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招标公告(青海省农业农村厅2024)
项目概况
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 08: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河玉竞磋(服务)2024-039号
项目名称: 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00000.00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省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使用及管理情况,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资金效益,开展全省 2021-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全省有东西部协作任务的6个市(州)和24个县(市、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通过采取实地核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方式,认真核查资金项目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实地查看具体项目实施情况,调查核实项目收益情况。按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入资金、建设期限、是否完工和效益发挥(产业项目联农带农)统计汇总项目实施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发现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1号农牧大厦10楼101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 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5)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 e 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4号
联系方式:0971-3932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1号农牧大厦5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0971-3899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971-389911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pdf637.2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河玉竞磋(服务)2024-039号采购单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09月目录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2:磋商函格式3: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6:供应商承诺函格式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8:资格证明材料格式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格式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12:人员配置格式13:服务方案格式14:供应商类似业绩格式1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格式16:供应商最终报价表格式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18:磋商保证金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拟对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项目项目编号:青海河玉竞磋(服务)2024-039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7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700000.00元采购需求: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省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使用及管理情况,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资金效益,开展全省2021-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全省有东西部协作任务的6个市(州)和24个县(市、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通过采取实地核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方式,认真核查资金项目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实地查看具体项目实施情况,调查核实项目收益情况。按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入资金、建设期限、是否完工和效益发挥(产业项目联农带农)统计汇总项目实施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发现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第1页(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第2页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8:30(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4日08:30(北京时间)地点: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1号农牧大厦10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第3页(5)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0971-3932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1号农牧大厦5楼联系人:刘女士项目联系方式:0971-38991172024年09月04日第4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河玉竞磋(服务)2024-039号3采购人青海省农业农村厅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额度170.00万元8最高限价170.00万元9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10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1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资格条件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1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34000.00元收款单位: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路支行账号:0602201000445694提交时间:供应商在2024年09月14日上午08:30前缴纳保证金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3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须由供应商从其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格式由金融机构提供。1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5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8:30(北京时间)17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8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9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供应商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服务费:20600元(贰万零陆佰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22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23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响应文件;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24监督部门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第7页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供应商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合同范本(5)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技术要求(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第8页格式14:供应商类似业绩提供自2021年9月14日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37页格式1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第38页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39页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以上情形不得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第40页格式16:供应商最终报价表供应商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最初报价调整因素最终报价服务期限大写:小写:大写:小写: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1页格式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第42页格式18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致: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和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第43页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1.1.磋商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磋商无效。1.2.磋商报价应包括:服务费用、咨询费用、方案编写费用、人员费用、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2.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磋商无效。3.重要指标3.1.磋商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磋商供应商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4.商务要求4.1项目名称: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项目4.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11月底4.3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西宁市4.4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文本样式”中“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四、付款方式”。4.5履约验收的主体:甲方4.6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4.7履约验收方式、程序和内容第44页项目验收要以综合评价报告为主要依据,对项目完成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省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使用及管理情况,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资金效益,决定开展全省2021—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厅党组关于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部署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掌握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使用及作用发挥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协作资金使用效益。以此为契机,督促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提升协作资金使用管理质量,更好服务于全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全面振兴。二、评价对象及形式评价对象为全省有东西部协作任务的6个市(州)和24个县(市、区)。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厅系统选派财会专业人员参与。三、评价内容第45页依据《苏青东西部协作“十四五”规划》《苏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重点评价4方面内容。(一)资金安排。各级财政安排东西部协作资金及资金拨付情况。(二)项目实施。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含本年度项目库建设和下年度项目库储备),项目安排、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和公示公告等情况、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三)项目效益。联农带农机制建立、促进地区发展、带动群众增收以及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等情况。(四)后续管理。项目资产移交、确权及后续管护等情况四、评价实施(一)第三方机构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采取实地核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方式,认真核查资金项目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实地查看具体项目实施情况,调查核实项目收益情况。按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入资金、建设期限、是否完工和效益发挥(产业项目联农带农)统计汇总项目实施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发现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报告。(二)部门综合分析。省农业农村厅区域协作促进处会同相关处室对第三方评估报告综合分析,全面梳理发现问题和典型经验。在此基础上,下发工作通报,提出整改要求。第4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协作资金绩效评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