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招标公告(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2024)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意向

——

意见征询

——

  √

2024-08-23

——

更正公告

——

结果公告

——

合同公告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项目概况                                                    
    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42412G 
    项目名称: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强化系统观念,构建架构完整、目标量化、管理闭环的法治建设体系,明确乡镇法治建设各类指标,以服务群众法治需求为着力点,打造出以“管法、治法、评法、督法”为核心的法治工作流程体系。在本次项目设计中将以乡镇街道为切入点,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法治乡镇建设评价自动化、智能化,通过数据赋能帮助司法局业务部门建立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为宁波市各乡镇街道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的法治建设体系。具体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具体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具体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535213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7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91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昕烨、史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130 
    质疑联系人:方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CBNB-20242412G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可出售.docx229.8K

情况说明.jpg761.3K

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CBNB-20242412G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BNB-20242412G项目名称: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00000最高限价(元):9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00000单位:套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强化系统观念,构建架构完整、目标量化、管理闭环的法治建设体系,明确乡镇法治建设各类指标,以服务群众法治需求为着力点,打造出以“管法、治法、评法、督法”为核心的法治工作流程体系。在本次项目设计中将以乡镇街道为切入点,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法治乡镇建设评价自动化、智能化,通过数据赋能帮助司法局业务部门建立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为宁波市各乡镇街道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的法治建设体系。具体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4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具体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具体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民和路56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535213质疑联系人:叶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74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吕昕烨、史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130质疑联系人:方芸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传真:/联系人: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进行磋商回复。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需进行变动且供应商应答明确,则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发出磋商响应函或邮件形式等)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作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标的: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备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þ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15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2)方案讲解演示方式:方式一:录制演示内容。录制的演示内容需以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送达时间及地址同备份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和地点。方式二:评审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网络等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六、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二部;收件人:史维 联系方式:0574-87425467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2)直接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可安排人员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磋商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2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2特别说明þ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3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取方式:供应商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下浮20%(差额累进制),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费    务  类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3)支付形式及账号:①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电汇/现金②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4)支付流程: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结果公告确定金额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发送至 719126619@qq.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的规定,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寄送相关信息详见《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1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联合协议(如果有);(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A、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附后);B、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请提供);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附后)。(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响应函(格式见第七部分);(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6)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见第七部分);(7)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8)软硬件设施情况;(9)项目实施组织方案;(10)项目重难点阐述及解决方案;(11)售后服务方案;(12)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格式见第七部分);(1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果有)。2.3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报价明细表;(3)其他资料(如有)。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根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到规定的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交最后报价。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具体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响应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浙司【2020】64号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试行)》、《浙司办〔2024〕18号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全面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为导向,以破除束缚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体制机制障碍为突破口,强化数字化改革引领,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综合改革,提供智能化奖惩执法办案路径,提升执法能力与办案效率,推动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尺度统一化;树立一批新时代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标杆,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实践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精准发力,抓紧抓实,在不断增强整体智治能力、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二、平台技术需求本项目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强化系统观念,构建架构完整、目标量化、管理闭环的法治建设体系,明确乡镇法治建设各类指标,以服务群众法治需求为着力点,打造出以“管法、治法、评法、督法”为核心的法治工作流程体系。在本次项目设计中将以乡镇街道为切入点,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法治乡镇建设评价自动化、智能化,通过数据赋能帮助司法局业务部门建立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为宁波市各乡镇街道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的法治建设体系。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设计框架为“依法建设管理”“特色场景治理”“法治评价管理”“法治流程监督管理”四个子场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依法建设管理”,通过推进镇(街)依法行政工作改革、推进镇(街)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工作改革、推进镇(街)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镇(街)法治建设保障机制改革、推进镇(街)法治监督工作改革五个方向进行全盘设计,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的法治建设全场景。(2)“特色场景治理”,建立以社区矫正为基础的特色治理场景,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带来的革新,依托《宁波市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裁量基准》规范要求,建设一套符合社区矫正业务规范的社区矫正案件管理和评价体系,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凭证,系统智能匹配定性量罚、证据凭证、处罚依据等,帮助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方面走向规范化、统一化,提升基层司法所刑事执法办案能力。(3)“法治评价管理”模块为工作人员提供对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情况的全面摸底和掌握,通过灵活的法治建设评价指标的设置,建立各地自定义综合法治乡镇(街道)法治评价体系,自动获取、应用关联或第三方平台数据对接实现本地区的法治环境建设情况;(4)“法治流程监督”通过法治监督工作的整改重要指标预警监督,进行全流程监管,实现督查督办的全链路覆盖。(5)“法治数智驾驶舱”通过实时收集和反馈各区域评价数据和法治建设数据,实现数据共享与自动获取,构建了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基层法治画像,实现了法治建设目标明确、任务指标具体化、法治建设评价场景个性化。三、其他需求(一)国产化基础软硬件(1)国产化基础软硬件采购序号名称详细技术要求数量1国产数据库1.数据安全存储和管理,适配龙芯、兆芯、飞腾、海光CPU,中标麒麟、中科方德、银河麒麟操作系统;2.产品可支持主备集群、读写分离集群等集群;3.支持并行处理能力,支持INSERT ALL同时插入多张表;支持一次插入多条记录;4.兼容Oracle数据字典视图和系统包,兼容PL/SQL操作语句,兼容Oracle、Mysql、SQLServer、DB2、PostgreSQL的常用系统函数。1套2国产化操作系统具备文件管理、设备管理、日志管理、服务管理、进程和监控管理、网络管理、资源管理、软件包管理、硬盘管理等基本功能,提供语言支持工具、集成开发平台、管理工具等常用工具,支持KVM、Docker虚拟化技术,并提供远程网络批量部署。注:需提供3年原厂服务。3套(2)国产化适配要求应用系统开发完成后能够支持龙芯、兆芯、飞腾、海光等不同品牌国产处理器终端访问,支持中标麒麟、银河麒麟、中科方德等不同国产操作系统终端访问。支持适配国产化数据库。(二)性能要求系统应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每次故障修复时间小于60分钟,系统应采用完善的安全管理,并能提供安全备份。系统处理操作响应通常不大于1秒;复杂查询响应小于5秒;复杂业务实现生成操作小于10秒。服务系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30分钟;应用系统故障恢复时间小于60分钟。系统应支持国产与非国产设备兼容访问,主要包括客户端、服务器、中间件等方面的配置。具备可靠的数据备份、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具备支持业务扩展及流程变更的需求。系统具有集成其他应用系统接口的能力。(三)安全要求1、软硬件及基础设施安全本项目部署于宁波市信创云,机房的安全体系参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二级的要求进行构建。根据本级具体的基本要求设计本级系统的安全体系模型,以安全策略为指导,融合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运行保障三个层次的安全体系,达到系统可用性、可控性、抗攻击性、完整性、保密性的安全目标。2、应用软件安全应用软件系统严格遵照软件开发规范,尽可能避免软件出现安全漏洞,同时进行严格的安全测试,杜绝出现SQL注入、缓冲区溢出等常见的安全漏洞。应用程序访问尽量采用https、ssh、sftp的加密访问方式,避免数据被侦听和窃取。除此之外,要求对应用软件系统容错能力进行检测,要求软件对自身的错误的作用具有屏蔽作用,可以从错误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发生错误时,能完成预期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容错能力。3、数据安全必须采用安全的传输协议,并对传输数据包进行加密封装。数据存入数据库时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同时结合使用完全备份、差别备份、增量备份等不同的备份机制来确保存储数据的持久化和可恢复性。4、项目通过信息安全等保二级测评、系统测评、代码测评,并提供相关报告。测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四)组织实施1.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各阶段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管理文档、开发类文档及实施类文档,以便采购人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和移交。2.本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正式上线试运行,并完成相应测评、培训、备案等工作。试运行满若系统运行正常,组织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维护。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计划,应包括项目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流程、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安排。4.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成交后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成立工作团队,并指定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协调和调度工作。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组需配备专职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开发、测试、培训等人员。在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全程参与。5.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负责,由于设计资料表示不清、不全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五)系统验收验收标准如下:1.全面完成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工作,达到功能、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文档齐全。2.对应用系统的使用达到采购人需求和系统设计目标。3.应用系统运行稳定。系统达到了全部设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提交全部相关文档、报告、相关代码等交付物的前提下,可以向采购人提出系统验收的申请。4.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采购技术要求,经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对平台建设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并根据核查意见进行完善调整,通过项目验收。(六)培训服务1.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本次采购软件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供必要的培训。2.培训的内容包括主要软件的安装、使用、配置管理、性能优化以及相关基本维护知识等。成交供应商需制定详细的客户培训计划,针对本期项目建设的功能等进行免费客户培训。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给出培训的地点、时间安排、授课内容、讲课资料等。(七)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包括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文档、系统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系统维护手册、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工程技术资料。在服务计划中要从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流程设置、服务响应时间等几个方面进行明确地说明。2.在系统进入上线阶段后,成交供应商应派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如发生系统应用软件升级等情况,免费维护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负责现场升级和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免费维护期外提供优惠的有偿服务。3.在免费维护期内,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成交供应商将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4.采用现场维护方式,成交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承诺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在接到用户电话2小时之内响应,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到达现场。5.成交供应商建设完成后提供三年维保期。四、商务要求表项目商务要求工期本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正式上线试运行,并完成相应测评、培训、备案等工作。试运行满若系统运行正常,组织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维护。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项目建设通过初步验收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3.项目终验通过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备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履约保证金无其他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供应商评分明细分值主观分/客观分属性商务技术分(90分)同类项目业绩(1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项目,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合同内无法证明类似业绩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1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框架设计,包含系统框架设计、网络架构设计进行评审:设计思路清晰,针对性较强,描述详细,模块划分合理,功能分配恰当的得5分;设计思路较为清晰,针对性一般,模块划分较为合理,功能分配无明显问题的得3分;设计思路不够清晰,没有针对性,模块划分混乱,功能分配不明确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依法建设管理”模块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对方案描述具体详细,与服务需求相符的得5分;对方案描述较为具体详细,较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3分;对方案描述笼统,未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特色场景治理”模块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对方案描述具体详细,与服务需求相符的得5分;对方案描述较为具体详细,较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3分;对方案描述笼统,未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法治评价管理”模块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对方案描述具体详细,与服务需求相符的得5分;对方案描述较为具体详细,较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3分;对方案描述笼统,未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法治流程监督”模块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对方案描述具体详细,与服务需求相符的得5分;对方案描述较为具体详细,较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3分;对方案描述笼统,未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法治数智驾驶舱”模块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对方案描述具体详细,与服务需求相符的得5分;对方案描述较为具体详细,较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3分;对方案描述笼统,未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软硬件设施情况(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软硬件设施、设备配套情况进行评审:设施设备配套情况充足,专业配置齐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4分;设施设备配套较充足,基本能满足需求的得2分;设施设备配备不够充足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4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实施组织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流程及相应内容进行评审:进度计划周全、工作程序和步骤清晰、有条理、管理和协调方法有效、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清晰,保证措施完善的得5分;进度计划较周全、工作程序和步骤的思路和要点较清晰、有条理、管理和协调方法一般、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模糊,保证措施较完善的得3分;进度计划不周全、工作程序和步骤是模糊、条理性较差、管理和协调方法一般、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模糊,保证措施笼统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实施组织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保密方案进行评审:对方案描述具体详细,与服务需求相符的得5分;对方案描述较为具体详细,较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3分;对方案描述笼统,未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实施组织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培训安排具体且可实施、培训内容全面、符合项目服务需求的得5分;培训安排较具体但可实施性、培训内容较全面、较符合项目服务需求的得3分;培训安排笼统、培训内容单一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实施组织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验收等方案进行评审:项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验收方案完善的得5分;项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验收方案较完善的得3分;项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验收方案笼统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重难点阐述及解决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重难点的分析及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评审:(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中容易产生的重难点、关键点分析阐述逻辑清晰、内容全面,解决方案与重难点、关键点问题前后呼应,可执行力度高,对项目实施可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得3分;(2)项目实施中容易产生的重难点、关键点分析阐述有部分细节存在欠缺,解决方案与重难点、关键点问题较一致,可执行力略有不足,对项目实施可起到部分作用的得2分;(3)项目实施中容易产生的重难点、关键点分析阐述混乱不清,解决方案与重难点、关键点问题不一致,可操作性差,难以对项目实施起到作用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3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售后服务方案(7)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能力强、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的得5分;服务能力较强、提供的技术支持有所欠缺的得3分;服务能力差、提供的技术支持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售后服务方案(7)售后服务方案中故障响应及修复时间需承诺:若承诺在接到通知30分钟之内响应,在电话响应未能解决的情况下,向采购人提供现场服务解决问题,现场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之内的,不得分;优于上述承诺时间的加2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2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6分)项目负责人(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信息技术(信息安全)高级工程师证书、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距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6分)项目组成员情况(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与从事本项目有关的资质,从业经验及人员岗位配备情况进行评审:工作经验丰富,人员配备充足、专业性强,具有与从事本项目相关的资质的得3分;工作经验较丰富,人员配备人数较少、人员专业性较强、经验一般、具有与从事本项目相关的资质的得2分;工作经验少,人员配备人数少、人员专业性差、缺少经验、无从事本项目相关的资质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距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3商务技术分(90分)供应商实力(4分)1)供应商具有CMMI3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2)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90分)讲解演示(15分)供应商针对以下模块的功能点进行讲解演示,根据讲解演示内容的完整性、效果丰富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演示内容且演示内容完整、清晰的得3分,每提供一项演示内容但演示内容较为完整、较为清晰的得2分,每提供一项演示内容但演示内容不够完整、不够清晰的得1分:1)对依法建设管理的依法行政决策管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法治体制建设管理、法治建设保障机制内容进行功能展示。2)对特色治理场景的社区矫正执法案件管理、案件定性量罚体系管理、执法案件奖惩提请管理进行功能展示。3)对法治评价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管理(含评价体系设计、评价模板设置、法治乡镇建设测评指数)、评价任务管理、任务填报管理进行功能展示。4)对法治流程监督的预警监督闭环管理(重点指标设置、重点指标预警、预警处置、落实整改、历史回头看)、预警面板进行功能展示。5)数据驾驶舱:包括对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基层法治画像进行演示。注:(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15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未进行演示的不得分。(2)方案讲解演示方式:方式一:录制演示内容。录制的演示内容需以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送达时间及地址同备份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和地点。方式二:评审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网络等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15主观评审价格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最后报价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计算公式如下:价格分=(磋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10客观评审合 计100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单价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16《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7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8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9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3.2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1.7.4.2交付地点:;1.7.4.3交付方式:。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页码);(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页码);(3)联合协议(如果有)………………………………………………………(页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A、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B、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C、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页码);(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2412G】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三、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2412G】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索引表………………………………………………………………(页码);(2)响应函……………………………………………………………………(页码);(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5)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页码);(6)同类项目业绩……………………………………………………………(页码);(7)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页码);(8)软硬件设施情况……………………………………………………………(页码);(9)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页码);(10)项目重难点阐述及解决方案………………………………………………(页码);(11)售后服务方案………………………………………………………………(页码);(12)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页码);(1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自评分说明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填写(价格部分除外)二、响应函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2412G】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三、法人授权书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2412G】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响应授权书(扫描件加盖上传单位电子签名)(适用于联合体响应)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42412G】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五、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按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各项要求(包含技术需求及商务、其他要求)逐条响应,在本表中如实填写响应内容(有技术参数的提供响应的技术参数),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2.偏离说明是指对采购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审小组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六、同类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联系人/电话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协议)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7、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8、软硬件设施情况;9、项目重难点阐述及解决方案;10、售后服务方案;11、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表姓 名年 龄性 别身份证号码专 业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中担任的职务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 系(科),学制 年项目经历 年- 年参加过的项目担任何职项目经历备 注备注:1、根据评分标准要求,在表后提供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2、一人一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果有)(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初次报价一览表……………………………………………………………………(页码)(2)报价明细表…………………………………………………………………………(页码)(3)其他资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初次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名称初次报价(元)备注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的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单位的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附件4:《政府采购现场活动确认书》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及获知其他供应商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以扫描件形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1115194121@qq.com。(2)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供应商可看到所参与标项的供应商名称,在确认与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声明书中所列利害关系的情况下,请在一中的“□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二中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四中的2个下划线用斜杠“/”划掉。(3)此声明书非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需编入响应文件中。关于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足30天的情况说明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2023年,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拟开展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采购,并于2023年11月17日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该项目已完成了一个月的采购意向公示。随后由九龙湖镇牵头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并于2023年12月提交区数据服务中心进行立项审查,经专家论证建议由区司法局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因该项目建设主体更改,区司法局于2024年7月25日重新对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年底前需完成该项目的建设,现因该项目建设时间较为紧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足30天,特请财政局审议并通过采购计划申请审批。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已备案2024年8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治建设数字化综合评价应用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