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招标公告(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小学2024)

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小学教工食堂及辖区内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招标公告

为保证学生、教职工膳食质量和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采购到新鲜、安全、卫生达标、价廉质优的食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校决定对校内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商家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

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小学
2.项目名称:
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小学教工食堂及辖区内的公办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提倡合理低价,“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选择“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

二、招标内容及供货时限

(一)招标项目  :
1.蔬菜、肉类;
2.点心、水果类;
3.大米、油、副食、调味品类。

(二)招标要求:
三个项目由同一家供货商供应
(三)中标后供货期限:
根据合同执行

三、投标单位资质和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投标人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
3.投标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供货和运输能力,具有相应的分拣配送场地、仓储等,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条件,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食品安全追溯召回能力。
4.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能自觉遵守我校食堂各项管理规定。
6.投标供应商在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在定点采购食品供应中未出现过重大生产、经营问题。
7.以上证件须在2024年2月25日之前取得并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资料和要求

1.招标资料投递时间:
2024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逾期无效)
2.资质审查: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许可证、身份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是委托人还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备注: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参与投标项目保持一致)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含附件1)。
4.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
5.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幼儿园办公室
钟老师  18270755822
6.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采购人审查,并在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注:以上所有证件在投递招标资料时需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签名,若发现以上材料存在虚假投递则取消投标资格。

五、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8日—30日

六、服务承诺及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能够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根据校方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与送货人员共同现场过秤,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按校方要求,送货人员立即更换到位;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食堂订货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5.供货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校方无关。

七、评标方式
我校组织10人(包含校务成员1人、教师代表1人、家长代表3人、人大代表2人、辖区3所公办幼儿园代表各1人)按评标办法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标:供应商资质、服务能力、商品质量、商品价格、经营业绩等,投标人无需在场。根据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最高评分为中标供应商,最终确定三个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招标结果将按要求进行公示,并签订供应合同。

八、开标信息
1.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先对投标者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进行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8日下午3:30(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评标时间,本校将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
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小学和泽楼三楼会议室    
2.中标者的确定:在能履行上述5条服务承诺的前提下,按照下面评分标准得分高者为中标。

3.如有恶意投标的情况,将由招标小组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启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现场讨论决定,不予中标。
4.如果投标方让利系数相同时,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等。
5.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将在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在公示期内,如收到对中标单位投诉、举报等电话,经调查核实属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再顺次替补。

九、合同签订及期限
(一)合同签订
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将与中标单位签订配送合同。如果在配送过程中,多次出现失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且整改不到位,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相应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学校有权顺次启动下一家单位配送。
(二)期限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合同到期后,学校将重新进行招标。

十、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附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小学
2024年8月23日

END

编      辑:刘意军

一审一校:张小丽

二审二校:赖春莲
三审三校:钟守霞

评分项目权重评分内容分值得分资质4符合招标要求的《营业执照》4经营业绩61、供应学校食堂经验,一年2分,依此类推,6分封顶。(以中标通知或合同为证明材料)0-6售后服务8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完善7-8售后服务8售后服务计划一般4-6售后服务8售后服务计划较差1-3价格12同一等级食品价格合理,适合学校要求9-12价格12同一等级食品价格合理,一般适合学校要求5-8价格12同一等级食品价格合理,不适合学校要求1-4合计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