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招标公告(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巫溪县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项目(WXX24C00023)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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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巫溪县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9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WXX24C00023
项目名称:巫溪县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5,400.00元
最高限价:1,395,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巫溪县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项目
1,395,400.00元
1
项
详见附件。
最高限价总计:1,395,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9月2日 至 2024年9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9月2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4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4日 09:3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马老师
采购人电话:1560837379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18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网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72359110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608373791
九、附件
附件下载:巫溪县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项目.doc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rar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WXX24C00023项目名称:巫溪县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项目采购人: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网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磋商有关说明1五、磋商保证金1六、其它有关规定6七、联系方式6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7一、服务概况介绍7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三、付款方式8四、知识产权8五、其他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9一、磋商程序及方法9二、评审标准11三、无效响应13四、采购终止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一、磋商费用1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5三、磋商要求1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6五、成交通知1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7七、交易服务费18八、采购代理服务费18九、签订合同19十、项目验收19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9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一、经济部分24二、服务部分-26-三、商务部分-28-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0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网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巫溪县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巫溪县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项目(第二次)139.541.51其他未列明行业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1395400.00元。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三)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响应文件递交: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上传投标文件”板块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4日北京时间09: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4日北京时间09:3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顺延解密时间。供应商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1.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1.1.6.五、磋商保证金方式一:以转账、汇款或电汇形式递交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标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 名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帐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支行 4006010120010003066000096开户行帐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溪马镇坝支行 315005010400047170000000067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供应商单位公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五、其他(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谈判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与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询价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注:(1)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供询价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供应商在询价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方式三: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询价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4.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5.电子投标保函以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6.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7.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没有在询价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询价保证金的;(2)询价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金额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以投标保函形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是否有效,由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询价小组认定。(四)询价保证金退还1、转账方式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原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递交合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采购人出具的函件至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交易服务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原渠道直接退还。2、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函,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纸质保函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办理。(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函,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纸质保函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办理。注: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上述方式之一要求提交。若凡未按上述方式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交由采购人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7.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8.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马老师电话:15608373791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184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网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老师电话:15723591107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三)监督机构:巫溪县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舒老师(023)51521255地址: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广场东路40号(四)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5823413234(节假日)(五)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1.2.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基本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4月7日数字重庆建设推进会关于实景图建设新的工作部署,强化实景图对数字重庆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的支撑保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文件《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继续推进全市实景图建设提升的通知》(渝规资〔2024〕182号),要求在完成全市“急用先行”镇街二级图建设的基础上,各区县有序扩大实景图二级图覆盖范围,于2024年9月底前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二级图覆盖。以数字重庆建设应用需求为导向,开展巫溪县新增乡镇街道三维实景图建设。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开展巫溪县新增实景三维建设。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文件《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继续推进全市实景图建设提升的通知》(渝规资〔2024〕182号),结合巫溪县实际需求,梳理分析巫溪县实景三维数据基础,采集生产未覆盖实景图镇街28个镇乡约30平方公里优于5厘米Mesh实景三维模型和城市级地理实体。(二)开展巫溪县三维实景图建设。基于巫溪县实景三维建设和基础数据采集汇交,通过质量检查、优化治理等技术流程完成新采集实景三维数据二级图建设,将三维实景图成果接入基层智治平台。运用单体化构建技术手段开展巫溪县中医院1.6万平方米三级图建设,提高实景图精细度和效果。(三)开展支撑环境建设。配备满足本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包括工作站(CPU:i7-13700)、交换机(接口24千兆电+4千兆光)等。三、服务执行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二)《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1〕44号)。(四)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1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6号)。(五)《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7号)。(六)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1号)。(七)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重庆)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渝规资发〔2023〕56号)。(八)《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抓好10月31日数字重庆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九)《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细化实景图建设工作的通知》。(十)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扎实抓好10月31日数字重庆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渝规资办〔2023〕173号)。(十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区县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渝规资办〔2023〕174号)。(十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打赢实景图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规资办〔2024〕1号)。(十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景图建设的通知》(渝规资〔2024〕48号)。(十四)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国土空间三维实景图建设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4〕11号)。(十五)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继续推进全市实景图建设提升的通知》(渝规资(2024〕182号)。四、成果要求(一)巫溪县新增实景三维建设成果巫溪县城市级实景三维(包含优于5厘米分辨率的Mesh三维模型、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等内容)建设成果、以及支撑环境。(二)巫溪县实景地图建设成果巫溪县实景地图服务一套,用于支撑镇街、社区等实现精细化实景展示,赋能基层治理,为各类特色数字化应用提供支撑。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1.2.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2.2.采购人组织验收。1.2.3.二、报价要求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差旅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劳务费、资料查询及印刷费、文章发表费、税费等。因成交竞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2.4.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方案支付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1.2.5.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2.6.五、其他(一)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3.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是否提供齐全。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特殊情况: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1.3.2.二、评审标准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投标报价(10%)1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服务部分(50%)技术服务方案(35分)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内容需包含:需求理解、服务内容、成果形式、技术要求、技术路线、技术方法、项目背景、目的、任务。1.1对项目的需求理解部分(5分);方案内容满足以上要求无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1.2对项目服务内容的阐述(5分);方案内容满足以上要求无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1.3对项目成果形式和技术要求的描述(8分);方案内容满足以上要求无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1.4对项目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的阐述(8分);内容详实细致、技术路线可行性高、技术方法先进得8分;方案内容满足以上要求无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2.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内容需包含:生产组织安排、质量控制措施、工期保障措施、安全保密措施、售后服务等。2.1对生产组织安排、质量控制措施、工期保障措施、安全保密措施的描述(5分);方案内容满足以上要求无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2.2对服务响应时间以及售后服务的描述(4分);方案内容满足以上要求无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对应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方案内容不具有先进思路或时效性低下或安全性低或缺乏稳定可靠的相关保障措施、流程或进度或具体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4)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服务部分(50%)人员配备(15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测绘地理信息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4分,仅具备上述一项资格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大数据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仅具备上述一项资格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测绘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或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8分,未提供不得分。1.提供拟派项目组成员名单,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以职称证为准,注册测绘师以有效的注册证为准)。2.人员不能重复计算。商务部分(40%)履约能力(30分)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三个的得6分;具有两个的得4分;具有一个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部分(40%)履约能力(30分)2.投标人参与编制过与本项目履约类似相关的标准或规范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参与编制相关标准或规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部分(40%)履约能力(30分)3.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履约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部分(40%)履约能力(30分)4.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类项目或科技成果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学(协)会颁发的奖项的(以发证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奖项得3分,最多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部分(40%)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未提供不得分。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服务10%-20%,工程3%-5%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4.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应编制完整的目录、页码。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响应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在线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响应文件与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4.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4.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4.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截图证明(获取采购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4.投诉受理机构:巫溪县财政局联系人及投诉电话:李老师(023)51336385投诉邮箱地址:wxcfjdk@163.com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广场东路40号1.4.7.七、交易服务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全额缴纳,依据巫溪发改发〔2023〕924号,政府采购交易服务收费采用分段递减累计的计费方法,按照下表标准计算收取: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收费费率备注100(含)万元以下部分1.0‰1.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00—500(含)万元部分0.95‰1.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500—1000(含)万元部分0.85‰1.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000—5000(含)万元部分0.8‰1.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5000—10000(含)万元部分0.75‰1.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0000万元以上部分0.65‰1.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4.8.八、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1.4.9.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5.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5.1.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6.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附页:1、合同格式(根据项目情况自拟)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验收)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一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1.7.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7.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实景图二级图、三级图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