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混凝土 水泥及其制品材料 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2024)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混凝土 C10

300.0
立方米

混凝土 C15

3020.0
立方米

混凝土 C20

3475.0
立方米

混凝土 C25

6400.0
立方米

混凝土 C30

21600.0
立方米

混凝土 C35

3170.0
立方米

混凝土 C40

2620.0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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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4年8月江南区水泥制品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群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泥制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属新建项目: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宁同达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占股比例分别为92%、8%)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工业集中区城南工业园区,在中交一公局四公司武鸣构件厂一期用地范围内,总用地面积27.03亩,项目总投资为8488.2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385.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726.0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1403.14 万元,预备费 256.46 万元),流动资金3102.65万元。该站点处于武鸣区双桥镇中部,北接双桥镇综合中心区,南依伊岭旅游区,西临南水高速公路,国道210(南武城市大道)南北向贯穿而过,交通运输条件极为便利。
项目地址: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工业集中区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水泥制品采购招标分为 1个包件,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5 日15:00 时至2024年 09月 10 日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未按规定缴纳标书款和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
投标人应于2024年 09 月10日15: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公司提交**项目包件**水泥制品标书费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于2024年09月10日15: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963351373@qq.com ,(邮件标题栏填写“**公司提交**项目包件**水泥制品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
账  号:4505015972570000074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鸣城东支行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3.4线上参与报名成功后才可以缴纳标书费等费用,禁止未线上参与报名成功先缴纳标书费等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
月15日17:00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2024年8月江南区水泥制品招标采购(招标编号:FA00000090676)招标文件招标人: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2024年08月24日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64.招标文件的获取65.投标文件的递交76.联系方式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总则162.招标文件253.投标文件264.投标305.开标316.评标327.合同授予338.纪律和监督35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附件一:开标记录表3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3评标办法前附表441.评标方法472.评审标准473.评标程序4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52采购合同范本53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7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72第二卷74第五章供货要求75一、物资需求一览表76二、质量技术标准77三、验收标准77四、相关服务要求(定价模式及结算支付方式)78第三卷8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1(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82一、投标函83一、投标函8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86三、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88四、投标保证金89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90六、分项报价表91七、资格审查资料93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3九、技术支持资料104十、相关服务计划105十一、信用承诺书106十二、其他资料108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2024年8月江南区水泥制品招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群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制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属新建项目: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宁同达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占股比例分别为92%、8%)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工业集中区城南工业园区,在中交一公局四公司武鸣构件厂一期用地范围内,总用地面积27.03亩,项目总投资为8488.2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385.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26.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403.14万元,预备费256.46万元),流动资金3102.65万元。该站点处于武鸣区双桥镇中部,北接双桥镇综合中心区,南依伊岭旅游区,西临南水高速公路,国道210(南武城市大道)南北向贯穿而过,交通运输条件极为便利。项目地址: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工业集中区2.2招标内容2.2.1本次水泥制品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3其他要求: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5日17:00时至2024年09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未按规定缴纳标书款和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24年09月10日17: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公司提交**项目包件**水泥制品标书费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于2024年09月10日17: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963351373@qq.com,(邮件标题栏填写“**公司提交**项目包件**水泥制品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账号:4505015972570000074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鸣城东支行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4.3.4线上参与报名成功后才可以缴纳标书费等费用,禁止未线上参与报名成功先缴纳标书费等费用。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5日17:00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6.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B-122号联系人:李凤梅电话:18275783245邮箱:963351373@qq.com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李凤梅18275783245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2024年08月24日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包件物资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型号暂定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101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2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15175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3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20245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4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25475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5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30145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6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358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7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4021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8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102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9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15127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0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201025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1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25165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2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3071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3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35237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4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4052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注: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B-122号联系人:李凤梅 电话:18275783245邮箱:963351373@qq.com1.1.3招标代理机构无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工程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1.3.2交货期交货期:9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09月20日1.3.3交货地点项目指定地点1.3.4质量标准执行相关国家规范,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业绩: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比选。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参选状态;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拟入库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生产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1.4.3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不召开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不召开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告送达。1.10.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的整体要求和条件1.10.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相关行业规范的技术支持资料1.10.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允许细微偏差但投标人必须同意评标小组的书面澄清;最高项数:无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以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形式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形式提交;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及书面形式提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及书面形式提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及书面形式提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开标前投标人发出的补遗、承诺均作为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增值税税金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是否包括备品备件费☑否□是不接受报价折扣,不接受调价函3.3.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中标人有串标、围标等违法投标行为的;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三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近三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0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壹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每包件独立编制。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每个包件的投标文件独立编制,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采用pdf格式多页连续扫描,不得采用活页压缩的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7.33.7.3(B)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三部分,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真实性负责。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无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传网址:http://ec.ccccltd.cn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5.2(4)(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详见招标文件5.2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集团专家5人及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集团层级评标专家库里面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每包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履约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内信誉良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中标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不要求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无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时,无需提供);(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信用承诺书;(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7投标人每规格物资的投标报价只允许存在一个有效报价单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也不接受调价函,否则将按废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备选投标方案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5.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或开标留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开标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8.2不再招标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1形式评审 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1.2资格评审 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商务部分: 18 分技术部分: 5 分 投标报价: 77 分其他评分因素: 0 分(如有)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投标报价的到站总价作为计算依据,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得满分 77 分,其他报价比最低报价每高 1 %,扣 4 分。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无偏差率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 标准注册资金(5分)注册资金满足 1000 万元,得 4 分。每增加 1000 万元,加 0.2 分,满分 5 分。2.2.4(1)商务评分 标准资产负债率(1分)资产负债率低于 60%、资信良好,得 1 分;资产负债率高于 60% 不得分。2.2.4(1)商务评分 标准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1分)提供近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 1 分,仅提供一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 0.5 分,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此项得 0 分,满分 1 分。2.2.4(1)商务评分 标准合作业绩和履约信誉(7分)1.近 3 年内有四个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项业绩加 1分,最高得4 分。2.红名单供应商商得 2 分。3.近三年内在高速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上履约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现象,得 1 分。2.2.4(1)商务评分 标准垫资能力(4分)投标人承诺无息垫资每包件不低于投标金额的 20%,垫资期限大于等于 2 个月得 2 分(若不满足则分值按照比例折算) 垫资金额每增加投标金额的 10%,加 0.5分,满分 1 分;垫资期限增加 1 个月,加 0.5 分,满分 1 分;本项满分 4 分。2.2.4(2)技术评分 标准质量保证能力(2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完整性,质量保证方案合理性可靠性、可行性等因素进行评分。内容齐全、方案合理可行得 2 分;每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2.2.4(2)技术评分 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1分)主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得 1 分,不满足得 0 分。2.2.4(2)技术评分 标准供应运输售后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供应、运输、售后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评分。措施得力、方案合理得 2 分;不完善每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2.2.4(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投标报价(77分)以投标报价的到站总价作为计算依据, 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得满分 77 分,其他报价比最低报价每高 1%,扣 4 分。2.2.4(4)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无无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3.5.1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3.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3.5.3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采购合同范本物资购销合同买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卖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1条材料及合同价款(一)材料单价、合价情况:序号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定数量网价(出厂价)(元)综合费用(元)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单价(元)暂定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暂定价税合计(元)备注1合计总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二)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2.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的出厂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以及其他相关费用。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买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含税单价不做任何调整。5.本合同为浮动单价合同,(浮动单价时适用)上述单价为浮动单价,表列单价由买卖双方约定按某个日期或月份的网价、生产厂家的出厂挂牌价或信息价等确定的浮动价,实际浮动结算单价的浮动机制按以下规则确定:(1)当批次货物的结算单价:□计价基准日的基价【加/减】人民币元。□计价基准日的基价【上浮/下浮】百分之。(2)“计价基准日”和“基价”的确定方法如下:当批次货物的计价基准日是指:□买方向卖方发出该批次货物的供货订单之日□卖方将该批次货物发出之日□卖方将该批次货物交付买方之日□【其它】(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填制)基价是指:□网价。以(平台名称,如“我的钢铁网”、“兰格钢铁网”、“中国水泥网”、“百川资讯网”等)市的对应品牌、规格【报价】(填制该平台报价栏目的准确名称)作为基价(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将基准日的前X日、后X日或前后X日的算术平均数、中位数作为基价)。该平台在基准日有两次以上(含两次)报价的,以报价为准;在基准日无报价的,以前一日报价为准;无对应品牌、规格报价的,以为准(可约定其它品牌、相邻规格等);无对应地区的,以市报价为准。□以该批次货物生产厂家的基准日挂牌价/出厂价作为基价。(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将基准日的前X日、后X日或前后X日的算术平均数、中位数作为基价)□【其它】(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填制)(3)关于浮动单价定价的其它约定:(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填制)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填写具体标准、规范)(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向卖方下达需求计划前,买方可对当批次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提出特殊要求。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卖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第三条包装和运输(一)货物包装要求为。(根据材料性质填写具体包装标准或要求)(二)包装应采取通用方式。无通用方式的,包装应足以保护货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三)货物交付后,由□买方□卖方回收包装物并承担回收费用、享有回收所得。(四)货物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确保捆绑牢固,无抛洒、无遗漏、无污染,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五)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六)卖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买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七)卖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第四条订货与交付(一)订货1.买方应于每月日前将下月的月度需求计划(包含规格、数量、到货时间需求等)提供给卖方。买方提供月度需求计划应尽量合理而准确。买方有权视工程进度进展及现场情况调整供货周期,卖方应无条件接受,调整决定以书面或邮件、信息形式通知卖方,通知到达卖方指定接收地址或指定邮箱、手机即生效。2.买方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应向卖方发送供货订单,供货订单应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卖方。3.买方发出的供货订单应合理确定数量和交付期限,为卖方备货、运输留足必要时间。4.卖方应按供货订单备货并做好交付准备,买方可以变更供货订单,但须据实承担调货成本,交付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相应延长。(二)交付1.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供货订单后日内按供货订单交付货物,发货后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2.交付应满足买方需求,便于双方履行合同、节约双方履约成本。3.交付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至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卖方应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卸车费用由方承担。4.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买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买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填写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买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卖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第五条验收和计量(一)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二)买方按以下方法计量:□检斤(过磅)□检尺□按件清点□其他方式(三)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买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四)买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卖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检测及样品费用(首次外检)由方承担。(五)买方按法定检验频率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抽样送至有法定资质的试验室检测或第三方检测机构作外委检测,检测及样品费用由承担。任何一方如对材料质量有异议的,应进行复检,复检由监理工程师、买方、卖方联合取样后,送监理工程师、买方、卖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检验结果作为最终判断材料是否合格的依据。如果检验不合格,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相关损失。买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在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包含但不限于吊装费、人工费等),若买方要求卖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六)买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七)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在日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承担该等费用。(八)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卖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结算、支付和发票(一)结算1.买卖双方以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2.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结算流程进行结算:卖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日持买方签认的并经买方审核无误的收料单,到买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后,卖方应在日内,向买方开具等额税率为%的合法合规的增值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卖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买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卖方全额进行赔偿。3.买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每批次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10日内返还给卖方。合同履约期限内,投标人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4.结算文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卖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并将书面授权委托手续原件提交买方。卖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买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职务:电话:(二)支付1.本合同支付/不支付预付款□不支付预付款。□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当批次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买方应于发出供货订单后日内支付。预付款折抵货款方式:。2.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60日□90日□日(其他时间)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3.支付方式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1)现金支付(2)票据支付①使用期限为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②使用期限为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③使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支付:;④其他支付方式:;(3)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组成):。4.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卖方同意接收买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配合。5.双方约定,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方承担。6.卖方收取货款的银行账号:名称:开户行:账号:(三)发票1.卖方应按当月对账结算文件确认的内容及合同约定及时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买方的税务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身份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 号地 址电 话3.卖方税务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身份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 号地 址电 话4.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卖方未能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不符合买方要求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滞后的,买方不承担迟延支付责任,卖方不得向买方主张违约、利息等事宜。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买方权利和义务:1.每月及时同卖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3.买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相关工作,若买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买方可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二)卖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买方发出的供货订单供应材料。2.卖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买方抽检不合格的,卖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3.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买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卖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若卖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单证和资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卖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应按双方当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1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4.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1%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5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5.卖方擅自停止向买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买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6.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提出涨价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及工期延误等损失。7.因卖方供应物资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卖方承担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业主、监理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相应罚款数额、工期延误等损失)。同时卖方还应承担全部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8.卖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卖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买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卖方承担相关责任。9.卖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卸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10.卖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11.卖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买方无关,且卖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12.卖方因违反本条第1-11款约定应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或因卖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买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买方有权在卖方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继续向买方清偿。同时,卖方将被买方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供应商资格。第八条履约担保(若买方对履约担保做出要求的,卖方应根据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保函。)(1)履约担保形式1.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2.卖方应按招标文件约定向买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最高不超过万元。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二)履约担保期限1.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2.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相应延长。(三)履约担保的退还及扣除1.履约担保到期后由卖方申请,经买方审核后月内退还。2.如果卖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任何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买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四)履约保证金的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收款银行:银行账号:第九条合规条款卖方保证及承诺,卖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买方违反反腐败、反欺诈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公约及买方管理制度,不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贿、欺诈、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使得买方或其管理人员不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若买方管理人员有索贿等不正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卖方可向买方进行举报。举报途径:。第十条知识产权卖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卖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联系和送达本条经过双方共同商定并确认,均已充分注意和认识到本条约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条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它条款的效力影响。(一)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对方发出的月度需求计划、供货订单、函件、数据电文等以邮递、电子邮件、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对方,任意送达方式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二)本条指定的双方联系人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负责供应计划的签发、物资交接、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等业务环节的联系、沟通协调。(三)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相关文书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买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如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微信号:电子邮箱:卖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地址如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微信号:电子邮箱:第十二条合同解除、转让(一)合同解除1.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卖方交付材料的质量不符合约定;(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3)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断供哄抬材料价格。(4)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购买未交付的材料、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材料、服务而产生的差价等损失。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2.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48小时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不可抗力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非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合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3.买卖双方应尽可能地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继续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9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除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如果在180天内双方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争议,买卖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若协商不成,卖方须向买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均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主管人联系方式邮箱备注第十五条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双方洽商、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的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按以下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二)与合同有关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三)结算文件;(四)投标文件及补遗、承诺;(如有)(五)招标文件;(如有)(六)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第十六条其它(一)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附件:1.廉政协议2.合规保护标准条款3.卖方营业执照4.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卖方授权委托书6.卖方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本页无正文)买方(盖章):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通用合同条款;(5)供货要求;(6)分项报价表;(7)中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8)相关服务计划;(9)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买方名称):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物资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一、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包件物资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型号暂定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101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2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15175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3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20245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4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25475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5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30145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6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358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7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4021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8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102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9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15127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0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201025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1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25165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2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30710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3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35237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14南宁市江南区项目1商品混凝土m³C40520按项目计划供应项目指定地址二、质量技术标准包件1:乙方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要求。商品混凝土:满足《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J107-20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2-200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5版)的要求。所用原材料须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精炼渣粉》GB/T33813-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GB/T35164-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T203-2008,《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2011,《建设用砂》GB/T14684-2011的要求。3、验收标准包件1:买方按抽磅方法计量:买方抽查混凝土容重(混凝土方量=成品料净重/容重,容重以双方试验室共同确认数据为准),以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经计量标定合格的地中衡过磅复核,检查结果标注在送货单票据上,买方可随机抽查,混凝土运输车辆少于3辆需全部检查,大于3辆抽查车数不低于3车,平均每立方砼重量误差不得超过-0.00%,若误差超过-0.00%的,则供货当日及已供的所有商品砼数量按抽检结果进行折算扣除。累计两次出现上述情况视卖方违约,买方有权立刻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卖方有异议,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过磅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卖方每车混凝土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产品到达现场后买方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材料质量以买方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数量以买方收料人员现场清点数量为准。验收合格的由买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卖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如卖方所供的混凝土有离析、合易性差、塌落度不符合质量要求等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拒签该车混凝土并退货。4、相关服务要求(定价模式及结算支付方式)包件1:发票税率:13%定价模式:实行浮动单价本次招标物资为浮动单价,报价=出厂价+综合费用,调价方式为:单价调整方式以2024年07月26日“中国水泥网”华润品牌的P·O42.5散装水泥价440元/吨为水泥基准价,供货当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国水泥网”P•O42.5散装水泥(华润)价格超过基准价时(水泥浮动20元以内不调价,20元基础上每浮动10元,混凝土单价相应浮动3元),结算单价=基准报价+0.3*(当日“中国水泥网”P•O42.5散装水泥(华润)价格-基准网价);供货当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国水泥网”P•O42.5散装水泥(华润)价格低于水泥基准网价时,结算单价=基准报价-0.3(水泥浮动20元以内不调价,20元基础上每浮动10元,混凝土单价相应浮动3元)*(基准网价-当日“中国水泥网”P•O42.5散装水泥(南宁市华润)价格)。该平台在基准日有两次以上(含两次)报价的,以当日第一次报价为准;在基准日无报价的,以前一日报价为准;无对应品牌\规格报价的,以同等级品牌为准;无对应地区的,以周边临近区县的报价为准。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基准价采用2024年07月26日《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华润牌P.042.5散装水泥信息价。具体如下表所示:润丰P042.5水泥价格2024-07-26销售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散装价:440.00(元/吨)465.00(元/吨)报价时间:2024-07-26袋装价:440.00(元/吨)465.00(元/吨)品种: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参考价:425.00(元/吨)品牌:润丰袋装参考价:生产厂家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结算方式: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10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单据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时乙方按约定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支付方式:垫资3个月,第4个月支付第一个月货款的65%-70%,剩余35-30%于下月滚动支付,以此类推。结算货款时甲方优先银行转账支付,若甲方不满足银行转账支付的条件,采用银行产品进行支付供方货款(银行产品包含不限于中交电票,商承,E信通等),因甲方业主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支付,乙方应予以理解,贴息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十、相关服务计划十一、信用承诺函十二、其他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分项报价表(一)分项报价表物资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需求数量出厂/基准价价(元)综合费用(元)含税落地单价(元)税率(%)不含税落地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发站地点 运距(KM)备注物资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ABCD=B+CEF=D/(1+税率)G=A×D发站地点 运距(KM)备注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流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2.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量以工地现场实际需求量为准。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备注/来源一材料费小计     1       ……     二人工费小计     三机械加工费小计     1设备折旧费     2设备维护费     四水电费小计     生产成本合计     五管理费小计     1生产管理费     2销售费     3服务费     4财务费     成本合计     六利税小计     1税收     2税后利润     出厂单价     七运杂费小计公里   注明运输方式到站单价     注:1.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2.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3.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月日年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物资(非定制物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六)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七)投标人资格声明7.1制造厂资格声明名称及概况:制造厂名称: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成立或注册日期:实收资本: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净值:法定代表人姓名:近3年的营业额年度国内国外总额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厂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名称及概况:代理商名称: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成立或注册日期:实收资本: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净值:法定代表人姓名:近3年的营业额年度国内国外总额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代理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十、相关服务计划十一、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十二、其他资料无息垫资承诺(自愿填写,不做强制要求)致: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我方参与了广西中交一公局混凝土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编号为:)第包件的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一、投标人承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一流的服务、产品质量、供货保障及付款、结算方式等优惠条款,并承诺垫资万元,无息垫资期限个月。本条的自行承诺部分作为评标的重要参考条件,承诺一经做出不得改变,如果改变则视为投标无效。招标人要求承诺部分作为投标和中标的先决条件。二、投标人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无条件的调整本招标书中确定的物资供应计划,以达到工程实际使用情况的要求。为达到上述要求,投标人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投标报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三、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项目的一切情况如招标内容、招标物资的质量标准、招标价格组成、招标付款条件及垫资要求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全面了解,并到实际供货现场核实查看,投标人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招标工程将要面临的物资供应现状;保证投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误由投标单位投标人自身负责。四、一旦中标我方会按承诺及贵方的要求和合同范本的主要原则签署物资供应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各项职责,承担各种违约责任。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混凝土 水泥及其制品材料 商品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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