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2024)



公告内容:

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01-2024-03445
项目名称: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4,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24,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咨询服务
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24,5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1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迎宾二路100号大院
联系方式:0668-2526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方式:020-38036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8036127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1日

相关附件:

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磋商文件(2024083005).zip

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袂花江造价-招标代理合同.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4-03445采购项目编号:440901-2024-03445项目名称: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人: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4-03445采购项目编号:440901-2024-0344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24,5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124,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咨询服务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第2页-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分包。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迎宾二路100号大院联系方式:0668-25266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联系方式:020-380361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020-38036127-第3页-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项目简介: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位于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和茂南区袂花镇,结合最新的“一江两岸”城市规划及治理需求的迫切性等,本次工程的治理范围为袂花江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河段,治理主河长6253.68m,北汊河长4628.84m,合计治理总河长共10882.52m。根据工程任务要求,综合治理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安全和滨水生态人居环境提升两大部分,其中整治起点至茂名大道下游共3900m主的河道及2800m的北汊河道两岸规划为未来城市核心,是滨水生态人居环境提升的重点,茂名大道下游至中德大道共2353.68m的主河道及828.84m的北汊河道以防洪安全治理为主。防洪安全治理包括了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堤防新建、加固及提标改造两大部分。本次袂花江河道清障清淤范围为:主河道从上游整治起点至茂名大道下游约710m,河道中心线桩号为MHJ0+000.00~MHJ4+210.00,清障及清淤主河道4.21km;本次治理河段的堤岸总长度为20746.15m,除茂名大道下游至中德大道(中心线桩号MHJ3+500.000~MHJ6+253.68)左岸已建好心碧道共2842.05m堤段外,其余17904.10m长堤岸均结合清障清淤、滨水生态环境提升等,或新建防洪堤,或对现状防洪堤进行加高加固。生态人居环境提升部分工程如下:1.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总面积578045m²,其中陆地绿化工程面积为538561m²;湿地及水体面积39484m²。2.园建工程:新建堤顶路面积110952m²,改造堤顶路面积31902m²,二级步道及其坡道面积13475m²;活动广场及硬化区域51385m²打造16个水文化节点;新建驿站4个,每个占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200m²;按服务半径500米规划,本次共设置5个厕所,其中4个结合驿站设置,另设置1处成品厕所;设置机动车停车场7处,满足近中远期共265个停车位的需求及自行车停放需求;自行车停靠点4处;圾箱沿慢行路和重要节点布置,距离为50m—100m一个,全园共设置垃圾箱39组,满足游人需求;新建遮阴避雨功能构筑物5个;新建桥梁1座,码头2座。(三)预算金额:1,124,500.00元;(四)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五)项目要求:对采购人委托的咨询项目,提供造价咨询及其它相关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预算编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工程进度款审核、变更审核及结算审核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财政投资及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丰富的预、结算编审经验。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编审工作;同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编制成果或审核报告,对编制成果或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3、成交供应商须确保参与本采购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稳定和专职专责。4、成交供应商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具有更优的条件:4.1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宜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4.2投入本项目的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数量应达到3人(或以上);4.3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专职从事编审工作的人员名单,人员更换需书面告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5、具有良好的市场诚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制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交通支持。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日常造价管理服务包括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造价管理方面的制度及内控程序,规范内部造价管理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日常造价管理工作。7、成交供应商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编审任务,不得将编审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须满足报批、财政审核要-第5页-求,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8、回避事项: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与采购人或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造价审核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回避事项的书面文件,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另行委托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9、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10、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企业内部造价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企业内部工作流程;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企业内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11、成交供应商应配备满足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软、硬件及一切相关的书籍、文件等资料。12、审核时限要求:一般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在收齐编审项目主要资料后在合理的时限内出具评审初步意见。13、档案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编审的情况,做好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所涉及的资料,应按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第6页-标的提供的时间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预付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提交与本期应付费用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成交人需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该预付款。预付款为成交人进行造价咨询全过程服务的准备工作、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预算审核工作投入。(2)进度支付:当本项目进度完成50%时,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成交人按合同金额的50%进行服务费的申请。当本项目进度完成8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70%,当本项目进度完成100%时,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申请服务费时成交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正常服务酬金请款报告,并提供应支付款项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向成交人支付。三期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竣工阶段(竣工结算):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终审并获得结算批复文件及本服务结算费用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审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正常服务酬金请款报告,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向成交人支付结算金额剩下的部分。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时间:每次造价成果文件出具后5日内进行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每次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在造价成果文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重新调整造价成果文件;(4)验收程序:1)对每次造价成果文件进行验收;2)在成果文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履约验收内容:造价成果文件是否符合验收标准要求;(6)验收标准:造价成果文件符合国家标准按国家、省、市和项目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造价标准、定额、规范的规定。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1、投标报价为成交供应商履行本合同所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主要造价咨询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设备等完成约定期限及咨询范围工作的全部人力、物力费用以及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调研费等合同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结算方式:以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和成交人审定的本项目各类结算造价的合计(不含概算审核费用)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标准计算,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但不能超出造价咨询合同签约酬金。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7页-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咨询服务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1.001,124,500.001,124,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决策阶段(按需)、□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工程估算复核报告》(按需);□《工程概算复核报告》(按需);☑《工程预算编制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清标报告》(按需);☑施工过程进度审核及变更预算审核工作。☑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初步审核。☑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结算评审范围外的合同结算评审。☑其他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对数等工作;配合施工招标过程的造价备案、答疑和清标等工作。2二、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三、服务工作内容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预算编制报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2)复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3)主材单价、综合单价、签证、变更费用审核(必要时需先行编制签证和变更预算并与施工单位完成对数确认);4)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5)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必要时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过程结算);6)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结算评审范围外的合同结算评审等。详细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第8页-容见下表。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一览表3序号阶段服务内容31施工图预算阶段1.参与审核采购文件中有关造价的内容2.负责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价格3.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4.编制工程量清单,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5.负责对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提供专业咨询意见6.协助采购人进行施工招标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并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7.对答疑文件中涉及的造价问题进行解答32招标阶段1.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2.负责对中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清标,找出报价文件中存在疑义或显著异常的数据。3333施工阶段-第9页-施工阶段-第9页-(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或必要时先行编制签证和变更的预算并与施工单位完成对数确认;材料设备看样定板认质认价提供依据,必要时按采购人要求集中会审。变更签证审核不仅包括费用审核还应包括事项必要性是否充分,是否确为合同外费用、工程量是否准确、相关资料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满足最终结算财政评审要求,并提出补充建议;(2)复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并出具意见;(3)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等,定期向采购人汇报;(4)配合设计变更方案测算,参与设计变更方案的讨论,对变更造价经济性提出优化建议;(5)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按合同约定计算施工当期的材料调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金额,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6)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协助采购人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含暂列金使用)、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签证变更情况汇报;(7)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8)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应及时发现施工阶段的造价变化,同时比对概算、预算,对可能出现超合同价的情况提出预警,并提出解决建议平衡各部分造价出现超合同价的情况提出预警,并提出解决建议平衡各部分造价,使工程造价控制在总投资内。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的提醒采购人节约费用。(9)检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索赔事项是否实际发生,检查索赔的内容是否准确,责任是否划分清楚,检查索赔的证据是否真实,各类索赔费用的计算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负责协助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10)为更好地落实造价管控目标,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项目例会,各专业有专人跟进工程进度,及时处理签证、变更及工程量核实等事项。34结算阶段(1)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3)负责送审结算初步审核、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要求收到承建(服务)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5)配合财政局结算评审,包括参与结算工作的相关会议。35其他(1)负责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2)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3)参与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4)根据采购人需要,配合采购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5)采购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和会议,如投资估算、培训、预结算启动会、造价争议协调会、有关工程造价和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会议等。(6)按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需资料,回复审计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委托的复审单位核对预、结算等。-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第73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901-2024-03445)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74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5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第76页-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7页-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78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第79页--第80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81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82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4-03445采购项目编号:440901-2024-03445项目名称: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人: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4-03445采购项目编号:440901-2024-0344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24,5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124,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咨询服务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分包。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迎宾二路100号大院联系方式:0668-25266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联系方式:020-380361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020-38036127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项目简介: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位于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和茂南区袂花镇,结合最新的“一江两岸”城市规划及治理需求的迫切性等,本次工程的治理范围为袂花江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河段,治理主河长6253.68m,北汊河长4628.84m,合计治理总河长共10882.52m。根据工程任务要求,综合治理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安全和滨水生态人居环境提升两大部分,其中整治起点至茂名大道下游共3900m主的河道及2800m的北汊河道两岸规划为未来城市核心,是滨水生态人居环境提升的重点,茂名大道下游至中德大道共2353.68m的主河道及828.84m的北汊河道以防洪安全治理为主。防洪安全治理包括了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堤防新建、加固及提标改造两大部分。本次袂花江河道清障清淤范围为:主河道从上游整治起点至茂名大道下游约710m,河道中心线桩号为MHJ0+000.00~MHJ4+210.00,清障及清淤主河道4.21km;本次治理河段的堤岸总长度为20746.15m,除茂名大道下游至中德大道(中心线桩号MHJ3+500.000~MHJ6+253.68)左岸已建好心碧道共2842.05m堤段外,其余17904.10m长堤岸均结合清障清淤、滨水生态环境提升等,或新建防洪堤,或对现状防洪堤进行加高加固。生态人居环境提升部分工程如下:1.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总面积578045m²,其中陆地绿化工程面积为538561m²;湿地及水体面积39484m²。2.园建工程:新建堤顶路面积110952m²,改造堤顶路面积31902m²,二级步道及其坡道面积13475m²;活动广场及硬化区域51385m²打造16个水文化节点;新建驿站4个,每个占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200m²;按服务半径500米规划,本次共设置5个厕所,其中4个结合驿站设置,另设置1处成品厕所;设置机动车停车场7处,满足近中远期共265个停车位的需求及自行车停放需求;自行车停靠点4处;圾箱沿慢行路和重要节点布置,距离为50m—100m一个,全园共设置垃圾箱39组,满足游人需求;新建遮阴避雨功能构筑物5个;新建桥梁1座,码头2座。(三)预算金额:1,124,500.00元;(四)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五)项目要求:对采购人委托的咨询项目,提供造价咨询及其它相关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预算编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工程进度款审核、变更审核及结算审核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财政投资及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丰富的预、结算编审经验。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编审工作;同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编制成果或审核报告,对编制成果或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3、成交供应商须确保参与本采购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稳定和专职专责。4、成交供应商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具有更优的条件:4.1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宜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4.2投入本项目的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数量应达到3人(或以上);4.3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专职从事编审工作的人员名单,人员更换需书面告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5、具有良好的市场诚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制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交通支持。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日常造价管理服务包括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造价管理方面的制度及内控程序,规范内部造价管理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日常造价管理工作。7、成交供应商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编审任务,不得将编审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须满足报批、财政审核要求,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8、回避事项: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与采购人或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造价审核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回避事项的书面文件,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另行委托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9、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10、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企业内部造价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企业内部工作流程;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企业内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11、成交供应商应配备满足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软、硬件及一切相关的书籍、文件等资料。12、审核时限要求:一般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在收齐编审项目主要资料后在合理的时限内出具评审初步意见。13、档案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编审的情况,做好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所涉及的资料,应按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预付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提交与本期应付费用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成交人需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该预付款。预付款为成交人进行造价咨询全过程服务的准备工作、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预算审核工作投入。 (2)进度支付:当本项目进度完成50%时,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成交人按合同金额的50%进行服务费的申请。当本项目进度完成8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70%,当本项目进度完成100%时,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申请服务费时成交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正常服务酬金请款报告,并提供应支付款项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向成交人支付。三期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3)竣工阶段(竣工结算):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终审并获得结算批复文件及本服务结算费用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审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正常服务酬金请款报告,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向成交人支付结算金额剩下的部分。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时间:每次造价成果文件出具后5日内进行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每次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在造价成果文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重新调整造价成果文件;(4)验收程序:1)对每次造价成果文件进行验收;2)在成果文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履约验收内容:造价成果文件是否符合验收标准要求;(6)验收标准:造价成果文件符合国家标准按国家、省、市和项目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造价标准、定额、规范的规定。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1、投标报价为成交供应商履行本合同所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主要造价咨询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设备等完成约定期限及咨询范围工作的全部人力、物力费用以及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调研费等合同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结算方式:以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和成交人审定的本项目各类结算造价的合计(不含概算审核费用)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标准计算,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但不能超出造价咨询合同签约酬金。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咨询服务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1.001,124,500.001,124,5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决策阶段(按需)、□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工程估算复核报告》(按需);□《工程概算复核报告》(按需);☑《工程预算编制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清标报告》(按需);☑施工过程进度审核及变更预算审核工作。☑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初步审核。☑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结算评审范围外的合同结算评审。☑其他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对数等工作;配合施工招标过程的造价备案、答疑和清标等工作。2二、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3三、服务工作内容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预算编制报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2)复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3)主材单价、综合单价、签证、变更费用审核(必要时需先行编制签证和变更预算并与施工单位完成对数确认);4)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5)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必要时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过程结算);6)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结算评审范围外的合同结算评审等。详细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见下表。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一览表序号阶段服务内容1施工图预算阶段1.参与审核采购文件中有关造价的内容2.负责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价格3.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4.编制工程量清单,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5.负责对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提供专业咨询意见6.协助采购人进行施工招标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并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7.对答疑文件中涉及的造价问题进行解答2招标阶段1.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2.负责对中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清标,找出报价文件中存在疑义或显著异常的数据。3施工阶段(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或必要时先行编制签证和变更的预算并与施工单位完成对数确认;材料设备看样定板认质认价提供依据,必要时按采购人要求集中会审。变更签证审核不仅包括费用审核还应包括事项必要性是否充分,是否确为合同外费用、工程量是否准确、相关资料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满足最终结算财政评审要求,并提出补充建议;(2)复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并出具意见;(3)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等,定期向采购人汇报;(4)配合设计变更方案测算,参与设计变更方案的讨论,对变更造价经济性提出优化建议;(5)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按合同约定计算施工当期的材料调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金额,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6)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协助采购人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含暂列金使用)、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签证变更情况汇报;(7)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8)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应及时发现施工阶段的造价变化,同时比对概算、预算,对可能出现超合同价的情况提出预警,并提出解决建议平衡各部分造价,使工程造价控制在总投资内。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的提醒采购人节约费用。(9)检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索赔事项是否实际发生,检查索赔的内容是否准确,责任是否划分清楚,检查索赔的证据是否真实,各类索赔费用的计算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负责协助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10)为更好地落实造价管控目标,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项目例会,各专业有专人跟进工程进度,及时处理签证、变更及工程量核实等事项。4结算阶段(1)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3)负责送审结算初步审核、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要求收到承建(服务)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5)配合财政局结算评审,包括参与结算工作的相关会议。5其他(1)负责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2)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3)参与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4)根据采购人需要,配合采购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5)采购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和会议,如投资估算、培训、预结算启动会、造价争议协调会、有关工程造价和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会议等。(6)按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需资料,回复审计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委托的复审单位核对预、结算等。4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1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省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双方确认,前述国家、行业、省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应为本合同生效时现行有效的版本。本合同生效后,若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成交人应就推荐性的规定或标准向采购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成交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1修订)》第二十八规定的质量标准。出现质量偏差率时成交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如下:工程结算审核偏差率应在±3%以内(结算审核偏差率=(主管部门评审的金额-结算审核金额)/结算审核金额×100%),偏差率超出该范围的,按以下规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非成交人原因引起的偏差除外):违约金=[︱A-B︱÷ B -3%]×C×(1-中标下浮率)其中:A-成交人审核的结算价;B-主管部门评审的结算价;C-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规定标准计算的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费。中标下浮率=(采购包预算金额-中标价)/采购包预算金额×100%5五、造价工程师的职能和责任1、造价工程师职权:造价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职权,代表采购人负责工程计量和计价,工程进度款的调整和核实,结算价款的编制、调整和复核,签发支付证书,及时向参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单位及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等)提供合同价款的核实、调整和通知等指令。造价工程师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规定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权力、义务和责任。2、造价工程师指令:造价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参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单位及代建单位委托的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等)提供实施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工作所需的核实、调整和通知等指令。造价工程师提供的指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紧急情况下,造价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但应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3、造价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造价工程师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或工作出现失误,导致费用的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4、本项目的拟投入人员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应配套,能满足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的需要,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在服务期内配合和满足采购人的各项要求。5、项目负责人需配合采购人项目对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核工作。对人员的其它具体工作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提交一份本季度的跟踪审核计划给采购人项目。(2)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到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整个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3)项目负责人每次到现场踏勘时,必须做好现场情况记录,填写现场勘察表,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内容、施工措施项目的实施情况等都必须进行图片或录像记录,并做好存档、备份工作,为日后项目结算审核提供依据。(4)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每季度提交一份季度跟踪审核报告,对全过程跟踪审核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说明,对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对现场施工与图纸和中介预算编制内容不同的情况要作重点说明。(5)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召开的有关造价审核方面的会议,并根据会议议题内容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发言材料。6、成交人人员管理(1)在项目实施阶段,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视为严重违约,因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如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成交人员,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业绩和资历的造价工程师。(2)成交人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人员投入到本项目中。遇特殊情况确认需要变更人员的,成交人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拟变更人员资格、职称等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拟派人员。如变更是除死亡、重病(伤)等其他不可抗原因以外的主观因素(如人员调任或技术水平不符合要求等)造成的人员变更,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①成交人项目负责人每发生一次变更的,按10000元/次的标准扣取违约金。②专业造价工程师每发生一次变更的,按5000元/次的标准扣取违约金。违约金从成交人的下一阶段请款中扣取。(3)在工作过程中,采购人认为成交人提供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人在10个日历天内更换,直至更换人员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增加费用。6六、工作要求1、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括:(1)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2)咨询工作大纲。2、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及组成:□《工程估算复核报告》(按需);□《工程概算复核报告》(按需);☑《工程预算编制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清标报告》(按需);☑《工程进度款复核报告》;☑《设计变更、签证审核或编制报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节约造价合理化建议报告》;(2)各阶段服务内容工作时限:1)编制施工图预算收到施工图纸的次个日历天开始起算,28个日历天内提交预算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争议问题由采购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对数完成后3个日历天内出具最终编制报告。2)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自接收完整资料的次个日历天开始起算,10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3)复核工程进度款自接收完整资料的次个日历天开始起算,5个日历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4)变更、签证审核自接收完整资料的次个日历天开始起算,金额10万元以内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10万元-100万元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100万元以上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争议问题由采购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4)工程结算的初步审核和结算评审自收到结算文件的次个日历天开始起算:①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施工类结算,2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②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结算,45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争议问题由采购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3)以上各阶段服务内容工作时限为正常工作时限,特急项目的工作期限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短不少于1天;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后可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采购人正式受理时间为采购人按照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1款约定提交给成交人工程资料的时间。(4)提供份数:纸质版一式四份或按采购人需求,附电子文档一份(刻盘形式)3、成交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成交人单位公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4、成交人应在收到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之日起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5、成交人应确保其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并具有合法资格为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项下造价咨询服务,拥有完全的权利或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且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6、成交人收到采购人提交的与咨询业务有关资料后,如认为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明确的,应自收到资料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通过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补充或作出说明。若成交人逾期向采购人提出补充、说明要求的,视为采购人提交的资料完整、明确。如成交人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现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且有可能影响审核结果时,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通报。7、成交人对其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采购人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存在疑问的,成交人应及时释疑。8、成交人应在造价咨询工作中,结合本项目使用功能特点对设计图纸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程项目经济更合理,节约工程造价,出具相应建议报告。9、成交人须负责与相关部门对数等工作;配合工程施工招标过程的造价备案和答疑等工作,同时出具相应的书面报告。10、成交人应保证项目咨询团队拟投入人员的稳定性。如因成交人原因确须变更成交人项目咨询团队拟投入人员的,成交人应提前7日书面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成交人可变更服务人员,且变更人员的业务能力、资质水平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11、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分包、转包本合同项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给第三人。7七、工作依据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9、《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1修订)》;10、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11、《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规》”)及其配套的系列定额。12、国家及省、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13、其他:成交人完成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所应遵守的工作依据,应为本合同生效时现行有效的版本。合同生效后,若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成交人应就推荐性的规定或标准向采购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8八、人员要求1、拟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序号本项目担任职务数量基本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2专业工程师3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宜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3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宜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2、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人增加人员配置。若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成交人的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收取合同违约金或提前终止合同。3、成交人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应提出保证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和进度的措施。4、成交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业务委托范围内开展工作。5、编制预算报告须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达到相关规定。6、要求计算准确,做到不漏项、不重复计算、不套错定额。9九、服务响应要求1、成交人须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成交人应积极响应工作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遇到本项目的造价问题,项目成交人或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派专业的造价人员进行跟踪处理,须到现场处理的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每次罚款5000元。2、采购人通知对数或要求提供其他现场咨询服务,成交人须在3个日历天内安排完成;成交人在每次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会审对数或现场咨询时,须于约定时间10分钟前到达指定地点并向采购人进行审核情况交底;3、成交人在提交造价咨询意见初稿至最后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期间,对采购人补充的资料须在3个日历天内调整处理完毕。4、对采购人的急件一旦接受委托,整个造价咨询过程的时间控制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接收采购人电话/书面/其他形式的紧急通知后9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位置。6、廉洁自律满足本项目廉政合同要求。10十、其他事项说明1、施工期间每月完成进度款审核报告一式两份;2、施工过程中每次工程变更造价文件一式五份;3、各专业中介预算造价文件要求提供材料、设备询价文件或资料作为造价文件附件;4、成交人按要求收集整理工程量计算资料备查;5、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中介预算正本一式陆份、易达版、导出EXCEL版、工程量清单、计算稿、询价单、编制说明、汇总表、结算报告。11十一、其他要求1、如成交人徇私舞弊对工程量高估冒算或恶意压价,并提供虚假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采购人责令其改正,若造成损失,成交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应标方的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决定中止委托关系。2、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完成之后,报告结果如有争议施工单位未确认并发生诉讼事件时,成交人应全力配合采购人诉讼过程的应诉工作,最终以法院判定结果对造价咨询费用进行重新计算,如果最终造价咨询费比已支付的少,成交人应在法院判定结果即日起30个日历天内退还咨询费的差额。3、项目开展过程中如有采购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最新的有关造价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成交人应遵守有关办法约定,有关办法与已签订合同存在差异时,由双方洽商后另行补充协议。4、成交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购买意外保险,购买意外保险项目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成交人需无条件执行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公告委托代理协议。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默认时长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网络不畅、平台故障等),则按开标时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高工电话:020-38036127传真:020-38036127邮箱:YY38036127@163.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广东粤源308室邮编:510635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双山三路13号大院1号楼2楼电话:0668-22914580668-2282538邮编:525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分包。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报价金额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2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90天。3签署、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4响应文件无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条款要求,或无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条款和内容。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茂名市袂花江综合治理工程(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沈海高速至中德大道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 (15.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政策、现行法规的理解;②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的服务方案;③保密管理方案、保密承诺;④造价管理规章制度。 (1)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 (2)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 (3)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方案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4)没有提供方案或没有包含上述4项内容的不得分。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剖析造价控制的重难点及提出应对措施、合理化建议: (1)对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各阶段的造价控制的重点难点剖析到位;造价控制技术性合理化切实可行,合同化建议实施后将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 (2)对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清晰、全面,合理化建议可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3)对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管理重点难点有基本认识,无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得2分。不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承诺;④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评审进度控制等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实施后效果将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实施后效果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3)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方案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没有提供方案或没有包含上述4项内容的不得分。服务响应 (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响应方案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服务响应承诺及保障措施;②处理现场签证等突发、紧急事件措施;③廉洁自律保障措施: (1)方案包含上述3项内容,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实施后效果将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3项内容,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实施后效果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3)方案包含上述3项内容,方案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没有提供方案或没有包含上述3项内容的不得分。商务部分类似业绩 (25.0分)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全过程造价服务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高25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 (8.0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5分;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投入该项目的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 (12.0分)1.拟投入本项目一级造价工程师满足采购需求3人后: 增加投入1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得3分; 增加投入1名二级造价工程师,得2分; 本小项最多得7分。 2.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证书,每提供1人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书文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投资金额:5.资金来源:6.建设工期或周期:7.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编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工程进度款审核、变更审核及结算审核等。(如施工阶段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确定与审核、出现设计变更以及签证等合同变动事项时合同价款调整的确认与审核、索赔以及反索赔事项的及时处理等咨询)、竣工阶段的结算审核、撰写工程造价预算与结算对比总结报告,并提供各项技术经济分析情况和原因及其他配合工作。2、完成要求: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四、质量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