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路面恢复工程招标公告(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三至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雨污分流工程和路面恢复工程等。(一)雨污分流工程:对创业路(望银路-永清路)、金源街(唐徕渠-109国道)、西魏路(唐徕渠-109国道)、望银路(唐渠-109国道)共计4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铺设d400-d1500mm雨水管道10830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配套单箅雨水口、雨水检查井、雨水沉泥井等附属设施。(二)路面恢复工程:对创业路(望银路-永清路)、金源街(唐徕渠-109国道)、西魏路(唐徕渠-109国道)、望银路(唐渠-109国道)共计4条道路进行路面恢复,恢复总面积为50363㎡等。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望远镇城区。
2.3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雨污分流工程和路面恢复工程等。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
三标段:西魏路(唐徕渠—109国道);新建d400~d800雨水管道2670m及路面恢复11066平米。
四标段:望银路(唐徕渠—109国道);新建d400~d800雨水管道2440m及路面恢复10126平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根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14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4.3 网络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不要退出本系统,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4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本项目网站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24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6号
联系人:朱晓峰
电 话:1399510286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21城D区13号楼204室
联系人:郭启睿
电 话:0951-8582789、18395077110
 
 
 
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A64010020240829030001004]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四标段.NXZF

[A64010020240829030001003]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三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斤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08月29日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三至四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雨污分流工程和路面恢复工程等。(一雨污分流工程:对创业路(望银路-永清路)、金源街(唐徕渠-109国道)、西魏路(唐徕渠-109道)、望银路(唐渠-109国道)共计4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铺设d400-d1500mm雨水管道10830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配套单箅雨水口、雨水检查井、雨水沉泥井等附属设(二)路面恢复工程:对创业路(望银路-永清路)、金源街(唐徕渠-109国道)、西魏路(唐徕渠-109国道)、望银路(唐渠-109国道)共计4条道路进行路面恢复,恢复总面积为503m等。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望远镇城区。2.3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2.4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雨污分流工程和路面恢复工程等。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三标段:西魏路(唐徕渠一109国道):新建d400~d800雨水管道2670m及路面恢复11066平米。四标段:望银路(唐徕渠—109国道);新建d400~d800雨水管道2440m及路面恢复10126平米。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3.4根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14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4.3网络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不要退出本系统,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4.4各投标人开标前在本项目网站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6号联系人:朱晓峰电话:13995102861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21城D区13号楼204室联系人:郭启睿电话:0951-8582789、18395077110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路面恢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