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编制招标公告(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
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B-(2024)-CG064
项目名称: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20-25个,编制初步设计5-8个,达到评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新和县
联系方式:18209971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天境嘉苑一期30栋楼4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9915040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英
电 话:19915040337
附件信息:
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405.3K
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XJJB-(2024)-CG064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名称: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招标人(公章):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章):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18209971492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新疆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联系人:王海英电话:19915040337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天境嘉苑一期30栋楼4单元101室二0二四年九月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JB-(2024)-CG064项目名称: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00000.00最高限价(元):9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数量:1预算金额(元):9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20-25个,编制初步设计5-8个,达到评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6: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16: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新和县项目联系方式:182099714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天境嘉苑一期30栋楼4单元101室联系方式:199150403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海英电话:1991504033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采购人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天境嘉苑一期30栋楼4单元101室联系人:王海英电话:199150403373采购项目名称新和县重点项目前期编制4采购文件编号XJJB-(2024)-CG0645资金来源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预算内前期费6最高限价900000.00元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评审方法在满足采购方所需提供服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标,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9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即标书内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政采云平台现场报价为第二轮报价。10服务期限30日历天。11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12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13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14采购人说明澄清的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14采购人说明澄清的时间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15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6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7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6:30(北京时间)18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30日历天1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20场地使用费本项目不需缴纳场地使用费。21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3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23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五)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23投标人资格条件料)(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24响应文件的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评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标壹份(U盘)。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25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备注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填写日期:年月日(六)参与项目人员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身份证号码专业注:附参与人员相关证书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填写日期:年月日(七)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年龄专业专业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执业资格或证书编号执业资格或证书编号办公电话办公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手机号码经历经历经历经历经历经历经历经历年月年月参加过类似项目和名称参加过类似项目和名称参加过类似项目和名称担任何职备注备注注:1、以上表格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施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组织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近3年公司承接的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名称服务类型完成情况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新财购〔2022〕22号)文件规定,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承诺书XXX(建设单位):我公司积极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不行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行贿行为。我们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各方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2.不出现“双拖欠”:我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供应商款项,绝不出现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的现象。3.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我们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班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4.良好工程建设信誉:我们郑重承诺,在本地区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并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建设。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信守承诺,为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日期:(十)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前期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