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乡建设志修编基础编纂招标公告(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公告内容: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就金华市城乡建设志修编基础编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城乡建设志修编基础编纂项目
(二)项目编号:JHHX2024-FW0829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简要规格描述
一
金华市城乡建设志修编基础编纂项目
1项
45万元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2772376851@qq.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25日9:0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25日9点30分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版块)。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9楼
联 系 人: 金帅英
联系电话:0579-82468028
(二)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采购文件获取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9-83189380
项目负责人:诸葛慧
联系电话:0579-83189380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2779007
电子邮箱:2772376851@qq.com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建设志修编基础编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