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及配送 食堂食材招标公告(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MY(采)2024076
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1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肉类、早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水产、蔬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一年(2024年10月-2025年9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竞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在高新区2023-2024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中与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公告;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5、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A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536000
质疑联系人: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768266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
传 真:0572-2079507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文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075988
质疑联系人:沈薇
质疑联系方式:0572-20795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
传真:0572-2289706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电子全流程招标文件 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9.4.doc673.5K
情况说明--采购意向不足30天.png222.6K
来源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2024]3664号)1公开招标文件(电子全流程)项目编号:ZJMY(采)2024076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章)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9月目录目录2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9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前附表15一、总则17二、招标文件2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1四、开标29五、评标29六、定标31七、合同授予32八、其他内容32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附件:682.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财政审批编号:[2024]3664号)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就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ZJMY(采)2024076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项目概况标项标项名称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供货期采购预算一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肉类、早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一年(2024年10月-2025年9月)180万元二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水产、蔬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一年(2024年10月-2025年9月)170万元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竞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在高新区2023-2024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中与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府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00分00秒4、开标地点(网址):政府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5.2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在开标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3819290859,由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6、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7、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8、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公告;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5、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A幢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536000质疑联系人: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87682666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传真:0572-2079507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文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075988质疑联系人:沈薇质疑联系方式:0572-207950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传真:0572-2289706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2-2289700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4日34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采购内容标项标项名称项目内容供货期一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肉类、早餐)为高新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肉类、早餐)一年(2024年10月-2025年9月)二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水产、蔬菜)为高新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水产、蔬菜)一年(2024年10月-2025年9月)▲注:本项目按各标项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各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项,标项一的中标人可以参与其余标项的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接洽其他中标人标段的业务。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予以清退处理。2、食材供货清单类型序号分类品种标项一肉类1肉类[猪肉]排骨、猪蹄、猪肚、五花肉、猪肝、猪血、猪腰、猪皮、猪肘、猪耳朵、猪心、猪肺、猪大肠、猪大骨头、猪小排、猪里脊肉。肉类1肉类[牛肉]牛肉、牛腩、牛排、肥牛、牛肚、牛蹄筋、牛尾。肉类1肉类[鸡肉]鸡肉、鸡翅、鸡腿、鸡爪、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鸡肝、鸡胗、鸡心、乌鸡。肉类1肉类[鸭肉]鸭肉、鸭肝、鸭腿、鸭翅、鸭胗、鸭血、鸭掌、鸭肠。肉类1肉类[肉制品]腊肉、火腿、香肠、咸肉、肉松、培根、熏肉。肉类2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咸鸭蛋、鸽子蛋、松花蛋。早餐类3干果花生、腰果、松子、芝麻、红枣、开心果、板栗、白果。早餐类4早餐包子、面条、粽子、糕点、粥、生煎等。标项二水产类1鱼类[淡水鱼]草鱼、鲤鱼、鲫鱼、鲢鱼、青鱼、鲶鱼、银鱼、鳊鱼、桂鱼、泥鳅、黄鳝、多宝鱼、黑鱼。水产类1鱼类[咸水鱼]带鱼、鲈鱼、鲳鱼、秋刀鱼、比目鱼、黄花鱼、小黄鱼。水产类1鱼类[鱼制品] 鱼丸、鱼头、鱼干。水产类2其他水产类[虾]虾、 虾米、虾皮、基围虾、小龙虾、河虾、虾仁、明虾。水产类2其他水产类[蟹]螃蟹、梭子蟹、河蟹。水产类2其他水产类[贝]蛤蜊、牡蛎、鲍鱼、文蛤、蛏子、海螺、青口、河蚌、淡菜、花蛤。水产类2其他水产类[藻类]海带、紫菜、海藻、发菜。水产类2其他水产类墨鱼、鱿鱼、章鱼、田鸡、牛蛙。蔬菜类3蔬菜类[茎叶花类]白菜、油菜、芹菜、菠菜、小白菜、韭菜、生菜茼蒿、香菜、芦笋、苋菜、芥菜、莴笋、茭白、菜花、西兰花、黄花菜、荠菜、百合、蕨菜、橄榄菜、菊花、豌豆尖、韭黄、西芹、茴香、娃娃菜、苦菊、空心菜、油麦菜、马兰头、水芹菜、芦荟、芝麻菜、卷心菜、蒜苗、枸杞菜、豌豆苗、萝卜叶木耳菜、马齿苋、圆生菜、芥兰 、紫背天葵。蔬菜类3蔬菜类[根茎类]土豆、红薯、芋头、胡萝卜、白萝卜、竹笋、魔芋、山药、藕、牛蒡、荸荠、紫薯、春笋、冬笋、菱角、慈菇、藕带、心里美萝卜、红萝卜。蔬菜类4瓜果类豆角、茄子、青椒、西红柿、荷兰豆、豇豆、扁豆、黄瓜、冬瓜、苦瓜、南瓜、丝瓜、西葫芦、葫芦、红椒、佛手瓜、彩椒、圆茄子、辣椒、四季豆。蔬菜类5菌菇类蘑菇、草菇、香菇、平菇、金针菇、银耳、猴头菇、杏鲍菇、茶树菇、木耳、干香菇。蔬菜类6葱蒜类蒜苗、洋葱、青大蒜、小葱、大葱、葱白、大蒜头。蔬菜类7豆类绿豆芽、黄豆芽、黄豆、毛豆、青豆、绿豆、蚕豆、豌豆粒、白扁豆、鲜豌豆。蔬菜类8豆制品豆腐、豆腐干、腐竹、千张、豆腐皮、豆豉。注:1、商品配送前需经采购人确认。2、具体采购货物种类及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附表内容仅供参考。如发生清单以外的采购品种,归入相关类别后,同等按合同条款采购。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三、供货要求:1、严格按采购人时间、数量、品质的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2、所供食材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参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3、中标供应商无故不履行合同,拒绝供货,导致伙食供应延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若每批次有投诉质量不合格证据确凿的,发生一次此类事件,立即终止配送资格;若有投诉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的品种供货且证据确凿的,每发生一次,由采购人扣除4000元。所供食材不得缺斤短两。产品数量允许5‰的机动幅度,超过一次由采购人出具扣款通知单扣除4000元,超过3次的取消其供货资格。6、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并取消供货资格。7、不在民生目录中的食材报价须按照当日湖州市场平均价结算,允许5‰的机动幅度。8、所供的商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入,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品牌、质保期、生产日期、批号、安全标识等,并能顺利追溯源头。9、供应商提供的物品必须是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质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10、猪、羊等肉类采购需每月提供一次当月供货肉类的检疫证与白肉证。11、大宗蔬菜类每批需随货提供此次供货批次农药残留检测报告。12、确保淡水鱼、淡水虾保活率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四、供货时间及地点1、接到订货通知后,须在第二天早上07:00(具体时间根据令时上下微调)时前完成供货。2、临时急需食材供货须在接到临时供货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3、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五、结算方式1、送货清单是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经办人均须在每日送货清单上签字,严格按每周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2、按实结算,具体见商务要求3、结账如实统计,不得人为进行四舍五入调整。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六、食材质量要求1、肉类:(1)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16,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干净、卫生、不注水。所供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五花肉:要求去掉奶头、割除奶脯,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2)禽蛋类:①必须是不霉烂、无酸变、无腐烂、无变质、整齐、均匀、完整、质优、无污染,硫等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②质量要求为鲜蛋外壳有光泽;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用鼻闻,清新、无异味;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2、水产类: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3、蔬菜类:(1)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菜农药残留在国家规定GB2763-2016允许的范围内,每批次应携带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2)豆制品:①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包括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标准国家标准,能提供生产商的产品执行标准。②必须是当天生产,无酸变、无腐烂、质优、无污染、无变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七、其他要求1、服务要求:合同供货期内及时提供用户所需食材。成交供应商接到用户采购计划后,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2、投标价格包括: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食材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风险,应选择具备相应生产、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4、开始供货时,如采购人有部分存货的,成交供应商需待采购人存货食用完后,再由成交供应商组织配送。5、供货期间,若因食材生产厂商停产、减产等问题致使不能满足供货的,经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纪检监督部门、相关专家组成核查小组,查实后,可以更换其它同类食材,但更换后的食材产地必须符合招标要求,食材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高于原生产厂商,食材质量不低于原食材质量,食材价格按原食材价格。合同期内同种食材只能变更一次。6、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各类食材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并立即终止配送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7、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经采购人或使用方检验供应商所供食材不合格达到2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9、鱼类食材必须到场现杀并派遣专人进行食材处理,禽类、肉类食材必须现场派专人进行处理。10、在供货期间,各类食材如有品牌选择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选择相应品牌供货,中标人不得拒绝。在供货期间,因质量问题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整改,中标人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一质量问题,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整改累计二次,均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八、报价要求1、投标价格包括: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2、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如:打95折,即报价为95%),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折扣率以整数报价。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折扣率,以上所有品种须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1)所有供货菜品均以湖州市发改委网站当月最后一期《湖州市城区部分粮油商品零售价格监测表》、《湖州市城区部分“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监测表》公示的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以此基准价和报价确定的折扣来确定结算价格。即某商品的结算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2)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中无价格公示的商品,商品结算价格由浙北大厦、大润发、世纪联华三家超市的平均价确定价格,若以上均无价格公示或特殊产品价格则参考湖州市菜市场价格(由采购方协商确定)(3)供应商应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做详细记录并出具当月财务报表,每月提供给采购人一份。3、合同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价格结算标准,请各竞包人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五、商务条款:1.供货期:一年(2024年10月-2025年9月)。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以下付款方式:(1)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即合同金额的40%;(2)分批采购,分批付款。每个月按实际供货量支付货款,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上月货款一次,并于结算月后次月结清(例如:2024年10月结算2024年9月的货款,于2024年11月结清)。预付款从月付款中扣回。送货清单是采购人和中标方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经办人均须在每日送货清单上签字,严格按每周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结账如实统计,不得人为进行四舍五入调整。注:若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6、同等条件下,预留10%的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扶持乡村产业振兴,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该要求。7、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上述份额中的70%预留给小微企业。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或“批发业”或“零售业”。9、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或“批发业”或“零售业”。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项一:23800元;标项二:22700元收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5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9月18日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6采购预算:人民币350万元(标项一:180万元;标项二:170万元)7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8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9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00时前投标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10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14:00时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0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1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2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uzhou.gov.cn/) 13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6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8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两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总则7.(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采购预算:人民币350万元(标项一:180万元;标项二:170万元)(三)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及类似其他义务。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四)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五)投标费用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项一:23800元;标项二:22700元收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9105101040232910(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要对自行计算的最终报价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某个标段中标候选人示为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权力。(八)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8.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应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1)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4)承诺书(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5)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6)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7)信用承诺书。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2技术文件:投标人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编制。2.3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3)投标人业绩(如有);(4)企业认证(如有);(5)企业综合实力(如有);(6)售后服务承诺(如有);(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4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招标代理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人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内容逐项报价,投标报价为各项服务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结算依据,应包括含配备人员工资及保险、税费、管理费用、服务内容中所涉及的额外人员及机械设备费用、项目验收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5.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6.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7.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8.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9.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10.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应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3.其他: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3.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在开标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3819290859,由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4、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1)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未提供承诺书(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5)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6)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7)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模板;(8)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9)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10)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11)在高新区2023-2024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中与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资格文件》或《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的;(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折扣率(%)报价的;(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3、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5、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6、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8、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9、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认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3.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4.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三)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八、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中标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占7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70分(3)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评定项目评定内容分值范围技术部分42分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综合打分:包含运行方案、管理方针、管理目标等。内容完整详尽、科学有效,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6分;内容完整,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3.9分;有欠缺或描述与本项目要求不符得0-1.9分;未提供不得分。6分保证食材质量的服务方案1.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包括时间安排、送货配备、产品质量、退货承诺的保证等方面。方案可行、严密、合理得4-5分,方案较合理、较严密得2-3.9分;内容有欠缺,不完善得0-1.9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保证食材质量的服务方案2.保证商品的配送配备及配送时间安排的方案及措施:各项方案全面合理,描述详尽,有针对性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4-5分;各项方案基本都有描述,且基本符合本项目实施的得2-3.9分;各项方案制定较简单且可行性不确定的得0-1.9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保证食材质量的服务方案3.食品质量追溯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进销存台账、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等。机制完善可靠、清晰、符合规范、具有操作性的得4-5分;机制符合规范、较合理、比较完善得2-3.9分;机制有欠缺,不完善得0-1.9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人员配置1.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通过人员及团队的综合实力,经验丰富程度等方面)综合打分:人员配置充足、经验丰富的得4-5分,人员配置一般的得2-3.9分,人员配置较少、经验不足的得0-1.9分。未提供人员配备的不得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检验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健康证(有效期内)、具有有效期内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证明材料以社保缴纳证明、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食品检验员证书、健康证原件扫描件为准)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未提供不得分。7分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综合打分:包括临时突发性特殊采购、食品安全、急件采购等。应急预案主次分明、可行、严密、合理得4-5分;预案安排合理,措施较全面的得2-3.9分;内容有欠缺,不完善得0-1.9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关键点、难点解决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实施情况找准关键点、难点,并提出解决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综合评分:提出的技术难点及解决方案贴近于本项目得4-5分;提出的技术难点及解决方案较合理得2-3.9分;提出难点,解决方案不够全面,不详细得0-1.9分。未提出相应难点的不得分。5分与采购人配合针对本项目与采购单位有完整科学合理有效的配合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且具有落地实施性的得3-4分;方案不够全面、有欠缺的得1-2.9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商务资信部分28分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分企业认证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绿色食品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7分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备一辆自有或租赁(货车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至少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的厢式货车得2分,每增加一辆加2 分,最高得 4分。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及车辆强制险保单扫描件盖公章,租赁的另外提供租赁协议,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得2分。提供相关保单扫描件并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冷库的得2分。提供库内物品摆放图片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扫描件并盖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8分售后服务承诺1、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从供货周期、供货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分:供货周期短、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3-4分;供货周期适中、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中等的,得2-2.9分;供货周期长、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每项扣1-1.9分。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2、承诺承担所供商品质量、安全所致事件为完全责任得3分。3、有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如专项行动或公共食品安全危机等)应急预案保证措施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以上承诺未提供的部分不得分。10分合计70分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货物类)财政审批编号:[2024]3664号;招标文件编号:ZJMY(采)2024076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折扣率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送货清单是采购人和中标方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经办人均须在每日送货清单上签字,严格按每周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应付款总额=参照基准数×折扣×配送数量。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3.供货时间与交货地点供货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供货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4.标准4.1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4.2货物质量按最新颁发的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地方标准执行,国家与地方均没有的,按行业或厂商规定执行。国家、地方规定标准低于行业或厂商标准的按行业或厂商标准执行,就高不就低。4.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及时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供应,否则以违约责任进行处罚。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定制软件知识产权归本采购人所有。7.包装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8.装运标记8.1供应商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8.1.1收货人;8.1.2合同号;8.1.3发货标记(唛头);8.1.4收货人编号;8.1.5目的港;8.1.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8.1.7毛重/净重(用kg表示);8.1.8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8.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供应商应在包装箱两侧用通用的运输标记标准“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供应商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标记。9.装卸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采取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装卸或运输途中一切不善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10.装运条件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中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1.装运通知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运输工具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人。具体安装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2.货物就位供应商负责所供货物就位,如受条件影响就位,供应商负责货物拆装,就位一切费用供应商负责。13.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1)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即合同金额的40%;(2)分批采购,分批付款。每个月按实际供货量支付货款,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上月货款一次,并于结算月后次月结清(例如:2024年10月结算2024年9月的货款,于2024年11月结清)。预付款从月付款中扣回。送货清单是采购人和中标方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经办人均须在每日送货清单上签字,严格按每周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结账如实统计,不得人为进行四舍五入调整。注:若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日内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14.支付14.1支付应使用人民币;14.2提交下列单据后结算:14.2.1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14.2.2商业发票一份,其金额为合同约定的相应金额;14.2.3双方签字验收的验收证书一份。15.技术服务及货物的安装、调试15.1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5.2合同所指的货物到达采购人工地现场后,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派专业安装技术人员前往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详细的作业流程图及相关人数、技术级别、服务内容和逗留时间等;15.3安装调试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16.履约保证及售后服务16.1本项目无须提供履约保证金;16.2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6.3售后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售后服务期内,因货物的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6.4货物签约的同时,双方可签订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协议或合同;16.5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进行现场响应。16.6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x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17.备件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供应商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7.1采购人从供应商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7.2在备件停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17.3在备件停产后,如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备件的蓝图等相关技术资料。18.技术质量保证18.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18.2合同货物提交前,供应商应将其有关技术资料一套,如使用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提交给采购人;18.3售后服务期以项目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起计算;18.4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执行一定的保质期限,供应商应对保质期内由于货物的缺陷(非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8.5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由于货物缺陷而发生的索赔;18.6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材料;18.7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负责。19.检验和测试19.1采购人或其代表应有权在生产阶段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应说明采购人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采购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检验或采购人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供应商;19.2检验和测试应在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19.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定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19.4在交货前,供应商应指定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采购人的重要文件,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20.验收20.1中标货物验收标准按最新颁发的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地方标准执行,国家与地方均没有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国家、地方规定标准低于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就高不就低。国家、地方、行业均没有验收标准的,则在获取采购人同意后,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20.2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1.索赔21.1如果供应商对货物偏差负有责任而采购人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21.1.1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等所需的直接费用,以及包括延误项目实施造成的经济损失;21.1.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供需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21.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21.1.4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应商接受,如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以合同付款或从供应商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21.1.5如果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保质期内,根据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出索赔;21.1.6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22.迟延交货22.1采购人的“供货计划一览表”在合同签订的同时提交给供应商。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供货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22.2在供货期间,如遇中标货物型号停产或市场断货,供应商可在不改变品牌并获取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档次的替代产品;22.3如果供应商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赔偿损失或终止合同;22.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22.5供应商按照“供货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数量如期供货,采购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及时验收,造成货物积压,采购人应赔偿由此给供应商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费用。23.不可抗力23.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天内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另一方。24.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负担。25.供应商履约延误25.1供应商应按照“供货计划一览表”中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5.3除了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并取得双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供应商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6.误期赔偿费除了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以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延期10天以内每延期一天扣罚合同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延期10天以上每延期一天扣罚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1%),从合同价款中扣除。27.违约责任27.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货物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7.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27.3供应商不按约定时间提供采购项目对应的货物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x违约金。逾期提供货物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7.4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8.合同终止28.1在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并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8.2下列情形下,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28.2.1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8.2.3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8.2.4如果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招投标竞争和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28.3如果采购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应商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9.争议解决29.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9.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29.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0.转让或分包29.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应商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9.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抛弃任何分包人,并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29.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29.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29.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31.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32.合同生效及其他31.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31.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采购人二份。采购人:供应商: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2425262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资格/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封面格式: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MY(采)2024076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资格/技术/商务资信文件目录详见本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如下: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若违背以上承诺的,我单位原因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标项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核心货物(产品)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本项目以下核心产品由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肉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早餐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本项目根据模版内容填写,不得更改。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标项二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核心货物(产品)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本项目以下核心产品由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水产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蔬菜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本项目根据模版内容填写,不得更改。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8技术文件格式:供应商根据“技术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28.1日期:年月日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投标声明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投标项目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投标人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开户银行 账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金额(人民币)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3.报价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MY(采)2024076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4、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招标代理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1、供应商须提供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包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各/份,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投标文件确认已上传。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90天内有效。9、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标项标项名称投标折扣率供货期备注注:1、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中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929.2.附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公示信用服务联合奖惩专项治理诚信文化行业信用城市信用校园诚信信用研究信用刊物个人信用网站导航有限公司存续守信激励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要提示如需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请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如有异议请通过异议申诉系统提交申诉信息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4-登记机关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300000ee查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首回草师·业(922[2102])《更2业米士》号率: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5522802日20206T0G草不李咨21不阜系日日W盟彩W组首68马重业再()等一号不台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高重3草五:日:采阜:性不咨21省头彤¥¥事重米《事216车重米《臭:系真ddd寺Vd9易章草斗县邬湖群米迎具uAo6·d62MMM号本智斗明道道团X国中欧当X国中3、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4、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情况说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因高新区2023-2024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标项中标单位湖州昊博食品有限公司与采购人解除服务合同,新项目高新区2024-2025年食堂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需重新启动,2024年8月13日已发布项目意向公开,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采购时间紧迫需尽快完成招标采购流程,采购意向发布不足30天,现申请提前启动招标采购流程。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区管理委员2024年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及配送 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