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临时用房拆除处置 电缆招标公告(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4)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YKG2024CAC161号
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以下项目,欢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参加公开招标活动。
一、招标人: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
三、工期要求:拆除处置必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含拆除、垃圾清运、处置等一切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经如东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如东县房屋征收行业协会登记备案过的单位(如东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如东县房屋征收行业协会“2024年度如东县房屋征收房屋拆除企业备案登记结果”)。
3、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须在有效期内的新证),同时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4、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C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五、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九)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
    3.具体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15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4.本工程采用价格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六、开标需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
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伍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含电子档一份)】。
七、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3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3日。
九、开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见附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2.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办事指南-《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使用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网址见附件→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81553618。
如东县限额交易网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
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5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兴兴;联系方式:153587894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柳工;联系方式:15162817360
招标文件--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9.3.docx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KG2024CAC161项目名称: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招标单位: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0二四年九月招标文件备案表洋口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备案章)日期:2024年9月3日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编号:YKG2024CAC161号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以下项目,欢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参加公开招标活动。一、招标人: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项目名称: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三、工期要求:拆除处置必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含拆除、垃圾清运、处置等一切内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经如东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如东县房屋征收行业协会登记备案过的单位(如东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如东县房屋征收行业协会“2024年度如东县房屋征收房屋拆除企业备案登记结果”)。3、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须在有效期内的新证),同时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4、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C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五、其他投标条件: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九)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3.具体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15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4.本工程采用价格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六、开标需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伍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含电子档一份)】。七、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3日。八、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3日。九、开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见附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2.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办事指南-《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使用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网址见附件→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81553618。如东县限额交易网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5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十一、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顾兴兴;联系方式:15358789488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联系人:柳工;联系方式:15162817360第一章招标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2、处置清单江苏洋口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拆除物残值评估明细表拟拆除物序号项目名称结构层数数量单位残值单价(控制单价)残值价(元)备 注拟拆除物1附房彩钢房一层2453.03m2922077拟拆除物2电缆4*70+1*50756m200151200拟拆除物3 室内铜芯线1项50005000拟拆除物合计(招标控制价)178277说明:各投标单位书面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均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若有小数须保留两位小数。)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处置交接。四、处置要求1、中标单位承担装运等处置工作的安全责任,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搬运装车等所需机械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处置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如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人身财及产损失的,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中标单位承担切割、装运等处置工作的安全责任,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处置现场必须做到:(一)班前、班中不得喝酒、赌博,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二)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三)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四)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五)处置现场做好消防防护工作;(六)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七)登高作业、吊装作业等处置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八)本项目计量的器具、地磅等均由招标人提供或指定。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现场作业安全规定,如出现违反情况,招标人有权开具罚单,罚金直接从货款中扣减。序号考核内容罚金标准备注1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200元/人/次2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200元/人/次3特种作业人员及场内作业车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按相关规范标准等操作。200元/人/次4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完整、不规范。200元/次5现场作业车辆、设备、工器具等出现不规范或不安全操作行为。200元/次6现场作业人员不服从招标人管理,出现吵闹、争执,威胁、恐吓、殴打工作人员等。300元/人/次情节严重双倍处罚7现场作业出现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500元/次8现场作业人员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1000元/人/次五、相关费用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完成本项目标的物购置费、人工、搬运、运输、切割、吊装、测量、差旅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评标专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响应本项目的所有应有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招标人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六、项目内容1.洋口港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拆除处置活动板房96间(含电缆),要求恢复原状(仅保留固化地面)。所有残值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处置。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拆包运),不允许分包。招标人指定的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拆除物残值由中标人处置,不得在现场处置,必须全部拉走处置。拆除完成后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同时保护好现场道路、地下管线、树木、周边建筑物等。3.投标报价是指投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人的价款。投标单位现场自行踏勘(对机械设备进、出场、房屋现状、拆除难易程度、垃圾运送交通等)、估价、报价。投标报价一次性报总价(并且包含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平整费用等一切费用)。4、拆除运输时如损伤道路、渠闸、排水道、地下管线、树木、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等由中标人负责,所有的修复费用或赔偿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建、构筑物拆除后材料的处理及拆除涉及的人员工资、机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施工时要确保施工安全,如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拆除现场要有相关的安全措施(标语、横幅、围挡等),严防不相干人员的随意进出,确保拆除工作安全进行。6、中标单位拆除时,必须按照招标人发出的“拆除通知书”中所指定的房屋进行拆除。招标人没有书面指定的不得拆除,如果中标单位拆除错误,中标单位负全责。七、项目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①工程质量:指定的拆除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拆除完成后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同时保护好现场道路和周边建筑物等。②中标人在施工中必须做到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全程现场管理。③中标单位负责看护拆除项目用地,杜绝种植、养殖、违章搭建等,直至招标人收回地块。八、工期要求:拆除处置必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含拆除、垃圾清运、处置等一切内容)。九、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中标单位按中标总价一次性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确定到账后方可处置,处置完成后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处置量核算,扣减相关罚金后进行最终结算(多退少补)。注:1、处置过程中,如出现实际数量超过暂估量导致实际结算金额超出暂定合同价款,现场处置工作暂停;待乙方按甲方预估剩余处置物资所值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后,重新开始现场处置工作。招标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十、验收标准:指定的拆除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拆除完成后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同时保护好现场道路和周边建筑物等。十一、其他要求1.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现场勘察需提前一天预约(联系人:顾兴兴,联系方式:15358789488),费用自理,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减少支出费用的要求。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招标人”为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为本项目评标组织,“中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3.投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企业或自然人。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以无记名邮件方式发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1583370078@qq.com),所有答复也在网上公开回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各投标人可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目的附件中下载。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三.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含投标文件电子版)两部分。2.1资格审查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2.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投标的不需要提供);2.1.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1.5投标人必须为2024年度经如东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如东县房屋征收行业协会登记过的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1.6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须在有效期内的新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1.7安全员的岗位证书(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1.8授权委托人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6月份至2024年8月份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不可为退休人员,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2.1.9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6月份至2024年8月份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不可为退休人员);2.1.10安全员的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6月份至2024年8月份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员不可为退休人员);2.1.11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格式见附件三);2.1.12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见附件四)。2.1.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2.1.14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2.1.1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复印件;2.1.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顺序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上传的所有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每页都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文件上传之后必须预览,确认正常打开,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商务标”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2)各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提交前,请认真复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制作的清晰情况,如投标文件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开标过程中,如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注册资格证、职称证、营业执照、养老保险证明等)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如开标现场发现投标单位持证(身份证)人与提供身份证不符的,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1商务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3.1.1投标函;3.1.2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七);3.1.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八)。注:(1)完整的一套商务标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2)完整的一套商务标文件,必须每页都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文件上传之后必须预览,确认正常打开,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必须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5.投标保证金5.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或银行汇票等其它缴纳方式缴纳,同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账号:1071280104000208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如东洋口港分理处注:银行转账凭证上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件等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单位资格,其列入洋口港开发区黑名单。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5.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5.3.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须按规定在本项目所在地(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接收账户为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也可选择用于抵扣等额合同款;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日内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递交区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上述时间节点办理以上相关手续并因此影响项目实施进程,甚至给招标人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情节恶劣程度有权作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金及履约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等相关处罚措施。5.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4.1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按时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或放弃中标项目的;5.4.2按照本招标文件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不提交的;5.4.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6.踏勘现场6.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及签署的;(5)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和控制单价的;(8)投标人改变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0)报价资料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2)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3)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4)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16)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认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废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废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9)不同单位的投标经办人若为近亲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等),视为串标行为,废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0)若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招标项目相应标段废标:(1)经评标委员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标段;(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招标人单价控制价和招标控制价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8277.00元,控制单价见第一章);(3)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五.报价要求1.成交原则:评标委员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投标报价最高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若最高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确定中标人】。即有效投标报价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每标段只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合同款及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若前三名都放弃中标的,则重新组织招标。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合同款及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非诚信企业黑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与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项目招投标活动。注:①.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②.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③.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修正后的汇总价格不得低于投标总价;若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后的汇总价格低于投标报价的,则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投标报价保持不变。注: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中标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招标合同报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4.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递交。六.投标要求1.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500元,(提交方式为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转账或汇票需备注项目名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缴纳(汇票或转账需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如东县财政局;账号:3206230101211000000806开户行:如东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中标后,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接收账户为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单位负责看护拆除项目用地,确保拆除地块不出现新建筑物、泥土不流失、杜绝种植、养殖、违章搭建等,经验收合格且待业主收回地块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缴纳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合同须至区交易中心备案)后,予以退还(无息)。其余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全部退还(无息)。七.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作出能够上交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拆除物的净残值的报价。净残值就是拆下的材料出售收入减去直接拆除成本(含渣土处置费、扬尘费)、风险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后的剩余价值(并且包含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平整、安全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本拆除项目的现状,报价为已减去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二次进场费、利润、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安全(含保险费)及防护费用、施工现场清理及垃圾清运费用、等等的总价。同时,投标报价也应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结算时成交价不作调整。八.其它说明1.无论本次招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须按规定在本项目所在地(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接收账户为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也可选择用于抵扣等额合同款;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日内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递交区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上述时间节点办理以上相关手续并因此影响项目实施进程,甚至给招标人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情节恶劣程度有权作出“取消中标资格或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等相关处罚措施。3、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中标人自行纳入报价考虑自行承担,费用缴纳的标准成交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查询。4、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需求有解释权。5、投标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本采购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①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②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③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④中标人不按规定签定合同的;⑤投标人或中标人有违反“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约定的⑥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其他违反本采购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6、采购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1投标人必须自行将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1.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伍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含电子档一份)】。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在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自行递交至系统对应位置。十、开标、评标、定标1.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计分法。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2.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3.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4.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及签署的;(5)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和控制单价的;(8)投标人改变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0)报价资料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2)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3)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4)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16)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认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废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废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9)不同单位的投标经办人若为近亲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等),视为串标行为,废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0)若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5.评标、定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6.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7.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当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可视同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作废标处理;当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可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8.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9.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洋口港官方网站和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三日。十一、授予合同1.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1.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须按规定在本项目所在地(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接收账户为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也可选择用于抵扣等额合同款;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日内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递交区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上述时间节点办理以上相关手续并因此影响项目实施进程,甚至给招标人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情节恶劣程度有权作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金及履约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列入非诚信企业黑名单,取消在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年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等相关处罚措施。3.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9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日内,中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5.中标人在中标后和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给予公布。6.投标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本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①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②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③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④中标人不按规定签定合同的;⑤投标人或中标人有违反“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约定的⑥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其他违反本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第三章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四: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件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附件六: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附件七:投标报价单;附件八:合同样本;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授权委托人情况: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总部技术负责人总部总部总部总部总部现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员现场现场现场现场现场现场附件四: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 别产 地制 造年 份备注附件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招标单位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那么取消我方中标人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投标承诺书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你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期限及服务时限内完成工作,质量:合格。6.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我方愿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押存在招标人处。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10.我方在实施本项目时做到安全第一、服务质量第一。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我方负责。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我单位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供货期等内容组织实施;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投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等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七:投标函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的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勘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有关内容及其他有关文件(说明)后,我方愿以:万元(大写:)的总价,按上述采购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说明)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拆除、清除拆除物、处置等工作内容。并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及潜在风险。2.我方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次拆除及处置项目的负责人。3.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除、垃圾清运、处置等一切内容。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5.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我方自愿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押存在采购人处。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我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资料(附后),如我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9.我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时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我方负责。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附件八: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序号资产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控制价(元)投标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附房m22453.0392电缆m7562003室内铜芯线项15000投标总价(元)注: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8277.00元。2、投标单价*数量=合计,合计之和等于投标总价。3、投标人所投单价和投标总价高于(不含等于)单价控制价和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若有小数须保留两位小数。)投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合同书项目名称: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项目地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委托人: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被委托人: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合同甲方(需方):签订地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根据YKG2024CAC161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政府招标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订立如下供需合同:一、项目概况及内容:1.1项目名称: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建筑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南侧临时用房拆除处置项目1.2项目地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3拆除规模:㎡;1.4工期要求:拆除处置必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含拆除、垃圾清运、处置等一切内容)。1.5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1.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拆包运),不允许分包。招标人指定的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拆除物残值由中标人处置,拆除完成后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同时保护好现场道路、地下管线、树木、周边建筑物等。二、合同总金额:元。(说明:合同总金额是指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合同总金额是乙方作出能够上交的在合同规定的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拆除物的净残值的价款。净残值就是拆下的材料出售收入减去直接拆除成本(含渣土处置费、扬尘费)、风险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后的剩余价值(并且包含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平整、安全等一切费用)。三、项目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①工程质量:指定的拆除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拆除完成后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同时保护好现场道路和周边建筑物等。②乙方在施工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全程现场管理。③乙方负责看护拆除项目用地,杜绝种植、养殖、违章搭建等,直至甲方收回地块。3、工期要求:拆除处置必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含拆除、垃圾清运、处置等一切内容)。五、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中标单位按中标总价一次性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确定到账后方可处置,处置完成后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处置量核算,扣减相关罚金后进行最终结算(多退少补)。注:1、处置过程中,如出现实际数量超过暂估量导致实际结算金额超出暂定合同价款,现场处置工作暂停;待乙方按甲方预估剩余处置物资所值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后,重新开始现场处置工作。招标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六、验收标准:指定的拆除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拆除完成后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同时保护好现场道路和周边建筑物等。七、项目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拆包运),不允许分包。甲方指定的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拆除物残值由乙方处置,不得在现场处置,必须全部拉走处置。拆除完成后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同时保护好现场道路、地下管线、树木、周边建筑物等。2、拆除运输时如损伤道路、渠闸、排水道、地下管线、树木、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等由乙方负责,所有的修复费用或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3、建、构筑物拆除后材料的处理及拆除涉及的人员工资、机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时要确保施工安全,如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拆除现场要有相关的安全措施(标语、横幅、围挡等),严防不相干人员的随意进出,确保拆除工作安全进行。乙方在进场前须为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进场前提供所有人员的保单至甲方备案,每人意外身故、伤残保额不低于100万元。4、指定的拆除建筑物(含砼基础和构筑物),拆除完成后乙方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同时保护好现场道路和周边建筑物等。5、乙方拆除时,必须按照招标人发出的“拆除通知书”中所指定的房屋进行拆除。招标人没有书面指定的不得拆除,如果乙方拆除错误,乙方负全责。八、结算价款1.乙方需交的旧房及设备设施拆除残值为元,拆除施工工程由乙方负责,拆除材料归乙方所有。乙方所有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施工企业管理费、安全设施费、渣土处理费、保险、税费和劳保等从乙方收入中支出,实行自负盈亏。2.交款时间及方式:签订本合同当日内,乙方须一次性交清残值费为元(大写)(¥元)。九、特别约定1、工期内甲方未交付拆除的房屋,乙方自行考虑二次拆除机械进场费用。2、若工期(30日历天)满后3个月内甲方仍未交付拆除的,根据成交单价退还相应款额(最终结算以成交单价结算)。十、履约担保乙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缴纳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整个拆除及平整工作全部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旧房拆除后的所有物资均归乙方所有,乙方承担在旧房拆除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拆除矛盾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所有残值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处置。十一、关于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要求:拆除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如有特殊原因须向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请假。甲方将不定期抽查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在场情况,若发现不在施工现场,处以1000元/次处罚;发现3次以上(含3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且进行整改,若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合同款。十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2、协调好相关部门与施工之间的关系。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十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乙方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主要内容),甲方审核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2、乙方指定为项目经理,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无条件服从甲方有关房屋拆除工作安排,协助甲方做好房屋拆除过程中矛盾和纠纷调处工作。3、乙方为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保险。4、乙方拆除旧房及构筑物后,应清理自然地坪上的建筑垃圾,同时对地坪以下的化粪池等所有设施全面拆除清理到位。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弃物等一并清理出场,并不得在拆除工地上取土出卖,否则,除扣除保证金外还得接受相关部门的罚款。5、乙方在旧房及设备设施拆除过程中务必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乙方专职安全人员和拆除技术人员必须管理到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拆除人员按章操作。除拆除方案执行外,特别要注意做好路边人流量大的房屋拆除的安全措施,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和挂安全网等。进行拆除的房屋每日至收工时残墙高度不得大于1米。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房屋安全拆除。6、乙方应保护拆房区域及周围地上地下的电力、通讯、给排水设施,严禁擅自处理。7、乙方在旧房及设备设施的拆除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合同。8、乙方在旧房及设备设施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9、乙方不得转包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文明施工,注意保护环境,注意安全。不得挖运出售标段地块内的泥土。一经发现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视情节交由公安机关处罚。11、甲方将标段内的建筑物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看护,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1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工期进度严重脱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2、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按期完工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任何费用,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合同金额以此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①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解除合同的;②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③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无法通过验收的。4、建筑垃圾、现场拆除物全部由乙方清运,拆除物残值由乙方处置,拆除完成后要清除地面以上的一切拆除旧材料、垃圾并全部外运、保证场地平整、无废弃物。同时保护好现场道路、地下管线、树木、周边建筑物等。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拆除过程中乱堆乱放、扬尘等处理不善导致的行政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五、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2.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3.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4.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照法律规定。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九、合同见证备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各留存一份。甲方(需方)(盖章):乙方(供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见证方(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房拆除处置 电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