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招标公告(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



项目概况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3174FG155F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2室(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2室(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人民大道南57号
联系方式:0759-2369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推荐使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龙工
电  话: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推荐使用)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招标文件(2024090201).zip  

附件:承诺函格式.docx
 

155F委托协议.pdf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协议编号:GPCGD243174155采购文件编号:GPCGD243174FG155F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1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委托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8169P乙方(受托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762920073K甲方就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采购项目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情况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如下:预算资金35万元,为:口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口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二、委托范围(一)采购程序1.采购文件编制、印刷、发出和澄清;2.发布采购项目的各项公告;3.接收投标、响应文件;4.抽取评审专家;5.组织开标和评审;6.回复关于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和政府采购计划。2.甲方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2规定。3.甲方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文)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甲方指定的与乙方联系的人员姓名:郑晓琳,联系电话:0759-2386727。4.甲方已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及其他相关要求,开展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工作。甲方应当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建立采购需求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甲方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审查等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5.甲方已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的有关要求做好了相关事项。6.甲方负责确认采购文件。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对外发布。7.甲方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等非程序性问题的询问及质疑,甲方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回复供应商的质疑。8.甲方委派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若未能及时到达,乙方也将按时举行开标会。9.甲方依法委派代表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本项目评审工作。10.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为甲方负责,甲方代表必须现场复核并签字确认审查结果。11.甲方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人,并向乙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函。如甲方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乙方将于上述5个工作日后发布结果公告。12.甲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13.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送乙方归档。14.甲方负责项目合同的履约验收工作。3(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是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的工作。在本次采购的全过程应接受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并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2.乙方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能,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以及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布、修改、澄清、解释采购文件的各项工作。3.乙方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4.除特殊项目外,一般项目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按有关规定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评审专家。5.乙方负责安排评审活动的有关事宜,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6.根据甲方出具的评审结果确认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乙方负责将评审结果通知中标(成交)人和未中标(成交)人。7.乙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8.甲方委托乙方对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需经甲方书面确认;负责协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9.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0.乙方负责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保管本项目的档案。1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委托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专职人员担任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龙海啸,联系电话:020-83186836。12.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完成协议约定的各项代理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工作进度。13.根据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需要,向甲方讲解有关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采购程序,以便得到甲方的支持和配合。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协议的任何权利和义务。15.乙方应按采购程序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协议内的工作内容。乙方未能履4行以上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三、工作原则和定标程序(一)工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助、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二)定标程序甲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四、服务费用(一)经双方协商,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投标总报价须包含此费用,按《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通知》规定的期限支付。本项目定额收取:8000元。(二)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乙方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相关费用包含在上款采购代理费中;乙方承担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五、保密义务(一)一方(即接收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或接触到的另一方(即披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商业秘密、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一方为完成本协议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接收方不得对外披露,但接收方因业务需要向上级部门、主管部门交流汇报时使用该工作秘密的,不受此限。上述工作秘密属于披露方的财产,如披露方有书面要求,接收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上述相关资料及全部复制件还给披露方。保密期限自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时起始。(二)在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中,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成。(三)招标采购期间,双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向供应商透露招标采购工作的内部秘密,如: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重要情况。(四)双方人员应对评审过程和未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5(五)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投标人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六)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七)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须承担给披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八)本保密条款效力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无效、终止而失效。六、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变更;甲乙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情形。(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变更协议,双方协商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三)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一方在出具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和情况说明后,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一)双方应及时通报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二)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三)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延长采购活动时间。(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协议要求或出现过错,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因本款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6八、廉政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供、收受或索要可能影响采购活动依法实施的钱财物品等好处,也不得提供、收受或索要其它好处。任何一方不得以口头、书面、暗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达可能影响采购活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言行。九、其他(一)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结合本协议附件编制采购文件以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加盖骑缝章),代理期限至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应就协议结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之一。(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以下无正文)甲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22y年。9月2日乙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优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7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36549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3174FG155F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36549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3174FG155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5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需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ttp://gpcgd.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人民大道南57号联系方式:0759-23696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联系方式: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推荐使用)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工/龙工电话: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推荐使用)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3174FG155F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三、采购预算:35万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1(项)详见采购需求35万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用户需求书1、在本次项目中,采用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政策适用性说明》要求填写。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二)项目预算35万元。(三)项目背景及目标目前医院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需要依赖多个不同业务系统实现,但各个业务系统间存在统计口径不一致的情况。为了解决医院数据填报困难的现状,同时满足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院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相关数据采集的需要,以及满足高水平医院临床各专业学科建设指标考核的需要,建立基于已有大数据平台的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成为解决数据上报问题的有效手段。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将依托已有大数据平台整合院内所有信息系统资源,打造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监测管理、结构化查询、统计日、月、季、年报数据分析、根据需求可动态发展的全院数据一体化管理及上报平台。由于本项目尚无成熟的系统可以引用,故需要供应商对医院统计指标(包括三甲评审指标、国家医疗质量调查指标、统计室工作量报表指标等)的数据来源和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整理出各类业务抽象模型,并结合医院的医疗业务、经营管理和现有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业务流程再造和数据质量监控的具体措施。本期工程优先解决重症医学和手术麻醉相关指标的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问题。1.梳理各相关系统数据资源的关联性,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建立信息资源交换管理标准体系,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2.按照国家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口径和上报需求,制定统一的信息资源采集与管理规范,建立统一的采集标准和统计口径。如果国家有新增上报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增加相关报表,满足上报需求。3.按照数据统计口径,进行数据的自主统计和探查分析,支持统计指标的治疗验证和数据溯源。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所需数据指标或直接生成相关指标报表,以满足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院不同应用场景数据采集上报的需求,满足高水平医院临床各专业学科建设指标考核的需要。4.项目采用合作订制开发模式,项目成果和软件著作权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拥有。5.预留接口,支持其它系统数据的上传导入处理。二、项目需求(一)技术要求▲1.总体架构要求:采用B/S架构,符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要求,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开发框架全部要采用自主可控工具和产品。支持分布式架构,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具备完善的容灾架构,确保系统和数据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扩展性。2.软件功能要求:序号系统名称功能模块功能描述1医院数据统一出口管理平台(一期)数据交换接口1.支持采用各类方式(如数据接口、数据库抽取和文件交换)可根据对数据源的要求分别对接医院大数据平台、医院信息集成平台、DRGs住院医疗服务监测与分析系统等医疗相关系统。▲2.支持数据清洗、转换以及粒度拆分和组合。▲3.接口符合医疗信息数据交换规范。▲4.具备完善的数据交换日志,对数据交换的来源和质量进行监控管理。5.支持数据同步更新。系统数据指标视图可视化,同时对新接入系统的增量数据进行说明和标识。2数据管理及统计报表1.标识数据来源,进行数据分类:对各项统计指标进行分类管理,记录应用的报表名称、统计口径与标准、填报负责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数据来源。▲2.特殊数据再次质控:对自动采集的客观数据、需要人工复核数据以及手工录入的指标数据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策略。▲3.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定义分析维度(如时间、部门、诊断、术式等)对各项指标进行独立分析,支持数据智能验证、数据下钻和数据溯源分析。▲4.支持报表自定义,可自动生成各类报表,支持报表的审核发布,支持报表订正流程和报表版本管理。5.数据分析功能:支持数据纵向等比较;管理目标值测算等。6.数据导出功能。预设功能拓展模块,以便后期根据政策文件情况优化。3用户角色权限管理1.需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验证,保证只有合法用户才能进入系统。2.用户密码需要符合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及英文符号,不低于10位的要求,并支持定期更换密码。3.灵活设置用户角色和系统操作权限,可对不同用户授予不同的操作权限,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4数据安全1.需具备严格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需采用加密传输技术,保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和篡改。(二)人员配置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对医疗业务、医院运营和各类统计指标有深刻的理解,具备丰富的医疗信息行业的实践经验,善于理解和把控用户需求,建立抽象业务模型,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做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具体方案,并在数据采集流程和数据管理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流程再造和质量管理方案和措施。2.技术开发团队需配备至少5位专注医疗信息系统开发的软件工程师,所采用的前后端开发技术架构和数据库技术满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要求。3.实施运维工程师配备至少2位熟悉医院运作,理解医疗业务流程,善于和医务沟通的工程师。(三)方案设计要求供应商需要对医院统计指标(包括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三甲评审指标、国家医疗质量调查指标、统计室工作量报表指标等)的数据来源和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整理出各类业务抽象模型,并结合医院的医疗业务、经营管理和现有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业务流程再造和数据质量监控的具体措施,以满足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院不同应用场景数据采集上报的需求,满足高水平医院临床各专业学科建设指标考核的需要。三、服务要求:(一)实施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中标人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对本项目软件系统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中标人实施的项目范围、工作计划等具体服务内容以《用户需求书》的规定为准。2.合同签订之日起,在项目实施和系统维保期间,中标人须提供大数据平台、集成平台等第三方相关软件系统、集成平台接口的标准接口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协调第三方厂商按标准接口文档规范进行接口开发、测试、联调等,以及提供涉及其他系统须交互改造的第三方公司的接口费用。如双方对接口文档产生异议,应积极展开会议协调,并按照协调结果及本合同要求进行开发实施。3.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应确定各方参与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工作的人员及其职责,确定交流及联系方式,中标人将在实施期间提供驻场服务,以确保安装、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按时向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进度、协调开发,及时完成建设内容。4.在系统试运行前,需要对数据库的信息数据字段进行初始化匹配工作,以此建立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系统的相关信息数据的正确对应关系。5.需求的更新:①由于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范围内的软件系统功能中的表单内容或格式需变更,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协商确认后,中标人及时完善到系统中。②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产生的需要系统新增、更新、优化相关功能,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范围内需求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处理。③采购人在后续实际工作中,如需与其他第三方系统及平台进行接口对接,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实施处理。(二)项目小组和工作机制1.成立联合项目小组,负责联合研发系统的工作推进、管理及协调等相关事项,项目小组设立如下必选职务:(1)组长一名,根据系统需求由采购人确定人选;(2)副组长三名,根据系统需求和合同约定人选及数量,并由双方分别指派,其中采购人信息技术部1名、申请\\需求科室1名,中标人1名;(3)组员若干名,根据系统需求和合同约定组员数量,由双方分别指派。2.其中组长牵头系统的整体规划和重大决议,副组长负责牵头落实系统设计、开发、测试、上线、验收等,组员在副组长的带领下执行具体任务。3.在医院范围内工作期间,合作方项目小组成员需遵循医院内部相关流程和规定,接受医院的管理,但任何情况下均不视为合作方小组成员与院方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用工关系,并且双方可对项目小组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且有权提议撤销不合格组员项目参与资格。(三)成果产业化1.双联合研发双方可在各自官方网站刊登以及官方宣传资料中体现,还可以在参加各层次会议进行宣传。但宣传前应将宣传资料发对方书面确认。2.双方均可以邀请行业相关企业、专家和从业人员进行现场的参观,项目成果的交流研讨。3.双方均可以将项目成果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产业化推广。4.医院可优先在本院医疗集团试用或在科室全面推广项目成果,合作方予以无条件配合。(四)产权归属及成果转化项目的科技成果产权归属及成果转化效益分配情况参考如下:1.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采购人和中标人的分配比例为50%:50%。2.项目产生的转让、许可等成果转化效益分配比例,采购人和中标人的分配比例为50%:50%。(五)数据保密要求1.对合作所涉及或形成的诊疗相关数据,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透露给其他第三方。2.诊疗相关数据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双方相关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的信息数据进行保密并遵从采购人相关的保密协议要求,保密义务不应项目的终止而终止。(六)培训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应积极安排项目专员为采购人安装调试合同内所要求的软件系统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采购人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软件系统安装调试、日常系统管理、异常情况处置的技术培训;②对采购人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软件系统信息数据日常更新、维护等操作培训;③对采购人使用软件系统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系统应用培训;④其他需要培训的事项。⑤用户培训:中标人负责软件更改后造成软件操作变化的使用培训,培训对象为采购人的医生、技术员、技术工程师、业务科室的关键用户。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新功能使用说明。注:培训期间,如采购人要求需要进行培训,中标人应积极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及远程的方式。(七)售后服务及保修要求售后保修服务期是指系统自最终验收合格签字后,中标人提供1年维保服务。(1)故障维护:中标人配合采购人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数据库软件、应用软件等原因所产生的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在完成故障处理后出具维护报告,包含问题的原因、解决办法及建议。(2)软件正确性维护:软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软件错误,中标人负责维护并及时改进,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软件维护说明。(3)系统建设建议: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定期地向采购人提供科室软件建设建议方案。(4)维护服务:在维护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一周7*24远程或现场驻点服务,如软件系统故障,中标人人需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予以响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若需要工程师前往现场,除约定到达时间外,一般要求在4小时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如采购人因需求修改要求工程师现场维护的,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给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时间表,经采购人批准后,遵照方案、时间表及本合同约定执行。(5)文档管理: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使用手册、简明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等文档资料和完善相关服务工作文档(软件更新的内容说明和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说明)。(6)维保期内,原有软件相关功能模块更新升级,并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功能优化。(7)整个系统上线后,中标人负责对整个系统的运行阶段的日常维护、管理、技术实现与服务:①系统故障诊断及检修,当系统出现问题时,工程师将及时对问题进行诊断、分析,并解决问题。如果是紧急故障,导致系统无法工作,业务停止运行的情况下,故障解决时限为2小时,超过时限延长维保期1个月。②定期巡检服务在服务期内提供每季度一次的检测,进行系统检查及预防性维护,并出具系统检测项目及结果的书面报告;提供节假日期间的重保服务。③性能检测服务对主机存储系统提供每月度一次的性能测试和调优服务,提供性能测试报告及系统系统性能扩充和使用建议,以便保证系统性能不断改进并运行在最佳状态。(8)维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安装问题及产品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9)维保期内,中标人应负责解决所提供产品的故障,对同版本应用软件系统(包括所有功能模块及系统集成工具)进行升级,提供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版本更新升级服务,维保期内的技术服务及系统版本升级包含在合同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0)业务需求变更响应:维保期内,由于采购人的业务变化导致本合同软件系统的修改或新增功能的研发,由中标人负责响应并完成相关软件的修改和研发,中标人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并负责完成相关软件的修改和研发。(11)中标人负责针对采购人需求,对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12)中标人负责实现所提供的软硬件的适配工作。(八)验收要求1、验收原则:按需求要求完成后验收。2、验收时间:当项目全部内容在采购人(院区或其他单位)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后,该期工程对应的系统即进入正式运行阶段,此后当该期工程正式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即可开始对工程进行验收。3、验收标准包括: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同意本合同所包含的系统经过安装调试完成后系统具有完成以下项所列的全部功能并能正常稳定使用即视为合格: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②合同附件;③用户需求书;4、验收小组成员:采购人应组织相应的信息科技术人员、使用该系统的科室、职能科室或院外专家,形成验收小组,投标人技术人员作为验收材料汇报方;在验收小组组长的主持下,对(具体的软件系统名称)进行验收。5、验收方式:本合同软件系统正式运行无故障试一个月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按照本合同要求,中标人工程实施人员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请求并提交《实施验收单》,采购人应在收到中标人工程实施人员提交的验收申请后,按照软件工程规范,并依据验收标准,验收小组逐项检验、测试,当系统达到验收标准后,以采购人的信息科及使用部门与中标人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书面报告。验收报告签字之日为软件系统验收合格日期。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提供书面的整改方案并立即实施补救,直到满足本合同定义的验收标准中的全部内容。补救工作应在双方协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完成后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双方再次组织验收,合格后以书面予以确认。6、交付文档验收标准:对于本次项目所涉及的文档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覆盖以下内容的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项目启动报告、实施进场申请函、系统部署配置文档、数据字典(表结构)、调研计划、项目调研报告、实施方案、测试方案、测试报告、用户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用户培训记录、模块上线确认单、试运行报告。四、付款方式1、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中标人应办理完开工手续,并安排实施人员进场,在完成需求调研。2、支付比例30%,系统整体可以正常运行,上线并且稳定试运行30天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和监理方(如有)提出初验申请,验收合格并出具《初步验收报告》后,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表》及相应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3、支付比例40%,系统正式上线并且稳定试运行60天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和监理方(如有)提出终验申请,验收合格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后,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表》及相应发票,采购人在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五、履约担保(一)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中小微企业为中标金额的5%)。(二)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不小于本项目维保期。(1)开户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湛江岭南支行(3)账号账号:109008516010000123(三)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在签订本合同前需递交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中标人确认,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申请后30天内退还履约担保金额的100%(不计利息)。(五)履约保证金说明: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扣除后中标人须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扣除的部分采购人可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中标人不按合同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保函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作为附件。附件承诺函:(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对于项目(项目编号:),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详见需求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中标人应办理完开工手续,并安排实施人员进场,在完成需求调研。2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系统整体可以正常运行,上线并且稳定试运行30天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和监理方(如有)提出初验申请,验收合格并出具《初步验收报告》后,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表》及相应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3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系统正式上线并且稳定试运行60天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和监理方(如有)提出终验申请,验收合格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后,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表》及相应发票,采购人在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本合同软件系统正式运行无故障试一个月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按照本合同要求,中标人工程实施人员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请求并提交《实施验收单》,采购人应在收到中标人工程实施人员提交的验收申请后,按照软件工程规范,并依据验收标准,验收小组逐项检验、测试,当系统达到验收标准后,以采购人的信息科及使用部门与中标人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书面报告。验收报告签字之日为软件系统验收合格日期。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提供书面的整改方案并立即实施补救,直到满足本合同定义的验收标准中的全部内容。补救工作应在双方协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完成后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双方再次组织验收,合格后以书面予以确认。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10%,说明:(一)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中小微企业为中标金额的5%)。 (二)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不小于本项目维保期。 (1)开户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湛江岭南支行 (3)账号账号:109008516010000123 (三)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在签订本合同前需递交履约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中标人确认,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申请后30天内退还履约担保金额的100%(不计利息)。 (五)履约保证金说明: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扣除后中标人须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扣除的部分采购人可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中标人不按合同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保函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作为附件。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项1.00350,000.00350,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总体架构要求:采用B/S架构,符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要求,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开发框架全部要采用自主可控工具和产品。支持分布式架构,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具备完善的容灾架构,确保系统和数据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扩展性。▲2数据交换接口:▲支持数据清洗、转换以及粒度拆分和组合。▲3数据交换接口:▲接口符合医疗信息数据交换规范。▲4数据交换接口:▲具备完善的数据交换日志,对数据交换的来源和质量进行监控管理。▲5数据管理及统计报表:▲特殊数据再次质控:对自动采集的客观数据、需要人工复核数据以及手工录入的指标数据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策略。▲6数据管理及统计报表:▲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定义分析维度(如时间、部门、诊断、术式等)对各项指标进行独立分析,支持数据智能验证、数据下钻和数据溯源分析。▲7数据管理及统计报表:▲支持报表自定义,可自动生成各类报表,支持报表的审核发布,支持报表订正流程和报表版本管理。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8000元。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以现场开启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ttp://gpcgd.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ttp://gpcgd.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电话:020-83187086/83196816传真:/邮箱:gpcgdzgke@gd.gov.cn(推荐使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质管科邮编:5100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电话:020-83188586、020-83188511、020-83188509、020-8318850邮编:510030传真:020-83357559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总金额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3报价漏项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4投标函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7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8串标投标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9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10报价合理性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9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功能需求响应情况 (30.0分)1、用户需求书“(一)技术要求”中“▲”的条款(共7项):每有一项满足要求得3分,最高21分。 2、用户需求书“2.软件功能要求”中非“▲”条款、非“★”条款的响应情况(共9项):每有一项满足要求得1分,最高9分。 如用户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用户需求中要求的为准,无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用户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自行响应为准,未填写或未响应的视为负偏离。设计方案 (6.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中“方案设计要求”的相关要求: 1、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的,得6分; 2、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4分; 3、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2分; 4、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实施方案 (12.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人员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中“(一)实施要求”的相关要求: 1、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的,得12分; 2、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7分; 3、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2分; 4、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人员小组工作机制方案 (10.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中“(二)项目小组和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 1、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的,得10分; 2、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6分; 3、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2分; 4、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培训方案 (7.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中“(六)培训要求”的相关要求: 1、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的,得7分; 2、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4分; 3、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 (10.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中“(七)售后服务及保修要求”的相关要求: 1、实施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要求的,得10分; 2、实施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6分; 3、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2分; 4、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承接本项目能力保障 (10.0分)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承担过软件开发类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复印件得2分,最高1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的,则需提交合同甲方或甲方主管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客户评价 (5.0分)上述(承接本项目能力保障)有效计分的业绩中获得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正面评价),且评价文件体现评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如未体现的,供应商须另行提供评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份得1分,最高得5分。 注:同一项目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提供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评价文件未体现评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者供应商未提供评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应的评价文件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信息系统/软件/服务采购合同模板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XXXXX采购项目甲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为合同模板,相关内容根据采购\\招投标文件进行调整补充)第一条合同总则甲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8169P法定代表人:刘华锋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该项目的采购结果和相关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按照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XXXXX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XX)20XX年XX月XX日的采购结果,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下述货物\\设备\\系统及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具体条款如下:第二条项目内容及工期2.1项目内容2.1.1本项目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XXX)、用户需求书及其附件等为依据。2.1.2系统/软件功能要求:乙方提供满足甲方管理要求系统/软件,该系统/软件包括以下功能模块(详见附件):序号标的物名称1XXX2.1.3合同期内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管理、业务需要,以及满足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和政策性要求,对功能/接口/报表等作新增或修改等适应性的二次开发。2.1.4乙方须根据甲方所提需求,提供相关系统接口支持,包括与甲方各信息系统的接口、冗余接口,含需支付第三方的接口费用,以及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各类上报数据接口(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要求)。2.1.5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用户需求说明书》。2.2项目工期2.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天/个月内完成项目/系统的调研、设计、安装、测试直至正常运行。2.2.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及监理方(如有)要求办理完开工手续(即:审批通过《开工申请单》及《实施方案》)、安排人员进场和对《用户需求说明书》进行补充、确认或提出意见。2.2.3乙方对《用户需求说明书》提出意见后,甲、乙双方共同整理并对《用户需求说明书》进行相应修订更新。双方应就本项目需求达成一致后于在【】个工作日内对《需求规格说明书》所列内容进行确认。2.2.4项目整体可以正常运行,并经甲方、乙方、监理方(如有)共同确认,出具初步验收报告;乙方完成系统/软件实施,并根据甲方提出的新需求完成修改后,系统/软件全院上线并稳定试运行个月以上无系统/软件故障出现,则由乙方将联系甲方、监理方(如有)进行最终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第三条项目质量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必须完全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中列明的功能性需求和非功能性需求(包括显式和隐含描述的需求)、外部接口,并满足如下质量指标,下列质量指标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从高:3.1功能性的质量指标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6-7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4级、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4级标准、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甲等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三级)评审/测评相关要求。3.1.1功能的正确性:系统/软件的功能和《需求规格说明书》中功能需求的描述一致。3.1.2功能的准确性:系统/软件产生的结果在精度允许的误差范围内。3.1.3功能的完整性:系统/软件所有功能及其定义清楚、可用,且能够满足甲方使用目的及需求。3.2可靠性的质量指标3.2.1成熟性:严重系统/软件故障出现的概率应小于1次/3月。3.2.2容错性:由于系统/软件故障对软件运作造成的影响应尽可能限制在极小范围,不可造成已保存的数据丢失或改变;局部的错误不可影响其他功能的正常运作。3.2.3易恢复性:当系统/软件的某个功能失效时,系统/软件在当前环境下能实现故障自动转移,重新自动配置、继续执行的能力,系统/软件具有自我检测、容错、备份等机制,尽量做到独立于硬件的编码、硬件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等。3.2.4所投设备及材料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3.2.5抽查3个月数据,必须满足医院评审数据质量一致性、完整性、整合性等要求。3.3性能的质量指标3.3.1有效性:系统/软件在通信、处理、存储等方面占有很少资源或者对所使用的资源进行了优化并达到如下指标:3.3.2响应时间:系统/软件对请求作出响应的时间,与业务处理相关操作的系统最大响应时间,从用户视角来看应为即时响应,无停顿或等待感觉;日常业务报表统计功能最大响应时间不能影响运作中系统的性能。3.3.3并发用户数:系统/软件可以同时承载的正常使用软件功能的用户的数量按当前系统/软件运作中最大并发用户数每年10%的增长率计算,满足伍年的最大并发用户数。3.3.4易存取性:对系统/软件的存取权限设置清楚,存取操作方便,存取操作有记录。3.4安全性质量指标3.4.1系统/软件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能防止不安全存取软件、防止数据丢失、防止病毒入侵对数据的破坏等;系统及用户等账号采用强密码策略,禁止使用常见密码和弱密码。3.4.2系统/软件具有良好的权限访问机制,未获授权无法使用系统/软件及通过本软件获取数据。通过本软件所获取的数据、结果必须准确、合法、一致性。3.4.3乙方需提供出完善、安全、经济的数据容灾解决方案,确保甲方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3.5运行环境要求(备注:按项目需求及响应情况填写,正式签订合同时删除备注)3.5.1硬件环境:3.5.2支撑软件环境:3.5.3网络环境:3.6系统安装、调试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详细需求,提交项目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及培训实施方案,方案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保证系统/软件按时、正常地投入运行。3.7人员配置要求乙方在项目实施阶段需要提供与投标文件相同资质和经验的项目人员,如投标文件没有具体要求,则乙方要为本项目提供具有以下资质的项目人员:3.7.1具有高级项目经理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其他同级别证书的项目经理;3.7.2具有软件开发类证书或其他同级别证书的开发工程师;3.7.3现场实施人员至少有3年以上项目经验或2年以上同类型项目经验。3.7.4如项目人员有变动,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更换,且更换人员的资质、能力、经验要等于或优于原投标时的人员。第四条验收4.1验收流程和依据:验收由乙方给出具体的验收计划、测试的内容和方法,经甲方、监理方(如有)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验收测试。4.1.1验收依据:本合同的第二条(项目内容及工期)、第三条(项目质量),招标文件、合同及附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等。4.1.2验收测试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系统/软件测试中如发现服务的指标、内容或功能上不符合甲方、《需求规格说明书》要求时,将被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4.2本项目存在以下任何问题之一的不给予验收,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4.2.1系统/软件未能满足需求所提出的功能及技术需求;4.2.2重要功能组件存在缺陷;4.2.3乙方未提供足够相关文档(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计划、软件测试报告、用户手册、安装手册、培训文档、项目总结报告等);4.2.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4.2.5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4.3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实施产出物包括:4.3.1正常运作于甲方真实环境下的本合同标的软件及其相关配套、支持。4.3.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管理及维护手册、软件概要设计规格说明书、数据结构说明书等。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和调试需要的所有内容。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也应及时向甲方提供。4.3.3乙方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均应以磁介质(或光盘)和纸张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文件。4.3.4甲方如发现乙方未提供有关文件,付款时期相应顺延,直至乙方补齐有关文件。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的拖延或拒绝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补交相关文件的,可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构成违约,且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第五条后续维护服务5.1应用软件免费维护期从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期限为【】个月。在免费维护期结束前,由乙方和甲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乙方负责修复,在修复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复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形成书面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5.2培训5.2.1乙方应为甲方进行培训,包括系统/软件使用培训和维护培训。2.2.2乙方应提出详细的培训计划,提供培训教材。技术培训的内容必须覆盖产品的安装、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包括数据库与开发技术培训、系统维护培训、高级用户培训、用户培训,并保证培训效果。2.2.3提供数据库表结构文档、所有接口信息文档。5.3技术支持服务5.3.1在免费维护期内,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以及系统/软件的局部改进完善以及故障情况下的现场问题解决,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现场解决的,需提供远程线上指导。5.3.2乙方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安排合格的技术工程师提供技术热线。5.3.3如果项目实施产出物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一般性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内【】小时内(含本数)做出处理响应;如果项目实施产出物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重大故障,乙方应立即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在【】小时内(含本数)前往现场处理。乙方需提出解决方案,工作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修复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5.3.4乙方应作出无推诿承诺,即乙方在收到甲方报修通知及要求后,须立即派技术人员到场,全力协助、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如乙方推诿不派员或拖延派员维修时间,又或者未能有效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3.5超过免费维护期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维护合同,乙方报价不超过合同系统/软件部分金额的10%。5.4提供详细的实施、维护人员清单乙方应有专门的维护部门并指定固定技术力量用于系统/软件维护,并向用户提供详细的维护人员清单及其联系方式。5.5服务方式以现场服务为主,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提供现场服务的,则可采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指导、远程维护、技术交流方式等。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6.1项目价款6.1.1本合同费用(含税)总计¥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6.1.2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系统/软件、设备的运输、安装、实施、需支付第三方的接口费用、二次开发、调试和人员培训、人员差旅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税费等。6.2付款时间及方式6.2.1(备注:按项目需求及响应情况填写,正式签订合同时删除备注)6.2.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或调试报告等(加盖甲方公章);(4)成交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6.2.3如乙方违反甲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统计后出现扣款情况的,将扣除相应金额。6.2.4甲方开票详细信息单位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8169P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电话0759-2387612开户行广发银行湛江岭南支行账号1090085160100001236.2.5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用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7.1.1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甲方有对项目进度、软件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7.1.2按合同项目进度要求向乙方提供需求及其相关资料,提供方式不限。7.1.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以及相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工作关系和问题解决。7.1.4甲方负责按合同项目进度要求协调各方安排软件安装、测试、开通及验收的环境及场所。7.1.5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甲方业务需求进行调研及项目验收。7.1.6按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价款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7.2乙方7.2.1乙方承担系统/软件开发、实施全过程、客户端安装调试等工作。7.2.2乙方保证拥有向甲方所交付系统/软件的完全知识产权,且乙方应当保证其向甲方保证所交付的系统/软件及相关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含知识产权)。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所开发的系统/软件侵犯他人版权时,应由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7.2.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工作转包或变相转包;经甲方同意转让的,乙仍需就第三方的工作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7.2.4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乙方应全面配合、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7.2.5乙方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组织高水平的技术人员进行项目开发工作,确保人力、物力的投入,项目组成员必须稳定,项目组主要成员在项目终验前不得退出或更换,如确需变动,须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方可,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充分了解分析项目的全部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内容。7.2.6在免费维护期届满之前,如发现乙方交付的项目实施产出物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替换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项目实施产出物及提供其他保修服务,上述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项目实施产出物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7.2.7乙方承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产出物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项目实施产出物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项目实施产出物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7.2.8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必须严格遵循甲方颁布的《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相关要求。7.2.9乙方在进场前需签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7.3双方共同7.3.1双方承担因其自身原因而导致项目延期的责任和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出现严重故障并造成重大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可另行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出现事故,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7.3.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双方无须为此负责;项目工期如需调整必须在双方协商,并经书面同意后方可生效。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条款,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或乙方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指标或参数,即属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8.1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事由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双方友好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法律规定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8.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应按以下方式处理:8.2.1如有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8.2.2如存在暂未支付款项,甲方有权从暂未支付价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作为违约金。8.2.3当总工期逾期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8.2.38.3项目正式运行后的【6】个月内(含本数),由于乙方原因项目未能通过验收,应按以下方式处理:8.3.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提醒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甲方基于促使项目尽快验收的考虑下,甲方有权力暂时停止支付剩余款项并指定乙方限期完成。8.3.2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再次验收无法通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无须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且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按本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3.3此外,解除合同后,乙方须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对应的占用期间的利息。8.4乙方存在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指标或参数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此为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责任的权利。8.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免费维护期内,系统/软件、设备等运行出现故障时,属于一般故障、不影响甲方正常业务运作的,乙方须在【】小时内作出响应,如在【】小时内故障未能排除或修复的,乙方须在【】小时内向甲方提交具体的修复方案,如在【】日内仍未能排除或修复故障的,属于一般违约,由故障出现之日起,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日内故障仍未能排除或修复的,属于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修复或排除信息平台或系统出现的故障,该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且甲方还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8.5甲方如逾期支付,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根据协商结果承担逾期支付相应责任。8.6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继续交付及对项目进行实施的责任。8.7其他违约情形的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9.1因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诉讼过程中守约方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用、公证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所有维权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9.2协商、调解或诉讼期间,除争议条款外,原则上不停止本合同的履行。9.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保密条款10.1乙方遵守国家的经济、技术工作保密规定和甲方的保密工作条例,对履行本合同期间在甲方了解的各种情况、获取的全部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对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要求特定人员接触的情况,如果乙方不具备相关条件,则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委托甲方办理。10.2对于项目的开发内容和技术开发成果,甲乙双方具有共同的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出示或提供。10.3乙方进场前要与甲方签署《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循协议的要求。第十一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11.1甲方拥有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开发部分的本合同项目下的系统/软件所有权及版权,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下系统/软件等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部及其下属管理的医疗机构的使用权,并且不限客户端使用数量。11.2甲乙双方应尊重应用系统/软件的注册版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转让、租赁甲方具有完整版权的系统/软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该软件。11.3系统/软件采集之所有数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11.4实施过程产生的文档资料,由甲方所有,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用于教学、科研等。第十二条其他12.1合同签订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12.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合同必须双面打印并附上页码,并加盖骑缝章),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2.3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包括:《用户需求说明书》、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标的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12.4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及签字页的联系方式为各自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对方或法院向该地址送达的文书、文件等均视为有效送达。如一方注册信息(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等)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合同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履行通知义务、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及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自行承担。各方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向对方发送的通知、文件、资料等均视为各自代理的法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视为法人的行为。12.5合同附件:12.5.112.5.212.5.312.5.4其他:。(以下无正文)甲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盖章)乙方: (盖章)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邮编:524001电话:0957-2387575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36549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3174FG155F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你方组织的“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43174FG155F],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43174FG155F]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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