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招标公告(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
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
JSZC-320924-YCGX-G2024-00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09-20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4-YCGX-G2024-0016
项目名称:
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万元
采购需求:
射阳县城北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
30
吨
/
日
,
主体工艺流程采用“
MBR
膜生物反应器(两级
A/O+
外置超滤膜系统)
+
纳滤
+
反渗透”的主体工艺”,现通过委托运营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至射阳县城市政污水管网。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要求为准(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运行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处理量约为10000吨(具体处理量以实际出水计量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
2023
〕
101
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
领取
CA
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26
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15051556883
,办理邮箱:
yancheng@ideabank.net.cn
,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
。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通过系统提交
)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5.
因投标人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
6.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
CA
”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地址:射阳县合德镇人民东路54号
联系人:方艾娣
联系电话:18012549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射阳县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
联系人:薛金凤
联系电话:1892186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金凤
电话:18921860026
附件下载:
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924-YCGX-G2024-0016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文本……………………………………………21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8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JSZC-320924-YCGX-G2024-0016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4-YCGX-G2024-00162.项目名称: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00万元5.最高限价:100万元6.采购需求:射阳县城北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吨/日,主体工艺流程采用“MBR膜生物反应器(两级A/O+外置超滤膜系统)+纳滤+反渗透”的主体工艺”,现通过委托运营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至射阳县城市政污水管网。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要求为准(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运行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处理量约为10000吨(具体处理量以实际出水计量为准)。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8-30日至2024-9-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3.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9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4.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5.因投标人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6.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单位地址:射阳县人民东路54号联系人:方艾娣联系方式:180125496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射阳县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联系人:薛金凤联系电话:189218600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金凤电话:189218600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事(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4.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收款账户开户名: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522268601500。4.4.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损害赔偿)。超过三个月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保留诉讼的权利。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日期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原则上在15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浮动窗口“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33、履约保证金3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交纳不超过中标额10%的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中标单位在履约期内无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33.2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33.3招标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具体操作流程请按射财库【2021】17号文和射财库【2021】20号文执行。34、招标项目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3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参加投标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4.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4.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4.5政府采购落实信审查、信用承诺、信用报告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和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盐公管办﹝2020﹞3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34.6政府采购落实“政采贷”政策,依据《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34.7政府采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34.8政府采购落实(苏财购﹝2022﹞51号)。34.9政府采购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射财库﹝2023﹞23号)。35、踏勘35.1投标人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位置、情况、规模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予认可。35.2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5.3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服务内容:1.2服务期限:1.3补充条款: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单价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人民币。2.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备注: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2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6.2.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2.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6.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4.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6.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6.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支付:1、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招标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合同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0%,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2、结算金额﹦出水量处理单价×每季度实际处理出水量吨位数(无息)。运营处理费由招标人每季度支付一次(扣除已支付的)。中标人按项目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服务义务后,提供实际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出水量证明材料、发票。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10.2乙方提供的服务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0.3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2.2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射阳县。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3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被采购方认可的部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15.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财政监管部门及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一、项目总体要求:1、射阳县城北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吨/日,主体工艺流程采用“MBR膜生物反应器(两级A/O+外置超滤膜系统)+纳滤+反渗透”的主体工艺”,现通过委托运营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至射阳县城市政污水管网。表4-6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单位:除pH外其余为mgL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值执行标准接管标准1pH6-9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2CODcr500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3BODs350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4SS180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5NH-N25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6TP3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2、投标人应自行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工艺处理特点,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目前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原水指标适合生化系统菌种培养,中标人须规范运行,并保证冬季能稳定运行,系统产生的臭气、污泥和滤液均应妥善处理,不能排入场内外下水道或市政管道,严禁产生二次污染。3、运行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委托运行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处理量为约10000吨(具体处理量以实际出水计量为准)。4、各投标人须列明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运行管理方案、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检修维护方案、应急方案、移交方案、台账管理等,保障出水达标。5、各投标人体现运维团队的组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人员培训等。6、各投标人充分展示其运维服务的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案例、人员资历、经营期间没有被业主单位或环保部门因生产、运维服务等问题处罚、获得运维服务认证证书等。7、运营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二、项目具体要求:1、技术标准:(1)国家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操作规程。(2)本项目适用的相关行业、部门的法规、技术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3)江苏省现行相关法规、技术规定。(4)项目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2、项目运维具体要求:(1)渗滤液处理站站内安全、卫生、防火要符合各级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管理要求,并接受其上级领导和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在保证系统运行安全、质量达标等要求的前提下,避免或减少故障的发生,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运营期间落实安全、环保事故“一票否决”制,若发生事故立刻清理出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2)渗滤液处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渗滤液处理运行要求。负责提供管理、运行人员必备的卫生防护、防疫设施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3)处理量由出水管路上的电磁流量计读取,中标人每天需记录处理量当天上报至属地管理部门,并且每周需向招标人上报一次本周的处理量及处理效果。招标人将派人员每周对中标人处理量进行核实。(4)中标人保证出水达标排放,并负责将膜系统所产生的臭气、浓缩液和生化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按规范要求处理。(5)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各指派1名代表作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负责记录处理量和监督处理效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各自领导进行汇报。(6)中标人负责渗滤液处理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设备大、小修,润滑,更换渗滤液处理系统耗材等项目)等工作。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且渗滤液腐蚀性较强,所以应该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保障出水达标。(7)中标运营方出现的不能达标排放情况,连续出现三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8)本项目包括渗滤液处理站服务期间的全部工艺,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化验仪器及泵、阀、管件、电缆等维护保养工作,如因中标人未及时保养维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运营期满后,要求设备完好率达100%,否则维修费用从合同金额中扣除。3、项目费用至少包括:(1)人工费用:包含处理站内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的工资、保险(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培训等所有费用。(2)运行药剂费:系统运行所需的化学药剂包括膜清洗药剂、阻垢剂、消泡剂、硫酸及原水水质缺乏碳源需投加的碳源费、纯碱费。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硫酸等危化品,随时接受主管监督部门检查。(3)化验费、化验药剂包括氨氮测试条、亚硝氮测试条、硝氮测试条及COD等的检测费用等。(4)设备维护保养费:包括水泵机封的更换、各种仪表的更换、常用的易耗品(润滑油、滤芯、滤袋等)及电气设备、元件的维护等。(5)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行药剂费、化验药剂费、化验费、设备维护保养费、膜更换费、设备折旧、处罚、管理费用及税金等。(6)委托运营项目包含水、电费。4、验收要求:(1)按国家现行标准,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至射阳县城市政污水管网。(2)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运行使用、保养、维修与更换、负责渗滤液处理运行记录和渗滤液处理站日常考核、保证系统出水水质符合执行标准等。其中渗滤液处理运行记录须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台账,随时接受环保等部门检查。(3)运营期间由招标人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的例行检测或随机监测,化验结果达到标准要求时,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当化验结果超标时,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需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5、运维人员要求:项目的运行与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执行运维人员在岗在位每日签到制度,其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1)中标人应安排身体健康、品性良好的运维服务人员上岗,遵守国家法律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2)中标人应保证在岗运维服务人员的人数,运维服务人员若请假,中标人应及时调整替班人员。(3)中标人派出的运维服务人员应服从招标人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若不服从招标人的指挥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中标人应于接到招标人的更换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完成,不得借口推辞。(4)定期组织运维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5)中标人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并对由于服务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中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派遣至招标人处运维服务的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社会劳动保险、奖金、福利等费用,若发生人事、劳动争议均由中标人自己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招标人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7)合同履约期间,一切人员调动、调换需经招标人批准。(8)中标人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如果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仍不到位,将从运行经费中扣留3万元用于购买工作服。(9)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总体安排。上述为基本要求,具体人员配备需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如无法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需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且新增人员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不足3人,缺一人达一星期及以上,则给予每人次每月处罚1万元的标准。6、其他要求:(1)浓缩液(膜系统)处理:按规范要求处置。(2)臭气、污泥处理:产生的臭气、污泥须按规范要求处置。(3)噪声处理:本项目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控制。(4)其他有可能产生的衍生物都必须在系统内按国家环保控制要求处置。(5)出水排放: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至射阳县城市政污水管网。三、合同履约期限及地点:合同履约期限:运行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处理量约为10000吨(具体处理量以实际出水计量为准)。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1、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招标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合同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0%,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2、结算金额﹦出水量处理单价×每季度实际处理出水量吨位数(无息)。运营处理费由招标人每季度支付一次(扣除已支付的)。中标人按项目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服务义务后,提供实际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出水量证明材料、发票。五、特别说明:1、报价含项目运营工作内容中的一切费用。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2、招标人“项目运维具体要求”所列要求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标后不得提出任何疑义,不响应视同违约。请各投标人投标前自行勘查现场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运营评估。3、投标人如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而非罚款)。4、资格后审: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5、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等的质疑由招标单位负责答复;招标人具有项目的解释权,质疑函和答复须同时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 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次采购活动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因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3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不提供声明函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5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2.6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2.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价格部分(20分)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20分2项目实施方案(60分)1、运营管理方案(10分):1)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超出项目目标要求的得10分;2)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6分;3)方案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2、操作规程(8分):需含安全操作规程、电控系统操作规程、主要设备操作规程、运行设备事故处理等。1)操作规程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能实现项目目标的得8分;2)操作规程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5分;3)操作规程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4)不提供操作规程不得分。3、管理制度(6分):需含有设备场地管理、卫生制度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工作职责、交接班管理、设备保养等制度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能实现项目目标的得6分;制度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4分;制度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不提供制度不得分。4、检修维护方案(10分):含设备更新、是否满足运营需要等检修维护方案具体、科学,能满足运营需要的得10分;检修维护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但能基本满足运营需要的得6分;检修维护方案不能满足运营需要的得2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5、应急方案(8分):应对季节和污染物浓度变化的处理、工艺设计针对水质变化及季节特点有解决方案、保障出水水质质量及冬季运行稳定、紧急情况处理、抵抗风险等。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能实现项目目标的得8分;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5分;方案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6、移交方案(6分):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得6分;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4分;方案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7、台账管理方案(6分):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得6分;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4分;方案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8、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6分)1.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最高3分。所有人员须提供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2.含项目负责人,团队服务人员至少为3名,每多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3分。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60分3投标人综合实力1、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环卫站(中转站、压缩站、厨余垃圾处理站等)运营服务(压缩液、渗滤液、废液等废水处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12分。注:业绩须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挂网公示截图,三者缺一不可。如合同为一年一签或续签的同一项目业绩,仅认为一份业绩。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须提供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3、具有有效期内且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3分。4、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期间没有被业主单位或环保部门因生产、运维服务等问题处罚的得1分,此项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函为准。但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18分4节能环保(2分)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如投标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得分。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2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法人授权书九、投标函十、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二、项目运维承诺函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开标一览表十五、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六、其他十七、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924-YCGX-G2024-0016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九、投标函致: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贵方的JSZC-320924-YCGX-G2024-0016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编号为JSZC-320924-YCGX-G2024-0016,(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采购文件编号为JSZC-320924-YCGX-G2024-0016的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各项费用组成单位及数量价格1人员费用1.1人员工资1.2人员保险1.3人员培训…………2药剂费用2.1膜清洗药剂2.2阻垢剂2.3消泡剂2.4碳源费、纯碱费…………3化验费用…………4设备维护保养费…………5膜更换费…………6污泥处置费…………7臭气处置装置及费用…………8管理费用9税金…………年处理总价(按10000吨匡算) 出水量处理单价(元/吨)注:(出水量处理单价=年处理总价/10000)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二、项目运维承诺函如果我公司中标,运维承诺如下:1、技术标准承诺:(1)国家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操作规程。(2)本项目适用的相关行业、部门的法规、技术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3)江苏省现行相关法规、技术规定。(4)项目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2、项目运维承诺:(1)渗滤液处理站站内安全、卫生、防火要符合各级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管理要求,并接受其上级领导和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在保证系统运行安全、质量达标等要求的前提下,避免或减少故障的发生,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运营期间落实安全、环保事故“一票否决”制,若发生事故立刻清理出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2)渗滤液处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渗滤液处理运行要求。负责提供管理、运行人员必备的卫生防护、防疫设施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3)处理量由出水管路上的电磁流量计读取,中标人每天需记录处理量当天上报至属地管理部门,并且每周需向招标人上报一次本周的处理量及处理效果。招标人将派人员每周对中标人处理量进行核实。(4)中标人保证出水达标排放,并负责将膜系统所产生的臭气、浓缩液和生化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按规范要求处理。(5)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各指派1名代表作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负责记录处理量和监督处理效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各自领导进行汇报。(6)中标人负责渗滤液处理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设备大、小修,润滑,更换渗滤液处理系统耗材等项目)等工作。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且渗滤液腐蚀性较强,所以应该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保障出水达标。(7)中标运营方出现的不能达标排放情况,连续出现三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8)本项目包括渗滤液处理站服务期间的全部工艺,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化验仪器及泵、阀、管件、电缆等维护保养工作,如因中标人未及时保养维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运营期满后,要求设备完好率达100%,否则维修费用从合同金额中扣除。3、项目费用至少包括:(1)人工费用:包含处理站内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的工资、保险(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培训等所有费用。(2)运行药剂费:系统运行所需的化学药剂包括膜清洗药剂、阻垢剂、消泡剂、硫酸及原水水质缺乏碳源需投加的碳源费、纯碱费。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硫酸等危化品,随时接受主管监督部门检查。(3)化验费、化验药剂包括氨氮测试条、亚硝氮测试条、硝氮测试条及COD等的检测费用等。(4)设备维护保养费:包括水泵机封的更换、各种仪表的更换、常用的易耗品(润滑油、滤芯、滤袋等)及电气设备、元件的维护等。(5)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行药剂费、化验药剂费、化验费、设备维护保养费、膜更换费、设备折旧、处罚、管理费用及税金等。(6)委托运营项目包含水、电费。4、验收承诺:(1)按国家现行标准,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至射阳县城市政污水管网。(2)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运行使用、保养、维修与更换、负责渗滤液处理运行记录和渗滤液处理站日常考核、保证系统出水水质符合执行标准等。其中渗滤液处理运行记录须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台账,随时接受环保等部门检查。(3)运营期间由招标人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的例行检测或随机监测,化验结果达到标准要求时,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当化验结果超标时,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需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5、运维人员承诺:项目的运行与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执行运维人员在岗在位每日签到制度,其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1)中标人应安排身体健康、品性良好的运维服务人员上岗,遵守国家法律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2)中标人应保证在岗运维服务人员的人数,运维服务人员若请假,中标人应及时调整替班人员。(3)中标人派出的运维服务人员应服从招标人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若不服从招标人的指挥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中标人应于接到招标人的更换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完成,不得借口推辞。(4)定期组织运维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5)中标人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并对由于服务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中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派遣至招标人处运维服务的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社会劳动保险、奖金、福利等费用,若发生人事、劳动争议均由中标人自己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招标人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7)合同履约期间,一切人员调动、调换需经招标人批准。(8)中标人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如果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仍不到位,将从运行经费中扣留3万元用于购买工作服。(9)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总体安排。上述为基本要求,具体人员配备需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如无法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需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且新增人员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不足3人,缺一人达一星期及以上,则给予每人次每月处罚1万元的标准。6、其他承诺:(1)浓缩液(膜系统)处理:按规范要求处置。(2)臭气、污泥处理:产生的臭气、污泥须按规范要求处置。(3)噪声处理:本项目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控制。(4)其他有可能产生的衍生物都必须在系统内按国家环保控制要求处置。(5)出水排放: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至射阳县城市政污水管网(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如下)。表4-6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单位:除pH外其余为mgL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值执行标准接管标准1pH6-9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2CODcr500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3BODs350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4SS180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5NH-N25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6TP3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证明材料1 最高限价 2 合同履行期限 3项目运维承诺函 4投标函 5 法人授权书 6 开标一览表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SZC-320924-YCGX-G2024-0016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注:1、按年处理10000吨出水量匡算投标年处理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十五、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六、其他(如有)十七、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