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板招标公告(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2024)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2024.08.22-中板4mm(SPHC)-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盘江矿机虹桥分公司-2024-HW14410
项目概况: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2024.08.22-中板4mm(SPHC)-询比采购
招标人: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
代理机构:
--
监督联系人:
--
监督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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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2024.08.22-中板4mm(SPHC)-询比采购
标段包/编号:
盘江矿机虹桥分公司-2024-HW14410-001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3 10:14: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26 09:0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8-26 10:00:00
文件获取地点: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8-23 10:14:05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26 09:00:00
文件发售金额:
开标形式:
线上
开标地点:
虹桥公司办公室
招标范围: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监督人名称:
--
监督人电话:
--
备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
联系人:
李相君
联系电话:
18085822976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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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PDF:
中板虹桥招标公告 - 副本.pdf
其他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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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中板公开采购询比价公告中板公开采购询比价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中板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中板公开采购。3.项目内容: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中板公开采购。4.供应期: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9月3日。二、供应商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意出具服务承诺函(详见附件1)三、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3日上午11:00-2024年08月26日9:00。(报名所需资质详见附件2,上传的资质需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投标,投标所需资质详见附件3)2.获取询比价文件方式及地点:请报名单位登录《贵州能源集团采购服务平台》(https://jc.gzpj.cc/)进行注册,即可在平台上进行投标报价操作,投标单位需将报价单在规定时间投送完毕。3.报名单位注册、认证、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或联系贵州能源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851-88105060。4.采购单位联系人:苏建华电话:136391543330858-3703214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盘江集团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四、项目完成时间、地点1.项目供货时间: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9月3日,报价时所报的单价及取费计算标准在合同要求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报价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及优惠率。报价固定不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2.交付地点: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指定地点。五、接收报价文件时间及开标地点1.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00截止,逾期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如没有按时参加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2.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下午10:00。3.报价平台:贵州盘江煤电集团集中采购平台4.开标地点: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第二部分:1.项目名称: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HHL11排al二典111I+-樨11T工-F一1收广155R1惬.2任修桥分公司中板公开采购。供应商为需方提供产品。供应商可能是供应上述种类的某一种,也可以是供应多种产品,视需方的需求而定。所供应的货品必须优质、安全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2.供应地点: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指定地点。3.供应期: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9月3日4.报价方式:根据需方提供的采购清单结合本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合理报价。山M用THN-口福1H1中@止开品口机HB5州口HR17-N-平7H上f11C15.其他事项。①本项目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钢板网原材料采购,所需物资按需求分批供应。②本项目报价金额包括货物、包装、仓储、运输配送、验收、服务、质保期保障、所有税费和其他服务以及合同要求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1.货物的技术质量执行标准:(执行标准:Q/68993035-4.004-2015;厚度4mm、宽1250mm、长2000mm;材质要求:SPHC;产品质量保质期为一年。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出厂检验合格报告。6.需方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各类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7.8.如果需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前将货物送达,待需方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9.供应商每天需做好各种货物的索证记录按需方的要求上交。10.响应机制:在合同要求执行过程中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供应商在接到需方通知后6吨小时内须做出反应。11.供应商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需方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和反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按合同要求约定供货,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需方单位各项规定。14.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需方。因供应商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需方要求推迟的除外),需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5.由需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要求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需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需方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要求。1.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出具对账清单,签字盖章后生效。2.供应商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每月结算至15日,供方每月2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凭国家发票及需方指定验收代表签署的供货验收单据,由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验收、核对、确认后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入账。3.支付方式:根据需方资金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或票据结算方式。4.发票开票品名、规格型号、价格需与合同要求相符。5.根据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分月支付。1.供应商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供应商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质量与检验:①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因货物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②供应商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需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供应商负责处理。③供应商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需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乐1rn=小11北XM逖9LX大福-L7小TLK福L口想H学关标准计算。④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1.供应商按要求与需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要求期满后自然退出。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需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责令限期退出。4.中标人在合同要求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要求的,需提前一吨月以书面形式告知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要求处理。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要求不符。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3.因退货或未按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无法按时供应。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5.把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的。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安全要求7.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8.货物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注意:1.供应商可提供其它同类产品,但参数必须相等于或优于以上要求。否则,若有一项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特别提示:请仔细核实询报价单中的相关内容)2.根据第二部分项目概况及质量要求中(二)质量要求规定,报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2份承诺函,否则我方将拒绝该报价人的投标资格。要求:本次为询比采购,若能报价,需下载、仔细阅读文件,并把报价单中相关内容核实清楚、填写完整,签字并盖章和投标文件上传集采平台。报价产品必须满足使用单位现场要求且响应我方合同条款要求(附合同文本),否则,请勿报价,以免浪费资源。业务联系电话:13639154333。0858-3703214。具体采购的项目及要求详见附件《询报价单》。若选中贵公司报价的产品,我方将给贵公司发书面订货通知并与贵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第三部分采购合同要求及条款买受人(下称甲方):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合同编号:出卖人(下称乙方):,签订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商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时间1中板见2.1(1)条吨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以订货通知为准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为含13%增值税到货价,不含税金额(¥:1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为含13%增值税到货价,不含税金额(¥:1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为含13%增值税到货价,不含税金额(¥:1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为含13%增值税到货价,不含税金额(¥:1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为含13%增值税到货价,不含税金额(¥:1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为含13%增值税到货价,不含税金额(¥:1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为含13%增值税到货价,不含税金额(¥:1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为含13%增值税到货价,不含税金额(¥:1元)。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备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费用。第二条技术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2.1货物的技术、质量要求:(1)(执行标准:Q/68993035-4.004-2015;厚度4mm、宽1250mm、长2000mm;材质要求:SPHC;产品质量保质期为一年。(2)以样品质量作为标准的按样品执行,样品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3)以《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书》;2.2.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合法所有的全新的产品,并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物权瑕疵、知识产权瑕疵等)。2.2.没有约定质量标准的,按民法典六百一十六、六百一十七条办理。2..3乙方交付的货物(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视为违约,按民法典及本协议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2.4产品质量保质期2.4.1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质期为:安装调试运行正常,经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两年□、一年☑。产品说明书载明质量保证期的,按说明书确定的质保期限为准。2.4.2标的货物(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自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不需要安装调试的至甲方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2.4.3在质保期内,因乙方设计、制造等原因导致的缺陷,引发事故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其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因甲方保管、安装、使用不当等原因而导致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所需货物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2.4.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承担无偿更换、修理或者退货、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4.5无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是否届满,如因该货物存在缺陷造成甲方及其雇员或者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仍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本款所称缺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第三条货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3.1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本合同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该货物专业包装标准,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装卸,并具备防震、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耐粗暴搬运条件;包装物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3.2由于本合同货物没有按规定包装或者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丢失的,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单证及技术资料4.1乙方应提交标配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外清单,与设备一并交付验收。除标配备件及专用工具外,乙方须于交付本合同货物时,免费增加提供备品备件及专业工具,具体数量:无;4.2乙方应当同时提交下列单证及技术资料叁套(附电子版叁套),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产品的煤安证、防爆合格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及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2)产品说明书及操作手册;(3)订货通知(装箱单);(4)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5)乙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并无偿授权甲方使用。4.3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报告)。4.4对国外进口的货物,乙方应出具进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资料。4.5因乙方提供的货物随货资料不完整或无效,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维修、运行、延期投入使用等,视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费用及风险负担5.1货物长途运输方式为汽运,交货地点:两河园区A6车间,指定地点收货人,电话:。运杂费及装车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卸车费由收货单位承担。5.2交付前的短途倒运等运杂费,由乙方自行承担。5.3乙方应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货物到达地点。5.4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货物分批运输的,每个批次的清单货物应按批次交货的时间交付货物。如逾期超过15日仍未交付货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第六条货物的验收6.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执行;6.2验收程序及方法:6.2.1初步验收:交货期满后3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的初步验收,由甲方对货物过磅重量、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交付甲方。到货期满,乙方未完成到货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解除合同;6.2.2经初步验收,到货数量错误或者外观质量有瑕疵的,经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负责在指定期限内进行一次整改,更换或者补充货物。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更换、补充的,或者更换、补充的货物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所有到货由乙方负责自行取回和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及风险;6.3安全作业约定:6.3.1乙方应当制定具体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安全作业方案,或者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安全警示事项,以确保相关作业的安全。如因未制定安全作业方案或者未书面告知安全警示事项,造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及责任。6.3.2乙方派出的安装调试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井下、井上)作业技术规程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服从甲方安全监管人员指挥。如乙方人员违反相关安全作业规程或者不服从甲方安全监管人员指挥,造成自身和(或)他人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费用及责任。6.4需要安装调试的,本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期时间20日历内,自初步验收合格后第2日开始计算。甲方应为乙方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即可进行试运行。6.5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生技术故障、人身伤害事故或者其他无法克服的障碍,导致安装调试不能继续进行时,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作业,甲方有权决定对后续事项的安排;如因产品质量引发事故,对所发生的事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费用(包括医疗费、赔偿费等),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费用,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6.6安装调试期满,如甲方认为不满足试运行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立即终止安装调试作业,并解除合同;(2)由乙方全权负责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完善,以满足试运行条件;期满,如经验收仍未满足试运行条件的,则按本款第(1)项的规定执行。6.6.1如甲方因此决定终止后续作业的,则合同立即解除,乙方拆除设备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6.6.2试运行期(质量验证期)为30日历天,自安装调试期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试运行工作由甲方承担,乙方派员到现场提供伴随性技术支持。试运行期间,乙方派出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作业资质,且不得少于2人;技术人员的跟班作业服务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台班/日,未经甲方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地点。6.6.3试运行期满,由甲方于7日内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经验收,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运行状况和技术指标、使用性能的,由验收小组于5日内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确认验收合格。如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运行状况、技术指标的及使用性能或存在其他缺陷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由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进行一次的整改;如乙方拒绝甲方要求整改的,或者经整改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则构成试运行不合格,本合同立即解除并终止履行。乙方拆除设备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6.6.4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试运行期间使用性能存在缺陷,不能达到甲方实际需求的,视为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6.7除下列情形外,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均为固定期限,如有延迟,即构成违约(1)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迟延的;(2)因甲方的原因(不含甲方同意整改的情形)造成迟延的;(3)双方对上述期限另有协议约定的。第七条交付方式7.1交付方式:7.1.1对不需要安装调试、试运行的货物,经验收合格,甲方签署入库验收单,视为乙方完成交付。7.1.2货物需要安装调试、试运行的,以试运行期满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视为乙方完成交付;7.2.交付时间:对不需要安装调试、试运行的货物,经验收合格,甲方签署入库验收单,验收单载明日期,为交付时间。货物需要安装调试、试运行的,以试运行期满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载明的日期为交付时间。7.3交付地点: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7.4本合同所称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是指乙方全面、完整、准确地履行了下列交付义务;(1)所供货物在交付地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经甲方验收质量验收合格;(2)随机备品备件和相关单证及技术资料已向甲方移交完毕。7.5.到货时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到货时间到货。到货时间是指乙方货物一次性或分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履行环节,是初步验收的准备时间要求,不构成货物的交付。乙方逾期到货的,视为违约;7.6货物交付前的存放由甲方无偿提供场地,并按乙方指示代为保管(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由乙方提供书面资料给甲方,否则甲方按常规货物进行代管)。代保管期间,如非因甲方违反乙方指示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甲方。17.4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涉及的物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和处理,甲方予以合理协助。如因乙方货物存在物权或知识产权瑕疵,致使甲方因此受到任何第三方追究时,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7.5双方约定,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主生产或经授权经营的产品;本合同项下货物涉及的物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和处理,甲方予以合理协助。如因乙方货物存在物权或知识产权瑕疵,致使甲方因此受到任何第三方追究时,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和追偿相关损失。17.6甲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乙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乙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甲方。17.7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质量的要求。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8.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相互谅解,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18.2一方变更业务经办人的,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18.3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形式,否则归于无效;18.4本合同项下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使用单位/与乙方签订;18.5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以下无正文,系双方签字页)买受人出卖人单位名称(章):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贵州省盘县红果镇干沟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委托代理人:开票电话:0858-3703624开票电话:联系电话、传真:0858-3703624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盘县支行红果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陆良县支行帐号:52001636138059988888帐号:税号:91520223587263220D税号:电子邮箱:2611055@QQ.com电子邮箱:联系人:苏建华联系人:邮政编码:553500邮政编码: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我公司配送部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特对质量、数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郑重作如下承诺:一、保证配送的产品质量,杜绝质量伪劣产品,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以一罚五十。若所送货物质量引起事故,属我公司责任的,由我公司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二、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加工,保证有配送应急预案.每天的供货时间(包括客户临时加单、补货)由客户指定,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送货上门。三、保证合同期内不间断供货,按计划配送到位,如违反此要求可按违约处理,采购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要求。四、提供检验报告、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附件2:注:报名时请附上以下资料: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报价表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报价表序号资料名称1营业执照2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3产品检验合格报告4近一年企业交易的银行流水账附件3:投标时请附上以下资料,否则视为报价无效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报价函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报价函序号资料名称1营业执照2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3回复确认函4报价函5项目报价表(附件4)6交货期承诺书(附件5)7售后服务承诺书8产品检验合格报告9近一年企业交易的银行流水账附件4:中板报价表(加盖公章)序号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单位采购数量单价(元)金额(元)税率1中板4mm(SPHC)吨200合计合计报价说明:1、产品单价为含税(13%增值税)、含运费、含装卸商业汇票或银行转帐支付单价;2、物资的品牌和生产厂家为详细的必填项(在线报价也必须详细填写),未详细填写视为无效报价;到货验收时,收货单位按报价品牌及厂家进行验收(不符,后果自负)。凡指定品牌的物资必须按指定品牌进行报价,其他品牌的报价无效;3、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有误的、未能找到的、无法报价的请网站在线报价时将物料编码前复选框内的√取消,不进行报价;4、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无公章或合同章视为无效报价)编辑成PDF格式在线上传附件;5、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再进行议价,请仔细核实价格,谨慎报价,因报价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价方承担;6、报价尽可能的做到不缺项、不漏项;7、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入账后,次月根据资金情况,通过商业汇票或银行转帐按比例分月支付。报价厂商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为无效报价。附件5:交货期承诺书致: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我单位在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投标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交货时间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时间:附件6: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中板询价单(报价金额为含税金额)序号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税率1中板4mm(SPHC)吨200合计合计询价单位: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附件7: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中板询价评比表序号招标编号报名商家品名单位采购数量供应商报价(元)税率备注123附件8:、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中板询比采购资质审查汇总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查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查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查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查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查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查序号资料名称是否具有(√、×)1营业执照2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3回复确认函4报价函5项目报价表6交货期承诺书7售后服务承诺书8产品检验合格报告9近一年企业交易的银行流水账制表人:制表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