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2024)
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海口市美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海美审批复〔2024〕2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项目投资概算为
84186.00万元
,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片区
;
2.2.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美兰区海甸岛片区。拟建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小区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其中,改造排水管网总长度约78.4km(雨水管网长约49.4km、污水管网长约29km) ,小区雨污分流配套21公顷,易涝积水点改造及智慧水务工程搭建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1、设计范围:①施工图设计,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监测及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2
、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货物设备采购及安装、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
2.4.招标控制价:
706816800.00元(其中:设计费用为10378400.00元,建安工程费696438400.00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为82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3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的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在本单位
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
具有在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
。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在本单位
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
4.2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08月29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
4
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
(以下简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
,地点为: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
315
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5
%
。
8.2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
8.3履约担保期限:
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10.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 (下载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办事指南-软件工具栏目)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0.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10.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11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
地址:
海口市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1211室
电话:
0898-65351003
联系人(全称):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C座1901房
邮编:
570203
电话:
18889280891
联系人(全称):
姚工
监督部门: 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898-65351003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后修改e.pdf
海甸范围(2).pdf
招标文件(定稿)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df
招标文件(定稿)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
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海口市美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海美审批复〔2024〕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项目投资概算为84186.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片区;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美兰区海甸岛片区。拟建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小区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其中,改造排水管网总长度约78.4km(雨水管网长约49.4km、污水管网长约29km),小区雨污分流配套21公顷,易涝积水点改造及智慧水务工程搭建等附属工程。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范围和内容:1、设计范围:①施工图设计,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监测及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2、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货物设备采购及安装、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2.4.招标控制价:706816800.00元(其中:设计费用为10378400.00元,建安工程费696438400.00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的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3.4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9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以下简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8.履约担保的要求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上发布。10.其他10.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10.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办事指南-软件工具栏目)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10.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10.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地址:海口市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1211室电话:0898-65351003联系人(全称):王工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C座1901房邮编:570203电话:18889280891联系人(全称):姚工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可研批准文件号):海美审批复〔2024〕239号招标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4年08月2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第一节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3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35.招标文件的获取4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47.投标文件的递交48.履约担保的要求59.发布公告的媒介510.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人须知191.总则192.招标文件223.投标文件234.投标265.开标266.评标277.合同授予298、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319.异议、投诉3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1.电子招标投标33附件2-1: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34附件2-2:开标记录表(格式)35附件2-3:问题澄清通知(格式)38附件2-4:问题的澄清、说明(格式)39附件2-5:评标报告(格式)40附件2-6:中标通知书45附件2-7: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4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7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481.非装配式建造项目48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541.评标方法542.评审标准543.评标程序553.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5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8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12第一节基本编制要求213第二节发包人要求2141.概述2142.招标范围与规模2143.功能需求2144.建设标准2145.项目管理规定2146.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215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21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9第一节资格文件22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24二、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如果有)226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228四、授权委托书230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231六、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232七、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233八、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承诺书234九、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35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236十一、其他资料237第二节投标报价文件238一、投标函241二、投标函附录243三、联合体协议书245四、其他资料246第三节技术文件247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节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海口市美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海美审批复〔2024〕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项目投资概算为84186.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片区;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美兰区海甸岛片区。拟建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小区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其中,改造排水管网总长度约78.4km(雨水管网长约49.4km、污水管网长约29km),小区雨污分流配套21公顷,易涝积水点改造及智慧水务工程搭建等附属工程。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范围和内容:1、设计范围:①施工图设计,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监测及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2、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货物设备采购及安装、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2.4.招标控制价:706816800.00元(其中:设计费用为10378400.00元,建安工程费696438400.00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的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3.4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9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以下简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8.履约担保的要求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上发布。10.其他10.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10.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办事指南-软件工具栏目)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10.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10.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地址:海口市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1211室电话:0898-65351003联系人(全称):王工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C座1901房邮编:570203电话:18889280891联系人(全称):姚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本附表是本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本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2招标人名称: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地址:海口市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1211室联系人:王工电话:0898-65351003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C座1901房联系人:姚工电话:1888928089131.1.4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海美审批复〔2024〕239号标段名称:海口市海甸岛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如果有):/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1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41.1.5建设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片区5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6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1.3.1建设规模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美兰区海甸岛片区。拟建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小区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其中,改造排水管网总长度约78.4km(雨水管网长约49.4km、污水管网长约29km) ,小区雨污分流配套21公顷,易涝积水点改造及智慧水务工程搭建等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06816800.00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10378400.00元,施工费人民币696438400.00元,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81.3.2招标范围和内容1、设计范围:①施工图设计,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监测及后续服务;2、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货物设备采购及安装、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91.3.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01.3.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1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复印件(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3.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复印件(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4.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4.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相关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复印件(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5.1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7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人、质量员6人、劳资专管员1人、资料员1 人(当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需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在工程开工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的人员,且相应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关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除《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021)281号)规定的第五条、第六条情形外,从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之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投标中重复使用。已经中标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重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劳资专管员提供任命书即可)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复印件(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5.2设计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配备给排水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道路专业、造价专业人员各1名,且以上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复印件(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原件,如以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供。(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及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情形。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名单截图,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琼发改投资[2020]302号文规定,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若中标本项目,新招劳动力优先考虑贫困劳动力,且贫困劳动力不低于新招录人员数量的10%”的承诺,承诺函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即可)。(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设计及施工单位)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①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②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③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骗取中标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如涉及的证书、证件正在办理延期、换证、变更、复检和年审等事宜以及各省份正常问题等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办理事项或规定的证明材料。(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说明:(1)除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的岗位外,本招标项目其余各岗位应符合《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021】281号)的要求。(2)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有)应按要求附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已经实行注册管理的还应附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数据查询截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牵头单位或联合体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中施工岗位的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设计岗位的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①上述所有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已经实行注册管理的,社保所属单位和注册单位必须一致(上述人员可为投标人分公司人员)。②上述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应包括年审及变更等记录页(如有);③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投标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所署单位视为投标人。④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的,应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关规定,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处理。12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31.9.1踏勘☑不组织:141.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151.11.1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16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7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2.2.1/4.1.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193.1.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有关对投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等(如有)203.2.3招标控制价706816800.00元(其中:设计费用为10378400.00元,建安工程费696438400.00元);21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工期及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以金额形式(人民币、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填报投标报价,并对工程施工费和工程设计费进行分项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者工程施工费报价超过工程施工费控制价的,或者工程设计费报价超过工程设计费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223.3.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23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提交的,保函可不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机构,开标时需携带银行保函原件至开标现场。5、如为联合体投标,银行转账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支付,提供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24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53.6.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提交;技术文件:提交;报价文件:提交。263.6.3签字或盖章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需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均符合要求。(1)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易于辨认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了响应环保与无纸化办公,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双面打印。(2)纸质版投标文件盖章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规定:①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骑缝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加盖单位骑缝章(指在骑缝页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文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正文允许加盖电子章代替鲜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加盖单位骑缝章。(3)没有按要求在需要签字或签章处签字或盖单位章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签字章亦视为有效签字。(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投标人名称填写为联合体名称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274.1.5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提交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00分前提交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分三册装订:第一册:资格文件;第二册:投标报价文件;第三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须采用书本式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 1份。第一册、第二册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密封一包,第三册密封一包,在密封处加贴封条并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自行填写)招标人名称:(自行填写)投标文件在2024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28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 09 月 19 日10时00分前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295.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开标现场开启305.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开标现场开启,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31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的代表3人、其他6人通过海南省公共资源专家库中抽取。326.3.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336.3.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澄清函可通过(http://zw.hainan.gov.c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下载,供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无需回函确认。346.3.3/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或☑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357.2/7.3/8.3中标候选人公示、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367.5.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7.6.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389.2.3监督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3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需携带的相关证件:(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核验(联合体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牵头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所在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核验(联合体投标,需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电子转账凭证等同于原件)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原件或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彩色打印件(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应在封面及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本次招标是纸质招投标,不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本招标文件涉及电子开、评标的相关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5、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标工作的通知》,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证明材料原件均不作要求。6、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依据招标代理合同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7、经核实,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有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提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若其为中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则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8、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4011.2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为纸质招投标,不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第二节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可研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准文件)和标段划分(如果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以及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和内容、计划工期、质量标准1.3.1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及联合体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限无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限无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标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6)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工作(立项、可研、初设等)提供咨询服务的,但招标人在公开招标前已完成并在招标文件中全部公开了成果文件(立项、可研、初设)的除外;(7)与本项目(标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标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有隶属关系;(9)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10)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11)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1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投标人参与联合体共同投标的,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作为其他投标人的进行分包单位参与投标;(16)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无,如有时,按下列要求进行)1.9.1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须在前附表增加现场踏勘察要求,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1.9.2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风险和费用。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时向招标人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疑问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署名、盖章的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11分包投标人将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上相应资料。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式;(6)发包人要求;(7)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本投标须知第2.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根据本章第1.10款和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发布。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发布;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2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报价清单;(6)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设计方案;(8)承包人实施(安装)方案;(9)企业诚信;(10)实施经验;(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3.4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执行,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附件2-1。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因投标人异议或投诉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后5日内),应通知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下同)的收取单位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同时通知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或投标保函的收取单位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日期、退还金额、退还的投标人名称,并退还现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银行存款利率类型及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下同)或投标保函原件。3.4.4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按本投标须知第3.4.3项规定的办法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的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未包括本章5.2条规定情形);(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3.6.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4)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备选投标方案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5.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加密3.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1.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进行编制。3.6.1.2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进行编制。3.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说明外,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单位的电子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3.6.4投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与加密投标文件。3.6.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拍照获得或证明材料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投标保函,其原件彩色图片视为原件彩色扫描件。3.6.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或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与其中一个投标人IP地址一致的(公共区域的除外);(3)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与其中一个投标人相同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计价软件加密锁号相同的。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运营机构验证。4.1.2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递交投标文件。4.1.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应当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4.1.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4.1.5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电子保函和电子保险外),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函原件。4.1.6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4.1.7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5.开标5.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组织开标,并如实记录开标情况,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开标。5.2开标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方式按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解密程序完成后,形成《开标记录表》(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2)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同时推送到电子评标系统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由招标人的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1)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EPC)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为7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招标控制价超过5亿元的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少于9人。(2)应当随机抽取同本项目专业相关的评标专家。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在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抽取。6.1.4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不得将评标项目及相关信息泄露给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6.1.5评标委员会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则:6.3.2.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6.3.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6.3.2.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6.3.2.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6.3.2.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3.2.6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格式和投标人的“问题的澄清、说明”格式分别见投标须知附件2-3和附件2-4。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7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6.3.2.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电子签名)又不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3.2.9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6.3.2.10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6.3.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格式见附件2-5)。评标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初步评审情况;(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5)详细评审、评标结果及投标人排序情况;(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8)投标文件雷同情况。6.3.4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电子签名)。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电子签名)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3.5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劳务费。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该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其他礼物、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等财物。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可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确定中标人。第一种: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6)。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1.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原则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修订后的《招标投标法》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第二种:招标人根据评定分离原则确定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下同),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三)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7.3中标通知7.3.1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6、2-7)。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总承包合同。7.5.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8、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8.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8.2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布公告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现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有收取投标保函原件的,退还投标保函原件。9.异议、投诉9.1异议9.1.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作出答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9.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9.1.3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异议时效的。9.1.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结果,应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作出答复并向社会公开,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9.2投诉9.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该项目的监督机关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规定。9.2.2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11.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2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2-1: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投标保证保险(凭证)被保险人:(招标人名称):鉴于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接受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保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向被保险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兹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条时,保证在7日内无条件地给付被保险人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的款项。1、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投保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3.6.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4、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保证保险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查验保函网址:(必填)保险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保证保险格式可自拟,但内容需满足上述要求。附件2-2:开标记录表(格式)(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联合体成员名单承担任务解密情况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号码其他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号码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总报价(元)设计费(元),下浮率(%)建筑安装工程费(元),下浮率(%)质量目标工期(日历天)备注1单位1;单位2;单位3单位1(牵头单位)施工1单位1;单位2;单位3单位2(成员)设计1单位1;单位2;单位3单位3(成员)…23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元):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XXXX招标代理代表:记录人:监标人:YYYY年mm月dd日(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总承包开标记录表(2)投标人代表号投标人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或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备注投标人代表号投标人名称记录时间计算机硬件信息(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是否雷同备注1122…………附件2-3:问题澄清通知(格式)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年月日附件2-4:问题的澄清、说明(格式)问题的澄清、说明编号:(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5:评标报告(格式)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评标报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1.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招标项目编号(可研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准文件号):_______________。4.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工程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招标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3.投标截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14.开标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15.开标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投标人数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共收到_____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开标记录表》。17.评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8.评标办法:18.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8.2.招标控制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8.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总人数_____人。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评委会任职1组长2委员3委员4委员5委员6委员7`委员三、初步评审情况1.形式评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资格评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响应性评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详细评审、评标结果及投标人排序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本项目得分满分100分,由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存在不良行为扣分组成。(1)按本章第2.2.3(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3(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实施(安装)方案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3(6)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诚信计算出得分F;(6)按本章第2.2.3(7)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实施经验计算出得分G;(7)按本章第2.2.3(8)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计算扣分H。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A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B设计方案得分C施工实施(安装)方案得分D企业诚信得分F实施经验计算出得分G不良行为记录扣分H总得分排序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如评标委员会质疑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外网或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作出结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万元)项目负责人备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万元)项目负责人备注.........六、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备注七、澄清、说明、补正事项八、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注: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开标记录表情况以及评标过程情况,记载所有投标文件雷同的具体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评标过程所需的相关表格的格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制定。附件2-6:中标通知书(参照《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021〕281号)中附件5)。附件2-7: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中标结果通知书各投标人: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名章)招标代理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1节评标办法前附表1.非装配式建造项目项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上的单位名称一致1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完整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料,且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2.1.1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2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22.1.2资格评审标准设计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22.1.2资格评审标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2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2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和1.4.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3.2.4条款和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2.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4.1.5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分包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偏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编制与加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解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3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3.2.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项目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4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总分:3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分:5分设计方案总分:30分施工实施方案总分:20分企业诚信总分:5分施工经验总分:10分存在不良行为扣分:5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次平均: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标价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超过 5 家(不含)时,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最低值后取平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6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项目序号评分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72.2.3(1)投标报价(A)(30分)投标报价评分(3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 为投标报价满分值,F=30;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82.2.3(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B) (5)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1.除设计负责人外,具备给排水、结构、电气、道路、造价相关专业人员各1人,各专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每人得0.4分,最多得2分,本项满分2分。 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相应证书、在本单位(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2024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注:①职称不能体现专业时,以注册证或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②以上人员不能重复使用。2.施工阶段: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任意连续个六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82.2.3(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B) (5)分工程总承包履约保证措施(0-2分)牵头单位应根据联合体协议,编制各专业相互配合的方案以及解决问题措施(保证措施须经联合体各单位同意,同意确认书格式自拟。)以及提出的措施是否针对性强,是否有采用价值。92.2.3(3)设计方案(C)(30分) 细化分数对招标项目的理解(6分)工程概况描述清楚,对项目地位置、项目的功能、定位及实施意义理解深刻、到位。较好的得6~3.5分,基本符合的得3.4~2.1分,一般的得2~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92.2.3(3)设计方案(C)(30分) 细化分数现状及建设条件分析(6分)对项目的现状排水系统进行调查分析,统计积淹水点位置并分析成因,范围内地形、规划、管线资料掌握详实。较好的得6~3.5分,基本符合的得3.4~2.1分,一般的得2~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92.2.3(3)设计方案(C)(30分) 细化分数设计重点难点分析(8)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准确且提供合理化的建议。较好的得8~5.5分,基本符合的得5.4~3.1分,一般的得3~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92.2.3(3)设计方案(C)(30分) 细化分数设计方案(10分)设计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和项目功能定位的要求,要求围绕解决城市积涝、雨污混接问题,对项目周边管网进行系统性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构建系统性污水管网,方案内容全面、细致,文本及图纸符合相关规定深度要求。设计图纸和项目建设条件结合紧密,施工可行、可靠。较好的得10~7.1分,基本符合的得7~4分,一般的得3.9~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122.2.3(4)施工实施方案(D)(2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进度总体安排合理;重难点分析清晰且有相应的解决措施;资源配置合理;对项目有合理性建议。较好的得8~5.5分,基本符合的得5.4~3.1分,一般的得3~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122.2.3(4)施工实施方案(D)(2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工程质量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较好的得2~1.5分,基本符合的得1.4~0.7分,一般的得0.6~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122.2.3(4)施工实施方案(D)(2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建立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晰,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分析危险源并制定具体详细的应对措施。较好的得2~1.5分,基本符合的得1.4~0.7分,一般的得0.6~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2.2.3(4)施工实施方案(D)(20)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3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可行的措施。临时设施、现场道路、材料堆放等符合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科学、合理。根据项目可能产生的施工垃圾编制针对性处理方案。较好的得3~2分,基本符合的得1.9~1分,一般的得0.9~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2.2.3(4)施工实施方案(D)(20)分工期保证措施(2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较好的得2~1.5分,基本符合的得1.4~0.7分,一般的得0.6~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2.2.3(4)施工实施方案(D)(2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分)内容系统全面、重点内容突出、编制合理,满足指导项目全过程实施要求。较好的得3~2分,基本符合的得1.9~1分,一般的得0.9~0.1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132.2.3(6)企业诚信(F)(5分)企业诚信等级评价(5分)本项不作要求,所有投标单位诚信评价均可得满分。142.2.3(7)实施经验(G)(10分)投标人实施经验(10分)1、设计业绩: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设计业绩超过设计费1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或承担过设计业绩超过设计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满分4分;或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设计业绩超过设计费5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或承担过设计业绩超过设计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满分4分。注: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牵头方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2、施工业绩: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施工业绩超过50000万元(含)以上的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本项满分6分。注: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牵头方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证明材料:(1)设计单位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施工单位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52.2.3(8)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扣分(H)1、投标人(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单位)在从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或技术规范,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的(超过有效期不计算),每条直接从总得分中扣2.5分,最多可扣10分(4条)。2.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中的人员存在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的,每条扣1.5分,最多可扣6分(4条)。注:投标人如有以上扣分情况,应当提供相应材料。如未提供,经查询后发现存在以上扣分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高低、企业诚信、施工实施方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说明: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三个阶段,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按评标办法计算。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3.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1.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2.2投标报价出现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文字数额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2.3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数据不一致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3.2.4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规定的以下否决投标的事项否决投标:3.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2.4.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2.4.3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3.2.4.3.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3.2.4.3.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2.4.3.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2.4.3.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3.2.4.3.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2.4.3.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2.4.3.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2.4.5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2.1~3.3.4条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否决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3(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实施(安装)方案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3(6)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诚信计算出得分F;(6)按本章第2.2.3(7)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实施经验计算出得分G;(7)按本章第2.2.3(8)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计算扣分H。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安装)方案的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安装)方案的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3.3投标人最终得分=A+B+C+D+F+G-H。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3.4.3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3.4.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3.5附则3.5.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错误,需要返回前面环节予以纠正的,应当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同意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3.5.2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可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性按照下列合同范本执行。一、非装配式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附件4-1)或制定的最新版本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第一节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3-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4-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4-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4-5.招标文件的获取-4-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4-7.投标文件的递交-5-8.履约担保的要求-5-9.发布公告的媒介-5-10.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第二节投标人须知-20-1.总则-20-2.招标文件-23-3.投标文件-24-4.投标-27-5.开标-28-6.评标-28-7.合同授予-31-8、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33-9.异议、投诉-3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1.电子招标投标-34-附件2-1: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36-附件2-2:开标记录表(格式)-37-附件2-3:问题澄清通知(格式)-39-附件2-4:问题的澄清、说明(格式)-40-附件2-5:评标报告(格式)-41-附件2-6:中标通知书-45-附件2-7: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4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7-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48-1.非装配式建造项目-48-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55-1.评标方法-55-2.评审标准-55-3.评标程序-55-3.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55-附件3-1:国家级奖项名单-5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69-一、工程概况-69-二、合同工期-69-三、质量标准-69-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70-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71-六、合同文件构成-71-七、承诺-71-八、订立时间-72-九、订立地点-72-十、合同生效-72-十一、合同份数-7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74-第1条一般约定-74-1.1词语定义和解释-74-1.2语言文字-80-1.3法律-81-1.4标准和规范-81-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82-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82-1.7联络-83-1.8严禁贿赂-84-1.9化石、文物-84-1.10知识产权-84-1.11保密-85-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86-1.13责任限制-86-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86-第2条发包人-86-2.1遵守法律-86-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87-2.3提供基础资料-88-2.4办理许可和批准-88-2.5支付合同价款-88-2.6现场管理配合-89-2.7其他义务-89-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89-3.1发包人代表-89-3.2发包人人员-90-3.3工程师-90-3.4任命和授权-91-3.5指示-92-3.6商定或确定-92-3.7会议-93-第4条承包人-94-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4-4.2履约担保-95-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95-4.4承包人人员-97-4.5分包-99-4.6联合体-100-4.7承包人现场查勘-100-4.8不可预见的困难-101-4.9工程质量管理-101-第5条设计-102-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102-5.2承包人文件审查-103-5.3培训-104-5.4竣工文件-105-5.5操作和维修手册-105-5.6承包人文件错误-106-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106-6.1实施方法-106-6.2材料和工程设备-107-6.3样品-109-6.4质量检查-109-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111-6.6缺陷和修补-112-第7条施工-113-7.1交通运输-113-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14-7.3现场合作-115-7.4测量放线-115-7.5现场劳动用工-116-7.6安全文明施工-117-7.7职业健康-118-7.8环境保护-119-7.9临时性公用设施-120-7.10现场安保-121-7.11工程照管-121-第8条工期和进度-122-8.1开始工作-122-8.2竣工日期-122-8.3项目实施计划-122-8.4项目进度计划-123-8.5进度报告-124-8.6提前预警-124-8.7工期延误-124-8.8工期提前-126-8.9暂停工作-126-8.10复工-128-第9条竣工试验-128-9.1竣工试验的义务-128-9.2延误的试验-129-9.3重新试验-130-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130-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31-10.1竣工验收-131-10.2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132-10.3工程的接收-133-10.4接收证书-133-10.5竣工退场-134-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35-11.1工程保修的原则-135-11.2缺陷责任期-135-11.3缺陷调查-136-11.4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137-11.5承包人出入权-138-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38-11.7保修责任-138-第12条竣工后试验-138-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38-12.2延误的试验-139-12.3重新试验-140-12.4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140-第13条变更与调整-140-13.1发包人变更权-140-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41-13.3变更程序-142-13.4暂估价-143-13.5暂列金额-144-13.6计日工-144-13.7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45-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45-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7-14.1合同价格形式-147-14.2预付款-148-14.3工程进度款-148-14.4付款计划表-150-14.5竣工结算-151-14.6质量保证金-152-14.7最终结清-153-第15条违约-154-15.1发包人违约-154-15.2承包人违约-155-15.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56-第16条合同解除-156-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56-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58-16.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160-第17条不可抗力-160-17.1不可抗力的定义-160-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60-17.3将损失减至最小的义务-161-17.4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61-17.5不可抗力影响分包人-161-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62-第18条保险-162-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62-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63-18.3货物保险-163-18.4其他保险-163-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63-第19条索赔-164-19.1索赔的提出-164-19.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165-19.3发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165-19.4提出索赔的期限-166-第20条争议解决-166-20.1和解-166-20.2调解-166-20.3争议评审-166-20.4仲裁或诉讼-168-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168-第1条一般约定-169-第2条发包人-170-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171-第4条承包人-171-第5条设计-173-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174-第7条施工-175-第8条工期和进度-176-第9条竣工试验-177-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77-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78-第12条竣工后试验-178-第13条变更与调整-178-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79-第15条违约-181-第16条合同解除-181-第17条不可抗力-182-第18条保险-182-第20条争议解决-182-专用合同条件附件-184-附件1《发包人要求》-185-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187-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88-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190-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191-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192-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94-第一节基本编制要求-195-第二节发包人要求-196-1.概述-196-2.招标范围与规模-196-3.功能需求-196-4.建设标准-196-5.项目管理规定-196-6.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197-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98-第一节已完成的设计图纸-198-1.已完成的设计图纸目录-198-2.已完成的设计图纸-198-第二节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19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00-第一节资格文件-20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05-二、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如果有)-206-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206-四、授权委托书-208-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209-六、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210-七、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212-八、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承诺书-212-九、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14-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214-十一、其他资料-216-第二节投标报价文件-217-一、投标函-220-二、投标函附录-222-三、联合体协议书-223-四、其他资料-224-第三节技术文件-225-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3.如联合体中标,发包人可将工程款直接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按照合同的要求设立专用账户,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如果有);(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建议书、价格清单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发包人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与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项目清单:是指发包人提供的载明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暂估价、暂列金额和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内容的项目明细。1.1.1.8价格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清单。1.1.1.9承包人建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承包人建议书的文件。承包人建议书由承包人随投标函一起提交。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实施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受人。本合同中“因发包人原因”里的“发包人”包括发包人及所有发包人人员。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受人。1.1.2.4联合体:是指经发包人同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作为承包人的临时机构。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工作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和履行发包人义务的人。1.1.2.6工程师:是指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授权进行合同履行管理、工程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雇用一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职业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工程师代表,并授予其根据本合同代表工程师行事的权利。1.1.2.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的管理,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8设计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1.1.2.9采购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采购工作的人员。1.1.2.10施工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施工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1.1.2.11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订立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工程实施:是指进行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以及对工程任何缺陷的修复。1.1.3.3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4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是指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指明特定范围的,能单独接收并使用的永久工程。1.1.3.6工程设备: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包括其配件及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1.1.3.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8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件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件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始工作通知:指工程师按第8.1.2项[开始工作通知]的约定通知承包人开始工作的函件。1.1.4.2开始工作日期:包括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和实际开始工作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工作日期;实际开始工作日期是指工程师按照第8.1款[开始工作]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1.1.4.3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和实际开始现场施工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实际开始现场施工日期是指工程师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现场施工日期。1.1.4.4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8.2款[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5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及按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取得的工期延长。1.1.4.6缺陷责任期:是指发包人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保证承包人履行第11.3款[缺陷调查]下质量缺陷责任的期限。1.1.4.7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该期限自缺陷责任期起算之日起计算。1.1.4.8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订立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9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4.10竣工试验: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根据第9条[竣工试验]要求进行的试验。1.1.4.11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4.12竣工后试验: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约定进行的试验。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人工费:是指支付给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作业的建筑工人的各项费用。1.1.5.5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项目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服务、材料、设备、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项目清单中给定的,用于在订立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设计、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7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8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第14.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担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2承包人文件:指由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提交的所有图纸、手册、模型、计算书、软件、函件、洽商性文件和其他技术性文件。1.1.6.3变更:指根据第13条[变更与调整]的约定,经指示或批准对《发包人要求》或工程所做的改变。1.2语言文字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与合同有关的联络应使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语言。如没有约定,则应使用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项目人员进行特殊培训及其有特殊要求的,除签约合同价已包含此项费用外,双方应另行订立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发包人要求》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订立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5)通用合同条件;(6)承包人建议书(如果有);(7)价格清单;(8)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前期工作相关资料、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工程设计、现场施工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文件。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第8.7.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并用第1.2款[语言文字]约定的语言制作:(1)《发包人要求》中规定的相关文件;(2)满足工程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所必须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相关文件;(3)第5.4款[竣工文件]与第5.5款[操作和维修手册]中要求的相关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向工程师提供应当由承包人编制的与工程设计、现场施工等工程实施有关的承包人文件。工程师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工程师。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经审查的,工程师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查完毕,但工程师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文件的提供和审查还应遵守第5.2款[承包人文件审查]和第5.4款[竣工文件]的约定。1.6.3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发现文件中存在明显的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1.6.4文件的照管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件、变更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和工程师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文件。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无约定,应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特快专递或专人、挂号信、传真或双方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送达收件地址。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方式和收件地址。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送达方式或收件地址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通过约定的送达方式送达至收件地址的来往文件。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7.4对于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工程师或其代表签认后送交承包人实施,并抄送发包人;对于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抄送工程师。对于由工程师审查后报发包人批准的事项,应由工程师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批准文件。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工程师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工程师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工程师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工程师。发包人、工程师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知识产权1.10.1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就合同当事人之间而言,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0.2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就合同当事人之间而言,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承包人享有。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0.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工程设计、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0.4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5合同当事人可就本合同涉及的合同一方、或合同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或第三方设计单位)的技术专利、建筑设计方案、专有技术、设计文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订立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1保密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文件、技术秘密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者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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