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改造招标公告(黔西市卫生健康局2024)



项目概况                                                                
黔西市定新乡卫生院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W-20240829     
项目名称:黔西市定新乡卫生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B-20240830-000003-4     
预算金额(元):2911231.67      
最高限价(元):2911231.6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黔西市定新乡卫生院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911231.67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改造总建筑面积1582.61平方米,含医技住院楼、中医馆、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及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3)。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5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详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莲城大道迎宾路中段            
联系方式:1839699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鸭池镇庙脚村            
联系方式:15585747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威    
电 话:1558574733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发布版.pdf1.1MB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黔西市定新乡卫生院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520581202400098Q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黔西市卫生健康局代理机构: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内容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开标程序及评标第六章评分标准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附件第九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黔西市定新乡卫生院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持相关CA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81202400098Q项目名称:黔西市定新乡卫生院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2911231.67元最高限价:2911231.67元采购需求:改造总建筑面积1582.61平方米,含医技住院楼、中医馆、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及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3)。工期:5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2024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6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7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天,此前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完整截图。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9月3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2日23时59分地点: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0:00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于当日11:0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及技术支持方1.1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的供应商,需登陆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方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2.投标保证金缴纳2.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2.2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当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4年9月13日10点00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其次投标投标保证金也可以用承诺函附件5。2.3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3.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书面提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西市卫生健康局地址:毕节市黔西市迎宾路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卫红、183969966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鸭池镇庙脚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威、155857473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威电话:15585747339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第二章磋商内容2.1标的物:黔西市定新乡卫生院改造项目等(详见《磋商文件》),具体包含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的取费标准下浮60%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9088元),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2.2采购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1582.61平方米,含医技住院楼、中医馆、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及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3)2.3项目验收:由采购人负责,按照合同内容但不限于合同内容约定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1.中标人将相关资料递交完成后,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2.中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更正。修改更正后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日历天。(自行承诺)2.5供应商须承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同意采购人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一旦查出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采购人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何异议。(符合性审查项)敬告: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涉及的工程质量和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第三章投标须知3.1总则3.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磋商。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3.1.3定义:(1)《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代理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2)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递交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评标定标的依据;(3)“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也称代理公司;(4)“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称投标供应商、投标人;(5)“甲方”是指黔西市卫生健康局,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6)“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也称中标供应商、中标人。3.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承诺自己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磋商小组和代理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3.1.5一个供应商只能委托一个代表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一个代表只能代表一个供应商。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1.8报价:(一)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会议上填报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总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后即为合同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二)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9工期、服务地点、验收:①工期:5个月。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③验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1.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填报价格,没有填报价格的,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单项报价金额计算汇总后与总报价金额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应以单项报价计算汇总金额修正总报价金额,修正后总报价金额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结果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必须与采购人发出工程量清单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4)采购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列出的各种费率、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5)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3.1.11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与《磋商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贵州晨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2投标人资格获得3.2.1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能力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3.2.2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3.2.3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4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了投标保证金;3.2.5《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3.2.6供应商应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3.2.7供应商须承诺具有有良好的信誉,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3.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2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不作答复。3.3.4在开标期间,磋商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磋商小组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3.5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均由踏勘人自行负责。3.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章或签字处只需有盖章或签字均有效(即盖章处无论是盖电子印章或鲜章均有效、签字处无论是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或电子签字均有效)(2)《响应文件》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且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4.1响应文件的构成和格式:(1)供应商必须保证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2)投标人需承诺如提供的资格证明或技术商务材料不清晰,导致资格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或相应的技术商务不能得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2响应文件的构成(包含但不仅限于):3.4.3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构成:(1)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2024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E.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F.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G.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天,此前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完整截图。H.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文件》指定格式的“中小企附件3: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附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5: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我公司参加,(采购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特承诺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如有违反,我公司将依约于年月日前全额付清违约投标保证金元。如我公司未依约全额付清违约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我公司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一切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将我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件6:政策适用性说明(指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7:政策适用性说明(指定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注:不符合要求的无需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注:不符合要求的无需提供附件8: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46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0)万元Yz2000050050工业建筑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X2100030020sX工业建筑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0)万元Yz400002000sY300工业建筑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万元Ya800006000sY300sY工业建筑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产总额(Z)从业人员()万元人Za80000Xx3005000sZ300工业建筑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a100002000sY100sY工业建筑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a2000100sX10工业建筑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万元Y21000001000sY100sY工业建筑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Xe300100sX10sX工业建筑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z100001000≤Y50s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Yz2000001000sY100sY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z100005000sZ2000sZ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Xz1000300≤X100≤X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万元Yz50001000sY500sY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Xz300100sX10sX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z1200008000sZ100s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X-300100sX10sX微型YXYYZXYXYXYYZXYXZX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47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九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9.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相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不再享受价格扣除)。9.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的,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分基础加3分,(投标主产品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算的60%)否则不得加分。(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9.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5根据财库〔2020〕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和财库〔2020〕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院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