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招标公告(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202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 粉一车间7楼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采购(第3次采购)项目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 粉一车间7楼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采购(第3次采购)

项目编号
JZEG-HY-24-D1-W-0020028
采购经理
岳萍-15132112113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28 18: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8-29 18: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BY-SB-2024-160
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
 
定制
1

45天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详见谈判文件
  3.技术条款:详见谈判文件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5.报名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附件:

设备采购谈判文件.doc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粉一车间7楼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采购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2024年8月目录目录2第一卷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61.招标条件6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63.供应商资格要求64.谈判文件的获取75.响应文件的递交76.发布公告的媒介77.联系方式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1.总则151.1采购项目概况15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51.4供应商资格要求151.5费用承担161.6保密161.7语言文字171.8计量单位171.9预备会171.10分包171.11响应和偏差172.谈判文件182.1谈判文件的组成182.2谈判文件的澄清182.3谈判文件的修改182.4谈判文件的异议193.响应文件193.1响应文件的组成193.2投标报价193.3谈判有效期203.4谈判保证金203.5资格审查资料213.6备选投标方案213.7响应文件的编制214.响应22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4.2响应文件的递交22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5.开启235.1开启时间和地点235.2开启程序235.3开启异议236.评审236.1评审小组236.2评审原则246.3评审247.合同授予247.1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247.2评审结果异议247.3成交候选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247.4定标247.5成交通知247.6履约保证金257.7签订合同258.纪律和监督25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5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258.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26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68.5投诉26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0.1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2610.2异议提出与受理2710.3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第三章评审办法30评审办法前附表301.评审方法331.1谈判331.2最后报价331.3最后报价评审341.4评审依据341.5综合评分341.6评审报告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卷41第五章供货要求42第三卷5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1目录63一、响应函6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7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68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69四、谈判保证金70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1六、分项报价表72七、资格审查资料75(一)基本情况表75(二)近年财务状况表77(三)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78(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9(五)制造商授权书80(六)制造商企业简介81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3九、技术评审资料84十、技术支持资料85十一、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86十二、其他资料8712.第一卷3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粉一车间7楼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4.1.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粉一车间7楼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采购,采购人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4.2.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粉一车间7楼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采购2.2采购范围: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1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2.2.2交货地点:石家庄市华清北街8号。2.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货到现场。2.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3.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造企业;3.1.2财务要求:/;3.1.3业绩要求:/;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在近2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3.3款不适用。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4.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8月9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谈判文件。4.2申请流程: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下载谈判文件。4.3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8919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4.4谈判文件售价0元/标包,售后不退。4.5.5.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响应文件。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6.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4.7.7.联系方式采购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华清北街8号联系人:岳萍15132112113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华清北街8号联系人:岳萍电话:151321121131.1.3招标代理机构/1.1.4采购项目名称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1.1.5工程项目名称/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货到现场1.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1.1项规定;(2)财务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1.2项规定;(3)业绩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1.3项规定;(4)信誉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1.4项规定;(5)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1.5项规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9.2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9.3谈判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交货期、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以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号条款,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标评审。(本次招标不涉及★条款)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可以证明技术参数真实性的其他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响应,不允许任何负偏差,供应商可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一般性条款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1、一般性条款允许细微偏差的最高项数:不限。2、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的;(2)明显不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标记“★”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属于细微偏差:(1)技术参数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2)出现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对于本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3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和澄清文件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形式: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2.2谈判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2.2.3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澄清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1谈判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2.3.2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修改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的修改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3.2.4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以下最高限价均为含税价,按一般纳税人13%计算):13万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若供应商所报税率不一致时,评审价采用所有供应商的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投标报价/(1+税率),计算结果取整。2、报价范围包括:设备费、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用,以及设计费、包装费、指导安装费、调试费、运杂费、检测费、培训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维保费等,即货物到达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现场技术服务费,中标后的价格为一次性不变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调整。3、供应商对所投设备必须分项报价,对于主要配套件、原材料及外购部件要按谈判文件中的格式报出参考型号、材质及制造厂家。3.3.1谈判有效期90天3.4.1谈判保证金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不要求谈判保证金。□要求,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1、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供应商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在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 菜单下找到需要申请电子保函的项目,在操作列点击【申请保函】按钮,系统跳转到e网智融平台申请电子保函,申请完成后保函平台会生成保函唯一识别码,请牢记此识别码(2)出函成功后会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联系人手机,请注意查收;也可关注“E网智融”微信公众号,查看电子保函出函进度(3)出函后,请务必在递交响应文件页面或响应文件查看页面输入保函唯一识别码核验并下载电子保函,核验并下载后“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才能接收到E网智融平台申请成功的电子保函。☑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4项规定以外,其他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修改响应文件;(2)供应商以欺诈、弄虚作假或其他方式骗取中标的;(3)供应商恶意质疑或投诉的;(4)供应商串通投标的;(5)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扣除谈判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要求时间要求: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即视为符合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应为扫描件并清晰可辨,供应商为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封面指定位置加盖CA数字认证证书中的单位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印鉴(电子签名),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即视为供应商符合签字盖章要求。(本次招标不涉及)4.1.1响应文件加密要求供应商按照“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要求的加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生成加密后的响应文件,在开标时再行解密。(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本次招标不涉及)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7时00分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2.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2款6.1.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建6.3.2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推荐1-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7.1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应采购人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纸质响应文件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1款规定10.2异议提出与受理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2款规定10.3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3款规定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本次招标不涉及该条款)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供方向需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上述发票后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在提货或交货付款时该款项转作货款相应部分。发货前需方到供方工厂进行工厂测试(即FAT测试),经需方确认出具FAT测试合格报告后,供方向需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供方合同总价的30%款项;供方安排发货,货到工地后,初步(开箱)验收合格的由需方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供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准许运行后,供方向需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给供方合同总价的35%款项;余下合同总价的5%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双方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并共同签收最终验收报告后无息付清。2、需方可以选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等任意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供方在需方付款前(含预付款)须提供税务发票。基本信息检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各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基本信息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分析、MAC地址检测、硬盘序列号检测、文本相似度分析、企业关系分析等。不同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基本信息若存在异常雷同,评审小组将否决相关单位的投标。知识产权构成本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它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同义词语构成谈判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出现的措辞“买方”和“卖方”,在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编制谈判文件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重新招标的情形(1)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两个的。(2)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少于两个的,评审小组认为不具备竞争性的。(3)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平台使用费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5.2.1.总则5.2.1.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采购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2.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3.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技术性能指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4.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5.2.5.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5.2.6.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7.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5.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2.9.1.9投标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5.2.10.1.10分包(不适用本次招标)1.10.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2.11.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谈判文件作出响应。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5.3.2.谈判文件5.3.1.2.1谈判文件的组成本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5.3.2.2.2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5.3.3.2.3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5.3.4.2.4谈判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5.4.3.响应文件5.4.1.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谈判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谈判保证金。5.4.2.3.2报价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3.3.3谈判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90天。3.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4.4.3.4谈判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涉及)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5.4.5.3.5资格审查资料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及:(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3.5.2“2022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2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供应商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5.4.6.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5.4.7.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供货期、谈判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5.4.响应5.5.1.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5.2.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通过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5.3.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6.5.开启5.6.1.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6.2.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开标大厅,进入开标大厅即视为签到成功。(2)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内,供应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环节。5.6.3.5.3开启异议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采购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7.6.评审5.7.1.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7.2.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7.3.6.3评审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8.7.合同授予5.8.1.7.1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5.8.2.7.2评审结果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5.8.3.7.3成交候选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5.8.4.7.4定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5.8.5.7.5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5.8.6.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5.8.7.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9.8.纪律和监督5.9.1.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5.9.2.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5.9.3.8.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5.9.4.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5.9.5.8.5投诉8.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开启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5.1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11.1.10.1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信息。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信息,将作如下处理:10.1.1若在评审期间发现了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10.1.2若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发现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0.1.3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支付款或履约保函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10.1.4若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时,将被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同时将供应商计入冀中能源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与该供应商发生交易。5.11.2.10.2异议提出与受理10.2.1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10.2.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采购项目在以下内容提出异议:(1)采购活动各环节程序的合法、合规性;(2)对谈判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3)评审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4)评审小组组成人员的合法性;(5)其他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或串通行为使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10.2.3异议提出时限(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依法必须采购项目,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非依法必须采购项目,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4)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后3日内提出;(5)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回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供应商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其异议将不被受理。10.2.4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3)相关请求及主张;(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有关异议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外文与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中文译本为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其异议将不被受理。提交书面异议材料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异议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箱授权委托人电话邮箱提出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异议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5.11.3.10.3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10.3.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1)超过异议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异议内容;(2)未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3)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商业秘密及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4)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采购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7日内提供的。10.3.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异议,视为不良异议:(1)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2)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3)异议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纠缠的;(4)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异议的。10.3.3异议人发生无效异议、不良异议的,采购人将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冀中能源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同时:(1)供应商无效异议累计超过3次的,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公布。(2)供应商发生不良异议1次的,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公布。10.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1)超过异议期限的;(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未向采购人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4)涉及招标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商业秘密及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5)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采购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7日内提供的;(6)异议人不是所异议项目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7)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采购人将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公布;(8)异议人不符合本工作流程规定的。对于不符合异议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异议人。5.1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评审办法6.1.评审办法前附表符合性审查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性评审标准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符合性评审标准信誉要求供应商在近2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无超出本次采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情况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评标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应为扫描件并清晰可辨,投标人为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印鉴,封面加盖印章即视为投标人符合签字盖章要求。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按照评分项内容提供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提供资料如下:(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2)“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注:以上资料若未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或截图,或若因所附扫描件不清晰、不齐全或不正确等,评标委员会可在上述门户网站进行查询确认投标人相关信息,并依据查询结果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上述网站无相关信息的,视为符合信誉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 15 分技术部分: 35 分投标报价: 50 分其他评分因素: 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初审通过的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算术修正后)。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公式中的偏差率要求取绝对值(正数)2.2.4(1)商务评分标准付款条件(3 分)优于招标文件付款方式: 1.1-3分满足招标文件付款方式: 1分2.2.4(1)商务评分标准交货期(3分)优于招标文件交货期: 1.1-3分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 1分2.2.4(1)商务评分标准同类业绩(5分)同类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5分说明:①“同类业绩”指:2022年7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设备销售的业绩。②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原件扫描件。一份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2.2.4(1)商务评分标准质量环境体系认证(4分)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14000环境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工艺优化方案(布局、设备结构)及技术性能指标(15分)工艺优化方案完整合理,技术性能好 10.1-15分工艺优化方案较完整合理,技术性能一般5.1-10分工艺优化方案及技术性能指标差 0-5.0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设备功能安全保证措施(5分)设备功能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靠 3.1-5分设备功能安全保证措施合理 1.1-3分设备功能安全保证措施可行、但欠合理 0-1.0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质量保证措施(6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靠 3.1-6分质量保证措施合理 1.1-3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但欠合理 0-1.0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安全保障能力(4分)保障能力较强、较可靠 2.1-4分保障能力一般 0-2.0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5分)服务措施完善,服务承诺好 3.1-5分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较好 1.1-3分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一般 0-1.0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投标报价与标准值相等时得:45分,每比标准值高一个百分点减:0.3分,每比标准值低一个百分点加:0.3分,最多增减:5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注:评分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6.2.1.评审方法1.1谈判1.1.1初审结束后,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1.2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1.1.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1.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有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1.5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1.1.6评审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确定谈判的轮次。1.1.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1.8谈判结束后,供应商按照评审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2最后报价1.2.1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评审小组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如最后报价高于首轮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1.2.4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其评审价按首轮报价进行评审。1.3最后报价评审1.3.1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1.3.2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1.4评审依据1.4.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1.4.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综合评分1.5.1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5.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5.3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6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并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评审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设备购销合同购买方(以下简称需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供方):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所列之如下条款: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等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万元)合计(万元)备注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合同总价(不含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合同总价中包含设计费、设备费、指导安装费、易损零件费、专用工具费、技术资料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验收费及培训费【含培训资料费】、税费等正常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售后服务费。注:产品的详细要求见合同附件。二、产品供需条款(一)设备交货日期:。(二)交货地点:。(三)交货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供方将货物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付至需方且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需方,供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试车。(四)包装与运输:运输方式:汽运。供方提供的设备包装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适于长途运输,确保设备安全运抵需方指定地点。供方负责承担由于包装不良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及其他货物运输风险责任。(五)货物验收:1、供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需方提供项目计划、设备生产进度表等必要的文件以及工厂验收发货的时间等资料文件。2、工厂性测试:设备发货前需方人员到供方工厂进行FAT(FactoryAcceptanceTest)测试,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由供方承担,测试标准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和技术附件为标准。测试合格并出具FAT测试合格报告后方可发货,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且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返还需方支付的预付款等全部款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及此期间所发生费用均由供方自己承担,在供方工厂的检验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3、初步(开箱)验收:供方负责运输,货到交货地点后,需方指定工作人员按交货清单进行现场清点,设备、主要零部件及备品备件参照供方提供的发货清单。初步验收由双方约定时间共同进行,供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到场,视为供方准许需方单方面开箱验收(以书面或邮件确认函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供方不书面答复为依据)并同意以需方单方签字确认的问题记录作为退换货以及要求供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的最终依据。双方共同进行开箱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主要零部件有损坏、漏装、缺少、丢失或所供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做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会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和风险由供方承担。4、安装调试验收:设备到货后,由供方负责对设备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在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交一切设备使用的文件后,由需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验收标准为:需方确认的URS/SAT/IQ/OQ文件、技术协议文件、招投标文件等确定的标准。经需方验收达到上述验收标准视为供方交货产品各项性能符合合同规定,需方出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如果经需方验收未达到上述验收标准的,或者自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或需方安装指令发出后)日内仍未安装调试完毕或仍未达到上述验收标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则需方有权选择退货(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并要求供方退还需方已经支付给其的全部费用,不足部分供方仍需向需方支付,或者要求供方重新更换新的设备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需方全部损失。双方在此共同确认并同意,对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以需方最终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为准。供方应保证试车一次成功,否则,产生的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且供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其他相关违约责任。5、最终验收:设备运行到质保期结束,双方再次共同对设备进行性能、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作为设备的最终验收结束。(六)付款条件:1、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在提货或交货付款时该款项转作货款相应部分。发货前需方到供方工厂进行工厂测试(即FAT测试),经需方确认出具FAT测试合格报告后,供方向需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供方合同总价的30%款项;供方安排发货,货到工地后,初步(开箱)验收合格的由需方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供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准许运行后,供方向需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给供方合同总价的35%款项;余下合同总价的5%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双方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并共同签收最终验收报告后无息付清。2、需方可以选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等任意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供方在需方付款前(含预付款)须提供税务发票。(1)发票开具及税款缴纳:供方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财税总局规定的相关要求计算税款并按时足额预缴,对于供方未按税法相关规定及时足额预缴税款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负面影响由供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2)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新的税收相关政策出台则根据最新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七)逾期交货: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金。违约金按每迟交一周(7天)(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按合同总价的2%计收。如供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起30日内不到货的,视为供方根本违约,除按照上述约定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外,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方退还需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且供方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八)逾期付款:设备交货并初步验收合格之日前,需方逾期付款的,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利息等违约责任,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逾期付款的,前两期款项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剩余款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开始计收损害赔偿金,需方每逾期一天付款,须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的损害赔偿金。但需方向供方支付损害赔偿金或/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未付款项的1%。(九)供方的所有权保证:供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包括产品正常运行所需的相关技术)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可主张的财产和知识产权权利,并承担相应所有义务和责任,如有权利瑕疵,供方须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且供方应退还需方已付的全部费用。如果本合同项下的产品需要使用供方技术的,供方同意永久的免费许可给需方使用该等技术。如果产品所需的技术系第三方的技术,则供方应保证需方使用不会对第三方造成侵权,否则,供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且供方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退还需方已付的全部费用。(十)供方的质量标准:1、供货设备和材料在设计、制造、检查、验收、使用、包装和运输等工作中应符合或等同于或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国际机构的标准和规范中有关章节,同时还应符合所列标准和规范中隐含的其他规范和标准中的有关内容,并符合需方在竞争性招标文件中的URS要求。2、供方需提供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产品和赠品。供方提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的部分,质量保修期自维修完毕验收合格恢复运行之日起重新起算十二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免费更换。维修期间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提供备品备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如果设备需要运至供方更换维修的,则由此产生的运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供方承担,且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供方应对需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在1个月内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或单次维修时间超过72小时且未提供有效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或虽经维修,但仍不能保证设备连续正常运行或出现难以修复的质量问题时,需方有权选择按以下办法处理:(1)退货处理:供方应退还需方支付的设备的所有款项,同时应承担该设备的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保险、检验、安装调试、设备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及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的一切损失,同时,退货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2)更换设备:由供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贬值处理:根据设备的缺陷情况、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降低设备的价格。质保期内累计维修时间达到8小时,合同价贬值0.5%。如果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果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供方未按需方的索赔要求解决索赔事宜,需方将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3.对设备的验收标准按照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供货范围、技术参数及配置、设备技术标准以及需方采购的URS为执行标准,以全部设备完成OQ为验收合格标准。4、在设备调试阶段,根据需方要求及技术附件说明,供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免费派人指导安装调试并培训需方人员掌握设备的运行操作。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需方现场。供方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免费维修,供方维修人员应对每次的设备故障及维修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确认,保证终身更换产品及维修。质保期过后,供方免费为需方提供技术服务及支持,并及时派服务及技术人员协助需方处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如更换产品及零部件等,供方只收取其成本费,免收服务费用。质保期内,若因供方原因未及时派人更换产品及维修,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需方有权自行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更换产品及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十一)随机文件和验收资料:供方负责提供每台设备2套随机文件,包括所购设备、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并于货到需方现场后十天内交付需方,该等资料需要满足国家监督部门验收的技术要求。否则因该等资料缺失导致需方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供方承担相应责任。且因该等资料缺失导致需方无法通过国家监督部门验收的,需方有权退货(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供方承担)或减少合同价款,供方须无条件服从需方选择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供方在设备到货前向需方提供用于设备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十二)安装、维修、保养:1、在质保期外,本合同产品除供方委托的单位维修、保养(费用另计)外,需方如自行委托其它无相应资质的单位维修、保养的均视供方不负责该设备因维修、保养期间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责任。但因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3日内拒不履行维修、保养义务或怠于履行、局部履行维修、保养义务除外。2、供方负责指导进行设备的就位、安装及调试工作。3、质保期后,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备品备件按投标书所列价格自质保期结束之日起2年内不变,并向需方提供获得这些备品备件的详尽资料。4、供方在设备安装期间必须符合需方对现场施工的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方承担且供方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十三)、按照培训计划对需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供方负责。三、合同违约及其它条款(一)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法定或上述规定中合同解除条款除外),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解除合同部分总价10%的违约金。一方基于对方的违约行为而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符合第二条第(八)款约定的情形的,仅执行该条款,不执行本条款】。2、需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冲抵供方应承担的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以及供方应支付给需方的赔偿金、违约金等。不足部分供方仍应向需方另行支付。3、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供需双方协商并根据客观情况减轻或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即火灾、6级以上持续地震、暴雨雪、山崩;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即战争、政府干预。(二)争议解决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则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三)合同的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不得任意改动。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盖章确认。如需方土建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同意方可签订本合同的变更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四)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所有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和来往函件均采用合同编号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如有冲突,其解释顺序依次为合同、合同附件、招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合同附件一:技术协议(五)其它约定事项: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因本合同失效而失效。1供方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由于供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怠于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扩大损失的,则由供方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同时供方应当按照需方的要求采取措施保护施工场地以及相应材料、设备,供方不按照需方的指令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供方应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以下无正文)需方:供方: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邮编:邮编:开户行:开户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签订日期:年月日7.第二卷8.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1.目的该文件旨在从项目和系统的角度阐述用户的需求,主要包括相关法规符合度和用户的具体需求,这份文件是构建起项目和系统的文件体系的基础,同时也是系统设计和验证的可接受标准的依据。在VHP灭菌传递柜的设计、制造、采购、验收和确认等过程中,为用户和供应商提供依据。2.范围本文件的范围涉及到了NCPC对此定制自动化设备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应以URS将作为详细设计以及报价的基础。供应商在设计、制造、组装时必须要按照URS来执行。3.缩写列表Term 术语Definition 定义EU-GMPEuropean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欧盟药品质量管理规范FATFactory Acceptance Test出厂验收测试GAMPGood Automate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良好的自动生产规范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HMIHuman Machine Interface人机界面IQInstallation Qualification安装确认ISO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rganization国际标准组织OQOperational Qualification运行确认PLC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可编程逻辑控制器RTDResistance Temperature Device 电阻温度设备SATSite Acceptance Test现场验收测试SOP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标准操作规程SSStainless steel不锈钢NCPCNorth China Pharmaceutical co.,LTD华北制药4.设备标准设备必须符合以下标准、规范:4.1.1.cGMP法规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1.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1.GAMP51.1.FDA联邦法规有关内容FDA-21CFRPart210,2111.1.欧洲GMP最新版1.1.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相关内容4.2.2.行业标准1.1.JB20067-2005,《制药机械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1.1.JB/T20091-2007,《制药机械(设备)验证导则》4.3.3.国家标准1.1.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1.GB/T15706(1.2)-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1.1.GB23821-2009,《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5.一般描述此项目与华北制药北元分厂粉针一车间7楼现有胶塞清洗机配套使用,并与胶塞机联动,设备现场利旧已有层流,层流出风口距离地面高度2150mm。详细现场布局及设备尺寸,见下图。此次采购包含手套箱、存放无菌PE袋的平台、封口机及可前后移动的底座、封袋后的出料缓存平台以及可实现以下功能所需的所有软硬件配置(除胶塞清洗机、层流外)。手套箱安装在7楼胶塞清洗机出料端,胶塞机出料采用无菌袋转移,将灭菌后的无菌袋放入柜内,在自净缓冲区平台,人工将每两个袋子套在一起,待胶塞机箱体压力显示为常压,人工将双袋子口对准清洗机出料口,按胶塞机出料开关按钮(此按钮需集成到手套箱操作面),象鼻子旋转准备下料,出料嘴旋转到卸料位置。调节出料转速按钮,胶塞机开始出料,待袋子接满,调节出料转速按钮停止出料,人工将封口支架往后移动,将外袋退至低于封口位置,先将内袋拉上来到封口位置为止,内袋热封(右脚踏开关1),再将外袋拉到同样封口位置,内袋塞到内部,外袋热封(右脚踏开关1)。然后打开升降门(右脚踏开关2),将封好口的袋子放到出袋区,通过不锈钢光滑斜坡输送到出袋平台。示意图如下:130013002000.0电控按钮和显示2000.0电控按钮和显示2000.0电控按钮和显示2000.0电控按钮和显示2000.0电控按钮和显示操作门进袋门B:B..8酒气动出袋门HiB000.0缓冲区操作门8气动元件1热封加热丝垦堂热封机构支撑架282缓冲区操作门8气动元件1热封加热丝垦堂热封机构支撑架282缓冲区操作门8气动元件1热封加热丝垦堂热封机构支撑架282缓冲区操作门8气动元件1热封加热丝垦堂热封机构支撑架282缓冲区操作门8气动元件1热封加热丝垦堂热封机构支撑架282手套空袋平台机械门锁1ii手套空袋平台机械门锁Inn手套空袋平台机械门锁品门吸空袋放下料热万置和电封区移动脚踏开关(控支撑O气箱区8脚轮制热封机)可调托出料30度斜坡(高度300或脚于袋平台400依据最终布局空间设注:计)1、此配套对应利旧配套的清洗机的为:双无菌袋单封装出料转运系统(框架式)(不包含层流罩:所有外壳体、高效过滤器、均流膜、照明灯、紫外灯,高效和内外压差,电气控制等-客户自备,)出袋出袋出1000.0袋配套14-XXXX:无菌袋封装出料转运框架GLG2000-PS18-XXXX:半自动封口机RFJ450-SG:(无菌袋子规格:450*590)此方案为左进右出(依据客户实际布置调整)进出袋方向各留500mm操作空间。(采用脚踏和按钮控制,不要前后夹袋功能)2、此隔离柜为固定式,下支脚可调。配4个移动脚轮,方便维护药厂顶部高效。3、检测:无;4、电源:AC220V、50Hz,1Kw。采用脚踏和按钮控制,无触摸控制。清洗机的相关控制线要接到进架子面板上。个5、无菌压缩空气3.6M3/h袋6、双层无菌袋,内袋热封,外袋热封(操作先套上两层无菌袋,外袋退至封口下方,先内袋下料热封,在将外袋拉起,封外袋。无真空开袋。7、进袋门为手动提升门,出袋门为气动提升门(方便操作,双脚踏控制)。3300.08、10寸椭圆形手套,采用机械锁,门无传感器报警功能.6.物料规格无菌袋规格:450*590*0.1mm7.URS要求确认7.0.1.1.1.URS01:技术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01-1箱体框架采用SUS304不锈钢(矩形管50*50),外表面光洁度:Ra≤0.8。为方便维护上方层流,整机可移动,距地面高度2150±50mm,框架安装4个移动脚轮(两个带刹车)。框架做成分体形式,保证能够通过门进入(门:宽800mm,高2250mm),现场组装。URS01-2操作门采用向外双开门,钢化玻璃,厚度δ=8mm;10寸圆手套,紧固件包含内、外手套座、手套圈圆形;材料:尼龙/UPE;连接方式:紧固。手套品牌:霍尼韦尔Honeywell或皮尔坎Piercan。其它部位采用钢化玻璃(厚度δ=8mm)或聚碳酸酯板(厚度δ=10mm)。URS01-3整个手套箱分为三个区域,套袋区(手套2个),接料热封区(手套2个),出料区。URS01-4套袋区:打开进袋门,将无菌袋运至隔离器套袋平台,人工通过手套箱将两个袋子套在一起。要求不锈钢套袋平台高度可调,长宽空间够用。(无菌袋规格:590*450*0.1mm);URS01-5接料热封区:人工通过手套箱将双袋子拿到出料热封区,双袋子口对准清洗机出料口,按胶塞机出料开关按钮(此按钮需集成到手套箱操作面),象鼻子旋转准备下料,出料嘴旋转到卸料位置。调节出料转速按钮,胶塞机开始出料,待袋子接满,调节出料转速按钮停止出料,将外袋退至低于封口位置,先将内袋拉上来到封口位置为止,内袋热封(右脚踏开关1),再将外袋拉到同样封口位置,内袋塞到内部,外袋热封(右脚踏开关1)。然后打开升降门(右脚踏开关2),将封好口的袋子放到出袋区,通过不锈钢光滑斜坡输送到出袋平台。(同一封口位置,分内外袋操作两次热封)。热封平台高度可调,可前后活动,热封时,不正对清洗机出料口,避免污染清洗机内胶塞。URS01-6现有胶塞清洗机的控制按钮需要引到手套箱上方面板上控制,面板上的出料开关按钮控制象鼻子旋转准备下料。隔离柜底部安装三个脚踏开关。左边脚踏开关,所有热封程序进入待命状态;右边脚踏开关1,控制封口机热封。右边脚踏开关2,控制出料升降门。封口机上的出料转速按钮控制清洗机旋转出料快慢和启停。胶塞机出料由人工目测,旋转出料转速按钮停止出料。URS01-7热封系统:内外袋,不需要前后夹袋功能,人工拿着接料。可前后活动,配有封口支撑杆,气动热封,脚踏控制开关。整体材质304不锈钢,可控制温度与加热时间,达到密封效果,依据袋子厚度热封时间0.8~1.2s,热封压力0.4Mpa。热封条长度满足无菌袋尺寸要求。封口线宽度≥4mm,封口长度≥550mm。URS01-8出料区:人工将封好口的袋子直接开启出料升降门出袋(出料升降门开关建议采用脚踏方式,解放双手,便于抓袋子),配有斜坡道出袋,方便袋子可以滑下,长度依据实际空间确定。7.0.2.2.2.URS02:安全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02-1设备任何部位不能有锋利的边缘和尖角。URS02-2设备上易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的运动部位应有安全罩,电气控制柜装有安全锁,符合零进入标准,应有警示标志或说明。URS02-3优化设计,易于接近的区域安装紧急停止按钮,以减少人机工程伤害。URS02-4封口具备避免烫伤措施7.0.3.3.3.URS03:安装区域及位置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03-1安装在7楼B级出塞房间。URS03-2安装环境为A级层流下。(层流距地面高2150mm)7.0.4.4.4.URS04:电力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05-1220/380V,3 相5线制,50 Hz。URS05-2所有线缆均有标号并有连接线路图。URS05-3设备具有接地线和中性线。URS05-4电气系统:电气元件应选用名牌厂商的产品,例如:Siemens,Schneider,MITSUBISHI,Omron等。URS05-5所有的线路应密闭在方管内。URS05-6所有电缆终端应卷曲包好线头做好相应标记。URS05-7所有控制配线必须采用低电压控制系统,电压≤36伏特。URS05-8低压接线(24VDC和通讯/信号线路)应与控制盒中的控制电压和较高的电压分区分槽布置。7.0.5.5.5.URS05:设施/公用系统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06-1提供设备外形尺寸图、重量等基本参数与安装图纸,提供此系统所需的所有公用系统的要求,如种类、用量、接口管径、压力要求、温度等。安装现场压缩空气:0.4 MPa ~0.5 MPaURS06-2设备的安装及操作尺寸(包括进设备的通道、就位、操作及各环节)能适合安装现场空间及用户需求。7.0.6.6.6.URS06:外观及材质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07-1整体采用 304不锈钢,外表面亚光处理。主要结构的机械材料,金属部件抗氧化处理,表面磨光,Ra≤0.8μm;与无菌袋内部接触的部分材质要求 316 不锈钢,表面光洁度Ra≤0.6μm。整机要求耐受VHP灭菌,酒精、酚类消毒剂。URS07-2所有紧固件都应为不锈钢材质。URS07-3框架部分304不锈钢制造,设备外罩采用304不锈钢制造。URS07-4所有的焊接磨光处理。7.0.7.7.7.URS07:仪表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09-1设备上的测量用仪器仪表及设备联接件使用公制单位。URS09-2仪器仪表应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合格证。7.0.8.8.8.URS08:清洁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11-1设备表面及内部便于清洁,不能有清洁死角。URS11-2要求清洗的部件,须具备快接功能。URS11-3所有密封垫圈应该易于拆卸和装回。7.0.9.9.9.URS09:文件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13-1供应商提供符合GMP标准文件。URS13-2供应商提供的确认文件包括FAT、IQ和OQ、PQ文件。URS13-4设备供应商应提供三套操作手册,包括以下内容:A. 技术数据1.1.设备技术说明1.1.设备详细尺寸1.1.描述B. 安装和空间要求1.1.基础和空间要求1.1.安装时的运输C. 使用说明书1.1.操作1.1.检查和问题解答D. 维护说明书1.1.维护1.1.润滑E. 图纸和零件表1.1.机械部分1.1.电气部分1.1.仪器仪表F. 仪器仪表校准证明G. 推荐的备件7.0.10.10.10.URS10:设备转运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14-1供应商应使用可靠的包装形式以保证设备转运安全。URS14-2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自制造地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输、安装、试车事宜。7.0.11.11.11.URS11:验证/确认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15-1在设备完全交付使用前,应完成下列验证:FAT、IQ、OQ、PQ(协助完成)。URS15-2免费提供3人次、5天的设备验收及培训,并完成FAT报告。7.0.12.12.12.URS12:服务与维修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16-1设备供应商负责所有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包括:图纸、工艺、操作、设备维护、设备性能及问题解答。URS16-2设备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一年的设备保证期及终身维修服务。URS16-3保证设备出现异常状态后24小时内厂家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URS16-4提供可满足一年设备运行需要的易损零部件及零部件清单(包括报价)。URS16-5可长期提供便捷的设备零件服务。建立预防维修计划。URS16-6供方在报价中需要将所有需要提供的辅助设施(如电、压缩空气、安装空间等)列举清楚,若有列举不明之项目,发生费用则全部由供方自己承担。本URS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作为到货验收的依据。7.0.13.13.13.URS13:供应商确认URS编号符合 (是/否)如果为“是”,请注明是否为标准功能,进行详细描述;如果为“否”,请详细阐述不符合的部分7.0.14.14.14.URS14:设备交货期要求编号要求内容URS18-1设备供方保证在45个日历日内交货。(合同签订图纸确认后的供货期)9.8.定价Pricing供方报价包括其仪器、调试、交通、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供方在报价中需要将所有需要提供的辅助设施(如真空、电、压缩空气、安装空间等)列举清楚,若有列举不明之项目,发生费用则全部由供方自己承担。本URS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作为到货验收的依据。10111213.第三卷1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元分厂粉一车间7楼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采购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4.1.目录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3、联合体协议书4、谈判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技术评审资料10、技术支持资料11、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2、其他资料14.214.3.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报价提供设备(本次报价为含税价,税率),交货期:(响应谈判文件或其他方式以文字表述),付款方式:(响应谈判文件或其他方式以文字表述),交货地点:(响应谈判文件或其他方式以文字表述),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谈判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技术评审资料;(10)技术支持资料;(11)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2)其它资料;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天)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表不附在响应文件中)序号项目名称粉一车间7楼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采购1项目编号2总报价人民币(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3交货期4付款方式5交货地点评审小组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页《最终报价表》由供应商依协商情况填写。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14.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单位公章)年月日14.5.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谈判有效期结束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4.6.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4.7.四、谈判保证金1.若采用电汇、转账、网银等形式,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设证明);2.若采用电子保函,供应商应在此提供电子保函输出件扫描件或截图14.8.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一)商务偏差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商务条件响应文件应答商务条件偏差说明1交货期2付款方式3交货地点45…………(2)技术偏差表序号设备名称谈判文件要求拟供设备情况偏差说明12345……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条款优于谈判文件的技术条款,偏差说明栏填写正偏离;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条款劣于谈判文件的技术条款,偏差说明栏填写负偏离。14.9.六、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注明型号)1设备1.1设备11.2设备2.............2设计费3包装费4运杂费5厂内调试、检测费6技术服务、资料费、培训费7备品备件费8其它费用…………合计报价注:请填写设备(或材料)的准确名称,且备注相关型号。附表1:设备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选厂材质数量单价总价一设备11主要配套件12主要配套件23........4原材料15原材料26........7外购部件18外购部件29........二设备21主要配套件12主要配套件23........4原材料15原材料26........7外购部件18外购部件29........三设备3................注:供应商对所投设备必须分项报价,对于主要配套件、原材料及外购部件要按谈判文件中的格式报出参考型号、材质、制造厂家及报价。附表2:主要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规格型号选厂材质数量单价注:主要配套件、原材料及外购部件报出型号、材质及制造厂家及价格。我方承诺,此价格在采购人质保期满后至少两年采购过程中价格“遇涨不涨,遇降随降”,保持以最优价格供货。14.10.七、资格审查资料14.10.1.(一)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网 址传 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拟供设备制造商名称供应商须知要求拟供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4.10.2.(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4.10.3.(三)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4.10.4.(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14.10.5.(五)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不适用)致:(采购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的单位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设备名称)进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注:本格式为参考格式。14.10.6.(六)制造商企业简介(包含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生产能力、专业人员配备、公司发展状况、装备制造水平、专利技术、认证体系、企业荣誉等)(七)信誉要求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2.“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注: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相关信息的,视为符合信誉要求。14.11.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备注提供业绩列表、所列业绩的合同扫描件:1.所附合同扫描件顺序应与业绩列表序号一致,并配有明显的标识来明确对应关系。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相当于或高于谈判文件前述相关规定,低于规定标准不予认定。14.12.九、技术评审资料(一)拟供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水平的详细描述:1.参考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说明。2.设备的技术性能及配置水平。3.对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水平。4.备品备件。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14.13.十、技术支持资料14.14.十一、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4.15.十二、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胶塞机出料口手套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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