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 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 真空吸粉器 空压机招标公告(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2024)



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委托,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322]PTYS[CS]2024003、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22]PTYS[CS]2024003
  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 水循环系统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469900-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29至2024-09-0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9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坝垅社区清源东路2号开标室312(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六、开启
  时间:2024-09-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坝垅社区清源东路2号开标室312(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
  地址:仙游县鲤城镇城内街道一中街239号
  联系方式:0594-7990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鲤南镇书苑北街90弄72号301室
  联系方式:180 59597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杰
  电话:180 5959797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

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40828001).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4-350322-00375[2024]00422项目编号:[350322]PTYS[CS]2024003采购人: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代理机构: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8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4-350322-00375[2024]004223.项目编号:[350322]PTYS[CS]2024003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1.001,000,000.00套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套元1,0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核心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台元-总价无2实时在线流量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台元-总价无3真空吸粉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台元-总价无4空压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台元-总价无5内外循环气动阀门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6填充滤料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项元-总价无7过滤器再生控制系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8压力控制系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9再生过滤变频节能控制系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10过滤循环专用水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11备用循环专用水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12泳池水处理设备(毛发收集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台元-总价无13水质在线监测仪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14自动计量投加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台元-总价无15密封PE专用溶药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16溶药取水阀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个元-总价无17不锈钢扶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把元-总价无18空气源热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台元-总价无19恒温系统户外动力配电控制箱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20恒温系统配电箱出线电缆/电线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21恒温系统UPVC球阀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22恒温系统设备连接UPVC管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23恒温系统设备连接UPVC管配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24恒温系统UPVC给水专用胶水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25恒温系统五金配件/辅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26恒温系统保温材料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27管沟开挖复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28设备基础建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项元-总价无29机房闸阀/涡轮蝶阀/止回阀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30机房球阀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31机房设备连接UPVC管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32机房设备连接UPVC管配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33UPVC给水专用胶水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34设备房五金配件/辅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35安全隔离变压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台元-总价无36真空释放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个元-总价无37淋浴热水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38电源插座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39储物柜ABS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组元-总价无40更衣坐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张元-总价无41防潮台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套元-总价无42水质调试耗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批元-总价无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无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地址:仙游县鲤城镇城内街道一中街239号邮编:351200联系人:陈炳忠联系电话:0594799018814、代理机构: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仙游县鲤南镇书苑北街90弄72号301室邮编:351200联系人:庄杰联系电话:18059597970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无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以下标准计算收取,具体如下:中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935007010014896676。 (2)其他:① .资格证明材料补充说明(若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资信证明的,提供的资信证明应为供应商的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供应商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或开户证明的,不视为资信证明材料,认定其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 ②.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a、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 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磋商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a.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决定。供应商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开标地点,若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应携带多张空白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以备现场提交最后报价使用,须使用电脑登录系统提交报价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自行携带电脑或借用开标场所电脑)。】 【b.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远程谈判或磋商、远程报价等。】 【c.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远程签章、远程谈判或磋商、远程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 【e.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f.唱标结束后,供应商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g.谈判或磋商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流程对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的供应商发起新一轮或多轮报价,每轮开放时限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限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开放为准),超时或未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投标。】 【h.开、评标期间,供应商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 【i.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j.本项目远程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个小时内未能解决的系统及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活动,封存所有开标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35.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其他:无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50.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22.0000根据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采购货物一览表》”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满分22分(共4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6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若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2、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3.0000(1)投标人所投“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罐体及内置件符合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得1分。(2)投标人所投“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罐体及内置件出水符合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得1分。(3)投标人所投“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符合GB/T7251.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测试项目: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2)介电性能;3)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完整性,得1分。本项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3、泳池水处理设备(毛发收集器)1.0000投标人所投“泳池水处理设备(毛发过滤器)”符合GB/T 13927-2008《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检测项目:外观、焊缝、水压试验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4、样品展示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过滤器再生控制系统”样品展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样品外观的完整性、设计合理性(包括所用材料)等;②实现PLC一键启动进入自动模式功能;③实现气体喷射去膜功能;④实现加水、水冲喷射去膜功能;⑤实现加粉功能;⑥实现自动启停时间功能。以上6项指标每满足一项得0.5分,满分3分。样品展示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样品展示的不得分。5、供货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方案(包括:交货方式及运输保障、产品质量的检测方式、问题产品的处理方式、详细的供货计划、配送时间及人员安排、遇产品破损的解决方案等要点)进行评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强、作业可靠的得3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较可靠的得2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操性一般、作业可靠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完整要点内容或内容明显存在错误、或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6、质量控制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包括质量管理措施、质量控制系统、设备安全的标准及检验、对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等要点)进行评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强、作业可靠的得3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较可靠的得2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操性一般、作业可靠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完整要点内容或内容明显存在错误、或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7、安全生产防范保障措施3.00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生产防范保障措施(包括安全作业标准、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要点)进行评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强、作业可靠的得3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较可靠的得2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操性一般、作业可靠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完整要点内容或内容明显存在错误、或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8、文明施工措施3.00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文明施工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方案、文明管理内容、项目周边防尘防噪方案等要点)进行评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强、作业可靠的得3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较可靠的得2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操性一般、作业可靠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完整要点内容或内容明显存在错误、或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9、安装实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装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安装思路、安装进度、重难点对策等要点)进行评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思路清晰、周全详尽、实操性强、作业可靠的得3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较清晰、实操性较强、作业较可靠的得2分;完整提供要点、方案的思路清晰度一般、实操性一般、作业可靠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完整要点内容或内容明显存在错误、或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10、应急反应措施3.00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制度、应急响应速度、应急人员安排等要点)进行评审:完整提供要点并展开详细阐述、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完整提供要点并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思路结构较为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有体现细节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完整提供要点但未展开详细阐述、未有体现细节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未提供完整要点内容或内容明显存在错误、或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11、深化图3.0000根据投标人针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深化图情况进行评分: 方案合理性、可行性高,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 分,方案比较合理、可行性较高、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 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勉强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1 分。方案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5.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体系认证3.0000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备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业绩情况2.0000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日起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能提供业绩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3、专利证书2.0000根据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具有产品专利证书的情况进行评分,每具有1个专利证书得0.2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4、售后服务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人员配置安排计划、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安排计划、维修保养、应急处理等要点)进行评分: 完整提供要点且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完整提供要点且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思路结构较为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有体现细节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完整提供要点但未展开详细阐述、未有体现细节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未提供完整要点内容或内容明显存在错误、或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5、免费保修期承诺2.0000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免费保修期在满足磋商文件四年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6 个月的得 1 分,满分2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6、培训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人员、②培训时间、③培训方式、④培训内容等)进行评议:(1)培训服务方案至少满足以上4项且阐述内容详细、符合实际情况的得3分;(2)培训服务方案满足3项且阐述内容详细、符合实际情况的得2分;(3)培训服务方案满足2项且阐述内容详细、符合实际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或内容不详细与项目实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的5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对标注“★”符号的技术要求有任意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三、商务条件”中任意一项要求的,其响应无效。出现磋商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室内游泳池水处理及恒温设备采购项目,游泳池主体建筑及装修已完成,涉及循环管网及主电源控制柜和水表已接至设备房。二、技术要求★(一)室内游泳池主要技术参数1、游泳池尺寸:50m×21m×(1.2m-1.8m)2、游泳池容积:1575m³3、循环周期:5h (专用类-教学池)4、循环流量:330 m³/h(系数 5%)5、循环方式:顺流式6、初次加热时间:48h(二)采购货物一览表(注:以下参数涉及固定尺寸允许偏离±1%)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参数与技术要求数量单位1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核心产品)1、技术参数:过滤水量:330m³/h,过滤面积55㎡,直径900mm,直立式高度2200mm,不锈钢罐体材质,设计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挂膜厚度≥3mm,过滤器出水浊度要求不大于0.1NTU。单只滤管过滤面积≥0.05平方,单只滤管过滤流量≥0.253立方,有效长度≥1280mm;滤元由不锈钢支撑弹簧+过滤滤网包裹组成,支撑架为不锈钢材质,滤管一侧采用不锈钢二次压制滤管形成滤管固定盘,另一侧采用螺丝固定;过滤器之工作滤速应不超过6m/h。2、描述:过滤器罐体主焊缝(环缝、纵缝、封头拼缝)应采用等离子、激光、电子束等高能焊接工艺或全自动埋弧焊接工艺进行焊接,其余部分采用氩弧焊,不得采用手工电弧焊。每台过滤器必须设有其所需之附件,其中包括有过滤器内部滤元、滤元清洗装置、自动排气阀、压力表、人孔盖、滤镜、法兰或螺旋纹接口等等。过滤器罐体上预留有吊装吊耳。设备带有上下2个玻璃视窗方便观察滤元的覆膜情况,支脚式支架,过滤器下部有固定式装饰件包围。1台2实时在线流量计1、规格:DN200; 2、数据可传输至总控柜及物联网在线平台。1台3真空吸粉器功率:≤1400W,容量:≥25L。1台4空压机3KW-380V1台5内外循环气动阀门组DN200气动蝶阀2个,DN150气动蝶阀1个,DN100气动蝶阀1个,DN50气动蝶阀1个。1套6填充滤料1、矿化复核型珍珠岩,22KG/次,一个月一次,一年用量264KG。2、矿化复合型珍珠岩过滤介质,通过AI智造技术提升传统的吸附及过滤效果。3、特点:属于天然的食品级助滤剂,色泽洁白,无味,无毒,无腐蚀性,高达 80%~90%的空隙率,保留有较高的连续渗透力,可以快速过滤且能捕捉到1微米以下的超微小颗粒。1项7过滤器再生控制系统1、控制机制:可编程控制器+人机界面控制; 2、通讯协议:基于RS485接口的标准Modbus协议; 3、系统包含:国际一线元器件、配置箱体散热系统、数据可传输至物联网在线平台。1套8压力控制系统系统包含:压力探测系统,压力控制调节系统,数据可传输至总控柜及物联网在线平台。1套9再生过滤变频节能控制系统1、配套电机功率:≤27KW; 2、系统包含:国际一线变频系统及元器件,配置箱体散热系统,数据可传输至总控柜及物联网在线平台。1套10过滤循环专用水泵1、流量280-360m³/h。2、扬程15-18m。3、功率≤22kW/台。4、转速2950r/min。5、不锈钢泵轴、铸铁叶轮、铸铁外壳、机械密封,进出口设有阀门、隔震软接头、出水端设有压力表和止回阀,底座配置减震装置。1套11备用循环专用水泵1.流量165-200m³/h2。2.扬程15-20m。3、功率≤18.5kW/台。4、转速2950r/min。5、不锈钢泵轴、铸铁叶轮、铸铁外壳、机械密封,进出口设有阀门、隔震软接头、出水端设有压力表和止回阀,底座配置减震装置。1套12泳池水处理设备(毛发收集器)1、进出水口DN200,304不锈钢材质。2、水流阻力尽量小。3、构造简单,易于拆卸、清洗。4、外壳耐正压不渗水,耐负压不漏水。5、滤网孔眼的直径不大于3.0毫米,孔眼面积总和不小于进水管的截面积。2台13水质在线监测仪水质在线监测仪在线监测水质的PH及ORP数据,监测到PH或ORP数据小于设定数字值时,由监测仪控制投药泵启停投药工作,本系统数据应具备远传功能。1套14自动计量投加泵30L/h,2bar,投加PH调节剂、消毒剂。2台15密封PE专用溶药桶PE-200L2套16溶药取水阀DN-152个17不锈钢扶梯4级,管径∅51mm4把18空气源热泵3.空气源热泵机组采用顶出风机型。2、游泳池机组额定输入功率:≤21.7KW 。3、游泳池机组提供热水温度:≥121.9KW 。4、机组最高进水温度:40℃。5、空气源热泵的设备的部件、材料应是先进的、可靠稳定的、高效节能的产品。热泵热水机组采用循环式空气源热泵机组,为优质名牌,效率高、噪声低、能耗低、维修方便。6、压缩机:要求采用行业知名高效压缩机可耐高温150℃以上。7、配微电脑显示控制屏,设有压力、温度等显示装置,其功能应具备:自动启停,掉电记忆功能(停电自动恢复运行),热水超温保护,缺水停机保护,高压保护等功能。8、防触电保护装置:Ⅰ类。9、防水等级:室外配电装置IPX4或以上。10、泳池空气源热泵必须采用泳池专用热泵机组,采用高效、防腐、纯钛换热器。11、循环管路采用国标优质给水用UPVC材质,承压1.0Mpa。6台19恒温系统户外动力配电控制箱131kw-6组/380V,符合系统控制要求,防雨型,柜体材质:冷轧钢板喷塑,主要元器件国际一线。1套20恒温系统配电箱出线电缆/电线YJV/BV/RVV/300-500V。1批21恒温系统UPVC球阀1、DN-200-65-1.0mpa;2、连接形式:胶水粘接。1批22恒温系统设备连接UPVC管材1、DN-200-65-1.0mpa;2、连接形式:胶水粘接。1批23恒温系统设备连接UPVC管配件1、DN-200-65-1.0mpa;2、连接形式:胶水粘接。1批24恒温系统UPVC给水专用胶水根据施工量提供1批25恒温系统五金配件/辅材螺栓/镀锌支架,国标优质。1批26恒温系统保温材料1、保温管采用B1级橡塑保温套管+外壳铝箔。管道施工采用有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要求,其覆盖内容应包括:保温项目设备的安装,确保保温效果良好。2、保温管道按管径>DN32,保温厚度按30mm的橡塑保温;保温管道按管径≤DN32,保温厚度按20mm的橡塑保温。1批27管沟开挖复原路面开挖复原1批28设备基础建造19.5m*1.2m*0.2m+3m*1.6m*0.15m,混凝土C20设备基础1项29机房闸阀/涡轮蝶阀/止回阀1、DN-200-65-1.0mpa-1.6mpa2、铸铁材质3、法兰连接1批30机房球阀4.DN-65-20-1.0mpa5.UPVC材质2、连接形式:胶水粘接1批31机房设备连接UPVC管材6.DN-200-20-1.0mpa2、连接形式:胶水粘接1批32机房设备连接UPVC管配件1、DN-200-20-1.0mpa7.连接形式:胶水粘接1批33UPVC给水专用胶水根据施工量提供1批34设备房五金配件/辅材螺栓/镀锌支架,国标优质。1批35安全隔离变压器1、220V/12V-500W。2、防水等级:IP67。3、铝合金外壳超强散热。2台36真空释放器DN25,铜材质,丝扣连接。1个37淋浴热水器1、电热水器≥40L。2、功率:≤2kw/220V。3、配套混合阀,安全阀,花洒,安装配件。4、加长防电墙2.0。5、银离子抑菌、漏电预警、快捷旋钮。26套38电源插座防潮盒,三孔插座,安装配件。26套39储物柜ABS1、12门组合。8.柜门外观:拱桥弧形状,柜门外观:拱桥弧形状,门中间凸起的厚度:约35-37mm(±3mm偏离),门正中间有200mm(±3mm偏离)以上的弧形宽度,弧形设计增加强度,并增加上下柜体受力点,柜体组合更牢固,不易变形。3、门板后面储物盒多功能置物盒及挂钩,人性化理念设计,合理利用空间。可以放置水杯、眼镜等其他学习用品。4、材质级别门板为ABS塑胶,颜色为彩色(注塑时即为彩色,非贴皮),柜体为灰色HIPS工程塑料。二者材料强度高、韧性好、耐冲击,不易腐蚀,无毒无味,环保耐用。5、连接处:合页孔设加强精密筋骨,合页孔边缘设加强筋骨,加强因门转动带出的力度,防止孔断裂。6、高强度尼龙料开口合页,柜门与柜体采用高强度尼龙合页,强度高、韧性好、耐冲击、不易腐蚀、无毒无味、环保耐用。不使用任何辅助螺丝连接,永不生锈,易装易拆,方便维护。尼龙具有磨擦系数低,自润滑性,吸震性和消音性。开关门声音小,减少噪音。7、单、双侧板:设三角形支撑点,侧板内部筋骨受力点与支撑都经过科学专业设计,单侧板卡沟处上下通过6个三角形支撑点,双侧板卡沟处上下通过12个三角形支撑点,可防止因注塑成型后产生的内应力的支撑点,达到不易变形的效果。8、柜体边缘孤形设计,柜子面部角度圆弧形设计形,避免学生碰撞时,伤害降到最低。9、顶尖机械锁:机械锁,铜制材料,钥匙加长、加厚,互开率三千之一,二级管理,钥匙无法被复制,防盗性强。8组40更衣坐凳ABS塑料材质,L1500mm4张41防潮台阶防潮防腐材质,L1800mm4套42水质调试耗材满足调试运行用量1批★(三)注意事项:1、本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深化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吊装、施工、安装和调试。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根据采购人的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深化图纸,将水、暖系统中阀门、配件等内容考虑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实地踏勘的所有费用、责任和风险。3、上述《采购货物一览表》中的内容为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的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报价,如有遗漏,将被视为其报价包含在其他项中,应无偿向采购人提供。4、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包含图纸和技术要求中的货物及工程相对接的辅助管线、电线电缆等及设备的供应、货物监制监造费、运保费、安装费、调试费、临时设施、施工配合、维护、售后服务、知识产权、专利、培训、风险责任等费用,同时还包括税费、装卸费、仓储费、深化设计费以及成交人承担的检测费等与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确定成交价格后,投标的综合单价及总价不作调整。货物清单中以“项”及“批”为单位的项目(包括循环水管路、电气系统等)均为包干价,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计入投标报价,验收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5、投标人若有提供样品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样品不予接收。成交供应商样品须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开标结束后予以退还,逾期未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项目整体验收合格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后(付款前成交人应开具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00%2、四年免费保修期结束后双方无未了事项(付款前成交人应开具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其他商务要求:8.安装和调试8.1由成交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设备到达现场后,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成交人在进行安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8.2货物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人负责。8.3货物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当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8.4成交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时,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8.5成交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成交人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9.验收要求9.1验收标准: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人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且须通过计量部门的检定/校准。成交人必须在交货时提供所报产品设备的原厂出厂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验收。9.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成交人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二个阶段。9.2.1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前,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投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成交人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人及时处理修正。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9.2.2最终验收(1)成交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成交人负责会同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及9.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或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成交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并入报价总价内)。(3)货物到货验收时成交人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10.售后服务要求10.1本项目要求所有设备提供4年免费保修服务(技术参数中有做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中的要求为准),并提供相应的备用件以保障应急维护使用。在免费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成交人须有专门售后服务热线,提供每周7天、每天8小时技术支持),包括免费更换货物及零部件,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成交人接到报修电话后,在2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通过维修工程电话协助解决故障,若维修工程电话不能解决故障,在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若设备损坏,成交人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成交人负责。若5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故障,必须提供同档次备用品。若一个月内无法修复故障,保修期延长3个月。若同一故障发生2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更换新设备。全年无休,第二个自然日上门。保修期过后终身维护,维修费标准按零部件成本收费。10.2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成交人应负责对所有货物进行一次免费上门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运正常运行。成交人的技术维修人员1年至少回访成交人1-2次(形式可采取现场、电话等)。11.技术资料要求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交货时随机提供;若提供的技术资料为外文原版,应提供其中文翻译件,中文技术资料文件作为技术资料主件(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1)厂方标准配置目录;2)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保修卡;3)中文使用说明书、技术说明书;4)产品标准合格证;5)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12.专利权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3.违约责任13.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3.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3.3.投标人中标后,如果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成交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3.4.成交人未能按时交付的,每延期一天(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付的,或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成交人超过交付时间30天仍未能完整交付整体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13.5.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3.6.若发生伤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3.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立即终止合同,并对成交人处以相应的罚款,成交人需承担有关损失。四、其他事项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_______(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_____________分期付款:_______(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_____________,其中涉及预付款的:_______(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_______(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__绩效激励:_______(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5)履约验收的内容:_________(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___________(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未填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未填写}}住所:{{未填写}}联系人:{{未填写}}联系电话:{{未填写}}通信地址:{{未填写}}邮政编码:{{未填写}}电子邮箱:{{未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填写}}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 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 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 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 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 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 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 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 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 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 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 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 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 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 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 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 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 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 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 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 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 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 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 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___ 种方式解决: (1)向 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____________ ; (2)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 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响应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磋商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开标(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322]PTYS[CS]2024003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报价内容 最高限价 响应报价 价款形式 1 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 水循环系统设备 1000000.00 元 「汇总引用」 元 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322]PTYS[CS]2024003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体育馆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制造商名称 产地 最高限价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总价 是否环境标志产品 是否节能产品 1 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核心产品)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台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2 实时在线流量计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台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3 真空吸粉器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台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4 空压机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台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5 内外循环气动阀门组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套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6 填充滤料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项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7 过滤器再生控制系统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套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8 压力控制系统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套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9 再生过滤变频节能控制系统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套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10 过滤循环专用水泵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 1.0000 套 {=总价/数量} 元 {供应商响应} 元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11 备用循环专用水泵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游泳池恒温设备及水循环系统设备 高精度物联网再生过滤器 真空吸粉器 空压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