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原材料招标公告(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2024)
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现对我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
二、招标项目
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
四、招标内容及供货时限
(一)招标项目
1.蔬菜类、肉类、水产类、豆制品类
2.点心、水果类
3.大米、油、副食类、禽蛋类、调味品类
4.烘焙蛋糕类
(二)招标要求
一家供货商可以投标多个项目
(三)中标后供货期限
根据合同执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资格的人员。
2.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当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等。
3.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能自觉遵守我校食堂各项管理规定。
6.以上证件须在2024年2月25日之前取得并在有效期内。
六、报名材料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8日上午8:30—10:00
2.资质审查: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许可证、身份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是委托人还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备注: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参与投标项目保持一致)
3.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
4.报名地点: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会议室
联系人: 田园长:15270644692、周园长:18720744249。
5.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采购人审查,并在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七、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9日—31日
八、服务承诺及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根据校方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供应商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订货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5.供货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校方无关。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先对投标者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进行投标。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幼儿园通知其参加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11:00
开标地点: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会议室
2.中标者的确定:在能履行上述5条服务承诺的前提下,按照下面评分标准得分高者为中标。
评分项目
权重
评分内容
分值
得分
资质
4
附合招标要求的《营业执照》
4
经营业绩
6
1、供应学校食堂经验,一年2分,依此类推,6分封顶。(以中标通知或合同为证明材料)
0-6
售后服务
8
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完善
7-8
售后服务计划一般
4-6
售后服务计划较差
1-3
价格
12
同一等级食品价格合理,适合学校要求
9-12
同一等级食品价格合理,一般适合学校要求
5-8
同一等级食品价格合理,不适合学校要求
1-4
合计
30
3.如有恶意投标的情况,将由招标小组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启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现场讨论决定,不予中标。
4.如果投标方让利系数相同时,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等。
5.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幼儿园签订供货合同。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十、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24日
编辑:朱媛欣
审核:田玉华
审定:卢靓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现对我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
二、招标项目
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
四、招标内容及供货时限
(一)招标项目
1.蔬菜类、肉类、水产类、豆制品类
2.点心、水果类
3.大米、油、副食类、禽蛋类、调味品类
4.烘焙蛋糕类
(二)招标要求
一家供货商可以投标多个项目
(三)中标后供货期限
根据合同执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资格的人员。
2.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当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等。
3.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能自觉遵守我校食堂各项管理规定。
6.以上证件须在2024年2月25日之前取得并在有效期内。
六、报名材料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8日上午8:30—10:00
2.资质审查: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许可证、身份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是委托人还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备注: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参与投标项目保持一致)
3.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
4.报名地点: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会议室
联系人: 田园长:15270644692、周园长:18720744249。
5.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采购人审查,并在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七、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9日—31日
八、服务承诺及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根据校方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供应商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订货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5.供货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校方无关。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先对投标者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进行投标。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幼儿园通知其参加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11:00
开标地点: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会议室
2.中标者的确定:在能履行上述5条服务承诺的前提下,按照下面评分标准得分高者为中标。
评分项目
权重
评分内容
分值
得分
资质
4
附合招标要求的《营业执照》
4
经营业绩
6
1、供应学校食堂经验,一年2分,依此类推,6分封顶。(以中标通知或合同为证明材料)
0-6
售后服务
8
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完善
7-8
售后服务计划一般
4-6
售后服务计划较差
1-3
价格
12
同一等级食品价格合理,适合学校要求
9-12
同一等级食品价格合理,一般适合学校要求
5-8
同一等级食品价格合理,不适合学校要求
1-4
合计
30
3.如有恶意投标的情况,将由招标小组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启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现场讨论决定,不予中标。
4.如果投标方让利系数相同时,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等。
5.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幼儿园签订供货合同。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十、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上犹县黄埠镇公立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24日
编辑:朱媛欣
审核:田玉华
审定:卢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原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