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招标公告(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2024)



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 JSZC-320506-SJDX-C2024-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SJDX-C2024-0016
项目名称: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吨,150元/吨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2、清运卸点:苏州市范围内,垃圾的处置需满足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成交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而引发的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3、运距与推荐运输路线:按所属地交警队审批路线。
4、运距:响应单位自行考虑,结算不再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注: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9-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1.2登录报名: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内下载。
3.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6291928。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3988号
联系人:史振波
联系电话:0512-68582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
联系人:顾王旭
联系电话:0512-67216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王旭
电话:0512-67216121

附件:
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吴中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7: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预算金额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王旭

项目联系电话
15962443932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39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13215861

代理机构名称
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顾王旭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6-SJDX-C2024-0016号采购项目: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采购类别:服务类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一、磋商采购公告二、磋商文件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五、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9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6-SJDX-C2024-0016号项目名称: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元)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吨,150元/吨采购需求:1、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为准)。2、清运卸点:苏州市范围内,垃圾的处置需满足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成交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而引发的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3、运距与推荐运输路线:按所属地交警队审批路线。4、运距:响应单位自行考虑,结算不再调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无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注: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914: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开启时间:2024-09-0914: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1.2登录报名: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内下载。3.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3.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3.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6291928。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3988号联系人:史振波联系电话:0512-685825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联系方式:0512-672161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王旭、郑冬电话:0512-67216121第二章磋商文件受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6-SJDX-C2024-0016号二、采购内容: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元)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吨,150元/吨五、采购需求:(一)项目要求:1、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为准)。2、清运卸点:苏州市范围内,垃圾的处置需满足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成交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而引发的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3、运距与推荐运输路线:按所属地交警队审批路线。4、运距:响应单位自行考虑,结算不再调整。5、服务要求:(1)成交单位须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管,并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2)建筑垃圾装车及外运要求:须配备反铲挖掘机挖建筑垃圾、装车及外运;自卸车运碴,运距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内。(3)成交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负责作业人员的管理、考勤、考核等;加强与采购单位及作业方的协调、沟通;及时征求采购单位的意见、建议要求,并归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4)每次作业时,需过秤确认:即运输前采购单位秤磅确认,运输至接收点需出具处置终端的接收证明,作为收/付费凭据,具体根据综合单价按实结算。(5)成交单位需结合现场情况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及工作台帐,台帐需按照采购单位相关格式记录。(6)结算时出具由采购单位确认的数量核准凭证,双方留存,作为收/付费凭据,具体根据综合单价按实结算。(7)成交单位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应立即响应,及时下达作业,遇到紧急任务应无条件全力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应急任务。(8)成交单位在中标后、作业前,完成向采购单位递交本次服务的车量及人员的报备。6、运输车辆配备要求:(1)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自卸封闭垃圾车不少于5辆。(2)垃圾清运车辆配备采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专业车辆。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证照齐全,并具有车辆保险手续,垃圾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3)坚持“固定”原则:固定车辆、固定人员、固定路线;认真做好运输、称重记录和及时上报。7、人员及其他配备要求:(1)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车辆驾驶员,以满足本项目所需。(2)响应单位应配置用于建筑(装修)垃圾集中归类、装运、清运、地面清洁等工作的设备、工具、物料。如挖机、环保转载车辆、铲车、多功能洗地机、吸尘吸水机、工作人员专业服饰装备等。8、作业要求:(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2)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即接收证明。(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4)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5)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6)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7)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8)建筑垃圾装载高度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9)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10)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11)运输单位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12)出门车辆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13)按采购单位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不得出现逾期情况。(二)其他要求:1、成交后负责车辆运营、进入垃圾处置单位等服务涉及的相关手续办理。2、成交后承担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3、成交后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4、作业服务期内,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成交单位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5、机器设备采用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专用设备,所有机器设备外观整洁,状况良好。6、专用机器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7、安全责任:服务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招标人安全生产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建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交单位负责在服务中一切安全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全部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安全及事故责任。8、应急预案:服务单位应建立建全应急预案。投标文件需提供包括装修旺季清运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针对意外人员伤亡等应急预案。入场前需提供针对盗窃和破坏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中暑应急预案、针对谣言传播应急预案等。(三)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当地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六、对响应单位的其他要求:1、磋商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响应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响应单位自行解决。每天及双休日因工作而产生的加班费用,高温津贴,均由成交单位向服务人员支付,含在响应总报价中。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报价及分包、转包。4、提出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其他合理建议。5、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服务费中扣除。6、响应单位自行至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了解,熟知采购单位对服务的实际需求,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合理进行报价。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己承担。7、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成交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组成:1、《响应保证承诺书》;2、响应第一次报价表;3、磋商响应声明;4、响应单位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6、响应单位情况表;7、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要求偏离表及实施组织方案;(2)服务承诺;(3)对本次响应的详细说明(响应单位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4)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表;(5)其他资料(响应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8、《商务条款偏离表》;9、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若有);10、磋商供应商证明其满足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必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2)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证明其满足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本项任一材料,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12、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13、采购文件及格式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文件要求:1、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制作。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私章或签字)】。八、磋商采购程序及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开启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4、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5、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及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中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位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由采购单位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4、由采购单位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5、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九、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评审专家组成。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1确认磋商采购文件;2.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2.4从符合响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5按照采购单位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2.6告知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2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3.5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十、评审内容的保密1、磋商开始后至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其成交资格。十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法人。2.2响应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采购,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响应:响应单位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磋商采购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单位):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单位)。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成交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付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3.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响应单位不利的后果,采购单位概不负责。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截止时间前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4.2响应单位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4.4评审后响应单位不得撤销投标。5、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1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报价表为准;5.2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处理,该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5.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5响应单位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无效;(2)一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均无效;(3)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4)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不同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涉及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均为响应无效。7、成交单位的确认7.1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根据采购单位授权直接确定成交单位。7.2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成交公告期限为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7.4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成交无效。8、合同授予标准8.1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规定评选出的成交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8.2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9、成交通知书9.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9.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9.3采购单位对未成交人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10、未成交通知书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未成交通知书》的方式(如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以书面告知该未成交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1、合同的签订11.1成交单位应按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有最近规定按最近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单位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成交权处理。1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11.3成交单位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单位,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十二、关于磋商的有关说明:1、报价要求:(1)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2)本次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3)本次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的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之比,所下降(上浮)的百分比与单价下降(上浮)百分比相同。(4)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磋商供应商应对所响应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磋商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保证金,但须提交《响应保证承诺书》3、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预算金额100万部分1.5%;100-500万部分1.1%收取,即37000元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含在响应报价中)服务费交纳账户: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账号:3225019975910000116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4、履约保证金:无5、质疑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1)质疑的提出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4事实依据;4.5必要的法律依据;4.6提出质疑的日期。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质疑的受理与答复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质疑函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须以当面递交等法定途径送达[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如是邮寄质疑函要结清快递费,否则拒收)]。联系部门: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联系人:顾王旭;联系方式:0512-6721612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如磋商供应商单位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期限后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6、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磋商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7、磋商响应文件以中文资料为准。8、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9、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如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社会资本)不足2家的。11、知识产权:成交单位应保证需方免除且成交单位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产品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12、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磋商单位的评委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响应报价得分以各磋商单位最后磋商报价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加为响应单位的综合评分。3、如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如配备人员缴纳社保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缴纳基数),则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如出现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单位;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二、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10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单价限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本项目为1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2、评定内容还包括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果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有漏项,则该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评审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供应商成交,则其成交总价不能调整,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磋商供应商自行消化,如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不得成交。3、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标准的可以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4、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5、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须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品目范围的产品,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请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7、信用记录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响应单位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响应单位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罚款数额需根据各地方、各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达到法定听证范围的罚款标准,结合具体行政处罚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上述的第(一)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上述的第(二)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按规定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其他有关“供应商信用查询”的规定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甄别较大数额罚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32号)、《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二)技术部分(90分)1、垃圾运输处置服务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8分)垃圾运输处置服务方案、质量及保证措施科学完善,针对性强,运输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可实施性强得8分;措施较为完整,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良好得6分;运输处置方案措施基本完善,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4分;方案简略,保证措施欠缺,可实施性差得2分,没有不得分。2、各项责任管理制度(8分)人员、档案等各项内部制度方案科学完善、责任到位、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得8分;制度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良好得6分;制度方案简单,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4分;制度方案较少,内容欠缺得2分,没有不得分。3、详细的作业方式和流程规范(8分)垃圾装卸、运输等作业方式科学完善,流程规范,针对强,可实施性强得8分;作业流程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良好得6分;方案良好,作业方式及流程规范性一般得4分,作业方案简单,针对性及可实施性欠缺,流程规范性欠缺得2分,没有不得分。4、车辆设备维护保养方案(5分)方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良好得3分;方案简单,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5、与采购人、作业区域、处置场等项目相关单位衔接、配合方案(5分)方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良好得3分;管理方案简单,针对性及可实施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6、恶劣天气(冰雪等)应急预案(5分)预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得5分;预案较为完整,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良好得3分;预案简单,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7、节假日、重大活动及迎检应急预案(5分)预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得5分;预案较为完整,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良好得3分;预案简单,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8、其他应急突发事件的预案及具体方案措施(5分)预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得5分;布置管理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良好得3分;管理方案简单,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9、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6分)制度方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强,安全文明作业保障可实施性强得6分;制度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良好得4分;制度方案简单,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2分,没有不得分。10、服务响应方案(7分)服务即时响应,安排调配合理,到达现场迅速得7分;服务响应较为及时,到达现场较快得4分;服务响应时间较慢得1分,没有不得分。11、人员配置情况(6分)根据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专业作业人员情况,人员配置齐全,作业经验丰富,专业性强得6分;人员配置较全,作业经验较好,有一定专业性得4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要求,经验及专业性欠缺得2分,没有不得分。12、本项目车辆设备及专业设备配置情况(6分)根据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其他车辆及相关清运设备配置配置齐全,专业且种类多样、先进性强得6分;车辆配置较全,专业性先进性良好得4分;配置基本满足要求,专业性先进性一般得2分,没有不得分。13、响应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的政府部门颁布的相关荣誉情况,有一份得2分,最高4分。14、响应单位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6分。15、响应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注:1、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编号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该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的服务工作。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元)止(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采购文件及其附件;(2)磋商响应书;(3)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成交通知书;(5)补充通知(若有)。二、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三、合同价格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单价格执行,合同单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吨(¥:/吨)。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奖金、社会保障金、加班费等)日常运行费、车辆、运输费、能耗费、违章、打包装运费、服装、胸卡等和其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付款步骤:按月支付,每个月结算按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成交单价给予结算,如果供应商在合同约定完成期限内没有完成项目,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金额的1%且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发票。(2)处置量,甲乙双方签字。(3)处置终端的接收证明,和可以证明接收量的相关材料。(4)考核内容根据项目作业要求确定。(考核95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95分(不含95分)扣除服务费1000元,以此类推。)(5)其他(如有)。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提出整改意见的权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指示后无条件配合检查并立即进行整改,检查监督范围包括乙方清运垃圾的全过程。2、甲方有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工作人员的权利,乙方工作人员在上岗之前应做好培训工作,要求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礼貌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和改进建议。对甲方提出的一切问题应及时准确的汇报给乙方主要负责人。甲方有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需要的工作人员的权利,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3、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服务的义务。4、发现乙方有垃圾偷倒或加装其它垃圾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建筑垃圾清运服务。2、自觉接受、配合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并对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权利和标准所提出的要求及时整改和处理。3、乙方应具备应付各类运输过程中突发情况的能力,确保垃圾能及时快捷的处理。4、管理期限内因乙方(包括乙方清运人员)原因造成甲方、乙方(包括乙方清运人员)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赔偿贞任。5、乙方应确保具有垃圾清运资质,并维待资质有效直至本合同履行完毕。若在合同屡行期内乙方出现被吊销执照、暂停营业、营业范围变更等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临时聘用其他专业人员进行替代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6、乙方使用车辆运输垃圾必须密闭装运,且沿途不得有垃圾洒落滴漏,杜绝二次污染。7、乙方保证在清运垃圾的作业过程中,应做到运输及时、作业文明,不得有抛、洒、滴、漏等情况发生,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影响环境卫生。如造成二次污染的,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费用自担。五、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卫生、及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实时接受监管等。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采购的服务要求,在乙方承诺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乙方应完成甲方所指定的垃圾清运且环保、安全符合规定视为合格(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对车辆运行路线及抛洒滴漏方面的要求,运输时间上合理安排不得扰民)。在考核过程中,甲方将对不符合规范的情况记录在案,并按考核规定扣分。3、考核标准:成交单位的清运及处置需严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采购要求,双方商定的具体考核办法,采购人负责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六、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如将本项目再行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的损失。(2)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作业事故、媒体曝光、拖欠员工工资等违规现象之一的,甲方有权即行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的损失。(3)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将损失金额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4)如果乙方在合同工期内没有完成项目,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金额的1%。4、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八、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2、生效的合同需进行合同网上备案。3、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5、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6、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7、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列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符合性审查证明资料(2)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3)非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资料)在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5我方同意若存在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2.6我方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2.7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要求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2.8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响应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2: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次报价)采购编号:JSZC-320506-SJDX-C2024-0016号响应单位(盖章):项目名称响应单价(元)元/吨备注: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响应单位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3、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4、单价须以人民币元表示,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服务要求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采购编号:序号服务内容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响应单位应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声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采购编号:项 目采购要求响应内容偏离说明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响应单位情况表响应单位名称(盖章):1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日期2总部地址3本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单位职工人数人单位2023年总营业收入万元8办公场所的面积: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1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8: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编号:JSZC-320506-SJDX-C2024-0016号响应单位(盖章):序号岗位姓名年龄性别学历证书备注12345678910………注:响应单位根据本表格填写相应内容后需另附相关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响应单位(盖章):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自有或租赁计划备注12345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服务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进行分析,对项目主要措施、应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单位名称(盖章): 格式11: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注:1、响应单位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等)。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资格证明文件12.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遵守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是/否)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2.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2.3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两种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2.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签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2.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中小企业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响应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内无需放入此声明。格式15: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响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响应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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