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招标公告(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4)
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书)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HT-2024-SGTGLZX-0011/4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2966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397,000.00元(第四包:人民币217,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97,000.00元(第四包:人民币217,000.00元)
采购需求:第四包:开展典型黑土地农药类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工作,数量: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自2024年9月5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9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2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3.3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5凡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采购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7.2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938号
联系方式:葛伟年0431-88906074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安恒通招标(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蓝色港湾二期G区21号楼915号
联系方式:郭萌15604447537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萌
电 话:15604447537
4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磋商文件发布稿.doc
磋商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项目编号:ZAHT-2024-SGTGLZX-00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目录第1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第2篇供应商须知第3篇响应资料表第4篇合同通用条款第5篇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第6篇合同格式第7篇服务需求一览表第8篇服务需求第9篇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书)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AHT-2024-SGTGLZX-0011/4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2966号项目名称: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1,397,000.00元(第四包:人民币217,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397,000.00元(第四包:人民币217,000.00元)采购需求:第四包:开展典型黑土地农药类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工作,数量:1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三、获取磋商文件3.1自2024年9月5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9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3.2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6时00分。*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特别注意:3.3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3.5凡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1.3.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采购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1.4.五、开启时间:2024年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1.5.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七、其他补充事宜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7.2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1.7.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938号联系方式:葛伟年0431-8890607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安恒通招标(吉林)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蓝色港湾二期G区21号楼915号联系方式:郭萌1560444753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萌电话:15604447537第二篇供应商须知目录A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供应商3合格的服务4磋商费用B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6磋商文件的澄清7磋商文件的修改C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使用的文字和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10响应文件格式11报价12货币13供应商的合格性和资格证明文件14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D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E响应文件开启与竞争性磋商22响应文件开启23评审和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4响应文件的澄清25响应文件的初审26竞争性磋商27评审的原则和标准F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的准则29资格后审30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服务内容的权利31成交通知32签署合同33履约保证金34成交服务费供应商须知A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2合格的供应商:2.1应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合格供应商的全部要求。*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还需要将以下材料复印件装订到响应文件中,证明其资格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明;3)《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或者可以提供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格式自拟);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详见财库【2016】125号)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采购截止时间期间。3合格的服务3.1合同规定的服务指其来源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中所规定的内容。3.2拟供服务的相关材料如非中文文本视为无效。4磋商费用4.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B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第二篇供应商须知第三篇响应资料表第四篇合同通用条款(参考格式)第五篇合同通用条款响应一览表第六篇合同格式第七篇服务需求一览表第八篇服务需求第九篇附表5.2供应商应认真、全面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供应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根据第25款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6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并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复告知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潜在供应商。6.2供应商要求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7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发布的有关磋商文件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澄清、修改及补充均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间的内容相矛盾时,以后期的文件为准。7.2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对方必须立即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视为认同该修改,从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C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使用的文字和单位8.1响应文件所有部分均应以中文编制。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以下部分:9.1商务部分:1)首次报价一览表和按照本须知第15款规定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独立于响应文件之外,分别单独密封)2)响应文件、磋商分项报价表(按照本须知第10、11和12款要求填写)3)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款要求出具)4)服务说明一览表5)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7)磋商文件内要求的其它文件(包括附表中提供的所有格式,但不局限于附表)9.2服务内容部分:1)按照本须知第14款对磋商文件的书面应答,包括全部的各项服务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辅助内容及进度安排,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供应商应响应磋商文件。在此前提下,还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磋商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单列于“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中,同时应说明对其它服务内容的影响。如有任何优惠条件,须在首次报价一览表中阐明,评审时方将予以承认。9.3供应商须以上述顺序编制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填写磋商文件中第九篇“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和磋商分项报价表”中的各种表,注明提供服务的人员、设备、消耗品数量等及其价格;并按上述表格格式填写。11报价1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磋商分项报价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服务的单价,分项合计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与分项总价或服务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2本磋商文件所列的全部条款凡涉及报价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中计列,供应商的报价采购人认为是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的结果。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分项价格表上所填的价格在稍后的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固定的不可磋商的报价将根据第25条规定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11.3供应商承担服务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1.4磋商分项报价表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格式填写。(注:供应商报价须包含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2)、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3)、对于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2008]30号)文件规定执行。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自主创新产品也包含非自主创新产品的,只对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提供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注:如符合以上情况的产品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颁布相关资质证明。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及格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þ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章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5)、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3)条提供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4)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6)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B、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货币12.1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及磋商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形式标价的将予以拒绝。13供应商的合格性和资格证明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但不限于此,并列出目录):13.1根据第13.2款规定,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服务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供应商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明;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声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5)本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14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但不限于此,并列出目录):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和数据。14.3为说明第14.2中的规定,供应商应注意磋商文件在服务需求中所指出的服务需求。供应商可提出替代方案,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服务需求中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15磋商保证金(注:参考于长财采购【2021】695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要求服务单位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但需要提供“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15.1根据第9.1款规定,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第三篇响应资料表”中要求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15.2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5.3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磋商采购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人全称:中安恒通招标(吉林)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支行账号:420001950910008610515.4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按第25款规定予以拒绝。15.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5.6成交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在成交的供应商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7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后有权没收磋商保证金:1.1.1.1.1)如果供应商在第16.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1.1.1.1.2)成交供应商如果:ⅰ未根据第32款规定签订合同;或ⅱ成交后未按第33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响应文件将在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后90天内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更改、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响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逐项逐条响应磋商文件。17.2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响应文件,二份电子版,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3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未经有效签署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4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被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D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将所有信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18.2.2内外信封均应:1.1.3.1)按第三篇“响应资料表”所示地址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1.3.2)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响应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1.3.3)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响应文件。18.3.3如果外信封未按第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8.4.4磋商保证金和首次报价一览表,应分别以单独信封密封,并独立于响应文件之外。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响应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履行。20迟交的响应文件20.1根据第19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1.4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第16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15.7(1)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21.5不论成交与否,被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经供应商确认的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任何个人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与内容。E响应文件开启与竞争性磋商22响应文件开启22.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代表出席的情况下,在“响应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22.2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报价将不予开封。22.3响应文件开启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首次报价不进行公开宣读。22.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记录,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报价、是否有磋商保证金等。最后由专家评委签字确认。23评审和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3.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报价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请供应商澄清其报价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开启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提供所需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恰当地签署;有否计算错误;是否大致编排有序等。25.2根据26款规定对报价展开竞争性磋商之前,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报价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所谓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指的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及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性质等,或指与磋商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对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将不公平。竞争性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响应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25.3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25.4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5.5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在磋商之前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参加磋商的资格将被取消,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25.6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相应的名次排列。25.7响应文件开启结束,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供应商若不符合下述要求中任何一项,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转授权书的;(5)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6)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供应商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竞争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初审表检查内容供应商检查内容资格性审查营业执照副本;资格性审查开户许可证明;资格性审查《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资格性审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或者可以提供承诺书);资格性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格式自拟);资格性审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资格性审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资格性审查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详见财库【2016】125号)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采购截止时间期间。符合性审查磋商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符合性审查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交了磋商保证金符合性审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存在串通行为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商务和服务需求进行应答,详细填写“服务内容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符合性审查提交的磋商价格为非可调整的价格符合性审查符合磋商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符合性审查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结论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详细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主、客观项(一)价格评分(10分)1价格因素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分。注:如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服务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服务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服务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客观(二)技术评分(47分)1总体技术方案要求服务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出确实可行的总体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针对项目技术路线、总体工作思路与方法内容进行评分。总体技术方案充分满足采购人要求,专业精细、高效的,得11分;服务方案存在瑕疵的,得7分;服务方案存在缺失的,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11主观2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实施方案,从服务的专业度、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为制作方案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的认识与理解;2.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3.服务目标;4.前期筹备;5.服务实施流程;6.项目验收;以上六项方案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4分,方案有缺失的得2分,满分24分,未提供的得0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24主观3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根据服务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考察点):1.项目质量管理; 2.项目服务人员架构管理;3.项目进度安排以及预计完成时间;4.项目实施安全保障;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考察点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内容得3分,内容有缺失的得1.5分,满分12分,未提供的得0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12主观(三)商务评分(43分)1业绩2021年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合同文件或成交通知书的证明材料)6客观2实施时间规划根据服务商拟定的实施时间规划方案:评审内容(考察点):1.任务时间分解;2.确定优先级;3.评估时间成本;4.制定时间表;5.考虑风险因素;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内容得2分,内容有缺失的得1分,满分10分,未提供的得0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10主观3优势分析根据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所提供出的优势分析内容,优势内容需要逐条列明,每提出一条对采购人有实质性优势条件的得3分,满分21分。21客观4应急预案根据服务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考察点):1.预防措施; 2.故障报告与处理;3.应急处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考察点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内容得2分,内容有缺失的得0.5分,满分6分,未提供的得0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6主观26竞争性磋商26.1在初审的基础上,由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26.2磋商小组将在根据第25款得出的响应性报价基础上与各供应商展开磋商。26.3磋商的基础是供应商须知第11款规定的报价。26.4磋商小组在磋商中,除与供应商就价格方面进行磋商,磋商内容还要包括下列方面:(1)响应文件中报的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2)付款方式及价格风险;(3)所投服务内容的偏差、服务范围的偏差的调整;(4)核实供应商在类似项目上的资质和业绩;(5)合同履行和合同仲裁。26.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27评审的原则和标准27.1评审原则:1)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性磋商;3)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4)评审过程中坚持物有所值及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原则。27.2评审标准:1)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完整,且无诚信不良记录;2)已交纳足额磋商保证金;3)报价合理,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但最低报价并非成交的唯一标准;4)服务计划安排得当,配置较完善,且满足采购文件服务需求方面的要求和服务期限。F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的准则2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响应程度优劣顺序推荐。28.2除第31款规定外,磋商小组将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3根据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4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29资格后审29.1在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下,磋商小组将对所选择的提交了响应文件的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确认。29.2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第13款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磋商小组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服务能力等进行审查。29.3.3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否决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将对下一个评审得分次高的供应商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30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服务内容的权利30.1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三篇“响应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对服务予以增减,并以原来的单价进行计算。31成交通知31.1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31.2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供应商,并按第15款规定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1.3成交商接到成交通知后,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成交服务费的缴纳凭证,如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发放成交通知书,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商自行承担。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署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天内,应派授权代表与采购人商讨、签订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不得拖延或拒绝签署合同。3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成交服务费34.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费金额按预算金额的2%收取。34.2成交服务费的收取应按招标委托协议办理。35竞争性磋商小组评标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串通行为,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并在评审报告(评标纪要)中准确记录。35.1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同错误三处以上(含三处);35.2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35.3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35.4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36其他要求:36.1供应商应对“服务需求”的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不可以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第三篇响应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第二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 内 容总 则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项目名称: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项目编号:ZAHT-2024-SGTGLZX-0011/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安恒通招标(吉林)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蓝色港湾二期G区21号楼915号邮编:130000联系人:郭萌电话:15604447537响应文件的组成1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后九十(90)天内有效。16.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九十(90)天17.2响应文件份数:一(1)份正本,三(3)份副本,二(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18.2响应文件将递交以下地址即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19.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与评标22.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授予合同2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32采购人有权按照自行选择的方式签署合同第四篇合同通用条款(参考格式)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甲方(需方):乙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年月日中安恒通招标(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甲方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合同项目1.1.1合同服务清单:1)2)3)本合同总价含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服务。2.合同总价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RMB¥:元,该合同总金额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3.合同组成详细价格、服务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响应文件、澄清纪要、成交通知书、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服务要求5.服务的验收6.付款方式:7.不可抗力7.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7.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8.索赔8.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8.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9.违约与处罚9.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9.2乙方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9.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9.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9.5乙方未能提供服务,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10.合同终止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11.法律诉讼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12.其他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账户:第五篇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说明:1)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的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作为响应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未提供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成交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成交注“×”,并简述偏离内容。序号合同条款条目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1合同项目2合同总价3合同组成4服务内容5服务的验收6付款方式7不可抗力8索 赔9违约与处罚10合同终止11法律诉讼12其 他供应商授权人签字(公章):日期:第六篇合同格式(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磋商文件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磋商分项报价表4)服务条款5)服务内容偏离表6)商务偏离表7)成交通知书2.合同服务范围和条款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相一致。3.服务内容服务和数量详见“服务说明一览表”。4.合同总额RMB:,详见磋商分项报价表。5.付款条款:见合同条款6.服务期限和地点:7.合同生效买方:卖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买方签字盖章:卖方签字盖章:第七篇服务需求一览表项目名称: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项目编号:ZAHT-2024-SGTGLZX-0011/4服务名称数量服务要求备注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第四包)1项详见第八篇无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2.服务地点: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支付合同价款的80%,待项目服务结束并验收完毕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20%。第8篇服务需求第四包:开展典型黑土地农药类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工作。工作内容:调查典型黑土地农药使用信息调查、环境现状调查、土壤采样、监测、分析工作;汇总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服务需求清单序号内容要求1黑土地新污染物监测因子研究1、信息收集:首先,收集试点地区主要种植的农作物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粮食作物、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等。其次,实地访问多家农资店,记录每种作物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牌、名称和类别。2、农药信息梳理农药名称:详细记录每种作物推荐使用的农药的具体名称。农药类别:根据农药的作用机制或化学结构,分类记录农药的类别,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有效成分及含量:列出每种农药的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这通常可以在农药包装上的标签或说明书中找到。用药量:记录每种农药的推荐使用量,通常以制剂量/亩为单位,同时注意不同作物和不同生长阶段可能需要的不同剂量。施用方法:详细描述每种农药的施用方法,包括喷雾、灌根、撒施等,以及施用的最佳时间和频率。3、监测因子确定将收集到的农药使用信息进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汇总筛重后确定供参考的监测因子2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1、选取吉林省特色经济作物典型种植区域土壤以及周边的河流地表水作为采样区域,参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采用系统布点法或系统随机布点法进行土壤采样点位的布设,开展土壤及地表水样品的采集工作(土壤样品80个,地表水样品80个)。2、样品采集时,应做好黑土地地块施用频率、采样时间、地点坐标等相关采样信息记录,填写采样记录表。样品应注意密封、避光,妥善存放;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减震措施,防止样品破损、遗撒、损坏或受玷污。3、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4、实验室分析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对各类样品分析须采取精密度控制(平行样测试)、准确度控制(质控样测试)及全程序空白测试等质控措施;要求每类检测样品做10%的平行双样分析,有标准样品的项目每类检测样品必须有准确度控制。为保障检测的准确性,样品应于当日交接到实验室并确保在相关监测技术文件规定时限内完成样品分析。当在样品采集、制备和检测过程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重新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复核复检,并保留复核复检记录。3、报告编制1、编制环境监测报告。2、编制技术分析报告。第九篇附表目录1.响应文件格式2.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3.磋商分项报价表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5.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1.响应文件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的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和包号),签字代表(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电子版二份:1)首次报价一览表;2)磋商分项报价表;3)服务内容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7)资格证明文件;8)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要求的所有文件;9)金额为的磋商保证金(金额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0)所附服务分项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全部服务的总价为_______(大写)。11)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函和修改文件(若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供应商完全清楚其应放弃提出一切引起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13)自响应文件开启日起有效期为日历日。14)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规定时间和日期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方没收。1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字或资料,并对采购人可能不接受最低价成交及任何供应商表示理解。1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授权人签字:2.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服务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磋商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合计:大写 万元; 小写:¥ 万元注:2)9.1.1.首次报价一览表一式一份;2)9.1.2.货币为人民币;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2)9.1.3.服务单价及服务总价的报价方式为服务送交合同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含安装费等在内的综合价;2)9.1.4.报价(服务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他税;2)9.1.5.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供应商授权人签字:日期:3.磋商分项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磋商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合计: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注:1.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1款的要求报价。2.列表中的报价请参照磋商文件第八篇服务需求列出的清单,按给出的格式报价。3.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服务及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磋商过程中全部以人民币报价,本磋商文件所列的全部条款凡涉及报价的,供应商都应在报价中计列,供应商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是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的结果,且该报价为固定价。4.分项报价的单价为服务到合同指定地点,含所有费用在内的综合单价。供应商授权人签字:日期: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序号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12345678说明:1.商务条款均应根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4.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供应商授权人签字:日期:5.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品目号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偏离偏离说明注: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有差异之处,均应统一汇总说明到“偏离表”中。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服务内容,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响应文件中未对磋商文件另作偏离说明,或者说明中未涉及的内容,即视为供应商完全接受,一旦成交即成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提出附加条件。供应商授权人签字:日期: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合同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见证人签字:职务:单位名称:地址: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如供应商虚假承诺本声明函,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署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视为其虚假响应,并将此虚假响应情况报送主管部门处理。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服务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9.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10.供应商认为对自身有利的其他证明资料(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