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控规调整优化招标公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LXD2401GZFC0406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2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1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规划公示、征求意见、评审、报批等程序所产生的时间另计)形成最终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其中至少一家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符合磋商文件签署及盖章要求的投标(报价)函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65号
联系方式:020-85260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20-81224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话:020-81224718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

相关附件: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磋商文件(2024082901).zip

委托协议-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pdf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11骑委托编号:GDLXD2401GZFC0406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项目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1甲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乙方: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作为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采购的业主单位,自愿将本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2、项目编号:GDLXD2401GZFC0406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壹万元整(¥3,210,000.0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根据项目情况,提出采购方案供甲方参考;2、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3、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6、落实开标、评审地点;7、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8、接收、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资料,组织开标、评审工2作,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并做好开标、评审记录;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灸源局天2、甲方应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逢章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任务书,包括详细的项目内容、项目要求及项目有关的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并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4、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盖章确认;.5、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6、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参加开标活动,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7、为使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可另派一名工作人员参与组织评审现场工作;8、甲方应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39、甲方应在乙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20个日历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10、甲方负责将采购合同交乙方备案;11、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12、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作为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在采购的全过程中应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正对待各投标方和政府采购参与人;2、乙方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3、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供甲方参考;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6、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7、乙方可根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8、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9、乙方应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委托项目采用招标方式时);10、乙方负责组织评标现场工作;11、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若项目出现供应商质疑或投诉时,及时通知甲方,协同甲方处理质疑或投诉;412、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13、乙方可按本协议及采购文件约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14、如采购项目失败,乙方按甲方要求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作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者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第六条代理费用及支付1、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2、乙方承担代理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协议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其他条款1、上述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造成的相应责任;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之日终止;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5(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4年月28日乙方(盖章: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11tr杯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6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4-04124采购项目编号:GDLXD2401GZFC0406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采购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4-04124采购项目编号:GDLXD2401GZFC04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21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21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规划公示、征求意见、评审、报批等程序所产生的时间另计)形成最终成果。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1)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其中至少一家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符合磋商文件签署及盖章要求的投标(报价)函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65号联系方式:020-852604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联系方式:020-812247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工电话:020-81224718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说明: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分包,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挂靠、转包、分包情形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合同无效,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总则第一条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加快推动广州国际金融城开发建设,以大平台带动大发展,按市、区两级政府的工作部署,拟开展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工作。第二条工作目标对金融城东区的控规进行检视,查找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彰显区域价值,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广州国际金融城高质量发展。本次工作需贯彻国家、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的会议精神,立足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的实际情况,结合新时代发展背景,对现行控规进行检视,问题导向,识别可优化空间,从功能布局、绿地景观、交通组织、城市设计等方面提出优化思路和具体对策,并通过控规调整落实优化成果。第三条项目组织及业主单位本项目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统筹实施,具体包括控规组织编制、成果审查、上报审批、技术协调等工作。同时作为本项目的业主单位,负责与承接单位、组织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本项目工作费用。第四条工作范围金融城东区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东部,南起珠江、北至黄埔大道、东起天河区界、西至车陂路,涉及AT0914、AT1018两个规划管理单元,规划面积141.6公顷(包含东圃大桥、北帝沙岛天河区界部分,扣除珠江水域,详见附图)。第五条总体要求承接本规划任务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采购需求所有条款,并按本文件规定的条款完成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规调整优化的相关工作。二、工作原则第六条规划引领、贯彻部署。以各层次上位规划为引领,探索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任务,及时反思规划方向与现实需求,进一步打造天河区乃至广州市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典范。第七条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以国际化视野开展高标准设计,协调地域景观和功能特征,汇聚世界级金融企业,打造国际金融社群,塑造兼具国际化与地域性的滨江城市风貌。第八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充分考虑广州市各功能板块联动发展,注重项目地与天河中央商务区、天河智谷、鱼珠片区、琶洲核心片区等周边地块的空间关系和协调发展,以统筹发展为前提,优化片区空间形象,打造高品质的城市空间。第九条产城融合、开放共享。以人为中心,考虑职住平衡及便捷出行,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为金融企业及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环境,坚持共享发展、智慧营城理念,探索金融事业发展与社会服务、公众服务之间的新型关系。第十条注重实际、近远结合。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实际情况,科学评估片区的发展状况,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要求。应当使地区的发展规模、建设时序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相适应。三、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控规检视控规检视工作需贯彻国家、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的会议精神,立足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的实际情况,从功能定位、规划结构、规划理念、功能布局、绿地景观、交通组织、城市设计等方面对东区控规进行检视,梳理存在问题,明确控规调整优化方向。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现状概况1.1规划历程(东区规划历程梳理图表)1.2现行控规概况(土地利用图、绿地景观布局图、交通系统图、城市设计效果图)1.3土地供应情况(土地供应情况分析图)1.4土地权属情况(土地权属图)1.5现状建设情况(现状建设分析图)2.规划检视2.1检视工作框架(工作框架分析)2.2规划优化技术路线(技术路线图)2.3检视问题梳理(检视问题分析图)第十二条城市设计整体城市设计。基于宏观政策要求和东区实施现状,对东区的空间结构、空间形态、绿地景观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优化建议,提炼设计理念,彰显设计亮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空间结构研究。在充分调研现状建设条件和土地权属的前提下,研究分析东区规划设计中的经验和不足,统筹考虑8平方公里金融城、起步区、北区以至周边区域的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功能衔接和风格协调,对用地布局、规划结构和功能进行研究总结,发掘东区优势,提出东区的空间结构,为东区招商宣传做好铺垫。2.空间形态设计。衔接广州市总体城市设计,综合考虑地区景观环境特色、功能发展需求、未来发展趋势,加强地区特色,塑造国际特色的总体风貌。对整体城市空间形态进行详细设计,明确整体的城市景观结构,明确整体空间形态意向、主要轴线、节点、廊道与天际线形态等,突出产城融合、金融城市的空间特征。3.绿地景观规划。基于“公园城区,绿美天河”建设背景,对金融城东区各类绿地空间进行优化,提出设计指引,推进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3.1.优化公园绿地建设标准。统筹片区周边生态环境资源,针对东区各类绿地提出分类建设标准,制定公园导则,引导公园实施建设。3.2.加强陆岛两岸联系。释放北帝沙岛生态景观资源价值,同时进一步优化片区滨江基础设施,提升滨江地区空间品质与可达性。3.3.围绕片区内珠江滨江岸线和河涌沿岸等水系景观、绿美生态建设、道路交通等,深入开展专题研究论证。4.城市设计管控。结合城市设计方案与规划实施情况,精细化导控城市风貌,确保城市设计要求有效传导至实施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4.1.公共空间指引。以广场、公园绿地、河涌、街道、慢行网络等空间为载体,充分考虑生活与生产人群的行为特征,建构品质优良、活力开放、便捷可达、彰显地域风采的公共空间网络体系,重点精细建设江边、涌边绿地,打造高品质的绿美生态环境;对城市家具、标识系统、植物绿化、智慧设施等公共空间要素提出设计指引。4.2.主要界面控制。对本地区的城市界面进行研究,尤其是珠江及黄埔大道沿线等主要对外的城市界面,确定主要景观界面的建筑体量、高度、轮廓(天际线)以及建筑材质、色彩等控制要求。4.3.建筑设计导控。确定设计目标与原则,对高度、强度、建筑形态等进行多要素的指引,表述应规范、简洁、准确,采用规范性条文书写,体现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对城市设计的各项要素提出控制要求和实施策略,优化完善城市设计图则(含地块管理控制图则和地块规划设计条件)。5.综合上述内容,形成整体城市设计成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5.1空间结构5.1.1空间结构(空间结构分析图)5.2设计方案5.2.1设计理念5.2.2整体用地布局(土地利用图、指标表)5.2.3整体城市设计(总平面图、公共空间组织图、建筑功能布局分析图、开发强度分析图、整体鸟瞰效果图(2个角度))5.2.4重点区域优化(重点区域效果图、城市设计要点分析图)5.3绿地景观规划专篇5.3.1现状概况(绿地现状分析图)5.3.2绿地优化目标5.3.3设计对策(设计对策分析图)5.3.4绿地系统规划(公园分区分析图、绿地系统规划图)5.3.5滨水岸线规划(滨水岸线功能划分图)5.3.6景观节点规划(景观节点设计图)5.3.7绿地景观指引(各类绿地景观建设指引意向图)5.3.8绿地建设实施控制(绿地导则体系分析图、绿地导则解释示意图、各类绿地导则)5.3.9经营性用地场地景观建设指引(经营性用地场地景观建设意向图、正负面清单表)5.4城市设计管控5.4.1风貌管控目标5.4.2公共空间管控指引(公共空间布局图、公共空间建设意向图)5.4.3城市天际线(城市天际线分析图)5.4.4城市界面管控指引(街道界面类型分析图、界面效果意向图)5.4.5第五立面管控指引(第五立面管控分类图、第五立面管控示意图)5.4.6城市色彩管控指引(色彩控制分区图、建筑色彩规划示意图)5.4.7绿色建筑建设指引(绿色建筑布局图、绿色建筑设计意向图)第十三条控规调整优化根据控规检视发现的问题,以问题导向,对需要优化的内容开展控规调整优化工作,并对调整优化后产生的提升和效益进行阐释。本次控规调整优化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应编制需调整控规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具体内容如下:1.发展规模预测。从生态、交通、产业发展、产城融合等方面研究开发建设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地区开发强度与预测地区人口规模。2.发展定位研究。结合广州办公供给分析、广州产业布局、金融城整体规划及东区区位特点等,着眼于未来城市发展形态,研究金融城东区整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潜力,充分借鉴国内外金融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的经验,明确金融城东区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3.用地功能布局。基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的规划定位、区位条件、发展定位和相关规划要求,从有利于提高城市整体空间质量、促进资源共享的角度进行用地布局优化,对优化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城市形态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4.公服服务设施。针对金融城东区的产城用地规模和布局,立足以人为本、促进城市活力、提升公服水平的角度,综合考虑金融城片区整体公共服务设施需求,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合理规划,明确公服设施类型、等级、规模,以高水平公共服务设施支撑该地区发展。5.市政基础设施。衔接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对片区市政设施的布局要求,充分考虑片区经营性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片区各类市政设施,结合市政设施相关规范妥善安排设施布局,尽可能减少市政设施邻避影响。6.综合交通规划。基于东区交通建设现状,适当扩展研究范围,对轨道交通、道路交通和慢行系统等深入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6.1.轨道交通。结合东区产城用地布局,研究规划地铁站线路与站点合理性,提出优化建议,衔接金融城片区轨道交通相关规划。6.2.道路交通。结合东区在建已建道路和已批在建用地建设情况,协调整合场地标高,保障用地与道路衔接合理,注重与黄埔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的衔接,与鱼琶隧道、车陂隧道、环城高速等道路的衔接,加强研究论证,做好人行、车行交通节点规划设计,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明确道路名称。6.3.慢行系统。衔接黄埔大道快速化工程和临江大道东延段工程,完善片区慢行交通系统。7.规划管理单元导则。对规划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包括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对规划管理单元层面的规划控制提出强制性要求,并形成相应的图表。8.地块管理控制图则。在地块图则中纳入城市设计控制要素和城市设计指引,以便于城市设计内容的操作执行,达到直接指导规划管理和地块开发建设的要求。地块详细图则主要包括规划图、城市设计平面图、城市设计效果图、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城市设计导引等几部分。8.1规划控制图:应准确、清晰地表示地块划分界限、道路红线、道路中心线、道路控制线、道路侧石线、建筑轮廓线、开敞空间控制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水域、地块内部绿地控制范围等)、视线廊道控制线、步行系统(包括人行过街隧道、二层步行连廊、二层公共走廊控制区域、步行通道等)、街道界面与建筑退缩控制线、建筑裙房和塔楼控制线、建筑高度、公共地下空间控制范围等规划控制内容。应准确、清晰地标注地块编码、用地性质代码、地块界限各点坐标、公共设施符号、道路交叉口及平曲线控制点坐标、道路交叉口标高、转弯半径、道路断面类型等。图纸精度采用1:1000-1:2000。8.2地块位置图表达地块在范围中所处的空间区位。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对西核心区范围内地块的强制性控制内容进行列表,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对范围内地块的引导性控制内容进行列表,包括:土地使用兼容性、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人口容量等。8.3法定图则规定的地块强制性控制内容是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强制执行,地块引导性内容可为规划实施管理提供参考。8.4城市设计导引:根据需要对地块提出有关城市设计导引要求,包括建筑风格、色彩、界面、开敞空间等。如在退让城市道路、建筑日照间距等方面有特殊考虑的,应在图则中表达说明。9.综合上述内容,形成控规调整成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9.1规划图9.1.1土地利用规划图9.1.2管理单元划分示意图9.1.3规划控制图9.2表格9.2.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内容表9.2.2规划管理地块控制内容表9.2.3控制性详细规划条文9.3公服设施9.3.1现状概况(公服设施现状分析图)9.3.2公服设施优化目标9.3.3地块配建设施布局(各地块配套设施图表)9.3.4教育设施布局(教育设施布局分析图)9.3.5医疗设施布局(医疗设施布局分析图)9.4市政设施9.4.1现状概况(市政设施现状分析图)9.4.2市政设施现状概况(市政设施现状分析图)9.4.3市政设施优化目标9.4.4污水设施规划(污水系统规划图)9.4.5燃气设施规划(燃气系统规划图)9.4.6供能设施规划(供能系统规划图)9.4.7供电设施规划(供电系统规划图)8.4.8环卫设施规划(环卫系统规划图)9.5综合交通9.5.1现状概况(现状交通分析图)9.5.2交通优化目标9.5.3道路系统规划(道路系统分析图、道路命名体系分析图、道路竖向分析图、交通组织分析图、道路断面示意图、重要节点衔接分析图)9.5.4轨道交通规划(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规划图)9.5.5慢行交通规划(慢行系统布局图、过街设施规划图)9.5.6交通设施规划(公交站场规划图、静态交通规划图)第十四条专项评估根据《广州市详细规划专项评估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结合东区控规调整优化方案,对金融城东区开展交通影响评估、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的专项评估工作,并按相关要求编制专项评估成果。(一)交通影响评估的主要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概述:说明该交评的项目背景、区位、评估范围及年限,并介绍方案主要内容及相关研究依据。2.现状与规划分析:分析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现状用地情况,以及交通现状(包括道路交通、公共交通、静态交通、慢行交通等);分析研究范围内主要土地利用性质与布局、周边土地利用的主要发展方向,以及交通设施的规划情况。3.交通需求预测:介绍项目出行方式结构、需求预测结果等。4.交通影响评估与改善:分析项目对周边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静态交通等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改善建议。5.结论与建议:评价结论、必要性措施和建议性措施。(二)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的主要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概述:说明片区洪涝安全和海绵城市总体建设目标、策略。2.竖向规划专篇:1)配合城市用地选择与用地布局方案、作好用地地形、地貌和地质分析,充分利用改造地形、确定主要控制点标高。2)分析规划用地的分水线、汇水线、地面坡向,确定雨水排出及防洪排满方式。3)防洪(潮、浪)堤顶及堤内地面最低的控制标高。4)无洪满危害的江河湖岸最低的控制标高。5)根据排洪、通航的需要,确定大桥、港口、码头等的控制标高。6)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与高速公路、铁路主干线交叉点的控制标高。7)城市雨水主管沟排入江、河的可行性及控制标高。8)各规划地块的控制标高。3.出控规阶段应对措施和后续实施指引。1.现状与规划分析:结合上位防洪排涝规划和片区市政、竖向专项规划,分析片区洪涝安全和海绵城市建设基础。2.蓝绿空间布局:结合东区控规调整优化工作,梳理优化后的蓝绿空间布局,说明各类绿地、水域的用地规模和指标。3.海绵设施建设:针对片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结合优化后的用地布局提出调蓄设施布局和规模。4.竖向管控要求:结合上位防洪排涝规划要求,提出片区竖向高程方案。4.(三)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的主要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4.1.树木资源调查:对场地现状树木进行外业调查,记录和整理数据。4.2.树木保护措施:针对现有绿地、连片成林、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提出控规阶段应对措施和后续实施指引。4.3.绿地布局:结合控规调整优化方案,说明控规调整前后各类绿地布局和规模。第十五条其他配合服务配合甲方制作与项目相关的会议汇报文件、公示文件(含图纸和展板)、部门意见采集和落实、会议材料料及上报市政府的材料、控规数据上网等;协助规划审批部门与土地出让部门,绘制用地招商图、给予书面技术指导、规划宣讲等其他服务。四、项目成果提交要求第十六条投标阶段成果要求根据金融城东区现行控规和现状建设情况,梳理问题,提出控规调整优化的初步思路。投标成果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投标人对项目的熟悉和理解程度;2)项目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3)梳理重难点问题;4)提出初步规划优化方案;5)妥善安排工作时间与工作计划;6)明确质量保障和服务响应标准。第十七条最终成果要求项目最终成果包含控规调整优化(含城市设计)和各专项的相关成果。所有成果应包含“工作内容”所列内容,并满足《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数据建库标准》、《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技术规程》及《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州市详细规划专项评估工作指引》等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控规调整优化(含城市设计)的成果包括控规调整文本和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两大部分,逻辑清晰,图文并茂。若上述成果达不到提交规委会要求,则需按相关规定、标准编制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以符合提交规委会审议的要求为准。各专项成果包括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报告、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报告。第十八条成果格式要求提交的成果应包含文本文件和汇报文件:文本文件: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规划调整必要性、规划优化方案、规划优化前后对比,并结合必要的设计图纸形成图文并茂的文本。提交的文本文件应包含纸质形式和电子形式两种。电子形式应采用DOC或PDF格式,纸质文件规格为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汇报文件:能清楚地、简明扼要地阐述文本文件中的内容,有纸质形式和电子形式两种。电子形式应采用PPT格式,纸质文件规格为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五、工期和技术要求第十九条工期计划(审查、审批、公示时间不计算在下列工作时间内)1.第一阶段(10个工作日):收集相关资料并开展现场调研,对接相关部门、用地业主明确用地需求,梳理主要问题,完成控规检视的相关内容。(对应合同4.1.1“第一阶段”)2.第二阶段(20个工作日):根据控规检视内容及相关意见完善控规调整优化成果,编制各专项评估成果初稿,成果相对成熟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对应合同4.1.2“第二阶段”)3.第三阶段(20个工作日):与需优化地块的权属主体进一步协调优化方案,编制控规调整成果和各专项评估成果终稿。成果完善后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乙方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报市政府审定。(对应合同4.1.3“第三阶段”)阶段工作内容第一阶段现行控规回顾、现状梳理与问题分析,对接相关部门、用地业主明确用地条件编制控规检视内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控规检视成果第二阶段根据控规检视内容,编制控规调整优化成果初稿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提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第三阶段与需优化地块的权属主体进一步协调优化方案公示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根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控规调整优化成果报市政府审定完成数据上网入库第二十条技术要求控规调整优化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六、成果报送、审查及验收规定第二十一条本项控规调整优化工作分阶段进行评审,由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负责组织审查工作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查和验收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方案介绍。第二十二条各阶段提交的成果文本数量需满足各种审查会议及协调会议使用要求,具体提交数量及时间由组织单位提前通知设计单位。审查和验收具体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内,经组织编制单位与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确定。设计单位必须于审查前派专人将规划成果送达,待通过审查后,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按时提交审批成果。第二十三条提交的正式规划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组织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第二十四条本项目成果验收标准与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以采购需求第十一至第十八条内容作为成果审查和验收的具体标准,以通过市政府审批作为验收通过依据。七、团队管理要求第二十五条投标人应熟悉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基本情况,了解相关规划情况,并有类似项目经验。对于项目相关的现行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技术流程有较好的认识和理解。第二十六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城市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等类似项目主持经验,获得过城乡规划类奖项。原则上项目研究团队应至少同时包含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人或以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3人或以上。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主动、积极配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项目工作的推进,服务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内。同时,投标人应接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的定期检查,提供全面且切实可行的后续技术服务。八、附则第二十八条本项规划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业主单位及组织编制单位所有;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第二十九条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业主单位、组织编制单位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第三十条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本设计采购需求规定的;2.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组织单位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4.无填写完整的设计单位图签,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第三十一条本项目采购需求解释权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所有。附图: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规调整优化工作范围示意图黄埔大道车陂村金融城起步区AT0914管理单元临江大道前进村袁埔大道AT1018管理单元珠江图例格北帝沙鱼珠港管理单元范围东区规划范围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规划公示、征求意见、评审、报批等程序所产生的时间另计)形成最终成果。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第一阶段费用:合同签订后,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阶段费用: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控规调整的相关成果(采购需求所述第二次成果),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并公示后,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40%; 第三阶段费用: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控规调整的相关成果(采购需求所述第三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并通过市政府审批通过后,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30%。 乙方须提前7日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足额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因乙方逾期提交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而不构成违约。乙方提供发票不视为已收到甲方付款。 上述款项支付因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时间过长导致无法按时支付的,乙方予以谅解,甲方应积极协调,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以采购需求第十一至第十八条内容作为成果审查和验收的具体标准,以通过市政府审批作为验收通过依据。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1.003,210,000.003,21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兼投兼中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执行,本项目的招标服务费按以下价格执行:(1)招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以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100万以上的,按0.8%计算;(4)招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交纳服务费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黄花岗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号:44050140010900000051(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 注明项目编号。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1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11.关于分支机构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磋商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姚小姐电话:020-81224718传真:020-81224719邮箱:gdlxdzb@163.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邮编:510507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7号电话:020-85538381、020-85550609、020-85577291、020-85570876邮编:5106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对终止采购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6%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6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其中至少一家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符合磋商文件签署及盖章要求的投标(报价)函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签署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授权委托已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作有效证明或授权。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没有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是唯一确定的。4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实质性条款(标注“★”号条 款)的响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标注“★”号条款)的要求。6其他情况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5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对项目的熟悉和了解程度 (10.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建设现状、资源优势、既有规划设计开展等相关情况掌握进行评审: 1.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对项目背景、建设现状、资源优势的理解到位,明确在既有规划设计基础上的开展方向,得10分; 2.思路较清晰、目标较明确,对项目背景、建设现状、资源优势的理解一般,符合本项目要求,得7分; 3.有思路,但不清晰,对项目背景、建设现状、资源优势理解不够到位,得4分; 4.不提供的得0分。项目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 (10.0分)响应供应商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后续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思路或框架,说明工作技术路线。从响应供应商提出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行评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现有工作基础提出工作思路,对技术路线的梳理清晰准确,能够有效指导后续工作的,得10分; 2.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工作思路,对技术路线的梳理较清晰,能够指导后续工作的,得7分; 3.提出工作思路,技术路线的梳理不清晰,未能指导后续工作的,得4分; 4.不提供的得0分。梳理重难点问题 (10.0分)响应供应商要根据项目情况提出本项目需要重点研究的重难点问题,对问题的情况进行分析。从响应供应商提出问题的针对性、情况分析的准确性进行评审: 1.从本项目多个层面提出规划设计重点难点研判,对规划设计重点难点阐述清晰,准确的,得10分; 2.从本项目多个层面提出规划设计重点难点研判,对规划设计重点难点阐述较清晰,较准确的,得7分; 3.从本项目多个层面提出规划设计重点难点研判,对规划设计重点难点阐述不清晰,不准确的,得4分; 4.不提供的得0分。初步规划方案 (15.0分)响应供应商要根据项目需求得出初步的规划方案,从方案设计的深度、创新性、可行性、成果表达等多维度进行评审: 1.总体思路和方法清晰、明确,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创新,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可行的,得15分; 2.总体思路和方法基本清晰、明确,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创新但不全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较为合理的,得10分; 3.总体思路和方法一般、方案合理性欠佳、缺乏创新,操作性不强,提出的建议一般,得5分; 4.总体思路和方法模糊、不明确,方案不合理、缺乏创新,操作性不强,提出的建议完全不合理或未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 5.不提供的得0分。工作时间与工作计划 (5.0分)响应供应商要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可行的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根据响应供应商制定的相关工作计划的完整性、有效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1.具有详细、完整的工作计划,工作时间科学合理且可行性高,能按时交付成果,项目承诺及建议合理,得5分; 2.具有较详细、较完整的工作计划,工作时间较合理且可行性较高,能按时交付成果,项目承诺及建议较合理,得3分; 3.工作计划一般,工作时间基本合理且有一定可行性,能按时交付成果,项目承诺及建议基本合理,得1分; 4.工作计划不完整,工作时间不合理且可行性低,不能按时交付成果,项目承诺及建议不合理的,得0分。质量保障和服务响应标准 (5.0分)响应供应商要根据其团队情况提出对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和能力,以及为响应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响应能力,根据相关计划的完整性、有效性、可靠性等因素进行评审: 1.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完全满足反复修改论证、随时汇报以及提交阶段性成果等特殊要求,得5分; 2.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比较具体、合理、可行,能够满足反复修改论证、随时汇报以及提交阶段性成果等特殊要求,得3分; 3.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基本能够满足反复修改论证、随时汇报以及提交阶段性成果等特殊要求,但有偏差,得1分; 4.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不具体、不合理、可行性低,不能满足反复修改论证、随时汇报以及提交阶段性成果等特殊要求,得0分。商务部分项目业绩 (5.0分)1.2021年1月1日以来,响应供应商承担过控规调整类的项目,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需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成员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可得分。获奖情况 (7.0分)1.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每项2分; 2.响应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省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每项得1分。 各项得分累计,本项最高得7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成员提供的获奖情况均可得分。项目负责人 (3.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十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具备城乡(市)规划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十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具备城乡(市)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毕业证、职称证等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工作经验从毕业年份起算。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成员提供的人员均可得分。项目团队 (12.0分)1.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满足采购文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人或以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3人或以上】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要求的得0分。 2. 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人员满足采购文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人或以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3人或以上】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相应加分: 1)每增加一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的,得2分,最多得4分。 2)每增加一名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的,得0.5分,最多得4分。 3)每增加一名中级工程师职称人员的,得0.3分,最多得3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成员提供的人员均可得分。企业实力 (3.0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任何一方具有均可。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电话:地址:乙方(中标人):电话:地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含控规调整优化、交通影响评估、海绵城市专章(含洪涝安全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项目编号:GDLXD2401GZFC0406)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1.2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1.3项目规模:金融城东区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东部,南起珠江、北至黄埔大道、东起天河区界、西至车陂路,涉及AT0914、AT1018两个规划管理单元,规划面积141.6公顷(包含东圃大桥、北帝沙岛天河区界部分,扣除珠江水域,详见附图)。1.4技术服务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二条甲方职责2.1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2.1.1规划设计要求;2.1.2比例尺为1/500或1/2000的实测地形图两份及电子地形图一份,用于规划设计;2.1.3其他相关资料。2.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2.1款约定的资料及文件迟延时间在7日以内的,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7日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2.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2.4甲方应对乙方的设计回访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方便。2.5甲方应保护乙方设计的所有文件资料、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和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项目。第三条乙方职责3.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规划设计要求和规划管理部门设计要求,并依照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按双方拟定的工期进度,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规划设计图纸及文件资料。3.2如有需要,乙方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作必要调整和补充。3.3如项目需要举行项目设计成果的评审会议,由乙方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并承担相关的评审费用。3.4协助甲方办理本规划设计项目报审工作。3.5负责向甲方对本规划设计项目范围内的相关技术交底。3.6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透露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3.7乙方工作内容:根据甲方需求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完成成果报告(含控规调整优化、交通影响评估、海绵城市专章(含洪涝安全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的相关内容)。3.8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包括纸质文本成果六份,电子文件光盘/U盘一份。3.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设计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完成。第四条工期和技术要求4.1工期计划(审查、审批、公示时间不计算在下列工作时间内):4.1.1第一阶段(10个工作日):乙方收集相关资料并开展现场调研,对接相关部门、用地业主明确用地需求,梳理主要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完成控规检视的相关内容。4.1.2第二阶段(20个工作日):乙方根据控规检视及相关意见修改完善控规调整优化成果,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洪涝安全评估(含海绵城市专章)及树木资源调查成果初稿。成果相对成熟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4.1.3第三阶段(20个工作日):与需优化地块的权属主体进一步协调优化方案,编制控规调整优化成果、交通影响评估、洪涝安全评估(含海绵城市专章)及树木资源调查成果终稿(第三次成果)。成果完善后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乙方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报市政府审定。4.2如甲方未及时提供所需资料或反馈意见给乙方时,工期相应顺延。4.3规划公示、征求意见、评审、报批等程序所产生的时间另计。4.4技术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第五条合同总价5.1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行业指导价)》计算工作经费。根据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5.2本费用包含本项目共三次正式成果(如本合同4.1条所述)费用。本费用不因规划批复文件批出总规划面积和建筑面积的增减而变化。5.3本费用包含现场查勘、通勤、文印、专家评审等一切费用。第六条付款方式6.1第一阶段费用:本合同签订后,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元(¥);6.2第二阶段费用: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控规调整的相关成果(本合同4.1.2所述第二次成果),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并公示后,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40%,即人民币(大写)元(¥);6.3第三阶段费用: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控规调整的相关成果(本合同4.1.4所述第三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并通过市政府审批通过后,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6.4各阶段具体收款方式如下:付款阶段付款金额(万元)收款单位付款金额(万元)备注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第二阶段按合同约定完成控规调整的相关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并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第三阶段按合同约定完成控规调整的相关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并通过规委会审议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6.5乙方须提前7日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足额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因乙方逾期提交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而不构成违约。乙方提供发票不视为已收到甲方付款。6.6上述款项支付因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时间过长导致无法按时支付的,乙方予以谅解,甲方应积极协调,但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应付未付金额0.3‰的违约金。7.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已付服务费应于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后20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工作量(经甲乙双方确认)支付服务费。7.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技术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总服务费0.3‰的违约金。乙方延误累计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该项目全部款项,如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服务成果归甲方所有。7.4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单方原因,乙方要求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总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但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价款总额。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服务成果归甲方所有。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8.1甲方拥有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说明、电子文件、计算机程序及其产生的数据等)的著作权(版权);甲方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为学习、内部交流等需要可以复制、印刷相关的设计文件。8.2甲乙双方因为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的项目资料和有关信息(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对方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均属于对方的商业机密,该方也应为对方保密,该方不得随意复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展示、传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泄漏。一方违反此保密条款的,该方应当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损失额无法认定,则以合同总额20%的金额赔偿。本条所约定的保密责任,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的无效、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九条附则9.1本合同所述“日”均为工作日。9.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约,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终止合同。9.3本规划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9.4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9.5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公司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编(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章页)甲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4-04124采购项目编号:GDLXD2401GZFC0406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DLXD2401GZFC0406],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响应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 2 3 4 … …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DLXD2401GZFC0406]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一、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二、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份,随响应文件装订____份,送采购人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格式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4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十九:(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致: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LXD2401GZFC0406),作出如下承诺: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______支付。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优化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控规调整优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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