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



项目概况                                                                
 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9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宸晖竞磋(服务)2024-028号    
项目名称: 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53000      
最高限价(元): 55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3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残疾人托养楼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6) 其他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线上CA数字证书: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久治县          
联系方式:0975-8331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1091C           
联系方式:0971-4118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宝平   
电 话:0971-411813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docx115.2K

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单位: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青海宸晖竞磋(服务)2024-028号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0第四章服务技术规格、商务条件说明11第五章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1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情况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宸晖竞磋(服务)2024-028号项目名称: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553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553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6)其他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线上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开启时间: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一号楼九楼会议室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线上CA数字证书: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久治县联系方式:喇先生(0975-8331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国际中心1091C联系方式:0971-41181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971-4118139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二章磋商须知1、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于此次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单位”系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单位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述的资格条件。4、竞争性磋商采购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竞争性磋商文件5.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单位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5.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5)磋商程序(6)服务及商务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8)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5.4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6、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及承诺、报价组成因素(参与响应的服务或服务清单)等文件。7、报价7.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7.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7.3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8、响应文件的递交8.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8.2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8.3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8.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8.5允许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9.1供应商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单位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9.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大写):壹万壹仟元整(小写)11,000.00元;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款方式:银行电汇、转账等;须由投标人从其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投标保证金账号:972900935410902收款单位: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2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9.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退还供应商(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9.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9.4.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9.4.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9.4.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9.4.4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9.4.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9.4.6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9.4.7履约保证金:/10、确定成交候选人1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单位确认。10.2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0.3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三)项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1、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2、签订合同12.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12.2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已与招标人约定。计算方法为: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额,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下表方法计算:服务类型    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小写)8300.00(大写)捌仟叁佰元整。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60个日历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不能提供的应提供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说明:1)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第四章服务要求1、服务期:1年2.服务地点:久治县3.付款方式:按季度拨付,每季度绩效考核合格后,依照《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项目》资金预算中标价,按乙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发生相关实际费用情况拨付。服务内容提供残疾人服务,提供的残疾人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一)生活照料和护理。具体内容为:(1)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营养、合理配餐,制定每周食谱,能够提供点餐、加餐、助餐服务,尊重服务对象饮食习惯,使其得到合理、规律的膳食服务。(2)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为服务对象提供合理频率的身体清洁服务和衣物换洗服务,保持服务对象身体清洁、无异味,衣物卫生、整洁、得体。(3)对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起床、穿衣、就寝、脱衣、整理床铺、如厕等基本起居服务。(4)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并在显著位置标示。(5)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进行分级护理,并用记录卡片标注在显著位置。(6)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按医嘱提供服药服务。(7)护理智力残疾对象时,应注意观察和指导。避免因为理解障碍造成意外伤害。(8)在护理过程中,应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尊严,保护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别注意保护女性服务对象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9)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进行户外活动。在天气情况允许的条件下,每天保证服务对象到户外活动1小时。(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具体内容为:(1)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特点,制定适宜的培养与训练计划,并张贴在显著位置。(2)指导服务对象进行基本生活自理活动训练,使其能够自行洗漱、如厕、穿衣、吃饭等。(3)在模拟家庭环境和劳动环境中指导服务对象学习简单家务和劳动,使其能够在协助和指导下完成煮饭、拣择蔬菜、整理床铺、洗衣服、打扫卫生等活动。(4)应与服务对象的家属或监护人及时沟通训练的内容和情况,以便服务对象回家时可以在真实家庭生活场景中对其生活自理能力进行重复巩固训练。(5)可根据服务对象个体情况,设计适宜的训练课程,例如制作面食、烘焙饼干、缝制衣物等,发掘其生活自理能力方面可能存在的其他潜力。(6)训练考评结果应记录存档,并依此调整或完善训练计划。(三)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具体内容为:(1)参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中对智力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的描述和分级,为服务对象制定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计划。(2)以适当方式为服务对象普及简单的礼仪知识、两性知识等基本社会行为准则和常识。(3)每天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关爱服务。(4)对心理和行为出现异常的服务对象进行关注,有必要时召集专业人员进行座谈分析,为其制定行为矫正方案。对于心理和行为出现极端异常、严重影响其他服务对象正常生活甚至人身安全的服务对象,应立即转介至专业医疗机构就诊。(5)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教育培训、图书阅览、上网和收看收听电视广播等服务,使其对社会和舆情具备一定的知晓度。(6)在机构内开展适宜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比赛、展示或表演,使其具备基本的人际交往兴趣和能力。(7)指导服务对象在模拟超市、银行、医院、邮局、公共交通等简单社会场景中进行社会适应性训练,提高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8)定期安排服务对象家属或监护人、志愿者到机构内进行活动,鼓励服务对象接待访客或外出参加社区或社会公益活动,逐步拓展其在直接参与社会生活方面的能力。(9)根据服务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的恢复和提升情况,适时调整社会适应辅导计划。(四)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具体内容为:(1)组织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开展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简单基本生产劳动,例如制作绢花、组配零件等。通过劳动帮助其活动肢体、锻炼大脑、集中注意力、协调手眼。(2)服务对象参与生产劳动之前,应根据个体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3)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定、职业康复训练、职业介绍等服务。(4)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专业的劳动技能培训课程,开发服务对象的职业能力。(5)有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应开设庇护工场或与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合作建立职业康复车间,使部分服务对象实现辅助性就业,获得一定的劳动收入。为条件适宜的服务对象提供支持性就业,进而实现社会性就业。(6)合理处理劳动生产成果和可能获得的收入。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应记录并存档。(7)有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宜定期组织技能展示、竞赛等相关活动。(8)定期开展身体功能评估和劳动能力评估,适时对服务对象的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评和评价,及时调整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计划。(五)运动功能训练。(1)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适当的以运动功能为主的训练,指导其规范使用矫形器和训练器具,帮助其巩固医疗康复效果,使其身体运动功能得到恢复或代偿。(2)有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应定期对服务对象的监护人进行必要的简单技术培训,使其在机构之外也能够得到持续的运动功能训练。(3)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开展运动功能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4)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转介到专业医疗康复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六)残疾人托养大楼维护。(七)政府委托的其它残疾人服务事项。第五章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2、磋商组织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3、磋商程序3.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3.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5磋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3.6磋商小组经过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3.7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填写。供应商未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的时间填写最后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填写最终报价表。3.9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11综合评分表;评分标准:项 目满分 分值评审标准报价分10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本条。)履约能力3提供自2021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5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或复印)件)实施方案60实施方案:设置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1、生活照料和护理 2、生活自理能力训练3、社会适应能力辅导4、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5、运动功能训练6、定期回访;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及特点的得60分;以上每提供一项内容的得10分;有缺陷、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设备保 障措施15设备、器具配置齐全、合理,能满足项目进度和服务质量要求。1、洗涤设备2、厨具及餐具3、健身运动器材。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5分;以上每提供一项得5分;有缺陷、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12投标人针对项目提供详尽的验收方案、资料移交计划、售后服务计划、措施、相关承诺及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审:1.资料移交计划2.服务人员安排及相关设施设备3.响应保障4.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措施及其他附加服务;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3分,满分12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3.12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被淘汰,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三)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4.1本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4.2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两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4.4对于违反磋商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第六章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青海宸晖竞磋(服务)2024-028号合同编号:QHCH-2024-028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甲方):(盖章)成交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月*日项目(青海宸晖竞磋(服务)2024-028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分项报价表;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如有);二、服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三、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合同修改书。四、合同有效期限1、服务期:1年;2、服务地点:久治县;3、付款方式:按季度拨付,每季度绩效考核合格后,依照《久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项目》资金预算中标价,按乙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发生相关实际费用情况拨付。4、履约验收:成交后,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五、乙方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3.除了不可抗力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规定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交货和提供服务,将按合同规定承担误期赔偿费。4.由甲方从未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或向乙方提出索赔。5.每延误一周的(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的百分之五(5%)计收,直至交货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交货价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终止合同。六、违约责任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能实施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暂停、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甲方根据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所有费用。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2.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二十(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的协议。八、破产终止合同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九、腐败终止合同1.如果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与甲方、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的行为。2.如果乙方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不能在甲方今后的项目采购中参加投标或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参加投标。十、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重大生产事故而难以完成履约的,以及出现其他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情况,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十一、争端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语言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二十三、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二十四、税费合同货物及服务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二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响应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响应代表姓名)为响应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磋商、签约等。响应代表在响应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响应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性别:证件号:响应代表(签字或盖章):性别:证件号:单位:部门: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1)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响应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响应代表)身份证明文件粘贴处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致: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真实有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致: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附件1-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2、近半年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1-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致: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填写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9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声明函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注:无此项内容的可不提供此函。附件1-10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性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致: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磋商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若我方有幸中标,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3)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按磋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项目名称(响应包号)服务名称响 应 报 价服务期备注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响应包号增加行)。2.“响应报价”为总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费、手续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的具体时间(日历日)。4.响应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包号:序号品目服务内容单价合计1234…投标总价(元)注: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需求中的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致:久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我方参与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四、服务计划及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作为评审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六、最终报价确定表最终报价确定表项目名称:单位: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注:此表不需要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二轮报价开启时进行线上填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