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智慧疾控平台招标公告(长春市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项目概况                                                                
南关区智慧疾控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关区智慧疾控平台
2.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45号
3.采购预算:1,500,000.00元
4.招标控制价:1,500,000.00元
5.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6.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辖区范围内
7.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免费服务两年
8.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供应商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标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1.时间: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 9月 18日 14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4.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分网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关区金宇南路与泰春街交会西150米
 联系人:徐聪
 电话:0431-88751536
 2、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市芳菲路123号
 联系人:冯黎明
 电话:0431-85281665
 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大伟
 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4、本项目采购支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  采购数字金额服务平台(http://xwjf.jljrkg.com:9630/html/)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s://cczhjf.ccjrkg.com/)

附件信息:

南关区智慧疾控平台竞争性险磋商文件.doc665.0K

南关区智慧疾控平台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45号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磋商原则和成交标准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及技术要求33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50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南关区智慧疾控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关区智慧疾控平台2.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45号3.采购预算:1,500,000.00元4.招标控制价:1,500,000.00元5.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6.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辖区范围内7.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免费服务两年8.服务要求:优质服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4.供应商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标的产品;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1.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现场。4.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五、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分网发布。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南关区金宇南路与泰春街交会西150米联系人:徐聪电话:0431-887515362、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春市芳菲路123号联系人:冯黎明电话:0431-85281665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大伟联系电话:0431-852816654、本项目采购支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采购数字金额服务平台(http://xwjf.jljrkg.com:9630/html/)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s://cczhjf.ccjrkg.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南关区金宇南路与泰春街交会西150米联系人:徐聪 电话:0431-88751536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冯黎明联系电话:0431-85281665地址:长春市芳菲路123号3项目名称南关区智慧疾控平台4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45号5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辖区范围内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采购预算1,500,000.00元9招标控制价1,500,000.00元10出资比例100%1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1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免费服务两年14质量要求优质服务15投标保证金无16质保金无17履约保证金无18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4.供应商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标的产品;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1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0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2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2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将质疑问题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2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24分 包不允许25偏 离不允许□允许26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2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 9月 18日 14点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现场。4.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28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9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0投标有效期90天3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3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34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3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社会专家3人组成。社会专家确定方式:在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36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7签署合同的期限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38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签订方式支付39政采贷政策采购数字金额服务平台(http://xwjf.jljrkg.com:9630/html/)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s://cczhjf.ccjrkg.com/)40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照磋商公告、须知、评标办法、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竞争性磋商须知说明1.采购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供应商2.1投标申请人须是: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质要求;2.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2.3供应商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标的产品;2.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3.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3.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原则和成交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及技术要求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须知、格式、条款、规范和其他资料。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整地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文件收受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通知采购管理机构,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具体情况,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2采购管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管理机构回函确认。7.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准备磋商,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四、报价文件的编制8.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磋商文件中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报价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及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资格审查资料4)服务方案及其他5)其他资料10.报价有效期10.1报价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0.2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电报、电传等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要求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报价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1.1报价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如有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11.2报价文件中不许有行间加字、涂抹和增删,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签章确认后生效。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11.2条、第11.3条要求签署和盖章,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五、报价文件的递交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1时间:2024年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1.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1.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现场。1.4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六、磋商会1.磋商小组的组建1.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社会专家3人组成。社会专家确定方式:在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1.2磋商专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名单在成交前严格保密。2.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1磋商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施加任何影响,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3.无效报价文件的认定3.1磋商会开始后,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有效认定。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供应商将被取消报价资格并退回报价文件:1)报价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人员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未经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加盖报价供应商法人章;2)报价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3)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报价行为;串通投标的认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4)报价文件中存在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5)报价供应商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6)报价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3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报价文件,不得使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报价文件的依据。3.4经确认的无效报价文件,采购管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报价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报价文件。4.报价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4.1通过有效报价认定后,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报价的资格。4.2磋商报价:当首次报价采购人不能获得满意的成交供应商时,可组织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4.3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5.报价文件的澄清5.1在评审期间,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可以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5.2澄清的文件不得对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6.1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对通过磋商合格的,能提供优质服务和足以使用户确信其具备执行合同能力的,能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供应商确定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以供应商额外服务承诺为标准评判。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采购人确认可顺延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或者将重新采购。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非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履约能力审查2.1采购人可以对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进行审查。2.2审查将按照本须知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未通过,则拒绝其报价文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对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成交通知书4.1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5.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6.签订合同6.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于《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不签订合同将按成交供应商自行放弃成交项目处理,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2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修改,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合同修改协议等,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磋商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为此目的,定义下述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他人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报价丧失竞争性。(2)如果供应商被认定在磋商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其报价被拒绝,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长春市相关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允许该供应商在此后的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三章磋商原则和成交标准磋商程序及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磋商办法。磋商评审细则磋商评审前附表(一)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标书内附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标书内附原件3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标书内附原件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质承诺函标书内附原件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符合性审查表检查内容投标人检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和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服务要求不允许偏离。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符合性审查提交的投标价格为非可调整的价格符合性审查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符合性审查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结论磋商委员会: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综合评审阶段。以上资格及符合性磋商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无效。1.磋商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磋商委员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参与磋商单位。具体工作流程: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要点。磋商小组审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有效磋商单位分别进行磋商。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的磋商单位。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及采购预算。3.根据各单位最终报价和合格磋商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综合详细打分,按照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为成交单位。详细打分表序号评分内容投标报价(30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技术部分评审(47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8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切合实际(包含实施计划、合同履行期限管理,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应对紧急故障处理预案等),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制度保障等进行打分。(1)针对需求,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性优,内容严谨得8分;(2)符合需求,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良,内容编写清楚,得5分;(3)需求理解有偏差,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性一般,内容编写水平一般,得3分;(4)与需求偏离较大,不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性差,内容冗杂、多余或不提供得0分。技术部分评审(47分)产品安装调试方案8分方案能够保证投标人在交货期间内,对本项目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根据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1)上述方案针对需求,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性强,内容严谨、简练,得8分;(2)上述方案较符合需求,较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较强,内容较严谨、简练,得5分;(3)需求理解有偏差,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较弱,内容编写水平一般,得3分;(4)与需求偏离较大,不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性差,内容冗杂、多余或不提供得0分。技术部分评审(47分)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8分保障措施能够保证货物在生产、运输、交付使用等过程中的质量(1)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优秀,所供货物无残损、过轻、材质不坚固等得8分;(2)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一般,且所供货物无残损、过轻、材质不坚固等得5分;(3)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差,且所供货物无残损、过轻、材质不坚固等得3分;(4)无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不得分。运输方案6分运输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安全运输管理工作组、运输设施检查、巡视的工作体制等:(1)上述方案针对需求,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性强,内容严谨、简练,得6分;(2)上述方案较符合需求,较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较强,内容较严谨、简练,得4分;(3)需求理解有偏差,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较弱,内容编写水平一般,得2分;(4)与需求偏离较大,不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性差,内容冗杂、多余得0分。维修保养方案5分投标人提供明确的维修保养方案,当发生故障时,维修计划能保障维修效率和维修交付时间。(1)维修保养保证措施计划合理同时达到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得5分;(2)维修保养保证措施基本合理24小时以外响应得3分;(3)维修保养保证措施差,不合理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备品备件保障方案6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备品备件保障提出方案,列出易损品、备用品、消耗品清单,提出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方案,(1)方案针对需求,切合实际,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方案优秀,且易损品、备用品、消耗品清单完整,得6分;(2)方案较符合需求,较切合实际,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方案一般,且易损品、备用品、消耗品清单完整,得4分;(3)需求理解有偏差,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较弱,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方案差,且易损品、备用品、消耗品清单完整,得2分;(4)无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方案得0分。培训方案的完整性6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整体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进度安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讲师安排等。(1)方案针对需求,切合实际,整体培训方案优秀,且培训进度安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讲师安排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得6分;(2)方案较符合需求,较切合实际,整体培训方案一般,且培训进度安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讲师安排思路清晰,内容较完整,得4分;(3)需求理解有偏差,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较弱,整体培训方案差,且培训进度安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讲师安排不明确,得2分;(4)无整体培训方案得0分。商务部分评审(23分)企业业绩4分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每有一份同类业绩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评分依据:标书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商务部分评审(23分)人员配备5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包括安装人员、运输人员、调试人员、维修人员、培训人员等)的配备情况、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1)人员配备专业齐全,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从业经验丰富得5分;(2)人员配备专业不齐全,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从业经验丰富得3分;(3)人员配备专业不齐全,专业水平、技术能力、从业经验不足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没有提供社保证明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审(23分)企业实力9分1.投标人具有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37301)资质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灾难恢复资质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应急响应服务资质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数据安全建设资质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投标人具有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数据安全评估资质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登记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二级资质证书得0.5分,一级资质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二级资质证书得0.5分,一级资质证书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一级资质)得0.5分,安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审(23分)售后服务承诺5分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体系、服务人员、服务方式、响应时间等。(1)方案针对需求,切合实际,整体售后服务方案优秀,且服务体系、服务人员、服务方式、响应时间内容完整,安排清晰得5分;(2)方案较符合需求,较切合实际,整体售后服务方案一般,且服务体系、服务人员、服务方式、响应时间内容较完整,安排清晰得3分;(3)需求理解有偏差,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较弱,整体售后服务方案差,且服务体系、服务人员、服务方式、响应时间内容不完整,安排不清晰得1分;(4)无整体售后服务得0分。1.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将只对商务和技术(符合性)审查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评审后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商务条款:23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条款:47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5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注:1)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且其所投产品也为小微企业厂家生产,才能享有本文件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2.6本条款中两种价格扣除规则不得同时适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投标被否决处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禁止或限制投标的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打分得分。3.2.2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处理。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具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及技术要求南关区智慧疾控平台需求1、项目名称:南关区智慧疾控平台二、采购预算:150万三、招标控制价:150万四、服务期:免费服务一年五、具体需求:(一)项目概况与总体要求为了充分发挥疾控部门的业务能力和提升疾控部门的管理能力,结合当前实际工作需要,推动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现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现申请打造智慧疾控平台,实现防控规划部署、应急指挥、防控综合评价、决策分析等功能。1)综合办公平台综合办公平台针对办公室的业务需求研发。实现进销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防疫物资管理、人事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功能。2)智慧疾控业务平台智慧疾控业务平台针对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科、计免科、监测科、地病科、性艾科、pcr实验室、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职业卫生科、慢病科、健教科、消杀科、结防科及质控科的业务需求研发。实现通知通告、文件下载、任务认领、任务反馈、任务派发、项目管理及工作督导等通用性的功能。针对不同科室的差异性业务需求为相应科室研发各自的业务功能模块,具体如下:针对传染病科实现疾病信息的录入和导入、流调信息管理、采样信息管理等功能;针对计免科实现疫苗信息和接种信息的导入功能;针对监测科实现移动端的监测功能;针对地病科实现地方病信息的录入和导入功能;针对性艾科实现患者信息的录入和导入以及随访信息的上传功能;针对pcr实验室、微生物检验科及理化检验科实现实验设备和实验数据的录入功能;针对职业卫生科实现职业病信息的录入和导入功能;针对慢病科实现慢病信息的录入和导入功能;针对健教科实现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功能;针对消杀科实现消毒信息上报功能;针对结防科实现结核病信息上报功能;针对质控科实现报告单管理、设备档案管理及文件管理功能。3)智能监督移动办公平台智能监督移动办公平台针对监督所的稽查科、学校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监督、计划生育卫生监督及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的监督检测业务需求研发。实现智能监督移动平台,平台包括自动检测地点上传、检测信息上报、检测图片上传、检测信息查询及场所信息查询等移动端功能。4)疾控终端疾控终端针对被监管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的监督信息反馈业务需求研发。通过移动端系统实现任务提醒、任务查看及工作完成情况反馈等功能。5)年度项目管理平台年度项目管理平台针对局领导及时、准确掌握项目情况的管理需求研发。实现项目查询、项目统计、项目进度分析及项目费用分析等功能。6)战时指挥平台战时指挥平台针对全局实现垂直化指挥调度应急管理需求研发。实现常规工作安排、例行会议和报告、应急预案培训、信息共享和协作、跨部门协作、人员调度、任务派发、任务督导、任务跟踪、物资查询、物资调配及物资统计等指挥调度功能。7)数据分析系统数据分析系统针对局领导全面掌握疾控业务开展情况的需求研发。按照疾控业务报表实现电子化和智能化业务报表。以及实现疾控驾驶舱。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远程视频调度系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该系统与战时指挥平台融合,实现全局各个部门间实时音视频协同作战,保证指挥调度顺畅。平台包含智能交互会议平板(含落地支架)及8MIC无线智能全向麦音箱。9)系统运行环境智慧疾控平台运行环境采用租用政务云服务,具体系统配置参数如下:CPU16核,内存:64G,存储:500G-1T,带宽:7Mbps-10Mbps,系统:TencentOSServer3.1(二)功能及参数描述如下序号功能模块功能名称功能及参数要求数量(套)1综合办公平台进销存管理实现对物品的进、销、存功能,包括对物品的查询统计功能。12综合办公平台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对固定咨询的录入、导入、查询、修改等功能。13综合办公平台防疫物资管理实现对防疫物资的录入、导入、分配、盘点等功能。14综合办公平台人事管理实现对疾控工作人员的信息登记、查询和统计功能。15综合办公平台系统管理实现用户、角色、日志、权限等管理功能。16智慧疾控业务平台通知通告实现通知通过下发、编辑和查收等功能17智慧疾控业务平台文件下载实现文件下载功能18智慧疾控业务平台任务认领实现任务查询、接受功能。19智慧疾控业务平台任务反馈实现针对已接收任务实时汇报任务进展功能。110智慧疾控业务平台任务派发实现任务编辑、指派和跟踪任务完成进度等功能。111智慧疾控业务平台项目管理实现项目登记、查询和修改等功能。112智慧疾控业务平台工作督导实现针对具体任务下发督导意见功能。113智慧疾控业务平台疾病信息管理(录入、导入)实现疾病信息录入、导入和查询功能。114智慧疾控业务平台流调信息管理实现流调信息录入、导入和查询功能115智慧疾控业务平台采样信息管理实现采用信息录入和查询统计功能。116智慧疾控业务平台疫苗信息管理(导入)实现疫苗信息录入、导入及与其他相关系统对接功能。117智慧疾控业务平台接种信息管理(导入)实现接种信息导入和查询功能。118智慧疾控业务平台监测终端实现通过移动设备上报疫情信息功能。119智慧疾控业务平台地方病信息管理(录入、导入)实现地方病信息录入、导入和查询功能。120智慧疾控业务平台患者信息管理(录入、导入)实现患者信息录入、导入和查询统计功能。121智慧疾控业务平台随访信息管理实现随访信息登记和查询统计功能。122智慧疾控业务平台慢病信息管理(录入、导入)实现慢病信息登记和查询统计功能。123智慧疾控业务平台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建档)实现针对患者建立电子档案功能。124智慧疾控业务平台消毒信息上报实现消毒信息登记功能。125智慧疾控业务平台结核病信息上报实现结核病信息登记、查询统计功能。126智慧疾控业务平台报告单管理实现报告单上传、查看功能。127智慧疾控业务平台设备档案管理实现设备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功能。128智慧疾控业务平台文件管理实现文件上传、下载及设定权限功能。129智能监督移动办公平台检测地点定位实现通过移动端自动采集检测点地理位置信息。130智能监督移动办公平台检测信息上报实现通过移动端上报检测信息。131智能监督移动办公平台检测图片上传实现通过移动端上传检测相关图片信息。132智能监督移动办公平台检测信息查询实现通过移动端检测信息查询功能。133智能监督移动办公平台场所信息查询实现通过移动端检测场所信息查询功能。134疾控终端任务提醒实现以短信的方式提醒任务信息。135疾控终端任务查看实现任务内容、任务要求和任务资料查看功能136疾控终端工作完成情况反馈实现任务完成情况及完成资料,以及完成地点信息上传。137年度项目管理平台项目查询实现项目按照项目名称、费用查询功能。138年度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统计实现项目按照进度、费用和完成度统计功能。139年度项目管理平台项目进度分析实现项目进度分析功能。140年度项目管理平台项目费用分析实现项目费用分析功能。141战时指挥平台常规工作安排实现制定工作内容、下发工作人员等功能。142战时指挥平台例行会议和报告实现例行会议登记和记录功能。143战时指挥平台应急预案培训实现应急预案计时查看和考核功能。144战时指挥平台信息共享和协作实现应急信息共享和协作功能。145战时指挥平台跨部门协作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指挥调度功能。146战时指挥平台人员调度实现人员统计、调配功能。147战时指挥平台任务派发实现人员应急任务派发功能148战时指挥平台任务督导实现人员应急任务督导功能。149战时指挥平台任务跟踪实现人员任务完成进度跟踪功能。150战时指挥平台物资查询实现物资所在位置、库存、状态查询和统计功能。151战时指挥平台物资调配实现物资调配功能。152战时指挥平台物资统计实现物资数量、库存、状态、需求统计功能。153数据分析系统统计报表实在各科室业务报表电子化统计功能。154数据分析系统数据大屏通过数据大屏综合展示疾控部门疫情防控、项目进度、患者分别等实时信息。15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远程视频调度系统AI智能交互会议平板65寸智能交互会议平板超清视界更流畅:内置4800W摄像头,3840*2160分辨率,60Hz高刷新率,4K超清防眩光显示;深度还原画面细节,明暗层次分明,即使在强光、逆光的环境下,依然清晰呈现;超长拾音更清晰:采用8阵列麦克风,通过波束成型,轻松拾取12米内的人声,支持回声消除,智能降噪,带来清晰远程沟通体验;零贴合流畅书写:G-G零贴合技术,极大减少漫反射,屏幕显示无重影,显示效果巨幅提升;书写告别隔空感,笔锋智能优化,深度还原书写笔迹,尽显书写之美;屏幕表现:4K超清显示,深度还原画面细节,逆光环境大屏清晰可见;NTSC提升至90%以上,更细腻的色彩表现,更震撼的视觉体验;双系统自由选择:支持OPS设备接入,双系统一键切换,灵活选择;智能AI,开会无忧:Auto-Framing不错过每位与会人员,智能音幕隔离更多干扰,声源定位聚焦发言人员,让信息传递更加高效;无线投屏:摆脱线缆束缚,即使远在会议室的两端也可轻松完成电脑、手机等终端的投屏演示。目前已适配IOS、Android、Windows、MacOS等各主流系统;背光源类型:DLED像素间距:0.124(H) × 0.372(V)mm物理分辨率:3840 × 2160 @60 Hz亮度:350 cd/m² (Typ.)色深度:10 bit对比度:1200:1响应时间:6 ms色域:90% NTSC(CIE1931)(Typ.)刷新率:60 Hz可视角:178°(H)/178°(V)连续使用时间:7*16H表面雾度:25%Haze,3H显示区域:1428.48 mmx803.52mm 触摸方式:红外触控玻璃:防眩光、防爆钢化玻璃触控点:安卓下20点,Windows下50点触控响应速度:<5ms触摸精度:90%以上的触摸区域为 ±1 mm贴合工艺:零贴合 操作系统:Android 13CPU:A76 x 4+A55 x 4,主频2.4GHz内存:8GB内置存储:64GB网卡:内置千兆网卡,支持路由功能,双WiFi 像素:拍照4800万,录像800万摄像头功能:支持Android系统与OPS间智能切换,支持最佳视角,支持人脸美颜视场角:对角:93.4°,水平:84.5°,垂直:54.1°畸变:≤ 2%摄像头分辨率:最大支持4K 规格:全指向8阵列排布麦克风功能:支持回声消除,智能降噪、智能音幕、发言人跟随拾音距离:12 m采样率:32 K麦克风采样位:16 bit 内部喇叭:2.1声道,最大功率2X15W+25W,额定功率是2X12W+20W蓝牙:BT/BLE 5.2 音视频输入接口:HDMI IN (2.0)× 2, LINE IN × 1音视频输出接口:HDMI OUT (2.0)× 1, LINE OUT × 1控制接口:RS-232 × 1网络接口:LAN (1000 Mbps) × 2 WIFI AP&Station,2.4G/5GIEEE 802.11 a/b/g/n/ac 2x2 MIMO (2.4 GHz and 5 GHz) authentication protocols WEP, WPA, WPA2, PSK and 802.1X EAP数据传输接口:USB 3.0 × 3, USB 2.0 × 1, Type-C × 1 (Type-C接口支持 USB 2.0, DP 1.2投屏和快充功能;前置快充支持功率 65 W),Touch USB × 1,支持NFC 电源:AC 100 V~240 V,50/60 Hz功耗:满载 < 350 W待机功耗:0.5 W 产品尺寸:1493.5x924.0x114.0mm包装尺寸:1662.0x223.0x1062.0mm净重:34.510 kg毛重:47.150 kg 工作温度:0 °C~40 °C工作湿度:10%~90% RH 175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远程视频调度系统智能交互会议平板支架人形支架行业款适用于各种类型办公室、会议室、多媒体教室、教育培训、商务会展、展馆展厅、医疗会诊,以及远程视频会议等多重场景需求。颜色:银灰色表面处理:喷涂 载荷承重:85 kg 外壳材料:SPCC优质钢板产品尺寸:1160mm × 688mm × 1560mm包装尺寸:1520mm × 760mm × 140mm175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远程视频调度系统8MIC 无线智能全向麦音箱8麦克风阵列,360°全向拾音,5 m拾音半径,内置高保真扬声器,支持智能(稳态和瞬态)降噪算法、回声消除、抗混响,人声增强,保证通话/音频质量内置7.2 V/3700 mAh 锂电池,满电量下续航10小时,支持45 W快充,支持蓝牙和USB连接器无线连接,USB数据线有线连接,免驱设计,即插即用,兼容多个主流通讯软件。麦克风类型:MEMS指向性:全向拾音范围:半径5 m阵列数量:8麦克风阵列频响范围:100 Hz~8 kHz 灵敏度:-38 dBV/Pa信噪比:65 dB采样率:16 kHz/32 kHz/48 kHz 特殊功能/算法:波束成形3A算法:回声消除(AEC),智能降噪(ANS) ,自动增益(AGC) 额定功率:3 W最大输出响度:81 dBSPL @1 m,1kHz 扬声范围:半径8 m有效带宽(-10dB):150 Hz~15 kHz 总谐波失真:<1% @1 kHz 音频功能:支持智能(稳态和瞬态)降噪算法、回声消除、抗混响,人声增强,保证通话/音频质量 LED指示灯:一、氛围灯白灯常亮:拾音状态红灯常亮:静音状态绿灯:扬声器音量三、蓝牙灯白灯常亮:仅曾配对过的设备可与蓝牙连接蓝灯闪烁:未配对过的设备可与蓝牙配对蓝灯常亮:蓝牙连接成功常灭:蓝牙关闭三、电源灯充电状态:白灯闪烁:充电中;白灯常亮:充电完成非充电状态:红灯常亮:电量≤15%;黄灯常亮:15%<电量≤30%;白灯常亮:电量>30% 通信方式:支持无线蓝牙、USB连接器、USB连接线3种通信无线通信距离:10 m有线通信距离:线长2 m 电池容量:7.2 V/3700 mAh续航时间:10 h(测试环境为75%音量语音通话,实际使用时长视使用环境和电池损耗为准)电池充电温度:0 ℃~45 ℃充电器输入/输出电压:输入:100 V~240 V,50 Hz/60 Hz,Max. 1.4 A输出:PD3.0 :20 V,2.25 A,45 W15 V,3.0 A,45 W12 V,3.0 A,36 W9 V,3.0 A,27 W5 V,3.0 A,15 W充电器规格:国标:45 W快充头快充协议:PD 3.0协议电池放电温度:-20 ℃~60 ℃电池存储温度:0 ℃~35 ℃ (小于1年) 线缆接口:配线:Type C 转Type C接口(线上自带Type C转Type A转接头)设备接口:USB Type C接口 操作系统:Windows XP/7/8/10/11Android 8.1及以上版本Linux 4.14及以上版本macOS 10.12及以上版本 电源:DC5 V ± 5%(USB接口),max. 4.8 W工作温度和湿度:工作温度-10 ℃~45 ℃,湿度小于90%(无凝结) 颜色:银河灰产品尺寸:142.2 mm × 93.9 mm × 69.2 mm 包装尺寸:273 mm × 140 mm × 82 mm裸机重量:约645 g带包装重量:约1245 g 1758系统运行环境政务云服务“政务云”云服务型号:标准型SA4CPU:16核内存:64G存储:500G - 1T带宽:7Mbps - 10Mbps系统:TencentOS Server 3.11(三)技术栈要求1、后端技术栈要求采用SpringCloud微服务架构开发,并采用SpringCloudAlibaba、SpringCloudGateway、Nacos、AlibabaSentinel、SpringCloudRibbon、SpringCloudOpenFeign最新版组件实现微服务网关、服务注册中心、配置中心、熔断限流、负载均衡及微服务内部调用开发。2、前端技术栈要求采用React最新版本架构开发。3、移动端技术栈要求采用uni-app架构开发,能够打包成Android、ios移动操作系统版本。并能够适配常见手机品牌。4、支持浏览器要求支持Edge、Chοrеm浏览器。5、数据安全要求数据实现按天本地和异地备份,并有容灾机制和人员配置,在系统瘫痪30分钟内实现系统切换和数据同步。6、代码安全要求平台代码要求通过第三方机构代码漏洞扫描,不能出现高、中及低级代码漏洞。7、平台性能要求系统100并发以内响应速度不能高于1秒。1000个并发以内响应速度不能高于3秒。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章)(五)理赔规定:1、按实际发生额赔偿,无免赔额,50元以内小额案件受损方不需向承保方提供发票;2、24小时及时出险,随叫随到,及时按事故处理程序勘察现场取证;3、要求所有材料上报后,5个工作日内赔偿完毕。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绿化局2022年5月6日南关区城区树木及园林设施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参数需求一、项目名称:南关区城区树木及园林设施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采购预算:40万元。三、服务期限:保险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整。四、具体服务需求:(一)招标范围:南关区区域内所有树木及园林设施(不含市管街路、有物业管理的封闭小区、非区属院校、非区属工厂、非区属医院、非区属公园)。(二)服务地点:南关区区域内所有树木及园林设施(不含市管街路、有物业管理的封闭小区、非区属院校、非区属工厂、非区属医院、非区属公园)。(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出现的下列损失由承保机构负责赔偿:1、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长春市南关区园林局及下属园林管理中心的职工)在施工、树木修剪、树木砍伐、草坪修剪等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施工过程)对人、物造成的意外伤害责任保险;2、由于自然因素树木对人、物造成的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四)服务标准:年累计赔偿限额:35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5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0万元)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采购项目名称报价文件项目编号:(正/副本)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及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审查资料四、服务方案及其他五、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及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报价:元,服务周期:,服务质量:,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上述招标项目。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遵守合同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约定;(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免费服务两年2投标有效期90天3服务内容及要求符合第五章规定(三)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包:货币单位:元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保证金说明说明:1.此表中的各项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2.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投标方式独立注册资金营业执照编号成立日期主要业务行政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联系方式1.地址: 2. 邮编: 3. 电话:4. 传真: 5. E-mail 6. 联系人:开户银行1.户名: 2.开户行: 3.账号(二)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标书内附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标书内附原件)3.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标书内附原件)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质承诺函(标书内附原件)(三)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序号起止时间项目概况业主单位完成情况业绩类型注:1、投标人应将2021年至今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金额等。3、投标人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四)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拟配备的人员清单。(5)企业实力按照第三章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五)其他资料表投标人:(6)优惠条件格式自拟(七)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如承诺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四、服务方案及其他1.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产品安装调试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运输方案、维修保养方案、备品备件保障方案、培训方案的完整性等,格式自拟。(此项作为成交后签订合同条款相关内容,按此标准服务实施。)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承诺书及信用相关截图等)五、其他资料(1)售后服务承诺(2)服务无偏离承诺(格式自拟)(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疾控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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