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项城市城市管理局2024)



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重发公告]

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已由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发改字[2024]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411681-04-05-643373),招标人为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措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项城市。
2.3建设内容:新建项城市文化路(平安大道-天安大道)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箱涵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设施。红线宽度为30米,全长908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总投资:约425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600万元)。
2.5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1标段)。
第1标段:施工工程。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第1标段: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6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年8月29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项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项城市城区内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394-77009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启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71-6333157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38号4号楼22层2206号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4213313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施工招标文件-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doc

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已由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发改字[2024]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411681-04-05-643373),招标人为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措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2.2建设地点:项城市。2.3建设内容:新建项城市文化路(平安大道-天安大道)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箱涵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设施。红线宽度为30米,全长908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4项目总投资:约425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600万元)。2.5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1标段)第1标段:施工工程。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6计划工期:第1标段:120日历天。2.7质量要求:合格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第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6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地址:项城市城区内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394-7700956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启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371-63331571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38号4号楼22层2206号8、监督人监督部门: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394-42133132024年8月28日

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

二 次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项城市城市管理局
监督单位: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河南启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八月

目 录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1 .总则

14

2.招标文件

15

3.投标文件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

9.纪律和监督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评标办法前附表

29

1. 评标方法

29

2. 评审标准

29

2.1 初步评审标准

29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0

3. 评标程序

30

3.1 初步评审

31

3.2 详细评审

31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

3.4 评标结果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6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67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8

第六章 图纸另附

6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目 录

7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6

三、授权委托书

77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8

五、施工组织设计

85

六、项目管理机构

87

七、资格审查资料

92

八、其他材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已由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发改字[2024]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411681-04-05-643373),招标人为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措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项城市。

2.3建设内容:新建项城市文化路(平安大道-天安大道)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箱涵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设施。红线宽度为30米,全长908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总投资:约425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600万元)。

2.5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1标段)。

第1标段:施工工程。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第1标段: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6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年8月29日8时00分至 2024年9月4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项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项城市城区内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394-77009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启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71-6333157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38号4号楼22层2206号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4213313

2024年8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项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项城市城区内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394-770095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启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71-6333157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38号4号楼22层2206号

1.1.4
项目名称
项城市文化路新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项城市

1.2.1
资金来源
市财政筹措解决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第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6.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1标段:1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①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直接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里点击“申请电子保函”,按要求操作,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出函机构,由出函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申请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②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账户,对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账户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周口中心支行

账 号:第1标段:411602010170003001112098;

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按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办法》执行。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将通过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将其投标保证金转账退还至投标人设立的银行基本账户。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投标企业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签章

3.7.4
投标文件要求及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系统指定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1正3副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与仁和路交叉口西侧南楼)。

注:本项目改为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采取远程解密方式开标。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与仁和路交叉口西侧南楼)。

注:本项目改为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采取远程解密方式开标。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

5.2
开标程序
按照电子开标程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7.2
计算机辅助评标
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7.3.
履约担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商定。

10.2
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施工项目

10.3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行政处罚期内。

10.4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5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监督部门: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项城市

电 话:0394-4213313

10.7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以本招标工程发包内容及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基础唯一自主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干扰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

本项目实行在线网上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采取远程解密方式开标。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为应对解锁异常,投标人可持移动电脑在交易中心附近解锁)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1正3副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实行在线网上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采取远程解密方式开标。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为应对解锁异常,投标人可持移动电脑在交易中心附近解锁)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1正3副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_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_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其它响应性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按废标处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投标报价): 50 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综合标: 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最高价,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0%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注:有效投标人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

(1)
商务标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5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5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1%扣0.5分的比例在50分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1%扣0.5分的比例在50分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

2.2.3

(2)
技术标评审标准
施工
组织
设计
评分
标准
(30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0—3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0—3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0—3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0—3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0—3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0—3分

资源配备计划
0—3分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0—3分

劳动力安排计划
0—3分

施工总平面图
0—3分

注:以上如有缺项,该小项得0分

2.2.3

(3)
综合标评审标准
资信情况
(5分)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工程,每份合同2.5分,最多5分。

(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扫描件。)

项目管理机构(5分)
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的得5分,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服务承诺

(10分)
有购进主要原材料与招标人设计要求一致的承诺
0—2分

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承诺
0—2分

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承诺
0—2分

保证工程按合同质量完成,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承诺
0—2分

其他实质性的承诺,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0—2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仍然相等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标:50分

(2)技术标:30分
(3)综合标: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未加盖本单位经年审后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签字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未加盖编制单位资质章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年审后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签字的;

(5)投标文件中没有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或已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的;

(6)投标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未按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和价格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认为其不合理、不可信的;

(10)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的要求;

(1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或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修正后的总价超出拦标价的,按废标处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7—0201)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 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日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_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2.5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3、其他说明

3.1本工程投标报价(商务标)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如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现行有关造价文件等要求编制。

3.2投标报价参照现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指南》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编制。材料价格可参考周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

3.3投标报价应参照第五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格式

3.4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六章 图纸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和河南省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标段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级别

证书编号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投标质量等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保修期限

优惠与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 KW )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己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 招标交易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中标机会。

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中标,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不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六、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规章制度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承诺书

(三)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路新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