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审计招标公告(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如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



24-08-28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RDCGJH-2024-08-0196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RDCGJH-2024-08-0196

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400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25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与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2)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4名及以上;(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受聘于申请机构,并全程参与成本专项审核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
12:00,每天下午

14:0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方式:

自行下载

售价:

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如东县行政中心20216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如东县行政中心2021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投标供应商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授权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

联系方式:

0513-81996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何青冬

电 话:

0513-81996300

附件: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_公平竞争审查用_.doc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RDCGJH-2024-08-0196采购单位: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理机构: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其所需的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项目概况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DCGJH-2024-08-0196项目名称: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项目项目类型:服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服务期限:25个工作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有效期为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与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2)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4名及以上;(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受聘于申请机构,并全程参与成本专项审核工作;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9日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方式: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9:00(北京时间)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地点:如东县行政中心20216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9月9日9:00(北京时间)地点:如东县行政中心20216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投标供应商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授权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八、磋商项目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联系人:何青冬联系方式:0513-81996300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说明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项目采购活动。2.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磋商文件发布后4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涉及的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的信息为准。3.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除非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三、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供应商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磋商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②商务技术响应文件、③价格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磋商响应文件中,均为1份“正本”和3份“副本”。3.在每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名称、招标人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尚须加盖公章。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密封。2.密封后,应在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可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六、投标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招标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总价和明细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4.报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响应报价的总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设施设备、专家评审、交通、食宿、保险、税金、利润等为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相关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同时还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6.最终报价将作为招标小组评定中标供应商的依据。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的最终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七、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八、磋商响应文件及招标费用1.招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3.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九、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前和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一、审核目标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明确如东天然气管网定价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有关内容要求,明确江苏东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的高压管道运输价格,纳入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范围,对江苏东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高压管道运输的相关成本进行审核服务,并出具审核报告。二、审核内容及要求1、以原始凭证、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各单位成本监审(调查)年度财务收支明细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并做好核增、核减的工作底稿记录。2、根据《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规定,对各单位成本监审(调查)年度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折旧费进行审核,并按使用部门分类汇总。3、根据成本监审(调查)表中所列项目,按收入类别进行分类汇总。4、根据成本监审(调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分类核算,并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对期间费用的分摊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县发改委成本监审人员会商后审定。5、根据《成本监审基本资料清单》,提取和审核相关证据资料,可根据实地审核时的具体情况作相应的调整。6、根据《成本监审审核报告》模板,分单位出具审核报告,提交所有工作底稿。三、审核原则1、合法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2、相关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定价商品或服务生产过程直接或者间接相关。3、合理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四、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取证、实地审核、数据核定、意见反馈,并出具成本审核报告(共三套,含全套电子光盘)。五、付款:待乙方出具成本审核报告或书面情况报告,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依据财务相关规定付清款项。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三、评审程序、内容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2.响应文件是否完整;3.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5.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评审标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1)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80)评分标准1投标人资格条件15必须具备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综合评价等级,其中5A为15分,4A为14分,3A为12分,2A为11分,1A为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现场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投标人成功案例22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内企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成功案例,具有一个案例获基本分15分,成功案例中每多一家企事业单位成功案例加1分,得满22分为止(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现场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投标人成功案例8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成功案例,有一个成功案例得1分,此项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现场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人员资质配备及方案合理性15根据投标人填写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资质水平以及主要技术人员配置名单进行打分,基础得分为8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得2分、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配备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多配备一个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审计师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现场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人员资质配备及方案合理性20投标人投标方案需符合招标项目的业务需求,按照方案与招标项目的业务匹配度进行打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10分≤一般≤13分、13分<良≤17分、17分<优≤20分)(二)价格分:2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如有此部分内容,请放至价格标部分)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七、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九、中标人的确定评委对中标供应商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供应商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供应商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委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十、成交通知中标结果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公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于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当事人。2.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参见第七部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格式参见第七部分);4.提供磋商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中的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1营业执照副本;4.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参见第七部分);4.4提供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证明(提供上一年度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参见第七部分);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有效期为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填制正负偏离表,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4.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5.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6.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中所涉及的商务技术分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7.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三、价格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报价总表;2.磋商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参见第七部分);4.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自拟);5.监狱和戒毒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自拟)。附件:磋商响应文件封面范例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成本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对应磋商响应文件,相应填写:A.资格审查证明材料B.商务技术响应文件C.价格响应文件(资格后审)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单位全称二○二二年月日A、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项目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附: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三、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本公司承诺:与我公司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公司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公司如下:;2、与我公司有股权关系或者直接控股的其他公司如下:;3、与我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公司如下:。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日期:1.1.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填写):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应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B、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响应产品情况本次响应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响应产品情况本次响应产品情况本次响应产品情况本次响应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响应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响应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磋商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二、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响应人据实提交,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中的商务、技术部分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3、响应人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没收全额/部分响应保证金或被暂停参加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三、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响应人据实提交,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中的商务、技术部分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3、响应人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没收全额/部分响应保证金或被暂停参加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四、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职务职称相关资格履历12……注:职务一栏中注明项目总评价顾问或团队成员。投标人(盖章):日期:C、价格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报价总表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就该项目给出如下报价:磋商报价(首次):大写为元;小写为¥;注:第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且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首次)。2、我方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4、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将严格履行本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所有规定。5、本表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员劳务、设施设备、专家评审、交通、食宿、保险、税金、利润等为提供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相关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同时还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日期:二、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企业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234...合计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本表格式,可根据实际报价的明细需要自行添加。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填写。企业名称(盖章):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五、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报表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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