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气象局2024)
项目概况 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 JSZC-320500-CJZB-C2024-012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12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B-C2024-0126
项目名称: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
采购需求:
1.人工影响天气户外作业;
2.人工影响天气暂存库建设改造;
3.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运输;
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标准化改造;
5.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保障;
6.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维保;
7.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监测预报;
8.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12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9-12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6861665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气象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街道嘉元路8号
联系人:曾山佰
联系电话:0512-66182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天扬
电话:0512-65238891
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服务类磋商项目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CJZB-C2024-0126采购内容: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采购人:苏州市气象局采购类别:服务类n二O二四年八月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B-C2024-01262项目名称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联系人:庄天扬 朱晓芹 路丽丽联系电话:0512-652388914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气象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街道嘉元路8号联系人:曾山佰联系电话:0512-661822175响应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45天(日历日)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0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4年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1评审时间评审地点2024年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1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两份。13报价本位币人民币 14履约保证金无15成交通知书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16磋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1%;中标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0.5%;中标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参照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的80%进行计算收取。例:如中标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8相关账号中标服务费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 号:3010018800000489219导致无效投标因素响应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响应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目录一、磋商公告二、采购需求三、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五、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B-C2024-0126项目名称: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1.人工影响天气户外作业;2.人工影响天气暂存库建设改造;3.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运输;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标准化改造;5.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保障;6.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维保;7.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监测预报;8.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2.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68616651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气象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街道嘉元路8号联系人:曾山佰联系电话:0512-661822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联系人:庄天扬朱晓芹路丽丽联系方式:0512-652388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天扬电话:0512-65238891二、采购需求受苏州市气象局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0-CJZB-C2024-0126二、项目名称: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三、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4、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1.人工影响天气户外作业;2.人工影响天气暂存库建设改造;3.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运输;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标准化改造;5.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保障;6.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维保;7.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监测预报;8.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二)详细服务内容1.人工影响天气户外作业提供人影作业人员协助完成全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任务,年预计作业次数不少于10次,发射火箭弹80-100枚(火箭弹由苏州市气象局统一采购)。使用数值预报资料、雷达、卫星资料等制作本地作业计划和协助完成空域申请;协助完成作业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完成作业期间图片和视频数据的采集,完成作业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协助开展无人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试验。2.人工影响天气暂存库建设改造按省气象局专库专用要求,改造苏州大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火箭弹、火箭发射架临时存放库,满足防暴、防抢、防盗、防潮、防火、防雷击、防静电等要求。3.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运输严格规范开展火箭弹运输和存储,采用具有民爆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从省人影弹药库(镇江句容)调运火箭弹至市级临时存放库。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标准化改造强化作业点安全管理,年内完成太湖蒋墩、乡村牛仔俱乐部(金庭)两处作业点标准化改造;定期对作业点进行修葺,确保所有作业点符合要求,周围无易燃物和影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杂物。5.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保障修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弹药、人员和作业点等管理办法,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情况进行管理。更新老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火箭发射架及配套设备;配备现场作业用安全警戒、现场照明、消防用具、备用电源、劳保防护等安全装备,对不符合要求的装备定期进行更换;每年至少开展1次人工影响天气应急演练和培训;为人影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作业点购买公众责任险;定期制作弹药使用情况报告。6.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维保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各种装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对作业用火箭架开展定期维护和保养,作业前和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装备进行保养检修和安全检查;对超出使用年限或不符合要求的装备及时进行更换;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控设备、作业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和物联网设备的稳定运行。确保人影发控箱的稳定运行;确保人影作业用手持机的稳定运行,保证其网络通畅,作业信息能够实时上传;确保车载物联网设备的稳定运行,保证视频监控设备、移动布控球等设备的稳定运行;保证人影安全管理平台上传数据准确、及时。7.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监测预报对大气环境和土壤墒情进行监测,制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预报,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和土壤墒情会商,制作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和土壤墒情专报;使用数值预报资料、雷达、卫星资料等制作人影作业条件预报;利用地面观测资料、雷达、卫星和探空等观测资料,及时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进行评估。每年发布一篇人影工作年度总结。8.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协助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普及宣传工作,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的宣传;协助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协助开展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专项宣传工作;协助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公众关于人工影响天气的问题与疑问。(三)人员要求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至少1人拥有计算机或网络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工影响天气户外作业岗位不少于3人,至少2人拥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岗位培训合格证。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人工影响天气户外作业岗位需进行夜间户外工作和值班值守,值班值守作息时间为5:30-21:30(夜间21:30-5:30夜班),工作地点:苏州市。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气象事业和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必须保守秘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和技术规定,服从领导、团结协作、热情服务、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坚决杜绝责任性事故,实施气象业务质量绩效考核。(四)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成交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具体为:1.人工影响天气户外作业:应在接到苏州市气象局作业通知后4小时内全部作业人员赶到指定作业点开展现场作业准备,空域申请成功后1小时以内完成人影作业;现场作业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作业信息的统计和上报。2.人工影响天气暂存库建设改造:年底前按要求完成人工影响天气专用装备暂存库改造,库房应避免强磁场或高射频环境并满足防爆、防抢、防盗、防潮、防火、防雷击、防静电等要求。3.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运输:根据苏州市气象局弹药运输要求,使用运输资质单位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从人影火箭弹省库(镇江句容)调运火箭弹至市级暂存使用。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标准化改造:10月底前完成蒋墩、乡村牛仔俱乐部两处作业点标准化改造;定期对作业点进行修葺,确保所有作业点符合要求,周围无易燃物和影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杂物。5.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保障:按照苏州市气象局要求更新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火箭发射架及配套设备;配备人工影响天气户外作业用安全警戒、现场照明、消防用具、备用电源、劳保防护等安全装备,对不符合要求的装备定期进行更换;每年10月前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8月前购买作业点公众责任险;每年至少开展1次人工影响天气应急演练和培训,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6.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维保:按照苏州市气象局要求每年对车辆、作业用火箭架等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开展维护和保养,每年完成1次作业用火箭架年检;委派专人定期检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操控、信息和物联网系统设备,确保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或运行不正常时,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排除修复系统设备,保证作业正常使用。7.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监测预报:加强对大气环境和土壤墒情的监测,在有利天气形势下,当日使用数值预报资料、雷达、卫星资料等制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预报。利用现有的地面观测资料、雷达、卫星和探空等观测资料,每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后次日对作业效果进行评估。年底前发布一篇人影工作年度总结;开展典型过程复盘总结,建立典型作业个例库。8.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协助苏州市气象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普及宣传工作,利用苏州气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的宣传,及时回复社会公众关于人工影响天气的问题与疑问。(五)权利义务1、采购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单位负有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制定人影工作计划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成交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日常管理工作。(2)采购单位应提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成交单位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和业务培训。(3)采购单位需向成交单位提供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相关工作的详细要求,协助成交单位安全、实时的完成人工影响天气工作;(4)采购单位负责制定成交单位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和细则,并按照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和日常考核。2、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中标单位需按约定的时间、委托服务内容,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相关规定和标准,在采购单位人员的协助下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及时开展。(2)中标单位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其入职前安排职业道德、岗前技能、劳动纪律及双方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并确保员工已经知悉并了解工作内容、工作职责、违约责任等。(3)中标单位需派遣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持仪容仪表整洁,举止文明。如有违反,采购单位有权通知中标单位进行处理。(4)如中标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或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中标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或给予经济赔偿。(六)其他说明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2、报价说明:一次性报定,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费、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税金、国家规定的社保、公积金,以及离职风险金、有薪病假、婚丧假、护理假、产假、福利费(工会经费)、工伤备用金、应急抢修费用、通讯费等其他风险金等其他风险金的全部费用以及响应单位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中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不得低于服务地区行业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报价必须含税,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结算方式:(1)基本费=年度中标金额×90%÷12,基本费按月度支付。考核费=年度中标金额×10%×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度,考核费按照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度结果支付,在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支付年度考核费。(2)凭中标单位发票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该经费包含管理费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税金、国家规定的社保、公积金,以及离职风险金、有薪病假、婚丧假、护理假、产假、餐费、工伤备用金等其他风险金。采购单位支付中标经费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4、服务人员配置及工作时间要求5、投标单位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五、综合说明1、磋商文件的组成,包括本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书面补充通知,本磋商文件涉及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期间的有关文档资料,由采购单位保存和使用,其知识产权属于采购方所有;双方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2、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磋商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投标单位明确提供所投项目的说明及服务内容。3、投标单位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工作涉及的一切人工、机械、管理、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一次报定,不得更改。响应单位的报价需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规或行业规定。响应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投标,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单位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的,评标小组有权要求响应单位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验收标准:(1)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单位的考核标准。(2)中标单位所提供成果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中标单位应保证不会因为采购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服务方承担。中标单位提供的所有成果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负责重新探测和制作,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6、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六、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附件)1、封面2、开标一览表3、磋商报价分析表(如有);4、资格审查响应文件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4.3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5、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5.1磋商响应函;5.2服务偏离表;5.3商务条款偏离表;5.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5.5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5.6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5.7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8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6、综合评审响应文件(具体模块以系统生成为准)6.1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工作方案;6.2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6.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6.4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7、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涉及价格折扣,无需提供)注:(1)以上4.1-4.3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5.1-5.7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注意不要漏项。如有不确定上传的位置的,可以上传至其他资料或上传至符合性审查资料。(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第(四)项情形的,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不得少于2家)。除因磋商采购文件修改导致供应商成本增加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七、综合说明1、磋商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磋商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且总价固定,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成交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磋商响应单位未填价格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磋商总报价中。2、磋商响应单位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磋商保证金:不需提交,采购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详见附件),否则为无效投标。4、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号:301001880000048925、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机器码检查中,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4)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5)参加磋商响应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或者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第(四)项情形的,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不得少于二家),磋商采购失败。(6)最终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浮。6、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详见统一格式),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中“响应单位”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7、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8、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9、告知成交结果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0、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视情将其通报给财政部门。1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项目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项目金额的百分之十。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13、质疑处理1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3.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3.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庄天扬朱晓芹路丽丽施紫秋联系电话:0512-65238891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14、相关政策(如涉及)(1)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设备的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2)小、微企业(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依据预留项目和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监狱企业(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5)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15、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导致无效投标因素响应单位(响应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总预算和单项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单位为成交候选单位。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磋商响应单位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磋商响应单位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磋商响应单位的总得分。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单位,如果实际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评分标准(一)价格(10分,以最后报价作为计算依据)第一步:响应总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及最高限价)价格的,为有效响应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无效响应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10%。(二)服务方案评审比较(最高为76分)1、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最高为42分;(1)人工影响天气户外作业方案比较:方案详细实用的为优得7分;较详细实用的为良好得4分;方案整体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为7分;(2)人工影响天气暂存库建设改造方案比较:方案详细实用的为优得7分;较详细实用的为良好得4分;方案整体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为7分;(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保障方案比较:方案详细实用的为优得7分;较详细实用的为良好得4分;方案整体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为7分;(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维保方案比较:方案详细实用的为优得7分;较详细实用的为良好得4分;方案整体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为7分;(5)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监测预报方案比较:方案详细实用的为优得7分;较详细实用的为良好得4分;方案整体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为7分;(6)投标单位就整体实施方案比较:方案详细实用的为优得7分;较详细实用的为良好得4分;方案整体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为7分。2、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比较,最高为20分;(1)配置大气科学相关专业人员,每具备一人得1分,最高为2分;(2)配置计算机或网络工程相关专业人员,每具备一人得1分,最高为3分;上述(1)-(2)单个人员不重复累计计算得分。(3)配置技术人员具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岗位培训合格证的,每具备一个得3分,最高为15分。注:上述评分需提供对应评分内容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毕业证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评标小组无法认定的,对应项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专业设备、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比较:专业、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为优得7分;较专业、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为良得4分;专业、符合性一般的得1分;最高为7分;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标准、服务保障承诺及安全、保密措施、违约责任承诺比较:全面可靠、针对性强的为优得7分;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为良得4分;不够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最高为7分。(三)投标单位履约能力(最高为14分)1、投标单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比较,最高为6分;投标单位具有类似项目实施达到2年的得2分,每增加1年加2分,最高为6分;需提供项目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2、投标单位信誉、服务质量情况,最高为8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用户满意度证明、主管部门质量抽查考核情况证明,每具备一项得2分,最高为8分。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成交。2、付款步骤、服务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磋商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明确、不清晰评委而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条件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4、采购文件中要求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可用电子签章代替。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苏州市气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街道嘉元路8号乙方(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500-CJZB-C2024-0126号“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内容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服务工作。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3、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4、乙方的其他承诺内容。三、价格与支付:1、本合同总金额:2、合同价格为完成所有工作的最终价格。以上价格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资料费、调查费、报告及编制费(含印刷费)、咨询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付款步骤:(1)基本费=年度中标金额×90%÷12,基本费按月度支付。考核费=年度中标金额×10%×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度,考核费按照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度结果支付,在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支付年度考核费。(2)凭中标单位发票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该经费包含管理费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税金、国家规定的社保、公积金,以及离职风险金、有薪病假、婚丧假、护理假、产假、餐费、工伤备用金等其他风险金。采购单位支付中标经费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四、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按本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承诺及行业相关标准为准。3、乙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服务工作,甲方将组织对成果进行确认、验收,如发现与要求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五、保密要求1、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与甲方有关的、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均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电子文档应从自己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予永久删除。3、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本保密条款在合同履行结束后继续生效。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乙方咨询服务提供必要的依据,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2、对乙方相关成果进行审核,并协助报审;有权依据实际,对相关成果提出意见。3、按合同约定进度及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4、甲方应做的其他配合工作。七、乙方责任:1、乙方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要成员为:;2、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3、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4、服务工作中,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事项;5、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工作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6、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等发生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如果乙方将任务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非法分包,除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外,甲方将按合同价的5%~10%扣除乙方的违约金。(2)如果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成果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的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查时,除由乙方负责继续完善规划任务外,甲方可按合同价的5%~10%计扣乙方的违约金,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合同转让和修改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2、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在合同履行中,甲方可以增加原成交货物的数量,但增加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十一、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十二、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生效合同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上传系统网上公示及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十四、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五、附则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处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总报价(元)服务期限备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本公司愿意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报名、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评标、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时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JSZC-320500-CJZB-C2024-0126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的磋商。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次采购的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全部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响应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3、我们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自开标之日起45日。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方在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中所作的承诺在磋商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们愿意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磋商保证金。8、如我方成为成交单位,我方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要求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9、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10、我们愿意按照贵公司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两份纸质响应文件),并保证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采购单位提供的配合;(3)对磋商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邮编:联系人:地址:开户名称:电话:开户银行:传真:开户账号:邮箱地址: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磋商报价分析表(如有)磋商报价分析表序号费用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合计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服务偏离表服务偏离表采购编号:序号服务内容采购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磋商响应单位应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磋商响应单位对所投标的物(服务)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服务期限2付款步骤3合同条款4...注:磋商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磋商响应单位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10: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1)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采购编号:序号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岗位(按照采购要求填写)姓名性别年龄资质及从业资历(按照采购要求填写是否满足)职称专业备注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项目组人员”指磋商响应单位针对该项目的所配备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员一经确认,未经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不能更换,如有更换,新的人员资历经验等不得低于被替换的人员,且须经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但人员的能力不能满足任务的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成交单位必须及时更换。2、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行设计表格投标。(2)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如果我方中标/成交,则在本授权书上签字的(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任命在本授权书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在单位现任职务)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就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磋商响应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采购编号: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年 月 日专业从事本专业时间职务职称执业资格主 要 经 历时 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注:需随此表附上主要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内容合同金额(万元)1234567…磋商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5.成交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保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