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危房改造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2024)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施工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
(2)工程规模:约34108.18元;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内容
招标控制价 (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宿舍楼危房改造
34108.18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四.本工程采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注册的投标人,直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5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程序: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投标报价(100分)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随本工程招标文件在会员系统中同步发布。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满7家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7家或7家以上时,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14家或14家以上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21家或21家以上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 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五)完成评标后,应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同理。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706室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17826633896
电话:
0513-82110018

 

附件:

招标文件.docx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电子招标)标段编号:JSJY1110002022790001001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8月23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31.1建设规模拆除原破旧屋面进行新建,破损墙体拆除建筑垃圾外运无公害处理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20日历天7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1.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方式1012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3.1投标担保金额免收取1214.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3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控制价通知书等1418.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与招标文件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1520.1投标文件份数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三份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机构(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6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1722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18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1922.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3)招标代理解密;(4)交易中心解密;(5)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6)开标结束。20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为单数,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3招标代理人单位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海门区南海路965号光华大厦A座706室联 系 人:黄女士电 话:0513-82110018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抵达开标现场,不抵达开标现场的可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登录页面,通过CA登录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登录页面,通过CA登录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执行。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工15240580971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2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3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4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3)场内外道路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2.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费用3.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60%计取,当实际计算的招标代理费小于2000元时,以2000元结算,由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3.2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如有);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不含三天及以上节假日,下同)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中发布,如解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不含三天及以上节假日,下同),并且解答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会员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系统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系统中发布,如解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解答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但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报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中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标处理。8.投标文件均为电子形式在投标系统上传,包括下列8.1、8.2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8.1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8.2条;8.1商务标(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2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2)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增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此款不适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不得修改)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违约情形(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起阅读理解。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16.投标报价方式16.1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综合单价结算不作任何调整。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7.投标报价计价方式17.1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7.2编制依据:17.2.1依据甲方提供的做法以及进行现场工程量测量计算及规范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17.2.2本工程清单计价依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修缮建筑定额》(2009)及配套《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苏建函价〔2019〕178号);17.2.3本工程清单计价材料价按《海门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7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7月及市场询价;17.2.4人工单价按苏建函价(2024)83号文件计入。18.招标控制价18.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18.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壹佰零捌元壹角捌分。小写人民币:¥34108.18元。18.3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发放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9.2投标人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有关补充规定及市场价规定执行。19.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9.4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施工所需水、电费用及临时水电接入、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包括正式通电通水后、移交前的用电、用水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列入报价。(2)仓库、办公室及为招标人临时搭建的办公用房及各专业临时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列入报价。(3)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4)施工临时(包括建筑用地以外的)用地、道路、便道、绿化修建费用及拆除、恢复原样费用;(5)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降水、排水等费用。(6)各类大型机械退场、组拆费用及闲置费用。(7)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8)现场的安全防护费用。(9)进出现场车辆的自动冲洗设施,设备及有关费用。(10)成品保护。19.5本工程所用的材料(除甲供材外)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由投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的材料品牌、品名、型号、规格、材质等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认可。材料必须到质检部门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19.6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任何影响承包价之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考虑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将相关费用考虑在报价中,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19.7投标人应该意识到,本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业主(含监理)管理。因此,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充分估计这种正常的管理、配合、协调工作对本工程施工的一定影响,在本次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排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以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该因素影响等作为工期延误和增加赶工费用的理由。19.8其他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本工程《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20.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0.3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20.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22.开标22.1开标时间、地点22.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2.2开标程序22.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2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22.3特殊情况处理22.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23.评标23.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3.2评标23.3.1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3.3.2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3.3.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23.3.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其他文件中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3.3.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3.3.3.3如投标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23.3.3.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3.3.3.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3.3.3.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3.3.3.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3.3.3.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23.3.3.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23.3.3.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23.3.3.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3.3.3.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23.3.3.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23.3.3.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制说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23.3.3.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23.3.3.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23.3.3.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3.3.3.1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3.3.3.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3.3.3.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3.3.3.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3.3.3.22授权委托书有修改的。23.4.评标结果公示23.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23.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第二章中第八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4.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2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七)授予合同27.中标27.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7.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8.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29.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30.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以及廉政合同。31.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相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3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受理单位: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受理单位通讯地址:海门区南海路965号A座706室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0513-821100183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予以驳回。36.投诉(异议)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37.投诉(异议)人必须委托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指定的唯一委托代理人处理与投诉(异议)有关的一切事宜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宜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处理。(九)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操作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视频播放-投标人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人:徐飞翔联系方式:手机:15240580971座机:0513-59001839。QQ:2339243135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第二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程序: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三)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四)投标报价(100分)(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随本工程招标文件在会员系统中同步发布。(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3)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满7家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7家或7家以上时,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14家或14家以上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21家或21家以上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五)完成评标后,应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同理。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第三章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工程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工程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经2024年月日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确定,本工程由乙方负责实施。根据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项目名称和建设地点: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2、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第二条建设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要求、预算清单(投标报价清单)及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必须按照施工用料标准,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确保施工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若验收不合格,必须重新返工,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第三条本项目建设标准、招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第四条合同价款:1、本项目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小写)。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材料价格涨跌、国家政策性调整;②工程实施期间,遇到发包人以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③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视为投标人已预见上述合同价款中风险并足额把风险费用计入含有价格的项目中,在结算时一律不予计算此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①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以内施工图修改及施工现场签证;②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增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办法: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内施工图修改及施工现场签证、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范围以外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增加,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如下规定调整: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承包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标底编制依据计价,并根据承包人投标时的下浮率作下浮,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签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下浮率=1-(中标价)÷(标底价)×100%。c.若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价格,且无计价依据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第五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即可施工准备,并按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工期2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工程竣工由乙方提出竣工申请,交付甲方验收。第六条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的70%,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以上均无息)。双方一致确认以甲方审计结论为双方工程款结算依据,并受甲方审计报告约束,工程款的支付以承包方开具发票并交发包方财务入账为必要条件。承包人收取工程款应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100%足额发放。第七条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施工。施工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乙方应积极建议。由于变更建设标准,项目建设总造价需要调整的,甲乙双方另作协议。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达到设计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级。否则,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乙方应健全施工安全及疫情保障措施,防止施工安全或疫情事故发生,并购买足额的所有相关保险。如有事故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遭受处罚或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及造成甲方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剩余工程款里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条乙方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自觉接受甲方技术、工作指导和质量监督。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监督员。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项目交付验收并获得通过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遇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甲方通知3日内应予实施无偿补救,若3日内无法提供整改服务,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整改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就剩余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抵扣。第十一条施工中如遇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未果的,提出方应予放弃。第十二条本项目建设不得擅自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第十三条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定的时间内竣工,每天承担逾期违约金200元。乙方在施工中使用劣质材料,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或以任何原因停工满5天的或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复工的或延误工期达10日仍未完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按80%结算工程款。第十四条乙方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与工程相关的第三方的任何款项,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诉讼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为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并每次按照合同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承包人应对申报的竣工结算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对最终审计核减率大于等于5%的,承包人承担全部审计费。同时核减率在5%(含5%)-10%(不含10%)之间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核减率在10%(含10%)-20%(不含20%)之间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核减率在20%(含20%)-30%(不含30%)之间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核减率在30%(含30%)以上的,扣减审计结果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承包人应承担的审计费及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直接扣除。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送达条款:双方一致确认以本合同约定的单位地址为送达地址,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送达地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送达地址:2024年月日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1.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共计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在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1.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协议作为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6、协议份数本协议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共计陆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施工的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其中外墙弹性涂料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四章工程量清单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有)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标准1、业主的施工要求、范围、提供工程量等;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按施工图设计各专业配套采用有关技术规范。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工程的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确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2、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灰尘、噪音)。3、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措施。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1、投标函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3、授权委托书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1.投标函(招标人名称):(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名称)工程的招标文件,我方经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二)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工期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三)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五)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二、授权委托书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现场项目负责人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技术负责人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施工员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质量员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安全员本栏填写内容为岗位证书编号注:本表为必填,请投标人如实安排项目组成员。注:以上商务标内容须上传至“其他材料”中!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1、总则1.鉴于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作为拟建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投标单位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2、资格后审申请4.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5.投标单位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投标单位须回答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8.投标单位须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9.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10.如果投标单位投标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单位应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指明投标的标段,并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11.申请书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3、资格审查评审标准12.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3.每个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4、联合体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利益冲突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6、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16.投标单位应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及有关资料。17.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详见附件1。18.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7、附件19.《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单位都能了解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及评分标准。20.《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同时发布。21.相关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承诺,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为该投标单位)3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必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投标诚信按诚信承诺书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上传至“其他材料”中5投标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注1:新点智能评标系统根据评标系统上传的资格审查电子文件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封面”、“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机构资料”、“投标一览表”仔细填写,凡没有完整体现的新点智能评标系统会自动视为缺项!所有上传资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件。注2:投标单位主体信息库事宜请联系4009280095-5。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击平原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二、工程描述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宿舍楼危房改造项目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一个标段,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3、计划工期:20日历天4、设计标准、规范简介:(实施时,按本工程施工图规定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执行。)附件3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的人员真实可信。所有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弄虚作假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绝无串标、围标行为。4、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绝非兼职人员(即:执业证书注册在我单位,而实际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其他单位人员)。5、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中标后,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事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房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