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机构招标公告(武汉青山武钢实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2024)



(2021)鄂0107破48号关于遴选疑似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机构的公告

武汉青山武钢实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遴选疑似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机构的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2021)鄂0107破申字第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青山武钢实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浩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5日作出(2021)鄂0107破4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根据最高法相关会议纪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遴选固废、危废处理机构,以对浩源公司现存的疑似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将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疑似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二、项目内容
1、拟对环保水池内疑似被化工原料污染的废水、淤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因这些废物疑似含有化工有害物质,要求服务机构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
2、上述废物存放在武汉市青山区湖园路25号硅钢机电总厂产业园内。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由管理人择优选取1家机构作为本项目的服务机构。
四、参选机构的基本要求
1、应为依法设立或相对独立的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2、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具有完成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机制、协调能力;
3、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机构资质,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能承担本项目的转运、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
4、具备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并具有相关项目处理所需的设备设施。                
5、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门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
6、考虑到运输成本及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等因素,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地域范围以就近原则为佳。
五、参选文件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的文字介绍和现场照片;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7、按照本服务项目要求编制的《处置服务方案》,其容应包括:
(1)报价方案:按污水、淤泥实际重量*水、淤泥处理单价据实结算 ,该结算金额为服务方案收费金额。
特别提示:收费金额应是为完成本次服务的总金额,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产生的费用(如人工费、设备费用、运输费用等)应已全部包含在此收费金额中。申报机构应综合考量根据处理废水、淤泥的难易程序分别作出处理单价。
(2)工作方案:应明确作业期限(包括开始时间以及固废危废处理完成后,向管理出具处置完成书面文件的最晚时间等)、作业流程、作业计划等。
(3)声明材料: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以及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声明。(4)承诺函:申报人至少应对如下事项作出承诺:
①管理人公告的内容是否明白、知晓;
②固废危废处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若参选文件不具备本公告要求,将视为无效文件。  
申报书面材料以A4纸规格打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亦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作假,将取消其遴选选取的资格。申报表一律采取密封直接递交。
六、报名时间及收件地址
申报文件应于2024年9月10日前邮寄到管理人处。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B栋26楼。联系人:徐律师13280128946
七、选聘方式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从业经历、报价金额以及工作周期等事项选定一家服务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
2、参选文件提交期届满后,管理人将组织对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各参选机构条件择优选取最终的机构。
3、参选单位在2024年9月13日之前未收到管理人的书面或电话通知,即表示参选单位的报价未被接受。参选单位的材料均不退还。
八、特别说明
1、本次遴选凡提交材料的参选单位即视为对本次选聘的所有事项表示认可。获选机构应当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期开展处理工作;
2、获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可与备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如对本公告或本项目有不明事宜,可咨询管理人。
特此公告。
 
武汉青山武钢实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

关于遴选疑似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机构的公告【浩源化工公司】.pdf

武汉青山武钢实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遴选疑似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机构的公告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2021)鄂0107破申字第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青山武钢实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浩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5日作出(2021)鄂0107破4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根据最高法相关会议纪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遴选固废、危废处理机构,以对浩源公司现存的疑似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将遴选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疑似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二、项目内容1、拟对环保水池内疑似被化工原料污染的废水、淤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因这些废物疑似含有化工有害物质,要求服务机构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2、上述废物存放在武汉市青山区湖园路25号硅钢机电总厂产业园内。三、遴选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由管理人择优选取1家机构作为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四、参选机构的基本要求1、应为依法设立或相对独立的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2、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具有完成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机制、协调能力;3、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机构资质,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能承担本项目的转运、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4、具备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并具有相关项目处理所需的设备设施。5、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告源门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6、考虑到运输成本及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等因素,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地域范围以就近原则为佳。理五、参选文件106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的文字介绍和现场照片;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7、按照本服务项目要求编制的《处置服务方案》,其容应包括:(1)报价方案:按污水、淤泥实际重量*水、淤泥处理单价据实结算,该结算金额为服务方案收费金额。特别提示:收费金额应是为完成本次服务的总金额,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产生的费用(如人工费、设备费用、运输费用等)应已全部包含在此收费金额中。申报机构应综合考量根据处理废水、淤泥的难易程序分别作出处理单价。(2)工作方案:应明确作业期限(包括开始时间以及固废危废处理完成后,向管理出具处置完成书面文件的最晚时间等)、作业流程、作业计划等。(3)声明材料: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以及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声明。(4)承诺函:申报人至少应对如下事项作出承诺:①管理人公告的内容是否明白、知晓;)②固废危废处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4235若参选文件不具备本公告要求,将视为无效文件。申报书面材料以A4纸规格打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亦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作假,将取消其遴选选取的资格。申报表一律采取密封直接递交。六、报名时间及收件地址申报文件应于2024年9月10日前邮寄到管理人处。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B栋26楼。联系人:徐律师13280128946七、选聘方式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从业经历、报价金额以及工作周期等事项选定一家服务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2、参选文件提交期届满后,管理人将组织对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各参选机构条件择优选取最终的机构。3、参选单位在2024年9月13日之前未收到管理人的书面或电话通知,即表示参选单位的报价未被接受。参选单位的材料均不退还。八、特别说明1、本次遴选凡提交材料的参选单位即视为对本次选聘的所有事项表示认可。获选机构应当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期开展处理工作;2、获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可与备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如对本公告或本项目有不明事宜,可咨询管理人。特此公告。武汉青山武钢实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