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规划修编招标公告(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昆山开发区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2024)
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 JSZC-320583-KSDF-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0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3-KSDF-G2024-0008
项目名称: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
预算金额:4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开展修编,对开发区进行污水专项规划、雨水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被授权人近期社保证明(如有授权,必须提供,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3.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5.注意事项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10分钟)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昆山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单位地址:昆山市漓江路1号东区行政办公中心6楼
联系人:姚磊
联系电话:0512-57639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周市镇萧林路188号三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2-50318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512-50318558
附件:
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
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行政区域
昆山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7: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3:30
开标地点
开评标室
预算金额
¥4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登峰
项目联系电话
0512-50318558
采购单位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
昆山市漓江路1号东区行政办公中心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76354911
代理机构名称
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山市周市镇萧林路188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登峰
昆山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3-KSDF-G2024-0008采购项目: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采购单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八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1.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国内服务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3-KSDF-G2024-0008号2.项目名称: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3.预算金额:450.000000万元4.采购需求: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开展修编,对开发区进行污水专项规划、雨水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4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9-20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3.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4.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5.注意事项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10分钟)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5.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6昆山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731085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512-57639380联系地址:昆山市2.采购代理机构: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12-50318558联系地址:昆山市萧林东路188号店面房东侧三楼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28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2.8、天:日历日。2.9、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2.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1、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在项目交易系统上收到询问后予以解答。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3.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告在本招标公告媒体发布。3.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4、质疑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4.2、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4.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不予受理:4.3.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4.3.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4.3.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4.3.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4.3.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3.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被授权质疑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如委托代理人为外聘律师,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4.4、采购代理机构如对被质疑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投标人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4.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对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6、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登陆“苏采云”系统在法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四、投标文件说明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2.1、基本目录:2.1.1、投标文件封面;2.1.2、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1.3、公开分项报价(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1.4、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不提供则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1.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2.1.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2.1.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相关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1.5、投标人必须提交“2.1.1-2.1.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2、资格条件: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被授权人近期社保证明(如有授权,必须提供,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2.2、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2.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2.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2.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2.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2.4、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书)2.2.4、投标人必须提交“2.2.1-2.2.4”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3、符合性条件:2.3.1、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3.2、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3.3、项目组成员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3.4、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如有);2.3.5、投标人必须提交“2.3.1-2.3.4”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4、综合评审评分项:2.4.1、评审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方案、人员、业绩等);2.4.2、投标人所提交的2.4.1款规定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2.5、以上2.2-2.4款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2.6、投标文件由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必须提交的资料不可缺少,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2.8、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投标文件电子档封面至少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如项目分为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分标段制作,并在封面上注明所投标段号。2.10、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3.1、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公章,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自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4.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4.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2.1、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4.2.2、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5、投标报价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公开分项报价》中的整个投标项目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交通、通讯、食宿、加班、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5.2、投标人应按《公开分项报价》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公开分项报价》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为无效标。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5.6、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5.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6.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媒体发布的方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要求进行。2、投标截止时间2.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无效条款相关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2.3、招标代理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3、投标文件的拒收3.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投标文件的撤回4.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六、开标和评标1、开标1.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在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1.3.1、远程解密失败。1.3.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评标内容的保密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可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4.1.1、资格审查:招标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4.1.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1.3、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4.1.4、查询证据留存方式:打印查询的信用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4.1.5、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1.6、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或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4、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4.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重大偏离系指产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质量、数量及服务期(交付时间)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4.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4.8、下列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4.8.1、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4.8.2、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4.8.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4.8.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8.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为无效投标的事项。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废标6.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6.4、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6.4.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4.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4.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4.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4.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6.4.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6.4.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4.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4.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4.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6.4.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七、授予合同1、中标单位的确认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质疑。招标代理单位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成交候选单位不具备中标资格(包含但不限于资格文件弄虚作假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中标通知书3.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3、投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4、合同的签订4.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2、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4.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八、其他事项1、中标服务费1.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以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保留诉讼的权利。1.3、中标服务费缴纳信息:账户名称: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695002820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2、监督2.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3.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投标文档结构表标书名称文档名称标题名称10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2、投标承诺函2、投标承诺函103、开标一览表3、开标一览表104、公开分项报价4、公开分项报价105、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5、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106、项目组成员一览表6、项目组成员一览表107、偏离表(技术、商务)7、偏离表(技术、商务)108、中小企业声明函8、中小企业声明函10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1.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2.2、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单位同意招标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2、我单位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3、我单位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响应该项目的全部实质性内容。4、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我单位同意按采购单位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有评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标结果无任何异议。6、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4)恶意串通;(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7、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8、我单位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服务过程中,如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3.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4.4、公开分项报价项目公开分项报价序号投入项目及费用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 元)注: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交通、通讯、食宿、加班、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53.6.5、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1姓 名性 别2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年 月3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4从事工作时间:5项目经理等级:6所获表彰:7职称:8本公司承诺:该项目负责人在我单位已任职且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7.6、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称或上岗证所担任岗位1234…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8.7、偏离表(技术、商务)偏离表(技术、商务)项 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9.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须按本项目规定行业填写,否则其声明函不予认可。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10.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11.第四章招标书受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委托,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JSZC-320583-KSDF-G2024-0008号二、采购内容: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三、项目背景2017-2018年开发区先后编制了污水、雨水(排涝)专项规划,规划有效指导了开发区近几年的雨污水系统建设,较好地支撑开了发区管网建设、水环境治理、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内涝防治等方面的工作。2023年《昆山市国土控规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全市的用地规划迎来调整,此外昆山市污水专项规划和昆山市雨水专项规划正在修编中,开发区水务规划的上位规划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随着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幸福河湖等项目的开展,开发区的雨污水系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此外极端天气频发,城市排涝系统受到严峻挑战。原有水务规划不能继续指导开发区的雨污水系统建设。因此,为了更好地顺应规划形势,巩固以往建设成果,提升雨污水系统韧性,支撑全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亟需对开发区水务规划开展修编。四、项目主要内容和要求(1)服务时间:6个月(2)规划范围和年限规划范围为开发区行政范围,面积约108.9平方公里。规划年限,近期至2026年,远期至2035年。(3)规划内容污水专项修编的主要内容有:调研排水体制、污水分区、现状市政管网、小区雨污水分流、污水设施规模与运行情况、污水厂处理情况等。对现状污水系统及设施进行充分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合理预测远期污水量,确定污水处理厂总体规模与布局、泵站规模与布局、污水管网走向、标高等。结合开发区相关规划,统筹制定建设计划。提出管理优化建议。雨水专项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有:对区域降雨、下垫面性质、市政及地块雨水管渠、泵站、水系、内涝情况等详细调研,对现状排水能力和内涝风险进行评估。按照“防、渗、蓄、排、管”相结合的思想,实施源头、过程、末端全程控制。制定强制性标准,加强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规划建设时序,采取综合措施完善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实现防洪防涝安全、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和雨水资源利用的目标。(4)专题研究本项目暂列如下专题研究,后续需无条件根据甲方需要增加、调整相关研究分析内容。①.末端截污设施优化专题研究调研、梳理全区现状截污设施,评估截污设施材质、形式、功能、管理等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近远期处置建议,如彻底分流、保留改造、增设提升泵井、加装智能监控设施等,并提出调度建议。②.污水厂尾水再生利用研究调研开发区再生水利用现状,探索污水厂尾水创新利用形式,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和经济效益。③.提质增效背景下化粪池处置研究通过实地调研、水质检测,分析不同排水户内部、不同类型化粪池对污水浓度的影响,研究开发区化粪池处置方案,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④.开发区排水系统碳排放研究构建开发区排水系统碳排放计算模型,估算开发区排水系统碳排放量,提出节能降碳策略。⑤.开发区用地用水量指标研究调研开发区不同类别、不同开发强度建设用地的用水量指标,提出开发区建筑面积用水量规划指标。⑥.创建幸福河湖背景下开发区水环境提升研究结合幸福河湖创建,调研开发区水环境治理面临的短板,提出水环境提升的目标和策略。五、成果内容(1)污水专项规划:1)构建污水管道水力模型,规划污水泵站及污水管网,成果为污水管网水力模型文件。2)按照《江苏省排水规划编制纲要》编制污水专项规划,,成果为规划文本、说明书和图集。(2)雨水专项规划:1)构建雨水管道一维模型和管道与地表耦合的二维雨水模型,评估现状雨水和规划雨水系统,成果为一维管网模型和二维地表淹没模型文件。2)按照住建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规划编制纲要》编制雨水专项规划,成果为规划文本、说明书和图集。(3)专题研究:后续需无条件根据甲方需要增加、调整相关专题研究内容,专题研究成果为报告文本。六、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服务范围及要求所提出)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在承包期内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项目的需要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交通、通讯、食宿、加班、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4、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七、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件为准。4.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根据昆山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关于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工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昆山开发区水务规划修编(2024)服务时间:6个月。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价格与支付: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合同总金额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交通、通讯、食宿、加班、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10%,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最终成果提交后付清尾款。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四、服务要求:按文件、行业及甲方及上级单位要求执行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收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未经对方书面许可,泄露对方商业信息、保密资料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泄露方承担。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六、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及数据,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如逾期提交资料,乙方提交成果时间顺延。2.乙方正式介入工作后,因甲方原因(如重大项目变更、项目决策人调整、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项目停止超过一年等)导致乙方咨询服务工作需要较大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3.甲方应按照双方协议及时拨付项目款项,如果延迟支付的,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约。但因乙方违约、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的除外。(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组织精干专业人员组建项目组,在履行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履行阶段或出现人员离职、病假等情况更换项目人员,需通知甲方。2.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组和联系人清单。3.乙方对提交成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负责。4.乙方按照本协议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以国家创建标准和时间要求开展服务,各阶段工作可按需同步开展,按期提交成果。乙方对服务时效和服务质量负责。如出现成果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甲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乙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5.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6.不得将中标项目再行转包,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8.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甲方人员或其他第三人伤害或财产损坏,乙方应当及时赔付,甲方因处理上述事件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其它责任:由于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暂停的,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八、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九、附则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昆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贰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5.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90%(权重)。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二、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如投标人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如投标人属于小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产品或服务,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分包,当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时,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文件一中提供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三、评分标准(一)价格部分(10分)1、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2、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清单漏项等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二)技术及商务分(90分)评审类别评审项评审规则分值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对本项目理解及现状情况梳理投标人对本次开发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理解及现状情况梳理,包括详细完善且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①项目规划背景与建设条件,3分;②现状雨污水系统梳理,4分;③现状雨污水系统存在的问题,4分;11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总体设计思路投标人对本次开发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设计思路,包括详细完善且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①项目规划设计依据,2分;②项目规划目标,2分;③项目规划原则,2分;④项目技术路线,3分;⑤项目主要内容,6分。15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规划方案及实施意见投标人对本次开发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规划方案及实施意见,包括详细完善且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①项目污水规划中水量预测方法,每有1种得1分,3分;②项目雨水规划中现状排水能力评估及内涝风险分析方法,3分;③对项目中重难点问题全面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措施,每有1条得2分,最高得4分;④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2分。12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组织进度及质量保证投标人对本次开发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组织进度及质量保证,包括详细完善且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分;②项目进度控制措施,2分;③项目质量控制措施,2分。6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驻地服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提供驻地服务,2分,提供承诺函。2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①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分;②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2分;③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的类似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设计优秀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设计优秀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有效证书、获奖证明材料及近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的扫描件。(同一项目所获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10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项目组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①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人,2分;②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市政、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4分;③项目组成员中具有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分;④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名注册城市规划师得1分,最高3分;⑤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名注册设备给排水工程师得1分,最高2分。注:提供有效证书及近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的扫描件。人员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登记的专业为准。13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3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3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获奖情况投标人2021年至今(以获奖日期为准)市政类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优秀设计奖,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获得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优秀设计奖,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所获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6技术及其他部分90分▲类似业绩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雨污规划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1个得3分,最高得9分。注: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9备注: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评标程序。2、如投标人中标后无法履行投标书中所作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3、打“▲”项目为客观分。4、中标单位在与甲方签合同前根据实际需求份数打印投标文件作为归档备案使用(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保证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因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与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5、投标单位技术部分的分值低于75%(67.5分)作无效标处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务规划修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