同类服务项目的业绩(桥梁检测类),每个业绩得0.5分,满分2分,本项满分4分。3、拟投入的项目其他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注: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商务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8.附: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供应商响应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价格扣除比例分别如下:独立响应供应商为所列企业之一(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响应报价的10%联合体或分包小微企业承接的金额比例为100%价格扣除响应报价的10%联合体或分包小微企业承接的金额比例达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价格扣除响应报价的4%注: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附件2:1.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依法缴纳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财务状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竞标声明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内容)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机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桥梁检测)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范围须包含桥梁检测)。(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CA签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CA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CA签章)]:年月日注: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偏离表(必须提供):序号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可注明所在页码)偏离说明……注:(1)本表应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列采购需求进行响应;(2)本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填写“无偏离”时,如相应条款在响应文件其他部分描述明确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时,磋商小组将按不满足要求进行评审。(3)本表可扩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个人CA签章:供应商公章(CA签章):日期:5.检测技术方案;(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6.工程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7.检测质量控制方案;(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8.检测进度控制方案;(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9.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10.服务承诺;(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11.业绩及奖项情况;(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1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三、报价文件格式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函致:_(采购人名称)_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授权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我方承诺本响应有效期为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期限。(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不分包及转包他人。(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邮箱: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报价明细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单位数量磋商报价备注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说明: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价款、各种人力成本、拟投入设备成本、编制成果、现场调查测量费、成果文件修改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相关资料打印费、项目验收、交通费、法定税费、不可预见费、合理利润及其它成本费等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注:本表如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不一致的,以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3.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标的名称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名称填写,所属行业标明“/”的,无需在上表填写。(2)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的,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小微企业具体分包内容。(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从业人员”定义的答复,《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数据纳入合并计算。(5)根据国际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活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6)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7)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需承担不利后果。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8)上述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2监狱企业须提供最新一期《XX省监狱企业产品目录》或其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4.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且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即可。1.6.第六章合同文本项目名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服务内容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价格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价款、各种人力成本、拟投入设备成本、编制成果、现场调查测量费、成果文件修改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相关资料打印费、项目验收、交通费、法定税费、不可预见费、合理利润及其它成本费等全部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提供服务和提交服务成果,并确保服务成果能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第三条权力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交的研究成果属于甲方。第四条双方责任(一)乙方工作内容及要求:成交后按采购服务需求要求填写。(二)甲方1.甲方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协助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2.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配合。3.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三)双方约定1.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2.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相关服务。3.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服务工作内容透露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人。4.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认为乙方实际投入的人员不足以满足任务需要或认为人员不称职时,可向乙方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人员的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完成时间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桥梁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2.检测报告及建议方案须经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专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第六条验收1、甲方依据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现场初步验收,服务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3、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七条服务要求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响应文件《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服务。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进行答复。3.乙方应对服务成果文件出现的技术及相关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乙方必须负责户外作业工作中封闭桥梁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办理,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在桥梁检测中确保所测桥梁的结构和设施安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5.甲方将不定期在乙方外业工作现场核对现场检测人员是否与响应文件承诺对应,若有一次不对应,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付款方式: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前提下,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所有对应的工程检测服务完成,且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为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办理请款手续)本项目剩余桥梁检测费用(无息)。具体拨付时间以财政部门拨付为准。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成果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不调整或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完成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成果、乙方逾期完成的,每天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1‰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因研究方向、评估方法、标准等错误或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按弥补问题所产生的费用支付违约金。6、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合同额1%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桂林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桂林市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服务承诺书;4.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洪涝灾害后桥梁常规和结构定期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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