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招标公告(昆山市周庄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 JSZC-320583-JSDZ-G2024-014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3-JSDZ-G2024-0146
项目名称: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约2000户农房测绘,完成农村不动产权审核登簿、颁证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昆山市周庄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周庄镇淀南路488号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0512-57216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柏庐南路吉田国际大厦2号楼1207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2-55278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2-55278358

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采购文件.doc

昆山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3-JSDZ-G2024-0146采 购 人:昆山市周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5第四章招标书30第五章合同主要内容35第六章评标方法、采购政策、评分标准4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3-JSDZ-G2024-0146号2.项目名称: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RMB:1800000.00元)4.主要采购内容:约2000户农房测绘,完成农村不动产权审核登簿、颁证工作。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4年09月05日17:00(北京时间);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报名后从苏采云系统中下载;3.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昆山市周庄镇人民政府地址:昆山周庄镇联系人:徐鹏联系电话:0512-57216136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柏庐南路吉田国际大厦2号楼1207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12-552783582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说明和释义1、说明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5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2、9.9天:日历日。2、10.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2、1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政策功能3、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3、2.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执行。具体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执行,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必须提供(2019年第16号)内对应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针对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采购,投标单位不能提供(2019年第16号)内对应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视为无效标((财库〔2019〕9号)、(2019年第16号)、财库〔2019〕19号请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2、投标人4、合格投标人的范围4、3.3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要求。5、投标委托5、1.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6、投标费用6、1.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投标7、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8、2.2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解答。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1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2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于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敬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0、3.3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于原定投标时间前三天将此变更通知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4.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11、质疑11、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提交(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否则不予受理。11、2.2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11、3.3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招标代理人有权不予受理。11、4.4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1、4.41.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4.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1、4.43.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5.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人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1、5.51.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5.52.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1、5.5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1、5.54.4.4提供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成功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11、5.55.5.5必要的法律依据;11、5.56.6.6提出质疑的日期。11、6.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7.7被质疑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参照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条款执行。11、8.8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1、9.9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在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4、投标文件说明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0.10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11.11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1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3、1.1基本目录:13、1.11.1.1封面;13、1.12.2.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13、1.13.3.3公开分项报价(格式见第三章);13、1.14.4.4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13、1.15.5.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13、2.2资格条件:13、2.21.1.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2.22.2.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13、2.23.3.3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3、2.24.4.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13、3.3符合性条件13、3.31.1.1投标文件声明函;13、3.32.2.2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13、4.4综合评审评分项:13、4.41.1.1评审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方案、人员配置、业绩等)。13、5.5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3、5.51.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三章);13、5.52.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三章);13.5.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以上“13.2-13.3”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书(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4、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4、1.1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4、2.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网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格式见第三章)。14、3.3投标单位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网络投标文件中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或上传盖章扫描件,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将有权拒绝。14、4.4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作出相应的对比供专家评判。如果因为评标资料不全或上传的评标资料扫描件模糊而造成的评审扣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15、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15、1.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16、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维护、售后服务、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1.1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整个投标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16、2.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为无效标。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6、3.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4.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16、5.5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6、6.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媒体发布的方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5、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18、3.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按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要求进行。19、投标截止时间19、1.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系统内上传后显示的上传文件确认单为准。19、2.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19、4.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携带数字证书(CA)参加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1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20、2.2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20、3.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6、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4.4招标代理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招标代理人主持,买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1、5.5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签名报到,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21、6.6在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21、6.6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资格审查、信用查询22、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2、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2.21.1.1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22、2.22.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2、2.23.3.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人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3、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23、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2.21.1.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3、2.2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3、2.23.3.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3、2.24.4.4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3.31.1.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3.32.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3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3.34.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35.5.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3.36.6.6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4.4评标内容的保密23、4.41.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4.4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23、4.43.3.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3、4.44.4.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24、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24、1.1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如缺少内容,视为无效投标;24、2.2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24、2.21.1.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4、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2.24.4.4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24、2.25.5.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2.26.6.6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为无效投标。24、3.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重大偏离系指系统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代理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4、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5.5下列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24、5.51.1.1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4、5.52.2.2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5.53.3.3投标人的报价只报了部分内容。24、5.54.4.4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24、5.55.5.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4、5.56.6.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5.57.7.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5.58.8.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4、5.59.9.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24、5.510.10.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5.511.11.1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24、5.512.12.12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24、5.513.13.13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24、5.514.14.14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4、5.515.15.15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24、5.516.16.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5.517.17.1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为无效投标的事项。25、投标的澄清25、1.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25、2.2必要时招标代理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5、3.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26、废标26、1.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6、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6、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2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7、授予合同28、中标单位的确认28、3.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28、4.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如在公示期内发现中标候选单位不具备投标或预中标资格,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28、5.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8、6.6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29、合同授予标准29、1.1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0、中标通知书30、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中标公告,及时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30、2.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合同的签订31、1.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甲方签订合同。31、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3.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4.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履约保证金(如有)32、1.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2、2.2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并经验收合格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8、诚实信用33、诚实信用33、3.3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3、4.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3、5.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3、6.6供应商不得向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9、其他事项34、中标服务费34、7.7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天内付清。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000-100000万元,收取0.05%,最低不少于3000元;34、8.8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我单位保留诉讼的权利。35、监督35、1.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未尽事宜36、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36、2.2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24.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投标文档结构表格名称文档章节投标函投标文件的声明函投标文件的声明函投标函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函投标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投标函偏离表(商务)偏离表(商务):投标函偏离表(技术)偏离表(技术):投标函投标单位情况表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投标函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24.1.投标文件的声明函投标文件的声明函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年月日24.2.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_(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1.我方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该项目的全部实质性内容。3.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7.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履约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8.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进行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4)恶意串通;(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9.我方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认可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要求我方履行违约赔偿的依据。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2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年月日24.4.投标函投标函:我们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知贵公司号的招标采购信息,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购买标书并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招标书中要求的整个工程的安装或指导安装、人工、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明细见《投标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预算金额支付中标服务费(以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4.5.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24.6.投标报价表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投标报价表序号内容单价拟招标工作量(户)总价备注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4.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4.8.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24.9.偏离表(商务):项 目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内容(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工期(服务期)响应时间质保期(如有)付款方式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4.10.偏离表(技术):项 目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内容(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标的物…………………………………………(根据采购内容自行列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4.11.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 年 万元实现利润 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职工“三险”缴纳情况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4.12.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响应)。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响应)和中标(成交)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响应)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审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年月日25.第四章招标书受昆山市周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采购单位拟采购的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编号:JSZC-320583-JSDZ-G2024-0146二、招标项目名称: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三、招标内容:1.工作内容: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2.提交成果建筑物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建筑物面积测量成果报告、建筑物地籍调查成果报告、竣工房屋的航拍影像资料。3.技术要求3.1规范标准3.1.1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3.1.2CJJ/T8-2011《城市测量规范》;3.1.3CJJ/T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3.1.4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3.2测绘基准3.2.1平面坐标系统:昆山独立坐标系。3.2.2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4.服务要求4.1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时,应依据国家相关的规定、规范、行业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服务工作。4.2中标人应保证,向采购人提交的服务成果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相关的中标人负责承担。4.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委托业务约定,按时按质完成相关的服务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在项目竣工时提供竣工房屋的航拍影像资料。4.4中标人应为本项目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控制制度,对服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相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中标人承担。4.5乙方在服务期内,接到甲方服务通知后,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针对本项要求作出具体的书面承诺),如未到达每发生一次扣款5000元,超过2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与第二名单位重新签定合同。4.6无条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或合理化建议应及时作出有效响应。4.7妥善保管与服务工作相关的所有资料,同时应按服务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将相关资料归档成册,在项目工作完成后全数移交给采购人。4.8中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委托项目。4.9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投入、人员工资福利、交通费、管理费、有关部门的检测、检验、整改、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10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内完成5.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26.第五章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招标人(甲方)和服务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周庄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二、项目内容:1、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内完成三、合同金额及付款1、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投入、人员工资福利、交通费、管理费、有关部门的检测、检验、整改、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方式:每年根据实测户数支付一次。四、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合格服务。2、因乙方过错或违反合同约定事项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3、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要求,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2、如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乙方应及时调整。3、乙方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当做到安全文明工作,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工作人员办理人身安全保险,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并支付薪资报酬。6、项目服务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六、违约责任1、工作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金额赔偿。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赔付合同总价款5%作为违约金。3、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4、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拒绝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七、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未经甲方同意,合同的全部与部分不得转让。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形成书面记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招标文件、成交的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如有)均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之解释。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备案机构:27.第六章评标方法、采购政策、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90%(权重)。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然后通过软件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软件自动生成,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标准(一)价格(10分)1、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2、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二)技术及其它(90分):初审评审指标指标描述是否合格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工期(服务期)、响应时间、质保期(如有)、付款方式、投标内容复审评审指标评审类别评审项评审规则分值技术方案(37分)项目理解投标人对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开展的意义、前期准备等进行分析,内容需完整合理,本项最高得5分。5分技术方案(37分)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控制测量、竣工测量、航拍影像、面积测绘、地籍调查、产证办理等实施方案,方案需表述清晰、内容详实,本项最高得6分。6分技术方案(37分)重点及难点分析投标单位根据项目理解提供重点及难点分析并制定合理措施的,本项最高得5分。5分技术方案(37分)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明确质量目标、专职质检员、制度保证、测量质量控制措施,本项最高得4分;4分技术方案(37分)安全保密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密措施,提供危险源分析、人员作业安全措施、行车安全措施、专职安全生产检查员制度,本项最高得4分;4分技术方案(37分)进度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提供进度控制方法、进度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本项最高得3分。3分技术方案(37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措施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措施,提供对可能产生的各种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措施,本项最高得5分。5分技术方案(37分)合理化建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本项目进度控制及质量控制的合理化建议,本项最高得5分。5分综合实力(53分)▲人员配备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不同时具备不得分;同时具有有效期内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手合格证(UTC)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不同时具备不得分;同时具有核心涉密人员保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负责人同时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不同时具备不得分;同时具有核心涉密人员保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相关技术人员中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 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5.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相关技术人员中具有有效期内民用无人机驾驶员(AOPA)证书的得3分;具有有效期内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手合格证(UTC)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上人员不可重复,投标时提供项目参与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近六个月以来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职称证书如未写明专业,须另提供职称评审表或毕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1分综合实力(53分)▲仪器设备投标人具有GPS接收机、测距仪、水准仪、全站仪的,每1台得0.5分,同类仪器最高计1分,本项最高得4分,缺全站仪和水准仪的不得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仪器检定证书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租赁的提供加盖公章的租赁合同扫描件)4分综合实力(53分)▲无人机测绘系统设备投标人自有或者租赁无人机测绘系统设备的,每1台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购买发票扫描件或者租赁合同扫描件)5分综合实力(53分)▲发明专利(含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工程测绘数据处理、房产测绘数据处理、地籍测绘数据处理、无人机航拍摄影测量数据处理等同类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4分综合实力(53分)▲类似业绩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扫描件)9分综合实力(53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5分综合实力(53分)▲荣誉证书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测量项目获得江苏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或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县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同一奖项不累积加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5分备注:1.为确保货物、服务质量,投标单位除投标价格得分以外的分值低于75%作无效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各投标人必须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5.技术标内一律不得含有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或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8.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9.投标报价超过财政审批预算金额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评标程序。10.本项目由评委会经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最低的报价并不能成为中标的唯一依据。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不动产登记办证测绘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