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网 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招标公告(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4)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本项目公告附件(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TC-ZBCG2024004
项目名称: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       
预算金额(元):302792
最高限价(元):302792
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 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做好相关的防疫工作、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监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1、监理服务期不少于33个月。       2、施工监理服务期自标段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设计阶段、配合结算审核、保修期监理也属监理工作内容,但不计入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资质条件: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本项目公告附件(https://www.lecaiyun.com/)
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线上上传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乐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250号         
联系方式:0576-89230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A                     
联系方式:0576-88550073          

项目联系人:戴萍

附件信息:

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招标文件.docx149.5K

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招标人: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四章合同文本2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2第1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受招标人委托,现就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是非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做好相关的防疫工作、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监理服务。服务期:1、监理服务期不少于33个月。2、施工监理服务期自标段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设计阶段、配合结算审核、保修期监理也属监理工作内容,但不计入服务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上限价:302792元。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资质条件: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三、获取招标文件:(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二)获取地址:乐采云本项目公告附件(https://www.lecaiyun.com/)(三)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乐采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乐采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乐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异议投诉的,不予受理。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四)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乐采云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线上上传开标时间:以乐采云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线上开标五、投标保证金1、金额:0.6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1)现金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收款单位(户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台州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9900101040013143注:建议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天汇至收款单位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工程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迟为投标截止日);③工程保函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起上传系统进行递交。电子版本形式的工程保函须注明“本保函的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不影响索赔、代偿,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无法在工程保函中载明此条款的,可通过另签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相关文件随工程保函一并提交)。注: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投标人须知三的(五)投标保证金中第四条”所列条款。3、注意事项①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②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购买工程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公告发布媒体: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①标前准备(CA驱动及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本项目通过政企采购云平台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成为乐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③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应按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390879439@qq.com)。④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本单位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一个的CA锁,并打开“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进行在线等候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注: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实行网上投标(非现场方式实施)。投标文件应当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上传,在项目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需保持联系渠道畅通。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异议、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25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230628异议联系人:宋先生异议联系方式:0576-890622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A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萍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550073异议联系人:胡郑蒙卡异议联系方式:0576-8855007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组成;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应按乐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压缩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为:投标项目编号和投标单位简称。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390879439@qq.com)。▲3.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4.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或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1.修改(补充)和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均需签字或盖章后上传;乐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7投标上限价302792元8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要求9踏勘现场□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10样品□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招标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不提供11演示□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要求12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法13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国企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5履约保证金1.金额:中标价的2%。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形式:现金或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见索即付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见索即付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帐户。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用现金的,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采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见索即付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见索即付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保证履约担保在项目验收合格前持续有效。16解释权1.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3.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4.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5.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6.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异议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18其他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说明:本项目不进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分,若乐采云系统需填写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得分的,则所有单位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得分均默认一致。2、本项目不进行商务技术打分,由于乐采云平台设置的流程中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可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可提供空白文件上传。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即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招标人:是指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国企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国企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公司支付。(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4、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均按无效标处理。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采购项目。▲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均按无效标处理。▲8、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其他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在监项目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监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开始时间为该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完(交、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②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如承接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的,该项目不作为在监。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该项目不作为在监。③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接项目中发生变更的,在原承接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前,原承接项目均视作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④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原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该项目不在监:a.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施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90天(含);b.工程因故停工达3个月以上的;c.工程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⑤总监理工程师承接的单个监理合同范围的项目分多个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监理项目全部工程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前,均视作该监理项目为总监理工程师的一个在监项目。2)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总监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4)为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5)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0)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1)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12)投标项目总监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效力:(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2)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1)投标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4)企业营业执照;(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所提供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网址:www.mohurd.gov.cn/docmaap中查询结果为准。(6)总监理工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2、报价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2)其他(如有)(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乐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关联定位、加密。2、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投标人应按“乐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2)签署: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功能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也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3)份数: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在线上传递交一份。3.2“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发送一份至邮箱:390879439@qq.com,以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完成解密。(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默认投标人自动放弃。(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方式无息退还:(1)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其余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担保将全部不予退还:(1)投标人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3)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的。四、开标(1)开标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在线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乐采云平台”线上告知其原因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4、开启符合性审查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乐采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乐采云平台”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文件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5、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写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6、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乐采云平台”线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出具开标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当场签字确认;7、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1、乐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评审工作的组织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四)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评委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七)评审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1、评审前准备(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异议、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乐采云平台”线上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或补正说明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乐采云平台”线上书面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八)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若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报价与“乐采云平台”中的报价两者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九)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的;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中出现投标报价的;4、投标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9、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1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4、投标报价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15、投标总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16、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十一)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中标候选人公示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3)招标文件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4)拒绝按本章第六款3条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二)中标通知书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或则其他法律法规等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签订(一)签订合同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4、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询问或者异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八、其他(一)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报价文件评审(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本项目采购人设有报价上限,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上限价的,本项目重新招标。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最低有效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分为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文件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三、总得分的统计及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总得分=报价文件得分。中标候选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次序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总得分相同时,则抽签确定。第四章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由招标人(委托人)与中标人(监理人)根据本章合同条款格式及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2.工程地点:台州市椒江区;3.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工程内容包括2个大型充电站1250KVA,3个中型充电站800KVA,8个小型充电站630KVA,5个微型充电站315KVA[欧变],5个微型充电站315KVA[美变],6个微型充电站250KVA[美变]及相关的公共充电设备、休息驿站施工和附属设施等,共300个充电终端,以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实际工程量为准;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898.8776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不少于33个月,施工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做好相关的防疫工作、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监理服务。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但不计入监理服务期。工程结算和保修期间每3个月提供不少于一次的走访服务。保修期间,监理方须根据工程保修需要随时到位服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机构组成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施工期间必须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视频考勤)。2、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得兼任):至少1人(其中机电安装工程至少1人)。要求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3、监理员基本要求:至少3人,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其中3人须为房建监理员;1人须为安装监理员;1人须专项负责安全工作)。4、造价人员:至少1人,须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5、专职资料员:至少1人。6、监理机构组成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展需要确保工程相应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安排充足。监理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岗位证书号码身份证号进场安排须提供的证书备注总监理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配备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必须配备…同上…同上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必须配备监理员(房建)房建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安全)监理员证书,负责安全工作必须配备监理员(安装)安装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证书/(监理机构组成要求应符合《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建【2018】110号)附件1相关要求。)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现场监理人员需与提交的监理名单一致,项目全过程旁站。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行使权力涉及到施工合同价款变更和工期调整时。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1、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调换项目经理的,应事先和委托人协商,委托人同意后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调换项目经理通知。2、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他管理人员的应提前7天通知委托人。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1、监理人应在工程开工前14日向委托人提供2套《监理规划》;2、监理人应在每月的5日前向委托人提供1份上月的《监理月报》;3、监理人应根据工程需要或有关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在专项工程开工前14日向委托人提供2套《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应及时或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时限和份数提供专项报告。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的监理费用计取及支付:监理费按中标监理费总报价一次性包定,不作任何调整(包括工程结算造价的变化)。200个充电终端及其配套设施完成建设后,支付合同价的25%;200个充电终端及其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完成项目所有终端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所有终端及其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全部结束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额待发包人与施工承包商工程结算后结清。停工期间不计取酬金。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予支付。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台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附加协议条款):违约责任:监理人在投标时承诺的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和主要检测设备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监理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自更换,到岗以发包人现场签到为依据,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监理人员的,须经委托人确认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将根据情节提请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以天为统计单位,其他监理人到岗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20天,或监理人员发生违纪违法等严重失职行为的,或工程出现重大事故的,或委托人要求更换有失职行为(如施工方不按技术规范施工而监理人员不予阻止)的监理人员,监理人不予合作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不支付监理酬金,同时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24天或其他监理人员月到岗不足26天的,每人每天扣除监理费2000元,并按《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记分和救济管理办法》(台建规[2009]285号)记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把监理人的违约行为上报到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列入不良记录或黑名单。因监理人监督不力,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如列入管理部门不良纪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2万元,列入黑名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5万元。工程质量未达到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时,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委托人支付监理合同价10%的违约金。监理人须于施工现场配备至少1台电脑,专项负责造价控制的人员须自行配备预算软件(其费用由监理人自行负责),每月中旬前根据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将预算造价与实际造价的出入情况上报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外出考察、订购材料设备监制,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如委托方要求监理人员外出考察、订购材料设备监制的,其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隐蔽工程验收时,监理方必须会同委托人一起验收,并经监理方、委托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人应对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在监理服务期内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办理人身和自有财产的有关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监理人须设立监察点,全程监察施工时对相邻建筑物的安全影响。监理人须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总承包、各专业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办理各项手续等工作。总监在处理以下事项时:1、工程计量;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4、竣工结算;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6、索赔处理。须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且必须经委托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复予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或未经委托人书面签认,每次委托人向监理人扣监理合同价的0.5%,如发现监理签认的误差超过3%以上的,委托人按超过实际金额的10%向监理人扣除监理费。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连续停工超过120天及以上情形而更换之外的,如监理人要求更换人员,须经委托人认可,同时,总监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合同价的10%;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合同价的5%;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合同价的2%。工程监理单位应公正行使监理职责,督促监理人员严格遵守监理职业道德,如监理人员违反《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中的乙方责任条款(该条款的相关单位包括受监理单位),委托人有权要求其更换项目监理人员并罚除监理人监理合同价的3%~5%;情节严重,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监理单位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现监理人有与施工方(或生产厂家)合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以次代好的现象,委托人有权立即停止施工,查明情况后,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除监理人监理合同价的3%。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赔偿损失。如监理人有违反廉政规定并被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则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2. 办公设备3. 交通工具4. 检测和试验设备第四部分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工程地点:台州市椒江区预报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得兼任):市政建设单位(甲方):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不准接受受监理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三条责任行为中任何一条规定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附件1:投标声明书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椒江城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项目(二期)(监理)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公司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公司截止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6、我公司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7、我公司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招标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8、我公司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10、我公司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11、我公司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本公司(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双方)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确实无误。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附件3-2:授权委托书我单位全权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附件4:(项目名称)投标函(招标人):一、根据已收到的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总报价元(保留整数),大写金额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接上述项目并按招标文件约定完成整个项目。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并保证按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完成全部工程或服务内容,同时保证本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成份,愿承担一切后果。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五、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停工证明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贵单位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但因非施工承包人原因自___年___月___日至今,已连续停工超过3个月。特申请同意我公司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项目总监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监理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停工,至今已超过3个月。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仍处于连续停工状态。若原承接项目已复工的本《证明》不得使用。附件6:未验收证明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交工),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但非施工承包人原因至今已超过90天未进行该项目的竣工(交工)验收。特申请同意我公司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总监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监理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施工承包人向原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交工)报告至今已超过90天。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本《证明》不得使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充电网 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