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 老旧排水管道更新改造 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聊城市东昌府区城市管理局)2024)
冠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项目【文轩街(教育路-体育场路)老旧排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冠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冠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冠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项目【文轩街(教育路-体育场路)老旧排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冠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项目(文轩街(教育路-体育场路)老旧排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2500020240200019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GXZFCG-2024-160冠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GXZC-20240144项目名称:冠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项目【文轩街(教育路-体育场路)老旧排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包一:2324015.87万元;包二:2.598413万元最高限价:包一:2324015.87万元;包二:2.598413万元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施工
1
详见磋商文件
2324015.87
2
监理
1
详见磋商文件
2.598413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监督单位:冠县财政局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一:(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 标段二:(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至 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①《关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交易系统网上注册的公告》(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12a66a9-c540-4fb4-be90-23df0993986c.html);②《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成员注册所需材料》(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905/c45b9d79-25ae-4964-b9df-415063d638c2.html);③《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xzzx/012005/20230808/9f4ff67d-5515-411c-b423-c9534421b34b.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 ;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3)各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提醒,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在报价环节中,供应商放弃报价的,视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不以初始报价作为最后报价。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 址:聊城市冠县联系方式:0635-58880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关帝庙街15号3层301联系方式:133563595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工电 话:13356359563 发布人:山东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服务项目(1).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冠县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项目【文轩街(教育路-体育场路)老旧排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冠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聊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6: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交易文件领取菜单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冠县开标二室
预算金额
¥2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356359563
采购单位
冠县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暂时没有录入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35-5888005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暂时没有录入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56359563
2024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服务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62)采购人: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机构:山东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62,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项目说明与服务要求...........................................-27-第四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3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9-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6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62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CZFCG-2024-802东昌府区编号:DCCS2024-F-038项目名称:2024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9.317714万元最高限价:169.317714万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一2024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服务项目详见文件169.317714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监督单位:有,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2-1.时间:2024年08月28日9:00至2024年09月03日17:00(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3.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3-(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7.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4-(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联系方式:180635592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关帝庙街15号3层301联系方式:133563595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工电话:13356359563发布人:山东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2024年区属街巷路灯设施巡查及故障维修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4020001623采购人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采购内容共一个包,详见项目说明。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169.317714万元。每包供应商初始报价或最后报价均不得超过此控制价(预算金额),供应商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服务期限逾期违约金服务期限:1年逾期违约金:每天按不低于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8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须符合相关国家主管部门和行业标准。9报价1、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不允许转包。总报价应包含项目本身所产生的任何费用。2、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合理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备选方案,只允许一个报价;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总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主件、标准附件、辅材、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设备检测、保险费、检测费、综合施工、培训、技术、竣工验收、试运行、现场服务费(后续服务)、招标代理费、维修保养费、系统调试费、设备拆、装、迁移费用、设备维护及售后服务、管理费、验收、利润、税金及知识产权费且完全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满足使用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中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施工工作面的所有安装辅材、配套设施等清单里没有详细描述的物资,供应商均应计算到投标总报价内,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有遗漏,自行承担相应费用。4、本项目最终产生的工作成果使用权和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序号内容规定9报价购人书面同意,成交商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10答疑安排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获取采购文件2日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采购文件2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djs654321@163.com。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文件获取系统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磋商文件链接供于查看)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该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看、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11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格审查内容彩色原件扫描件:13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2、依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序号内容规定13资格审查文件3、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材料扫描件;4、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5、授权委托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见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的承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8、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重要说明:以上证件开标现场不需提供证件纸质版原件,以上传至电子标书中的为准,具体要求如下:(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仅需按照电子标书制作要求将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即可。(2)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证件或制作电子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3)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可从网上提供证书截图代替传统的纸质证书原件,否则可以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资格审查表应盖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无效。资信统计表应盖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按0分计。序号内容规定14响应文件份数1、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LCTF)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3、成交供应商需提交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15付款方式按季度等比例支付,最后一次支付时间为服务期满、交接完毕无问题后付清(分期付款不计利息)。(不允许偏离,否则为无效标)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7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9评审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20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21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22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3报价保证金无2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文件开启时间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签到时间: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报价将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解密时间:供应商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供应商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供应商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其他要求:评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无效标供应商的报价不计入磋商基准价的计算。25开标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各供应商即可插入CA锁,使各自的电-9-证件得分统计表供应商名称:企业业绩(6分)自2021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每份得2分,最高得6分。注:1、类似业绩指路灯类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供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网站的中标(成交)公示截图。注: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中【企业业绩】模块,并链接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模块,否则不予计分企业业绩(6分)自2021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每份得2分,最高得6分。注:1、类似业绩指路灯类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供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网站的中标(成交)公示截图。注: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中【企业业绩】模块,并链接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模块,否则不予计分企业业绩(6分)自2021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每份得2分,最高得6分。注:1、类似业绩指路灯类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供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网站的中标(成交)公示截图。注: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中【企业业绩】模块,并链接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模块,否则不予计分企业业绩(6分)自2021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每份得2分,最高得6分。注:1、类似业绩指路灯类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供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网站的中标(成交)公示截图。注: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中【企业业绩】模块,并链接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模块,否则不予计分企业业绩(6分)自2021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每份得2分,最高得6分。注:1、类似业绩指路灯类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供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网站的中标(成交)公示截图。注: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中【企业业绩】模块,并链接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模块,否则不予计分企业业绩(6分)自2021年08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每份得2分,最高得6分。注:1、类似业绩指路灯类相关业绩【须同时提供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网站的中标(成交)公示截图。注: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中【企业业绩】模块,并链接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模块,否则不予计分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日期是否上传得分1234………………认证证书(4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①不要求提供原件;②所有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同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链接在响应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中,否则不得分。认证证书(4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①不要求提供原件;②所有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同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链接在响应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中,否则不得分。认证证书(4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①不要求提供原件;②所有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同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链接在响应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中,否则不得分。认证证书(4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①不要求提供原件;②所有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同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链接在响应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中,否则不得分。认证证书(4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①不要求提供原件;②所有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同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链接在响应文件【企业各类证书】模块中,否则不得分。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核验人签字:核验人签字:说明:1、本表除得分一列外,其余内容自行填写完毕,并附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2、本表格如果与评分标准有冲突不符合的条件,以评标标准内容为准。3、本表中涉及的内容如果一项都没有,也要将此表上传至系统电子响应文件《资格、证件统计表》中。如不提供本表评委将仅对供应商资格进行评审,不再对表中涉及内容进行评审,表中涉及内容按0分计。-55-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56-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7-(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58-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投标人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采购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59-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7月19日起施行。-60-附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1-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62-附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费率中标金额(单位:元人民币)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1.1%=2.2万元合计收费=1.5万元+2.2万元=3.7万元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1.5万元+1.6万元=3.1万元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合计收费=1+2.8+2.75=6.55万元-63-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6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 老旧排水管道更新改造 老旧排水管道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