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保服务招标公告(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湖州市行政学院、湖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2024)
项目概况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36
项目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5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一、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协助采购人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不定时巡视安全检查。要求做好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内的警卫、值勤、防暴、停车管理、消防设施、消控室、监控室等安全防卫工作任务,重点岗位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二、数量: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按照设立的主要岗位配置大致预估为11人; 三、其他:每季度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后按照考核成绩发放考核金额。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
地 址: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三天门路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谭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396952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2-2396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剑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572235
质疑联系人:陈超
质疑联系方式:0572-257025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
传真: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doc664.4K
1.1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5838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36项目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采购人: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盖章)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14一、总则14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7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2四、磋商规则、程序24五、授予合同28六、其他内容28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0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1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5838号)批准,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的委托,就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磋商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362、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要求预算金额1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1项详见招标文件人民币165万元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联系人:徐剑锋,电话:0572-2572235。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8日17时00分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96521623206),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采云系统。七、磋商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八、磋商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会议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7、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7.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7.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模块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9、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十一、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剑锋联系电话:0572-2572235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陈超联系电话:0572-2570251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2、采购人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572-2396952质疑联系人:汪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2-2396952地址: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三天门路6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要求: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投标单位须派驻中共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安全防卫服务人员11人(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中保安负责人1人的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以下)。所有派驻人员应有健康证;其中至少有4人具有消控证(原件备查),余下值勤岗位人员要仪表端正,身高175Cm(含)以上,树立良好形象。3、投标单位应承诺严格执行地**府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办理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采购人根据国家规定给予补足。4、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和安全工作。如安全防卫服务人员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亡、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5、投标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说明作业计划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等项目,提交采购方确认后组织实施。6、投标单位应教育派驻人员自觉遵守被服务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加强遵纪守法和敬业爱岗教育,抓好安全教育的业务培训,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思想和业务素质。7、投标单位应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和安全防卫工作服务要求,接受采购单位对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并签订考核协议。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履行职责的安全防卫人员有权提出调整,投标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8、因安全防卫工作开展需要,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所需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到位。如果中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安全防卫服务人员,签订合同自行解除,招标人有权同中标候选单位(综合得分第二名)签订合同。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工作内容:协助采购人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不定时巡视安全检查。要求做好中共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内的警卫、值勤、反恐防暴、停车管理、消防设施、消控室、监控室等安全防卫工作任务,重点岗位24小时不间断值班。2、工作要求:1)要确保中共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安全防卫工作有序开展。2)维护中共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准时进出入值勤岗位,着装、标志齐全,仪表端正,树立良好形象,在岗时严禁吸烟、看书(报)、睡觉。3)建立门卫值班、交接班制度和安全巡视制度。对中共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各楼层内及外围、车库等做好昼夜间的安全巡更和循环巡视,并做好巡更、交接班记录。4)外出中共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的大件物品,凭有关部门出俱的相关证明并问明有关事由方可放行,必要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同意,并做好记录。5)做好反恐防暴工作,严禁外来人员携带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6)搞好各值班室的室内卫生,确保整洁有序。7)督促党校内车辆按规定停放,做到有序、安全。8)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凡发生盗窃、火警及其它突发事件,要注意保护现场,采取妥善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3、其他要求说明:1)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服务承诺完成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运转,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2)中标单位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有关应急安全防卫服务工作。安全防卫服务人员实行双方双重考核、考评,签订考核协议。3)中标单位要加强对全体服务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次班(组)例会、1次业务培训、1次工作总结会、1次学习教育。4)中标单位有责任配合采购人做好节能工作。5)招标文件中未曾明确,但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工作量与设施设备等,投标人均需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与罗列报价。如中标,缺漏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6)要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工作保密协议。三、其他说明: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总费用,包括职工工资、工伤保险费用、餐饮、福利、服装费、服务工具等购置费用、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方式:项目签订服务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按半年一考核、半年一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中标单位需通过工作和财务考核之后(每半年一次),并根据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格结算,付款须开具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注: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附件1:中共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安保服务工作考核表(注:评分90分以上为优)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1建立门卫值班、交接班制度和安全巡视制度,严格执行《保安室值班制度》,对院校各楼层内及外围、车库等做好昼夜间的安全巡更和循环巡视,并做好巡更、交接班记录。122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检查,严格出入登记和携带物品查验,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出校院的大件物品,凭有关部门出俱的 相关证明并问明有关事由方可放行,必要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同意,并做好记录。123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严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对难以控制的违法行为及治安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104加强对内部治安情况控制,畅通信息渠道,做好反邪教等非法活动的情报信息搜集、掌握、控制、报告、处置工作。105规范院校内部车辆按规定停放,严格交通管理,及时疏导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在指定位置,维护好院校内部交通安全秩序。106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消控室和监控室的管理值班等任务,遇到突发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及时有效响应处理。加强内部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确保有效、管用、畅通。127严格执行《门岗管理制度》,对各类班次学员、教职员工以及其他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保安必须在岗在位,做好出入相关检查和登记。128准时进出入值勤岗位,着装、标志齐全,仪表端正,树立良好形象,在岗时严禁吸烟、睡觉、玩手机。搞好各值班室的室内卫生,确保整洁有序。129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服务承诺完成项目服务,加强对全体服务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次班(组)例会、1次业务培训、1次工作总结会、1次学习教育。根据要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工作保密协议。10三、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8、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2.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2编号招标文件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36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5838号3采购内容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安保服务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6464元整收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7答疑时间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8采购预算165万元9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提供《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前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地点:政采云系统。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联系人:徐剑锋,电话:0572-2572235。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8日17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13开标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4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1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6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17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18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9采购人详见招标公告。20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21其他1、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二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2、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2.3.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1.2采购人: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令;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6464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2.4.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资格文件2.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2.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2.3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任何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2.4提供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资格审查条款)2.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2.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格式见第五章)2.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2.8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五章)2.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五章)3.技术文件:3.1项目实施方案;3.2服务组织架构、工作计划和流程、服务机制、服务承诺;3.3管理制度;3.4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3.5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它技术文件和说明。5.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5.1企业荣誉;5.2企业业绩;5.3企业认证证书;5.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首次报价文件:6.1响应函;(格式见第五章)6.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格式见第五章)6.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磋商报价说明9.1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9.2磋商报价指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方案规划编制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4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470767828@qq.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9.5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元)为单位;9.7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2.5.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联系人:徐剑锋,电话:0572-2572235。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8日17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7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2.6.四、磋商规则、程序16.磋商规则16.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6.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6.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6.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6.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6.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6.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6.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6.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6.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6.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6.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6.3.10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6.3.11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6.3.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6.3.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6.3.14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6.3.15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6.3.16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6.3.17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6.3.18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7.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8.磋商过程的保密18.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8.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8.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8.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8.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8.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8.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8.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8.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8.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8.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8.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8.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8.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9.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0.磋商程序与方法20.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4.1-4.7资格审查条款。20.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0.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0.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0.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0.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0.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0.6确定成交供应商20.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0.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0.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2.成交通知22.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2.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2.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3.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3.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36)”磋商文件。2.7.五、授予合同24.授予合同的依据24.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4.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4.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5.合同签订25.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5.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5.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5.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5.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5.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5.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5.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8.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服务类)财政审批编号:招标文件编号: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市财政局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供应商必须按照竞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2份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项目签订服务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按半年一考核、半年一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中标单位需通过工作和财务考核之后(每半年一次),并根据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格结算,付款须开具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付款。注: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技术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11.1供应商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元,提供由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11.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11.3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1.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1.5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11.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8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12.违约责任12.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2.3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5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扣除相应服务款项。12.6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2.7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2.8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6.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17.2本合同一式三份,供应商、采购人各执一份;市财政局执一份。采购人:供应商: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正本/副本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中共湖州市委党校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36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技术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2)商务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3)资信及其他部分目录(具体参考第三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3)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任何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原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的不用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釆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姓名拟任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姓名拟任职务职称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注册单位企业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报价文件格式(1)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响应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采购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天内有效。9、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供应商: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36报价单位:元磋商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应包含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中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代理费汇款账号:开户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溪支行银行账号:2010002488706463.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1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3、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5、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6、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7、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8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各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分得分+价格分得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2)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8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80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技术部分1项目实施方案(1)响应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是否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0-6分。(2)确保服务的组织措施:0-6分;(3)确保服务的组织班子和人员:0-6分;(4)确保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0-6分。(5)与需方单位的配合:0-6分(6)根据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组成员具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资质、职称、工作业绩与能力,以及人员组成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0-6分。36分2服务组织架构、工作计划和流程、服务机制、服务承诺(1)有较完善的项目服务组织架构:0-3分(2)清晰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工作流程:0-3分(3)针对项目采取的有效机制,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0-3分(4)供应商管理指标承诺、服务承诺满足项目要求:0-3分12分3管理制度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考核制度(包括人员招聘措施、人员考核制度、培训制度、组织架构、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评分。制度全面、科学、合理的得6分;制度欠全面、科学、合理的每项扣0.5-1分;制度不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每项扣1-2分;扣完为止。以上承诺不提供不得分6分4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的合理性由专家比较分档次打分:0-5分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5分5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措施根据供应商服务现场遇有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及如何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现场的各项工作;处理预案和措施科学、合理、有效的得7-9分;处理预案和措施欠科学、合理、有效的每项扣4-6分;处理预案和措施非科学、合理、有效的每项扣1-3分;扣完为止。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9分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6企业荣誉(3)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至今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响应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评分。有国家级,包含国务院所属的部、委办局授予的荣誉的得3分;有省级,包含省政府所属的部、委、办局授予的荣誉的得2分;有市级,包含市政府所属的部、委、办、局授予的荣誉的得1分。分值不重复计算,未提供原件不得分。(4)客户评价(0-3分):评委根据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客户履约评价情况进行评定(须同时提供业主评价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每提供1份服务评价且评价为满意的得0.5分,最多得3分。6分7企业业绩企业业绩(0-2分):评委根据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定:供应商每提供1个合同的得0.5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采购项目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2分8企业认证证书(1)供应商具备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供应商具备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供应商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4)供应商具备售后服务认证的得1分4分合计80分附件: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公示信用服务联合奖惩专项治理诚信文化行业信用城市信用校园诚信信用研究信用刊物个人信用网站导航有限公司存续守信激励对象下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要提示如需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请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如有异议请通过异议申诉系统提交申诉信息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4-登记机关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300000ee查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U.CN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1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某某某某3.0.1.13.0.1.2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