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及仪表分析仪耗材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2024)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质检及仪表分析仪耗材采购公开询价(项目编号:TSHPJ-2024-0904-0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质检及仪表分析仪耗材采购,具体见附件。
项目单位:
塔里木石化分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报价无效。 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在独山子石化公司调查处理期内、暂停交易期限内的报价无效。 5、开报价当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 (www2.energyahead.cnpc或www2.energyahead.com)中“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询文件的获取:有意报价者,可自行登录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inquiryProcurement “在询价(竞价)采购公告”模块中查看,并下载。询价文价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手机下载下来附件文件后缀为bin,可能直接打不开,将后缀名改为rar 即可。) 2.请自行依据本询价书中报价人资格要求核对资质,于 2024年9月4日 至 2024年9月12日,将报名信息(格式不限,内容需包含本项目编号,报价人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发送至采购执行人邮箱(409037047@qq.com)。可在邮件正文中直接填写上述信息内容即可) 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 18 时 00 分 4.有意报价者需将报名信息发送至执行人联系人邮箱后,报价方才有效,不发送报名信息者,报价将不被接受。 5.报名资料“邮件主题”请按照“公司名称(可简写)+ TSHPJ-2024-0904-01报名资料”填写。 6.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在开报价时间截止前将报价文件扫描件(汇总成1个PDF文件)发至我部专用报价邮箱:tshwuzigongyingbu@126.com,邮件报价时“邮件主题”及“报价文件名”请按照“供应商名称(可简写)+TSHPJ-2024-0904-01报价文件)”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彦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996213214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无
其他:
无
PH-20240902020-TSHPJ-2024-0904-01—限下—分析仪耗材—公开询价.rar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质检及仪表分析仪耗材采购询价书项目编号:TSHPJ-2024-0904-01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2024年9月采购公告项目编号:TSHPJ-2024-0904-01一、询价物资描述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质检及仪表分析仪耗材采购,具体见附件。二、报价人资格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报价无效。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在独山子石化公司调查处理期内、暂停交易期限内的报价无效。5、开报价当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www2.energyahead.cnpc或www2.energyahead.com)中“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及报名信息1.询文件的获取:有意报价者,可自行登录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inquiryProcurement“在询价(竞价)采购公告”模块中查看,并下载。询价文价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手机下载下来附件文件后缀为bin,可能直接打不开,将后缀名改为rar即可。)2.请自行依据本询价书中报价人资格要求核对资质,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2日,将报名信息(格式不限,内容需包含本项目编号,报价人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发送至采购执行人邮箱(409037047@qq.com)。可在邮件正文中直接填写上述信息内容即可)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8时00分4.有意报价者需将报名信息发送至执行人联系人邮箱后,报价方才有效,不发送报名信息者,报价将不被接受。5.报名资料“邮件主题”请按照“公司名称(可简写)+TSHPJ-2024-0904-01报名资料”填写。6.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在开报价时间截止前将报价文件扫描件(汇总成1个PDF文件)发至我部专用报价邮箱:tshwuzigongyingbu@126.com,邮件报价时“邮件主题”及“报价文件名”请按照“供应商名称(可简写)+TSHPJ-2024-0904-01报价文件)”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四、开报价时间和报价方式开报价时间:2024年9月13日18时00分,*若经买方价格审核确需进一步进行价格谈判的,买方优先与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进行谈判。*报价单格式须采用本采购文件中报价表格式,如使用其它格式,视为无效报价。*请供应商谨慎报价,如有技术不明确必须确认后报价,报价时间一旦截止不能修改。经比价确定为拟成交的供应商,除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不能放弃成交,否则半年内不得参与中石油塔里木石化分公司的所有物资采购项目。*确定为拟中标供应商的,必须提供由买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技术协议文本以询价文件所附为主,可以添加必要说明,但必须经买方工程师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买方有权利终止合同签订,顺延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以此类推,直到最终技术协议签订,最终确定供应商。逾期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以我部指定邮箱中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重要提示:*报价单格式须采用本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表格式,如使用其它格式,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中所有的技术标准、供货要求、合同等实质性(合同条款中带*条款,技术要求确认书中关键性条款)均应完全响应,不允许偏离。如有其它偏离需单独列出。否则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书内容。*报名信息接收邮箱409037047@qq.com、报价文件接收邮箱tshwuzigongyingbu@126.com,并非同一个,发送前请仔细核对。三、采购人及采购执行人信息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项目联系人:乔露电话:0996-2132342采购执行人:张彦联系人邮箱:409037047@qq.com电话:09962132145报价须知1、报价方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报价方对本采购文件有疑问的,最迟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可在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执行人澄清相关问题,采购执行人将以书面/邮件形式答复并通知所有领取本采购文件的单位,但报价方要求澄清的问题涉及采购执行人商业机密的情形除外。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采购执行人有权主动或因澄清报价方的疑问而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报价方,以上修改文件将构成本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所有报价方有约束力。采购执行人有权决定在采购文件修改时是否相应延长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期,延长的决定以采购执行人的书面/邮件通知为准。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开报价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采购执行人递交修改和撤回其报价文件的通知,但在开报价时间之后,不能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2、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印章,报价人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出的主要合同条款及关键技术参数(见附件:无)。3、报价文件自开报价日期起,有效期为90天,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执行人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报价方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邮件形式进行)4、采购人将综合评审报价方的报价文件中价格、服务和技术等方面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并确定合同相对方,报价最低的单位并不必然成为最终确定的合同相对方。5、确定为合同相对人的报价方应在接到采购人/采购执行人的书面/邮件通知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独山子石化塔里木石化物资供应部所有。1.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项目报价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报价单【具体见附件】2.采购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如果不附,视同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技术协议内容。3.调价机制合同供货期限内产品不含税价格不作调整。4.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放入报价文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及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将所需资料逐页附入,并确保内容清晰)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拟选谈判相对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的****项目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授权期限: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报价保证书及承诺报价书名称:致: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TSHPJ-2024-0904-01的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报价人(报价人的名称),提交本公司报价书原件扫描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经认真慎重地阅读上述采购文件,经研究后,我方愿以我们所报的价格和贵方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2.一旦确认我方为供货单位,我方保证按所报价格完成合同签订。3.如果确认我方为供货单位,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此承担责任。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5.我们同意在递交报价书之日起遵循本报价书,报价书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书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关于不保证按最低价确认为供货单位的阐述。与本报价书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地址:公章:日期:7.响应及偏差表1、不允许对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确认表关键性参数以及询价文件带*条款的提出偏差),否则否决其报价。2、对技术要求确认表非关键性参数、以及询价文件非*条款提出偏差的,报价人应逐条编制索引,逐条列明技术规格书偏差情况。不列偏差或不提出偏差者,视为完合响应本询价书内容。技术要求确认表偏差(无技术要求确认表者本表不适用)序号技术要求确认表条款内容报价文件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2345......询价书偏差(本项目合同条款均为关键条款)序号询价书)条款内容报价文件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2345......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质检中心、公用工程38项耗材技术协议供货商:质检中心、公用工程:科技信息部:目录一、总则3二、设备主要工艺技术参数3三、供货范围3四、主要材料供货商4六、制造技术方案及要求4七、设计及制造偏差4八、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状态4九、性能保证及售后服务5十、资料交付5十一、其他5十二、联系方式51.一、总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质检中心和公用工程、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化验室用配件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运输等进行协商,达成以下技术协议。本技术自签订之日起成立,签约双方约定本技术附件于商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1.本技术协议是对化验室配件最低要求,包括设计、制造、检验、验收、运输、指导安装和售后服务。2.当本技术附件条款与询价书内容有冲突时,以本技术附件为准。3.如需增加分包厂商或供货商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甲方书面同意。4.乙方的技术文件的计量单位采用国际制单位(SI),温度采用℃;压力单位采用MPa;长度采用mm。5.本技术附件所列的标准、规范、规定和工艺数据表的所有要求是本项目的最低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任何没有在此指明的要求必须按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制造商质量控制手册的相关程序执行,并取得甲方的认可。6.当标准、规范和甲方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要求高的执行;当甲方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及乙方的规定相矛盾时,应优先执行本协议指定标准的最新版本。7.乙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如有侵权行为,由乙方完全负责;对于专利或专有技术乙方在商务谈判中必须出示有效的相关技术证明。2.二、设备主要工艺技术参数本批耗材适用于质检中心、公用工程使用。3.三、供货范围序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数量单位生产厂家备注10003087252电极 232 分析氟离子参比电极雷磁4支上海雷磁11001975143钢针头 9# 长90MM 长针头300支需定制10004316649电化学分析仪器配件 溴指数仪 低阻频振线 JSD0401013H1件湖南津市10005054307化验仪器配件 可移动工具台 100426788794772只苏州国浩家具有限公司/滨皓防静电工作台10005054305化验仪器配件 聚酯膜卷裁切托架 101022256542232只轩之准10005053888热学测量仪器配件 熔融指数仪 升降臂卡套 020022353件美国 TINIUS OLSEN10004163006热学测量仪器配件 熔指仪 活塞杆 020023643件美国 TINIUS OLSEN 专用专用10002251728化验仪器配件 指数仪口模 ZWICK 碳化钨 长8.000±0.025 内径2.095±0.00510只美国 TINIUSNOLSEN 或德国 ZWICK10004667739物理光学仪器配件 色差计 样品杯 ET-P-10012件HUNTERLAB公司(美国)杯高50mm110005053883色谱仪配件 离子色谱仪 淋洗液套件 627453001件万通110005053884色谱仪配件 离子色谱仪 切换阀 AS201009161件万通110005056001化验仪器配件 PTFE管 OL-SN21581套上海昂林110005054306化验仪器配件 废液管 OL-P01285米上海昂林110005054304化验仪器配件 清洗泵管 OL-S05585米上海昂林110005054309化验仪器配件 泵管 OL-P00342米上海昂林110005056938电化学分析仪器配件 溶解氧分析仪 取样管适配器 320511件哈希110005056939电化学分析仪器配件 溶解氧分析仪 流通池 32007F1件哈希110003662605取样桶 10.5*17CM 液体取样桶 不锈钢 细口 带外盖2个110003949494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00±0.0010G/CM32件日本柴山含检定证书210003949493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20±0.0010G/CM32件日本柴山含检定证书210003949492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40±0.0010G/CM32件日本柴山含检定证书210002977832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60±0.0010G/CM32件日本柴山含检定证书210003949490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80±0.0010G/CM32件日本柴山含检定证书210004600906电化学分析仪器配件 微量氧分析仪 微量氧传感器 PMT-210SEN-18603件菲美特210004315764采样筐 30*20*20CM 不锈钢,加厚材质,加厚把手10个210001538852色谱仪配件 气相色谱 气体纯化器 7NP100-I Inert Gas Perfier P/N:118013761件SIMPURE 先普210003354974烧杯 250ML 圆柱 斜嘴 高硼硅玻璃10个国产 蜀牛公用工程211007696693烧杯 500ML 柱形 尖嘴 玻璃 带把手 耐酸碱10个国产 蜀牛公用工程211000870653烧杯 1000ML 圆形 尖嘴 玻璃10个国产 蜀牛公用工程310004690742烧杯 2000ML 圆筒形 鸭嘴 高硼硅10个国产 蜀牛公用工程310002629210色谱仪配件 气相色谱仪 色谱柱 113-4362 60M*0.32MM 260℃1件AGILENT310005028323色谱仪配件 气相色谱仪 色谱柱 CP8580 120M*0.32MM*8μM1件AGILENT310004723986质谱、波谱分析仪配件 质谱仪 高灵敏度离子源灯丝 G7002-600011件AGILENT310004151152色谱仪配件 色谱仪 TCD池组件 88901件AGILENTG3450-67321 (不带EPC)310004301019色谱仪配件 色谱仪 色谱毛细柱 19091P-S151件AGILENT311004493486色谱仪配件 色谱仪HP6890 N2净化器 RMSN-25件AGILENT310001410943色谱仪配件 气相色谱仪7890A 烃/水一体捕集肼 200CC HMT200-210件AGILENT311007421029色谱仪配件 气相色谱仪 油雾过滤器 G6600-800431件AGILENT4.四、主要材料供货商哈希、菲美特、万通、Hunterlab、先普、安捷伦、日本柴山、美国TINIUSOLSEN等。5.五、设计制造规范所提供配件执行:GB/T15724-2008实验室玻璃仪器烧杯GB/T3682.1-2018塑料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MVR)的测定第1部分:标准方法GB/T1033.2-2010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第2部分:密度梯度柱法GB/T30430-2019气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等相关产品技术执行标准。6.六、制造技术方案及要求1、所提供配件必须是原厂新制造的配件;2、所提供配件必须完好合格,可以直接安装使用。7.七、设计及制造偏差本次采购配件均为目前在用化验室设备的原厂备件,与在用备件尺寸材质一致,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若存在到货因制造偏差等原因导致无法安装或寿命无法满足安装、使用等要求,均为卖方责任。8.八、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状态1、包装箱应牢固可靠,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由于途中运输丢失、损坏的配件全部由乙方负责;2、包装箱箱外应有明显文字标记,并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要求;3、所有配件都应有保护装置和设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等问题;4、凡是易损配件等必须单独严密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和进入杂物,并防止受潮、锈蚀和浸水;5、所有的产品应适应于运输要求,符合国家、国际有关规定及标准;6、交货地点:新疆库尔勒上库园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质检中心、公用工程(乙烯单元)。9.九、性能保证及售后服务1、性能保证(1)乙方保证所供配件是原厂提供。(2)设备在现场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制造、组装试验过程中有缺陷、隐患、造成用户使用中发生事故造成设备及人员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3)乙方保证所供配件适合甲方现有机型。并且安装尺寸、材质、性能等与现有设备完全匹配(4)乙方保证所供配件在正确安装后,设备能够稳定运行。(5)乙方对所提供配件的性能与质量负责,如实际到货与清单中的配件不符,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尽快补发,同时协助甲方顺利完成检修。由此引起的和乙方相关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以上条款为该设备的最低要求,设备到货后如果低于以上条款,甲方将拒绝接收,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售后服务:乙方对售出的产品提供终生技术服务,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8小时内给予答复。若需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用户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乙方必须协助用户解决问题直至设备正常运转,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10.十、资料交付配件到货时,乙方须随配件一同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1)产品合格证(2)质量证明书(3)随配件要提供随箱货物清单、配件号11.十一、其他1、本技术附件未尽事宜,由签署本协议的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补充的协议或者往来书面文字材料在各方签字确认后与本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此协议一式4份,本技术协议是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各方签署后,随商务合同的生效而生效。12.十二、联系方式甲方: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质检中心联系人:袁晓红通讯地址∶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质检中心电话:0996-2520143传真:0996-2132567邮编∶841000电子邮件:乙方: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件:
塔里木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询(报)价单
询价单编号:TSHPJ-2024-0904-01
采购方案编号:PH-20240902020
报价邮箱:tshwuzigongyingbu@126.com(报价文件盖章后扫描件成1个PDF文件,报价文件名及“邮件主题”请按照“公司名称TSHPJ-2024-0904-01”编写)。
询价单位信息
询价部门
中国石油塔里木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部
报价单位信息
报价单位名称
*****公司(盖章)
经办人
张彦
联系电话
0996-2132145
报价人
(手写签名)
联系电话
起始时间
2024年9月4日
结束时间
2024年9月13日
报价日期
报价有效期
90天
询价内容(买方填写)
报价内容(卖方填写)
序号
物资编码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需求时间
用向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交货时间(必填)
技术标准(必填)
生产厂家(必填)
备注
1.0
10003087252.0
电极 232 分析氟离子参比电极雷磁
个
4.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2.0
11001975143.0
钢针头 9# 长90MM 长针头
只
300.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3.0
10004316649.0
电化学分析仪器配件 溴指数仪 低阻频振线 JSD0401013H
件
1.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4.0
10005054307.0
化验仪器配件 可移动工具台 10042678879477
只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5.0
10005054305.0
化验仪器配件 聚酯膜卷裁切托架 10102225654223
只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6.0
10005053888.0
热学测量仪器配件 熔融指数仪 升降臂卡套 02002235
件
3.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7.0
10004163006.0
热学测量仪器配件 熔指仪 活塞杆 02002364
件
3.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8.0
10002251728.0
化验仪器配件 指数仪口模 ZWICK 碳化钨 长8.000±0.025 内径2.095±0.0005MM
只
10.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9.0
10004667739.0
物理光学仪器配件 色差计 样品杯 ET-P-1001
件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0.0
10005053883.0
色谱仪配件 离子色谱仪 淋洗液套件 62745300
件
1.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1.0
10005053884.0
色谱仪配件 离子色谱仪 切换阀 AS20100916
件
1.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2.0
10005056001.0
化验仪器配件 PTFE管 OL-SN2158
只
1.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3.0
10005054306.0
化验仪器配件 废液管 OL-P0128
只
5.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4.0
10005054304.0
化验仪器配件 清洗泵管 OL-S0558
只
5.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5.0
10005054309.0
化验仪器配件 泵管 OL-P0034
只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6.0
10005056938.0
电化学分析仪器配件 溶解氧分析仪 取样管适配器 32051
件
1.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7.0
10005056939.0
电化学分析仪器配件 溶解氧分析仪 流通池 32007F
件
1.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8.0
10003662605.0
取样桶 10.5*17CM 液体取样桶 不锈钢 细口 带外盖
个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19.0
10003949494.0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00±0.0010G/CM3
件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20.0
10003949493.0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20±0.0010G/CM3
件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21.0
10003949492.0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40±0.0010G/CM3
件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22.0
10002977832.0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60±0.0010G/CM3
件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23.0
10003949490.0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配件 密度梯度管 标准浮子 0.9580±0.0010G/CM3
件
2.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24.0
10004600906.0
电化学分析仪器配件 微量氧分析仪 微量氧传感器 PMT-210SEN-1860
件
3.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25.0
10004315764.0
采样筐 30*20*20CM 不锈钢,加厚材质,加厚把手
个
10.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26.0
10001538852.0
色谱仪配件 气相色谱 气体纯化器 7NP100-I
件
1.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27.0
10003354974.0
烧杯 250ML 圆柱 斜嘴 高硼硅玻璃
个
10.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机电仪运维中心
28.0
11007696693.0
烧杯 500ML 柱形 尖嘴 玻璃 带把手 耐酸碱
个
10.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机电仪运维中心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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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杯 1000ML 圆形 尖嘴 玻璃
个
10.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机电仪运维中心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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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杯 2000ML 圆筒形 鸭嘴 高硼硅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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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机电仪运维中心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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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仪配件 气相色谱仪 色谱柱 113-4362 60M*0.32MM 260℃
件
1.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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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仪配件 气相色谱仪 色谱柱 CP8580 120M*0.32MM*8μM
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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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石化质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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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谱、波谱分析仪配件 质谱仪 高灵敏度离子源灯丝 G7002-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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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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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石化质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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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仪配件 色谱仪 TCD池组件 8890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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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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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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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石化质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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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仪配件 色谱仪HP6890 N2净化器 RMSN-2
件
5.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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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石化质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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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1.0
2024年12月31前或买方自行承诺
塔石化质检中心
合计:
金额(含13%增值税): 大写:
意见反馈:
已阅读“报价须知”,无异议。
报 价 须 知
报价人接到采购文件后,须仔细阅读以下信息,如有异议请按时反馈,逾期不反馈、直接报价视为认同以下条款:
1.交货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塔里木石化乙烯库房。
2.报价含增值税、运费、保险、技术服务等其他税费,报价单位均为“元”。税率非13%的,请报价人自行更改税率并在备注栏说明。
3.报价人须仔细核对技术协议、方案明细相关信息,报价单各项信息填写完整,缺项报价无效,确保报价单实质与技术协议、计划方案需求一致,否则将承担不一致带来的补、退、换货一切损失。
4.报价人接收报价单后应对报价文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议、技术参数、采购数量、报价截止时间等)进行确认,超过1个工作日无反馈视为无异议;如不能按时报价,请提前半天电话或邮件告知采购人;逾期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5.付款方式:依据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模板见附件,支付含一定比例的商业承兑。如有异议,请在报价单意见反馈栏提出,作为后期协商依据,但最终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无意见,填写“无异议”。
6.返回报价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经报价人签字,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开报价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和撤回其报价文件的通知,但在开报价时间之后,不能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
7.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采购人有权主动或因澄清报价方的疑问而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报价方,以上修改文件将构成本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所有报价方有约束力。采购人有权决定在采购文件修改时是否相应延长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期,延长的决定以采购人的书面/邮件通知为准。
8.授予原则:总价最低授予,授予过程中如出现价格相同的情况,按供货周期、供应商年度评价得分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物资买卖合同合同名称:<<>>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与卖方:<<>>一、合同标的及数量、质量要求1二、货物包装2三、货物运输和保险3四、货物交付5五、合同价款与支付6六、验收9七、双方的权利义务10八、质量保修11九、履约保证12十、税费13十一、陈述、保证和承诺13十二、保密14十三、知识产权14十四、诚信合规15十五、不可抗力16十六、违约责任17十七、合同变更与解除18十八、通知19十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20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20>本物资买卖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签订。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负责)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路51号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580214960D法定代表(负责)人:李冀买方和卖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及数量、质量要求1.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等(以下通称“产品”或“货物”),(详见附件一)。2.数量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卖方采购的货物数量为:见附件一。3.质量要求(1)货物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满足颁发的<>标准。(2)卖方应从生产商或指定生产商采购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标准的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货物的质量负责。卖方是代理商而非生产商的,应当提供相应生产商的授权销售证明。(3)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的。(4)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货物明细及技术标准的约定。(5)其他:。二、货物包装1.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包装,货物必须使用适于的原厂标准出厂包装。包装必须坚固,适合远程及多次搬运,适宜于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锈、防蚀、防震荡。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包装应优先采取可循环、可降解或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丢失以致影响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时,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予以免费的修理、更换或补发货,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违约责任。2.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1)包括松散配件在内的所有包装箱应由卖方做出标记,注明合同号且应在包装箱的两侧显著标明下列内容:合同号、货物名称及件数、运输标记、收货人、目的地、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X宽X高)。此外,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指南等说明。(2)按运输中每个包装箱的特性及不同要求,包装还应标明“小心轻放”,“此面向上”,“保持干燥”等中文字样。(3)卖方应对包装箱内的每种配件和辅料(如有)进行标签,注明“备件”或“工具”,并注明合同号、箱号,如任何配件与标的物分装,则该配件须注明配件名称、相应的标的物名称及其在安装图纸的编号。(4)如果包装箱内货物较重或体积较大,卖方应在包装箱上用行业贸易中通用的运输标志标出其重心位置和起吊位置,便于装卸和搬运。(5)如果卖方供应的货物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货物,应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料提交买方。3.每个包装箱应由卖方附装箱单。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货物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5.其他:<>。三、货物运输和保险1.运输方式:本合同下货物运输方式为。2.货运信息:(1)货物发送地点:<>。(2)货物到达地点:<>。(3)收货人名称:<>。(4)装运时间:<>。(5)卖方交货时间:<>。3.装运条款(1)双方确认,由方负责与承运人签订从至的运输合同。(2)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签订运输合同,确保设备从按时运至。①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②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4款约定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安排接收货物。③卖方按照约定将设备交运后,为便于买方接货、卸货,在每批设备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小时内,卖方应以将该批设备的如下信息通知买方:。④若未按卖方装运通知的到达时间到达,卖方承担其装运通知载明的到达日起第日(含第日)起至实际到达日实际合理发生的仓储费和其他相关必要费用。⑤若按时到达,买方未能按约定接货、卸货,买方承担卖方因此实际合理发生的滞港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必要费用。⑥由卖方支付全部运费,买方不再另行支付运费。(3)卖方自行装运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并承担货物交付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因卖方的原因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4.装运通知(1)卖方应于完成货物装运后<24>小时内发出装运通知,通知买方等。。(2)如因卖方未按时发出装运通知造成买方无法安排通关和接收货物等相关事宜,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5.卖方应根据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货物价格<110%>的全部险,保险费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保险期限应至少涵盖货物发运至买方签发的期间,买方不另行支付保险费。若卖方未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的,则货运相关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四、货物交付1.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卖方应保证全部货物已发运,其配套设备或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与货物同时到货。2.将对运抵设备到达地点的设备和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进行核对和查验,并将根据核对和查验结果签署到货证明。3.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将在买方就卖方所交付的货物、材料和技术资料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买方。4.在交付货物时,卖方应同时向买方提供。5.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未达到本合同中确定的数量,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特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日)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卖方之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6.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数量,买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就买方未接受的超量部分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卖方承担。7.卖方分批交付货物的,卖方对其中一批货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货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货物解除合同;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货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货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货物解除本合同;如果就其中一批货物解除合同,该批货物与其他各批货物相互依存的,买方有权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货物解除合同。8.其他:<>。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双方确认,合同价款采取以下第种约定的计价方式。(1)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明的货物单价即为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本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合同价款”),税率为<13>%,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不含税金额为大写:<<>>(小写:<<>>)。合同价款包括:。(2)其他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已结算款项不调整。2.双方确认,合同价款按如下第项约定的方式支付:(1)分阶段付款的支付方式:①,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共计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②自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如果货物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货物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的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③自全部货物初验测试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④自全部货物终验测试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买方签发的格式如本合同附件四所示的《质量保修期届满确认书》;注明付款金额的终验合格付款通知书;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2)其他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办理结算手续后60天内支付全部货款<>。3.卖方提交单证的数量及内容应完整准确。如因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单证致使买方不能通关及接收货物,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4.买方开具财务付款凭证后通过的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前往买方领取付款凭证,逾期不领取的,不得据此要求买方承担延期付款违约责任。5.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应以支付至卖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卖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开户行:<>户名:<<>>账号:<>开具发票所需买方信息: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2801580214960D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全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城支行账号:88812100691610000018【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内部合同),买方应通过【转账结算】方式将货款支付至卖方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账号名称(中油财务):开户银行(中油财务):银行账号(中油财务)托收单位名称(中油财务):】>如果卖方的开户银行和/或账号发生变更,卖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买方相关付款期限<30>日前,就该变化书面通知买方。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买方支付相应款项,买方将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6.其他(1)双方存在异议的费用,在异议未解决前,暂缓有异议部分费用的结算。(2)结算时,买方有权从应付卖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以下款项:①买方代卖方支付的款项;②卖方对买方的欠款;③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向卖方多付的款项;④依照本合同规定需追究卖方违约责任的,买方有权直接从卖方应结算的合同款中扣除。(3)如因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单证致使买方不能接收或正常使用货物,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4)其他约定:>。六、验收1.买方将对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货物到达地点开箱验收,卖方应当派遣其检验员到现场参加开箱检查,其费用将由卖方自行承担。2.在开箱验收的过程中,如发现货物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情形,双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该记录应被视作买方向卖方提出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3.如发现因非买方的原因导致的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形,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减少合同价款、更换、修理或补充。如卖方未能在交货期内更换、修理或补充货物,则被视为迟延交付,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更换,修理或补充货物所发生的所有运输费、风险和检验费用均将由卖方承担。4.如果买方有合理的初步证据表明,货物不符合标准,买方有权委托公证、商检机构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进行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货物,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以及承担买方所支付的检测费用。5.如果卖方不能在开箱检验日参加开箱检验,将被视为委托买方检验并认同买方单方开箱检验的结果,买方将有权单方开箱检验,检验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双方检验。6.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日内采用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被视为接受了买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7.如开箱验收后买方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应在开箱验收后<>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8.如买方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卖方应自负费用纠正或更换该货物。此种纠正和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9.买方依据本合同拒收的货物应由卖方自费运回,买方可以协助保管这些货物直到卖方做好运输准备,但是买方无此等协助保管的义务,且买方协助保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卖方承担。10.买方经查验后货物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买方应于开箱检验后的日内在上签章。11.买方有权在发现已交付验收合格货物的任何隐蔽性缺陷之日起日内将该缺陷通知卖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缺陷货物,卖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12.验收过程发生纠纷的,由认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13.其他:>。七、双方的权利义务1.买方的权利义务(1)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货物。(2)要求卖方供应的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妥善包装。(3)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就卖方提供货物存在的所有瑕疵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更换、修理或补充责任。(4)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5)买方有权委任<>作为买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买方及买方的授权代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对卖方及卖方的授权代表作出的意思表示对本合同当事人均无约束力。买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6)其他:>。2.卖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并向买方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2)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妥善包装、保管货物。(3)应就双方约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买方对该货物的必要使用量。(4)卖方保证拥有货物的完整所有权(对货物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卖方已取得其权利人合法有效授权,并有权转许可给买方使用),卖方有权将货物及其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出售给买方,且卖方应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及配套服务的履约能力。任何第三人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任何其他对货物的担保利益而向买方主张对货物的权利。并保证货物无任何偷漏税、走私、其他能够造成任何行政扣押或者司法冻结、查封的违法情况,否则卖方应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5)卖方承诺,其出售的货物为全新的,适合本合同的目的并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6)卖方应及时参加货物验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货物不能按期投入正常运行或使用的责任,应由卖方承担。(7)卖方有权委任<>作为卖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卖方应对其授权代表的行为承担责任。卖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8)卖方在进入买方厂区时必须遵守买方的规章制度以及HSE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如因违反买方规章制度或HSE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卖方承担。(9)其他:<>。八、质量保修1.卖方保证对所提供货物提供保修。质量保修期为发运之日起18个月或投运后6个月(以先到的为准)。2.保修期内,卖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不论是否因卖方原因,只要卖方提供的货物出现任何毁损、故障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该等货物的正常使用用途或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情形,卖方均应在买方发出通知之后<24>小时之内予以响应,并负责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日之内将该设备修复恢复使用。此外,卖方应负责在修理该货物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向买方提供替代货物或部件,以确保满足买方的正常使用需求,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起算。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3.若卖方未能按照前款约定及时开始或完成维修工作时,买方可聘请第三方完成该等工作,相应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等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应由卖方承担。买方委派员工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4.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的日内,买方向卖方签发。5.其他:。九、履约保证<1.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____%,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日后的【六十(60)】日止。履约保函应是由买方认可的中国境内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一份受益人为买方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包括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格式见附件二)。2.符合上述条件的履约保函的提交为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十、税费1.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买方所征缴的与本合同的签订及对货物的购买、占有及使用有关的税费将由买方承担并缴纳。2.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3.主管政府部门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按照中国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要由买方代扣代缴的,买方将按有关规定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预扣并代扣代缴。4.在中国境内外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和/或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将由承担并缴纳。十一、陈述、保证和承诺1.双方陈述和保证:(1)双方依照其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和有效存续,并符合各项法律规定;(2)双方拥有订立本合同所需的必要授权和批准,且拥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每一义务,以及按照本合同规定管理其财产、资产以开展其业务的必要授权和批准;(3)双方已采取授权其订立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行动,且其在本合同上签名的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并受本合同约束;(4)本合同构成该方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义务;(5)双方签署本合同或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不抵触其营业执照、内部规章或章程的任何规定,或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的任何法律、规章、条例、授权或批准,或该方为一方或约束该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导致对前述各项的违反或违约;2.买方特此陈述和保证:(1)拥有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资质;(2)将合理审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3.卖方特此陈述和保证:(1)拥有销售、运输、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各类商品的资质;(2)将合理审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3)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商品不存在知识产权、商标争议,由此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卖方承担。卖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如适用);(4)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买方的名称、商标、标示、商号、Logo等买方相关标记以及买方的相关资料用于其商业宣传及其他宣传;(5)如买方要求,同意配合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包括代理商资质,相关检验报告等)。十二、保密1.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如该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2.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对方获得前,一方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披露的信息;(2)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除外;(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3.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4.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年。十三、知识产权1.卖方确认,卖方基于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包括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是卖方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卖方保证,卖方将采取措施保持上述权利的持续有效,并将积极地对侵犯卖方知识产权的侵权人采取各种反侵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和行政等公力救济途径、谈判和发送警告等私力救济途径打击侵权行为)打击对卖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因上述货物的知识产权侵权引发的法律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2.卖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采用的和提供给买方所有和/或使用的软件、硬件设备以及技术、方法、手段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3.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买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因卖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导致侵权的,由卖方承担责任。十四、诚信合规1.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2.卖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买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3.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4.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对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对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另一方工作人员就购销等事宜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5.任何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另一方书面要求后日内,任何一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6.如一方及其工作人员(简称“违规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规方整改,违规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违规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违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另一方免责;同时,另一方有权视违规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违规方停止违规行为、要求违规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违规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7.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对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形式向对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2)接受对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对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3)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4)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向对方和相关单位介绍该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该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提供服务和劳务等经济活动;(6)向对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商或要求对方和相关单位购买机电设备买卖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另一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8.其他约定:。十五、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及政府征用、征收、禁令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在日内协商不成的则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十六、违约责任1.在检验、验收和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的选择,采取下列方式相结合解决上述索赔:(2)根据货物质量问题可能使买方受到损失的情况,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和/或在买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日内修补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买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卖方应相应顺延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但该赔偿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含税价款的30%。>2.如卖方自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之日起日内未做出任何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提出的索赔。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过错方:(1)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每迟延交货一(1)日,按迟延交付部分价款的<0.1>%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卖方的发货/交货责任。如果卖方未能在约定的发货/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如果迟延交货超过日,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的利息,利息按照,并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3)若买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迟延支付部分价款的<0.1>%支付违约金。买方承担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支付部分合同价款的<5>%。(4)买方有权从合同价款的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卖方应付给买方的违约金或赔偿金。4.其他:(1)乙方出现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管理要求的,乙方应按照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规章制度、管理要求未明确违约金或赔偿方式的,乙方同意甲方在<1-10万元范围内确定>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2)其他:<>。十七、合同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做出变更或解除。2.因合同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增减,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无相关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1)买方解除合同条件: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③卖方破产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清偿能力的。④卖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诚信合规条款的行为,对买方进行商业贿赂的。⑤卖方延迟交货超过日的。⑥其他约定:>。(2)卖方解除合同条件: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买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③买方延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超过日的。④其他约定:>。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的责任。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保证、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十八、通知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卖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箱:<>收件人:<>联系人:<>买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箱:<>收件人:<>联系人:<>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十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3.在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2.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买方在履行期限内签发的订单均受本合同约束。3.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卖方执<3>份,买方执<3>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6.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方。7.其他:㈠买卖双方应做好以下事项:①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买方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环保规定。②买卖双方有义务为其合同履行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③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极其谨慎地防止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④买卖双方应对其合同履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QHSE)教育。㈡卖方进入买方属地,应做到如下事项:①必须接受买方安全教育和培训。卖方应主动学习、掌握、遵守买方的相关QHSE管理规定。无论本人还是委托他人代办库区(使用现场)交货、运输、装卸等业务,须严格遵守库区(使用现场)管理规定。雇用车辆出入库区(使用现场),应事前给司机讲明买方库区(使用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做到谁雇车谁负责、违者按违约进行处理,严重者清除出独山子石化公司市场。②卖方进入买方属地进行产品运输、装卸、验收、检验、调试、安装以及其他售后服务时,买方有权与卖方签订HSE补充协议,卖方应严格按补充协议执行;违反买方HSE管理规定,由属地主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买方合同执行单位,由卖方按违约承担责任。㈢货物安全要求①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品或易变质产品,卖方应提供QHSE中文提示。②对于有毒有害货物,卖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详细说明该产品的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③对于高温高压产品,卖方应做到:卖方应接受买方相关部门安全资质审查。卖方应遵守买方设备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卖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该产品的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④对于其他货物,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该产品的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⑤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买方有关规定执行。㈣绿色采购相关要求①卖方按照产品的自身属性、运输装卸等要求,选用可再生利用或能够自然降解、对环境影响最小、对人体无毒害的绿色包装材料;优化产品包装方案,避免过度包装,实现包装物减量化。②卖方按照物资特性,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优先选择管道运输、铁路运输或船舶运输,降低能耗,减少环境影响。③卖方应积极推行物资集中统一配送,按照配送总成本最低原则,合理规划配送网点,优化配送方式,减少资源消耗。④卖方发生环保问题,视情节严重,买方有权采取限制采购、暂停采购或终止采购。⑤供应商将其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通报买方采购部门。⑥供应商应隐瞒环保违法行为,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采购部门有权依法维护其权益。(2)保险①卖方必须为进入买方属地从事设备验收、安装、调试、现场维护、交接等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产品运输及装卸场地内自有人员和车辆、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人身意外伤害和雇主责任险、机动车辆险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费用中。②卖方应保障买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人员的伤亡。运输、装卸合同产品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③非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产品发生的损失、损坏、安全、环保等各种风险责任,均应由卖方承担。④因买方原因造成卖方产品、设备和人员的损害,买方只承担超出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以外的部分;对卖方未投保的设备及人员发生的事故损害,买方不承担责任。⑤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附件: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附件三:《供货进度表》(如有)附件四:《廉洁自律合同》>(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合同编号:)及《廉洁自律合同》的签字页,无正文)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执行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买方合同承办人(签字):>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附件一:货物明细及技术标准货物明细及技术标准>1.设备技术参数:<>2.设备质量要求:<>3.交付地点:<>4.交付时间:<>5.用户信息:<>6.其他要求:<>履约保函编号:________致受益人______________:鉴于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与贵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买卖合同》(“协议”),本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特此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的独立担保函,作为申请人履行协议责任的担保,最高担保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保函有效期内,一经贵方向本行下述营业地址提交加盖贵方公章的本保函复印件以及由贵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贵方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贵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则本行将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后七(7)个银行工作日内,不挑剔、不争辩、也无须贵方出具申请人相关违约证明,即无条件向索赔通知中指定的贵方名下账户支付贵方在索赔通知中要求的人民币金额,但贵方索赔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最高担保限额。在向本行提出要求前,本行将不坚持要求贵方应首先向申请人索还上述款项。本行还同意,协议的修改、变更或延期或对合同的任何方面的宽容或原谅,均不得使本行在本保函项下减轻担保责任。贵方无须就上述修改、变更或延期或对合同的任何方面的宽容或原谅而通知本行。本保函经本行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行保函专用章后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中约定的检验报告签发之日后六十(60)日满失效。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权益可由贵方转让。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保函原件一份,由受益人在保函有效期内持有并作为索赔依据。保函开立银行(盖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函开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三:《供货进度表》(如有)>附件:廉洁自律合同廉洁自律合同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乙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政建设法规,创建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使经济往来活动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签订《<<>>》(主合同)的同时,自愿签订本《廉洁自律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编号:<>)的过程中,共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和要求,自觉规范和约束双方人员的从业行为,廉洁自律,在履行经济业务往来活动中坚持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共同创建良好的合作环境。二、甲方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严格监督所属人员的从业行为,保证在管理行为中廉洁自律,不向乙方提出正常经济业务以外的要求或索取款项、实物。三、乙方要充分尊重和遵守甲方廉政建设要求,对其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自觉禁止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协助甲方做好廉政建设。乙方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甲方及其人员、监理人员或其他第三方人员及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影响其正确履行职责的礼品;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及该人员所在部门提供无偿服务;乙方不得报销甲方人员及该人员所在部门的费用;乙方不得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职责。如确需赠送礼品或宴请甲方人员,乙方须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并征得同意。在甲方组织的招标、谈判活动中,乙方不得与其他单位通过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四、甲方人员在与乙方往来的经济活动中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乙方须采取积极措施,遏止其继续发生,并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在甲方发现和查处甲方人员在与乙方往来的商务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过程中,乙方须提供协助和便利条件,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取证工作。五、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任何一项内容,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1.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2.取消乙方投标或谈判资格,收缴乙方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没收乙方赠送的款物,追回乙方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的利益。3.责成乙方赔偿因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视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1%—10%的违约金。4.保留对乙方采取延迟支付合同价款、单方面终止合同及实行市场禁入等措施的权利。六、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确认即可生效,适用于双方之间发生的全部经济往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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