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生物有机肥招标公告(巨野县农业农村局2024)
巨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sjyzx.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48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832000.00 元, 第 二 包 768000.00 元, 第 三 包 1440000.00 元, 第 四 包 960000.00 元, 第 五 包 80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8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832000.00 元,第 二 包 768000.00 元,第 三 包 1440000.00 元,第 四 包 960000.00 元,第 五 包 800000.00 元。
采购需求: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为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所投产品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sjyzx.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9-19 09:00
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建议投标截止时间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检查网络、ca登录等环境是否正常)。 本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必须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签到,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的,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2.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在服务平台点击【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进入信用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系统截取当前的信用星级和分数,作为供应商信用情况的参考。在项目评标结束后,供应商需登录菏泽政采信用管理系统,对本次项目的各阶段参与主体完成信用评价并于系统内提交评价结果”。信用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 政策咨询0530-5613725 技术咨询董工15053027821 技术咨询陈工18253063200。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②本次采购为电子投标/报价,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后,同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获取采购文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网上开标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必须电子签章。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前,投标人/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及CA为投标/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CA办理有一定周期,供应商务必及时进行网站的注册及CA办理完成,以免造成投标失败。未及时进行网站注册及CA办理的供应商所造成的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在使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联系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30-5319003。③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各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④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发布。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
联系方式:0530-8212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
联系方式:0530-8158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0-8158098
如有询问,请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sjyzx.cn/)(政府采购平台)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2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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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项目包号:A-E包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2.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3.预算金额:480万元4.采购需求:标包货物名称数量(吨)简要技术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A生物有机肥1040详见招标文件83.20B生物有机肥960详见招标文件76.80C生物有机肥1800详见招标文件144.00D生物有机肥1200详见招标文件96.00E生物有机肥1000详见招标文件80.00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为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所投产品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②本次采购为电子投标/报价,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后,同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获取采购文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网上开标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必须电子签章。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前,投标人/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及CA为投标/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CA办理有一定周期,供应商务必及时进行网站的注册及CA办理完成,以免造成投标失败。未及时进行网站注册及CA办理的供应商所造成的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在使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联系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30-5319003。③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各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④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发布。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建议投标截止时间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检查网络、ca登录等环境是否正常)。本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必须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签到,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的,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2.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在服务平台点击【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进入信用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系统截取当前的信用星级和分数,作为供应商信用情况的参考。在项目评标结束后,供应商需登录菏泽政采信用管理系统,对本次项目的各阶段参与主体完成信用评价并于系统内提交评价结果”。信用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政策咨询0530-5613725技术咨询董工15053027821技术咨询陈工1825306320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方式:王主任、0530-82124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方式:0530-81580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530-82124141.2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1.3.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3.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预算额480万元,其中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2.2(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3.1最高限价: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是否答疑会:(是□否)8.6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评审按照包号的顺序进行,若投标人前一包段被推荐为第一名的,投标人仍继续参与后续包的评审,但不再参与后续包的推荐。)11.1报价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成交金额包括了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样、供货登记清册、检测、人工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培训、利润、规费、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除成交价之外的其他费用。如报价中未单列的项,将认为该项费用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本次报价包含采购人后期对方案修改、补充、调整、完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质保期内的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格不做调整。1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否☑)1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5.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15.1系统。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供系统中导出加盖电子印章的胶装纸质版文件(一正四副,注明正副本)。1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19.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巨野县行政审批5楼(财政局院内西电梯)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地点: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虚拟开标大厅。解密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需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登陆参加,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间:投标截止当天22.4核心产品:生物有机肥25.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9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29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每包不超过三名。33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33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递交。33履约保证金额:/35.1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5%36.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0-815605638.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8.3联系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通讯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39.1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支付形式:电汇、支票等对公方式支付时间:发布中标公告3日内支付43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或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企业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3其他约定: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内容为准。本次采购为网上交易,投标人应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如菏泽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巨野县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项目包号:A-E包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2.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3.预算金额:480万元4.采购需求:标包货物名称数量(吨)简要技术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A生物有机肥1040详见招标文件83.20B生物有机肥960详见招标文件76.80C生物有机肥1800详见招标文件144.00D生物有机肥1200详见招标文件96.00E生物有机肥1000详见招标文件80.00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为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所投产品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②本次采购为电子投标/报价,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后,同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获取采购文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网上开标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必须电子签章。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前,投标人/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及CA为投标/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CA办理有一定周期,供应商务必及时进行网站的注册及CA办理完成,以免造成投标失败。未及时进行网站注册及CA办理的供应商所造成的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在使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联系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30-5319003。③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各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④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发布。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建议投标截止时间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检查网络、ca登录等环境是否正常)。本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必须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签到,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的,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2.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在服务平台点击【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进入信用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系统截取当前的信用星级和分数,作为供应商信用情况的参考。在项目评标结束后,供应商需登录菏泽政采信用管理系统,对本次项目的各阶段参与主体完成信用评价并于系统内提交评价结果”。信用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政策咨询0530-5613725技术咨询董工15053027821技术咨询陈工1825306320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方式:王主任、0530-82124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方式:0530-81580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530-82124141.2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1.3.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3.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预算额480万元,其中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2.2(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3.1最高限价: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是否答疑会:(是□否)8.6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评审按照包号的顺序进行,若投标人前一包段被推荐为第一名的,投标人仍继续参与后续包的评审,但不再参与后续包的推荐。)11.1报价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成交金额包括了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样、供货登记清册、检测、人工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培训、利润、规费、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除成交价之外的其他费用。如报价中未单列的项,将认为该项费用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本次报价包含采购人后期对方案修改、补充、调整、完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质保期内的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格不做调整。1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否☑)1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5.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15.1系统。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供系统中导出加盖电子印章的胶装纸质版文件(一正四副,注明正副本)。1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19.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巨野县行政审批5楼(财政局院内西电梯)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地点: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虚拟开标大厅。解密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需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登陆参加,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间:投标截止当天22.4核心产品:生物有机肥25.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9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29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每包不超过三名。33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33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递交。33履约保证金额:/35.1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5%36.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0-815605638.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8.3联系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通讯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39.1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支付形式:电汇、支票等对公方式支付时间:发布中标公告3日内支付43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或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企业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3其他约定: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内容为准。本次采购为网上交易,投标人应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如菏泽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巨野县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项目包号:A-E包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2.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3.预算金额:480万元4.采购需求:标包货物名称数量(吨)简要技术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A生物有机肥1040详见招标文件83.20B生物有机肥960详见招标文件76.80C生物有机肥1800详见招标文件144.00D生物有机肥1200详见招标文件96.00E生物有机肥1000详见招标文件80.00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为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所投产品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②本次采购为电子投标/报价,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后,同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获取采购文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网上开标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必须电子签章。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前,投标人/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及CA为投标/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CA办理有一定周期,供应商务必及时进行网站的注册及CA办理完成,以免造成投标失败。未及时进行网站注册及CA办理的供应商所造成的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在使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联系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30-5319003。③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各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④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发布。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建议投标截止时间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检查网络、ca登录等环境是否正常)。本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必须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签到,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的,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2.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在服务平台点击【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进入信用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系统截取当前的信用星级和分数,作为供应商信用情况的参考。在项目评标结束后,供应商需登录菏泽政采信用管理系统,对本次项目的各阶段参与主体完成信用评价并于系统内提交评价结果”。信用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政策咨询0530-5613725技术咨询董工15053027821技术咨询陈工1825306320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方式:王主任、0530-82124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方式:0530-81580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530-82124141.2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1.3.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3.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预算额480万元,其中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2.2(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3.1最高限价: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是否答疑会:(是□否)8.6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评审按照包号的顺序进行,若投标人前一包段被推荐为第一名的,投标人仍继续参与后续包的评审,但不再参与后续包的推荐。)11.1报价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成交金额包括了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样、供货登记清册、检测、人工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培训、利润、规费、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除成交价之外的其他费用。如报价中未单列的项,将认为该项费用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本次报价包含采购人后期对方案修改、补充、调整、完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质保期内的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格不做调整。1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否☑)1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5.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15.1系统。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供系统中导出加盖电子印章的胶装纸质版文件(一正四副,注明正副本)。1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19.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巨野县行政审批5楼(财政局院内西电梯)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地点: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虚拟开标大厅。解密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需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登陆参加,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间:投标截止当天22.4核心产品:生物有机肥25.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9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29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每包不超过三名。33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33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递交。33履约保证金额:/35.1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5%36.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0-815605638.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8.3联系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通讯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39.1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支付形式:电汇、支票等对公方式支付时间:发布中标公告3日内支付43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或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企业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3其他约定: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内容为准。本次采购为网上交易,投标人应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如菏泽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巨野县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项目包号:A-E包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2.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3.预算金额:480万元4.采购需求:标包货物名称数量(吨)简要技术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A生物有机肥1040详见招标文件83.20B生物有机肥960详见招标文件76.80C生物有机肥1800详见招标文件144.00D生物有机肥1200详见招标文件96.00E生物有机肥1000详见招标文件80.00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为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所投产品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②本次采购为电子投标/报价,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后,同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获取采购文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网上开标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必须电子签章。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前,投标人/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及CA为投标/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CA办理有一定周期,供应商务必及时进行网站的注册及CA办理完成,以免造成投标失败。未及时进行网站注册及CA办理的供应商所造成的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在使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联系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30-5319003。③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各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④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发布。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建议投标截止时间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检查网络、ca登录等环境是否正常)。本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必须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签到,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的,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2.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在服务平台点击【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进入信用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系统截取当前的信用星级和分数,作为供应商信用情况的参考。在项目评标结束后,供应商需登录菏泽政采信用管理系统,对本次项目的各阶段参与主体完成信用评价并于系统内提交评价结果”。信用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政策咨询0530-5613725技术咨询董工15053027821技术咨询陈工1825306320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方式:王主任、0530-82124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方式:0530-81580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530-82124141.2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1.3.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3.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预算额480万元,其中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2.2(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3.1最高限价: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是否答疑会:(是□否)8.6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评审按照包号的顺序进行,若投标人前一包段被推荐为第一名的,投标人仍继续参与后续包的评审,但不再参与后续包的推荐。)11.1报价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成交金额包括了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样、供货登记清册、检测、人工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培训、利润、规费、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除成交价之外的其他费用。如报价中未单列的项,将认为该项费用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本次报价包含采购人后期对方案修改、补充、调整、完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质保期内的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格不做调整。1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否☑)1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5.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15.1系统。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供系统中导出加盖电子印章的胶装纸质版文件(一正四副,注明正副本)。1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19.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巨野县行政审批5楼(财政局院内西电梯)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地点: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虚拟开标大厅。解密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需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登陆参加,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间:投标截止当天22.4核心产品:生物有机肥25.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9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29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每包不超过三名。33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33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递交。33履约保证金额:/35.1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5%36.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0-815605638.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8.3联系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通讯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39.1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支付形式:电汇、支票等对公方式支付时间:发布中标公告3日内支付43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或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企业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3其他约定: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内容为准。本次采购为网上交易,投标人应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如菏泽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巨野县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项目包号:A-E包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17240002024020000752.项目名称:2024年巨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标段3.预算金额:480万元4.采购需求:标包货物名称数量(吨)简要技术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A生物有机肥1040详见招标文件83.20B生物有机肥960详见招标文件76.80C生物有机肥1800详见招标文件144.00D生物有机肥1200详见招标文件96.00E生物有机肥1000详见招标文件80.00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为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所投产品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或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②本次采购为电子投标/报价,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后,同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获取采购文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网上开标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必须电子签章。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前,投标人/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及CA为投标/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CA办理有一定周期,供应商务必及时进行网站的注册及CA办理完成,以免造成投标失败。未及时进行网站注册及CA办理的供应商所造成的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在使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联系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30-5319003。③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各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④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发布。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建议投标截止时间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检查网络、ca登录等环境是否正常)。本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必须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签到,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的,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2.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在服务平台点击【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进入信用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系统截取当前的信用星级和分数,作为供应商信用情况的参考。在项目评标结束后,供应商需登录菏泽政采信用管理系统,对本次项目的各阶段参与主体完成信用评价并于系统内提交评价结果”。信用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政策咨询0530-5613725技术咨询董工15053027821技术咨询陈工1825306320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方式:王主任、0530-82124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方式:0530-81580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巨野县古城街道215号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530-82124141.2采购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1.3.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3.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预算额480万元,其中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2.2(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3.1最高限价:A包83.20万元,B包76.80万元,C包144.00万元,D包96.00万元,E包80.00万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是否答疑会:(是□否)8.6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评审按照包号的顺序进行,若投标人前一包段被推荐为第一名的,投标人仍继续参与后续包的评审,但不再参与后续包的推荐。)11.1报价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成交金额包括了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采样、供货登记清册、检测、人工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培训、利润、规费、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除成交价之外的其他费用。如报价中未单列的项,将认为该项费用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本次报价包含采购人后期对方案修改、补充、调整、完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质保期内的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格不做调整。1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否☑)1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5.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15.1系统。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供系统中导出加盖电子印章的胶装纸质版文件(一正四副,注明正副本)。1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19.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巨野县行政审批5楼(财政局院内西电梯)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地点: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虚拟开标大厅。解密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需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登陆参加,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间:投标截止当天22.4核心产品:生物有机肥25.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9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29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每包不超过三名。33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33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递交。33履约保证金额:/35.1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5%36.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0-815605638.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8.3联系电话:0530-8158098邮箱:jyjl6656@163.com通讯地址: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路西1402号39.1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支付形式:电汇、支票等对公方式支付时间:发布中标公告3日内支付43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或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肥登记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企业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3其他约定: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内容为准。本次采购为网上交易,投标人应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111.34.18.28:10000/PortalQDManage/PortalQD/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如菏泽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生物有机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