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4)
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822024CCS00226
项目名称: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385000.00元
采购需求:关于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强制标准。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120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CA)在政采云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CA),请详询政采云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358-722558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苑小区一单元5-01东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7703531744
附件信息:
最终-2024-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docx183.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
品目
采购单位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16: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的小店区晋阳街汇镪磁材大厦1111号太原的小店区晋阳街汇镪磁材大厦1111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明臣
项目联系电话
17703531744
采购单位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政府大院东三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8-7336536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苑小区一单元5-01东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03531744
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822024CCS00226采购人:汾阳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822024CCS00226项目名称: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0000.00元最高限价:385000.00元采购需求:关于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强制标准。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120天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温馨提示: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CA)在政采云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CA),请详询政采云平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项目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358-722558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苑小区一单元5-01东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770353174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具体内容和要求1采购项目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1采购预算500000.00元1最高限价385000.00元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公告媒体山西政府采购网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人名称: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项目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358-7225585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77035317444供应商产生方法☑公告□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强制标准6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120天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付款方式合同中拟定9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10项目现场勘察☑不组织□组织:11联合体☑不接受□接受1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1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13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须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需显示所属日期,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申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8、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9、特定资格证明材料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以上标注“*”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未作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评标资料一并保存。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14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磋商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报价一览表;*5、商务响应及偏离表;*6、技术响应及偏离表;*7、响应文件有效期*8、响应文件报价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以上标注“*”商务、技术材料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未作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5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18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供应商应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汇款、保函(银行直接出据的银行保函或经金融服务平台出据的保函)形式提交;确保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丽华苑支行银行账号:6810 0078 8018 0000 0809 行 号:310161000097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1)采用转账、汇款,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招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电子回执单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 天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2)如选择保函,保单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 注:请各投标单位尽量提前汇入保证金, 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19磋商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20磋商方式一轮磋商,两轮报价。(本项目不公开报价)21磋商小组组建本项目磋商小组共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专业专家2人。22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成交候选人:1家23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4信用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25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算。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6(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文件壹份(U盘形式,电子文件为word版本)。26(纸质)响应文件密封要求(1)纸质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箱)中,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报价一览表另单独密封。封条要求:印有“密封条”字样的封条。27其他规定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400-881-7190。27其他规定当纸质响应文件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电子响应文件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2.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服务”是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规定6.1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组成7.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8.4如延长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三、响应文件9.编制要求供应商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11.4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2.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2.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3.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磋商响应有效期14.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15.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响应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7.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7.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8.响应文件的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启磋商,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启过程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18.2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8.3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18.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19.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4)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8)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9)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10)在磋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11)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四、磋商与评审20.磋商程序及其有关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0.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20.2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0.3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回避承诺书》。20.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20.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20.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20.7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21.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22.响应文件评审22.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2.1.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1.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2.2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4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22.4.1重大偏离系指响应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及投标服务名称、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商务、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报价一览表”中报价项目名称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的;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22.4.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22.4.4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文件的有效性。22.5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0.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2.7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2.8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3.磋商23.1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货物的商务、服务要求以及采购合同范本进行磋商。2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确定最终采购方案2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内容以及采购合同范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磋商的澄清25.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最终报价26.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电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6.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6.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6.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磋商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即从商务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确认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28.磋商过程保密28.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8.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0.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处理除外)。五、签订合同31.成交通知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成交服务费32.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签订合同33.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3.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3.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六、保密和披露34.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5.披露35.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5.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采购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七、询问和质疑36.询问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质疑37.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7.4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7.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3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7.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7.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八、政策性因素38.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9.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0.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九、特殊情况处理4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3、其他规定43.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未尽事宜44.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5、文件解释权45.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2、评分标准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注: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须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7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按要求足额交纳8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4、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4报价一览表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5商务响应及偏离表对照本文件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验收标准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6技术响应及偏离表对照本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9其他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技术、服务没有超出磋商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响应文件没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三、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四、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不面向中小企业)(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五、无效磋商的情形1、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六、评审方法及成交条件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价格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项目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10分商务部分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3分,满分6分。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6分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4分商务部分项目团队实力:(1)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每提供1名得1分,高级职称每提供1名得2分。此项最高得8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10分技术部分项目需求分析: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目标的描述,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知悉项目工作意图和宗旨,通过横向对比后综合评价。方案思路清晰,内容详细的得10分;整体服务方案思路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7分;整体服务方案思路不清晰,内容简单的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10分技术部分技术服务方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服务方案思路、技术方案具有可行性,方案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强,通过横向对比后综合评分。方案思路清晰,内容详细的得20分;整体服务方案思路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15分;整体服务方案思路不清晰,内容简单的得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20分技术部分实施方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时间、人员安排合理,技术方法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实施过程的具体问题有分析、有应对问题措施,能解决服务过程中突发问题,通过横向对比后综合评分。方案思路清晰,内容详细的得20分;整体服务方案思路一般,针对性较差的得15分;整体服务方案思路不清晰,内容简单的得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20分技术部分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具体方案,通过横向对比后综合评分。方案详细、考虑全面、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考虑存在一定的瑕疵的得3分;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本方案的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进度保证措施: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进度保证措施提出具体方案,通过横向对比后综合评分。方案详细、考虑全面、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考虑存在一定的瑕疵的得3分;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本方案的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安全保证措施: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提出具体方案,通过横向对比后综合评分。方案详细、考虑全面、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考虑存在一定的瑕疵的得3分;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本方案的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完整、全面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详细、考虑全面、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考虑存在一定的瑕疵的得3分;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本方案的不得分。5分注:所有打分分值小数位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计算。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合同编号:委托方(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成交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项目编号为的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名称:。二、合同价款支付:1、合同总额元,大写(明细见乙方的报价)。三、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四、甲乙双方义务:1、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收集资料期间,甲方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本单位能够提供的本项目的相关资料,乙方需对甲方要求保密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3、乙方负责本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全部工作。4、乙方严格按本次文件、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对质量负全责,严格履行招响应文件所约定的一切相关职责。5、乙方投标提供的项目成果编制,甲方进行审批修改后执行。6、乙方保证提交的成果编制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规程和甲方要求,保证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论证组审定,并通过相关审批。五、双方的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2、甲方如有违约(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违约的情况除外),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5%。3、乙方迟延提交成果编制工作的(甲方延期要求的除外),应当支付数额为协议总额%的违约金。4、乙方提交的成果编制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成果编制,或者所提交的成果编制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协议总额15%的违约金。5、合同生效后,乙方不按约定完成成果编制工作超过约定时间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支付数额为协议总额%的违约金。六、编制成果完工期限: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进驻项目区开展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于年月底前完成成果编制并通过验收。七、编制成果要求乙方按有关技术规程和上级主管部的要求完成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具体技术工作,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成果资料,其中中间成果纸质资料一套,最终成果(送审稿)纸质资料套,电子文档套:八、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成果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其它任何人不得将成果全部或部分泄漏或提供给第三方。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经双方商定,申请由仲裁机构――合同履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成交通知书;②乙方的响应文件;③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磋商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十二、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2、未尽事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最后作为一个整体备存。十二、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或负责人代表法人或负责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汾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120天2.2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技术要求:本次汾阳市竖向专项规划范围为汾阳市中心城区,本规划是《汾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专项支撑,是为健全城市规划控制体系,完善城市规划内容,建立城市道路竖向控制体系,以更好地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内容主要提出道路竖向控制规划的技术标准与原则,提出道路控制标高核算方法以及竖向规划标高的制定,提出道路竖向规划管理及实施措施,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科学系统的地面高程控制依据,指导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合理地利用城市地形地貌资源,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风貌;协调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方案,合理确定城市用地雨、污水排水方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递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封面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四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须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需显示所属日期,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申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致(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9、特定资格证明材料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正/副)本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四年月日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磋商函磋商函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2服务标准3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4服务地点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及偏离表商务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偏离情况说明1服务标准2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验收标准......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各商务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的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技术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各技术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的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自行编制近五年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近五年类似项目案例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注:需提供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应将合同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人员机构的配备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所属专业职称证书号执业资格情况参加工作时间已完成项目情况需方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服务期项目验收情况………………………………………注: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业绩等证明资料(如有)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人员表(格式)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所属专业备注………………………………………………………注:本表后应附相关人员的学历、资格证等证明资料(如有)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属于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属于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电子报价)最终报价附件4(不允许则不附):《联合磋商协议书》格式联合磋商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山西鸿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采购方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年月日20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竖向专项规划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