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健康评价服务招标公告(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24)



项目概况

庄河市2024-2025年河流健康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2024-035
项目名称:庄河市2024-2025年河流健康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8.8万元
最高限价:108.8万元
采购需求:服务单位1家,完成庄河市2024-2025年河流健康评价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庄河西支、小寺河、小沙河、响水河、小寺河南支、老头河、向阳河、丰利河的河流健康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蛤蜊河、寡妇河、地窨河、三岔河、板桥河、夹河、横道河、崔店河的河流健康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专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①截至2024年9月24日14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每天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注册、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不见面开标等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或咨询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
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供应商须在开标、评审期间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供应商,应承担相关后果。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
5.询问和质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询问和质疑”)
受理人:高清震
联系方式:0411-8917666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1号
联系方式:高清震0411-89176667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联系方式:孔令慧、王明明0411-89867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令慧、王明明
电 话:0411-89867698

八、监督电话:0411-89729139

附件信息:

ZH-2024-035庄河市2024-2025年河流健康评价服务采购项目.docx109.7K

庄河市2024-2025年河流健康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H-2024-035)采购人: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1.投标人须知2.信用承诺书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4.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5.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参考)8.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参考)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政府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庄河市2024-2025年河流健康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2024-035项目名称:庄河市2024-2025年河流健康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8.8万元最高限价:108.8万元采购需求:服务单位1家,完成庄河市2024-2025年河流健康评价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庄河西支、小寺河、小沙河、响水河、小寺河南支、老头河、向阳河、丰利河的河流健康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蛤蜊河、寡妇河、地窨河、三岔河、板桥河、夹河、横道河、崔店河的河流健康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专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注:①截至2024年9月24日14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每天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注册、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不见面开标等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或咨询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3.供应商须在开标、评审期间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供应商,应承担相关后果。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5.询问和质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询问和质疑”)受理人:高清震联系方式:0411-8917666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1号联系方式:高清震0411-89176667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联系方式:孔令慧、王明明0411-898676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令慧、王明明电话:0411-89867698八、监督电话:0411-89729139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8月30日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庄河市2024-2025年河流健康评价服务采购项目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详见政府采购公告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政府采购公告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庄河西支、小寺河、小沙河、响水河、小寺河南支、老头河、向阳河、丰利河的河流健康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蛤蜊河、寡妇河、地窨河、三岔河、板桥河、夹河、横道河、崔店河的河流健康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项。注:支付款项前,采购人须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要求,履行验收程序。6★最高限价108.8万元 说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7评标委员会人数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8★投标文件制作等要求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须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数字证书(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同时下载并安装CA驱动。2.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3.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注:1.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若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部分,可将内容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2.如遇特殊情况,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可特殊处理。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日。13询问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详见投标人须知35.询问和质疑。14其它注:未响应★号项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第2章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一、项目背景及建设目标河流健康评价是河流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评估河流健康状态、科学分析河流问题、强化落实河流长制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各级河长决策河流治理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第78号)要求,开展河流健康调查评价,审视以往的工程措施和社会经济行为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科学构建河流生态健康评价指标体系,诊断河流生态健康、功能健康和整体健康,系统分析河流健康受损的原因,对探索河流健康恢复模式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二、项目需求2024-2025年,庄河市共需完成16条河流健康评价,其中2024年度完成8条河流健康评价,2025年完成8条河流健康评价,详见下表庄河市2024-2025年度河流健康评价统计表 序号河流编码河流名称流域面积(km2)计划完成年度1BD3CB000000R庄河西支2662024年2BD3B0000000S小寺河2412024年3BD3A0000000S小沙河1492024年4BD4BB000000L响水河1242024年5BD3BA000000R小寺河南支91.52024年6BD4BA000000L老头河68.42024年7BD3CA000000L向阳河54.82024年8BD4BC000000L丰利河51.52024年9BDBD0000000L蛤蜊河3012025年10BD3D0000000S寡妇河1362025年11BD4C0000000S地窨河1292025年12BD32A000000S三岔河1202025年13BD4A0000000S板桥河95.92025年14BDB7A000000L夹河68.32025年15BDB4C000000L横道河62.92025年16BDBDA000000L崔店河53.12025年三、报告编制要求1.分析基本情况。分析自然地理、河流水系及历史演变、水文气象及经济社会状况,分析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说明河流健康评估工作过程。2.确定河流健康评估方案。确定并分析选用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与评估标准,重点针对新增加的自选指标,分析其内涵及选用的必要性与依据,与其他指标的关系,论述新增指标评估标准的制定依据与合理性,说明河流范围,提出河流分区评估方案,并说明分区的合理性;分析各河流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河流物理形态、水环境及水生态的分区(段)特点,以图表结合方式,说明各河流区的空间位置与物理参数(水库包括水面面积、蓄水量、水深及水位特征参数等)。3.调查监测河流健康。说明专项勘察、专项调查、专项监测方案,详细分析各评估指标数据来源;以图表结合方式,分析专项监测方案监测点位、监测断面布置方案,并说明监测点位的代表性;说明专项监测频次与监测时间;说明专项监测采用的设备与方法;以表格方式给出专项监测指标的监测成果。4.河流健康评估结果。按照已确定的评估方法与标准,逐一说明各指标的计算过程与赋分结果,形成河流区为单元的健康状况及准则层赋分结果,得出健康评估结论。5.河流健康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根据各指标、准则以及综合赋分情况,说明河流健康的整体特征、不健康的主要表征;开展河流的日常监测,结合前期评估结果,说明变化趋势;分析河流不健康的主要压力,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及修复目标建议方案。6、编制依据。水利部印发的《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或DB21/T2724-2017《辽宁省河湖(库)健康评价导则》。★四、成果要求《河流健康评价报告》应包含相关附表、附图及其他必要成果。每条河流须提交纸质报告6份、电子报告1份。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需求及要求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指标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项 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资格响应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格响应文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专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格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资格响应文件信用承诺书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附件2资格响应文件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附件3资格响应文件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资格响应文件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附件4资格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附件5附件6报价响应文件投标函2报价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4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服务方案(如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拟派项目组成员情况(如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类似业绩(如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其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重要提示:上述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按无效文件处理。(标注“如有”项除外)格式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24-035)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格式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现委托(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H-2024-035)的投标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格式2投标函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H-2024-035)的有关活动,并对此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序号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序号小写大写1一、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三、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四、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五、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六、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七、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全部内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格式3开标一览表★注:1.本项目开标一览表填报时须按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中要求填写;2.须将在“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已填报完成的开标一览表截图并加盖公章附后。格式4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H-2024-035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未响应★号项条款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内容备注1★服务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庄河西支、小寺河、小沙河、响水河、小寺河南支、老头河、向阳河、丰利河的河流健康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蛤蜊河、寡妇河、地窨河、三岔河、板桥河、夹河、横道河、崔店河的河流健康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项。注:支付款项前,采购人须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要求,履行验收程序。4★四、成果要求《河流健康评价报告》应包含相关附表、附图及其他必要成果。每条河流须提交纸质报告6份、电子报告1份。5★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6★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相关事宜,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填表说明:1.“投标文件内容”一栏由投标人填写;2.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格式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章)拟派项目组成员情况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中的“拟派项目组成员情况”。类似业绩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中的“类似业绩”。服务方案(内容格式自拟)(投标人编制上述内容时需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第四章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其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他资料。其他事宜本项目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第四章评标方法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见附件。二、评标原则及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三、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要求情况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专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符合要求情况3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要求情况4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符合要求情况(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符合要求情况(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5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6信用信息查询符合要求情况7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采购人签字:注:1.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应属于《资格性审查表》所列内容。《资格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除外)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5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6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应属于《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除外)附件: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说 明价格部分报价30分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注: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以及节能环保优惠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4.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以及节能环保优惠政策。技术部分服务方案4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45分1.总体概述(5分)(1)对项目总体理解准确,满足规范要求,论述完整、条理清晰,充分考虑了本项目现状,得5分;(2)对项目总体理解准确,满足规范要求,论述完整,得4分;(3)对项目总体把握不准确,论述不清晰,存在缺陷,得3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45分2.对河流健康评价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10分)(1)对河流健康评价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分析清晰明确、表述全面、把握精准,有明确的解决措施,得10分;(2)对河流健康评价的重点难点有一定认识,表述全面、分析及解决方案明确,得8分;(3)对河流健康评价的重点难点分析不明确,判断不清或解决方案难以应对或方案存在缺陷,得6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45分3.技术服务方案(12分)(1)技术服务方案编制完整清晰,编制内容及工作任务明确清晰,论述完整,针对项目的措施全面清楚,方案满足规范、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及当地现状,得12分;(2)技术服务方案编制内容及工作任务清晰,论述完整,针对项目的措施、方案能够满足规范、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及当地现状,得10分;(3)技术方案编制内容不够完整或条理不清或存在缺陷,对规范、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及当地现状缺乏考虑,得8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45分4.工作计划安排(10分)(1)工作计划安排详细明确,有明确的工作进度保证措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设置,工作协调方面流程清晰,协调机制完善,得10分;(2)工作计划安排得当,有完整的工作进度保证措施,有时间节点设置,工作协调方面流程清晰,得8分;(3)工作计划内容阐述不够清楚,条理不够清晰或没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说明或工作进度保证措施阐述不够清楚或方案存在缺陷,得6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45分5.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及服务承诺(8分)(1)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措施完备细致,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服务承诺阐述清晰明确,有详细明确的服务保障、跟踪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得8分;(2)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措施阐述详细,服务承诺阐述明确,提供了服务保障、跟踪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能够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3)服务质量标准及相关保障措施内容不全、服务承诺阐述不够明确,或内容存在明显缺陷,得4分。技术部分注:未提供或不合格则计0分。商务部分拟派项目组成员情况19分拟派项目组成员情况(19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3分,满分9分;持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满分10分。(一人多证情况不重复得分)。注:(1)拟派项目组成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职称证书、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正反两面(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提供或不合格则计0分。商务部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21年9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6分。注:(1)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提供或不合格则计0分。合计100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得最高分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合格的中标人:(1)投标价低的;(2)服务方案得分高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4.保密要求(1)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除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联系。(3)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2.1“集中采购机构”指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资源交易中心。2.2“采购人”指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3“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3.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专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注:①截至2024年9月24日14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以及节能环保优惠政策4.1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2〕509号)、《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财采〔2021〕891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1.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1.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否为中小企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4.1.5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1.6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1.7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以及节能环保优惠政策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民政局和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17〕9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大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转发财政部等四部门》(大财采〔2019〕3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所投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4.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3节能、环保产品价格优惠4.3.1综合评分法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5%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环保产品也包含非节能环保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4.3.2最低评标价法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4中小企业合同融资4.4.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4.4.2依据《关于开展大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20〕272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21〕1128号)有关规定,中小企业可利用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http://ccgp-dalian.gov.cn:8002/)在线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4.4.3以上相关文件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查阅。5.付款方式及条件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项。注:支付款项前,采购人须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要求,履行验收程序。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7.采购人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要求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8.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部分9.1.1政府采购公告9.1.2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9.1.3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9.1.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9.1.5评标方法9.2第二部分:招标文件附件部分9.2.1投标人须知9.2.2信用承诺书9.2.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9.2.4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9.2.5中小企业声明函9.2.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2.7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参考)9.2.8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参考)9.3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与“招标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为准。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采购人及市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监督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10.2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监督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市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2.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三章。1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4.投标报价14.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进行报价。投标价格应为完成服务项目及相关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14.2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3市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市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4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15.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15.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5.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7.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8.2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本人手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3投标文件中所有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标记19.1投标文件内容须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2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市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1.迟交的投标文件市资源交易中心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否则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2.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市资源交易中心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仪式。23.2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找到本项目(大连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dalian.zcygov.cn/)。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完成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23.3网上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离开网上交易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否则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3.5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3.5.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投标文件的;23.5.2未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2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4.1市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评标会议。24.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4.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按照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25.2符合性审查。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5.2.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5.2.2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服务的技术指标、数量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2.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影响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5.2.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5.2.5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5.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5.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5.3.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5.3.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5.3.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3.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5.3.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3.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3.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3.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3.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5.3.6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25.3.6.1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25.3.6.2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25.3.6.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5.3.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4投标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5.4.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4.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4.3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1综合评分法27.1.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7.1.2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8.确定中标人原则28.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2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8.3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3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30.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30.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或市资源交易中心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政府采购合同31.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中标通知书32.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市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监督部门指定媒体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接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在30日内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3〕486号)要求:“鼓励采购单位在采购结果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七、其他3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5.询问和质疑受理人:高清震,联系电话:0411-8917666735.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进行询问。35.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5.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5.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最高限价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投标无效。37.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文件附件2信用承诺书致: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给定格式中的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及内容进行填报,不得更改,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附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对于给定格式中的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及内容进行填报,不得更改,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市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招标文件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供应商填写“所属行业”时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对应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招标文件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招标文件附件7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参考)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五、付款方式及条件6、服务期限七、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8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参考)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1.4“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人。1.5“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6“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7“检验合格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8“庄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保修期”指自《庄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正常运行的时期。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3“招标文件”指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文件。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附带(伴随)服务6.1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需方不再单独地进行支付。6.2附带(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6.2.1实施或监督所供服务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6.2.2实施服务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6.2.3为所供服务提供详细的使用和维护手册;6.2.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服务实施运行或监督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6.2.5在项目现场对所供服务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7.质量保证期7.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8.质量保证8.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8.2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保证期所提供的完整的售后服务。8.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8.4根据需方按相关检验标准,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前置的缺陷等),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部分。9.检验和验收9.1完成服务后,需方(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庄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上签字。“庄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9.2服务保修期自《庄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10.来源地10.1本条所述的“来源地”是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供方的国籍。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方案书:11.2.1在服务期间,由于服务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11.2.2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1.2.3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1.2.4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服务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服务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1.2.5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12.违约责任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2.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2.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2.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12.3.1除本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2.5采购人逾期支付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等追究责任。13.不可抗力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争端的解决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招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3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5中标通知书;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流健康评价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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