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场所建设改造招标公告(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2024)
武进检察数智中心及春晖工作室办案区等 场所建设改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武进检察数智中心及春晖工作室办案区等 场所建设改造 JSZC-320412-CZJF-C2024-003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2-CZJF-C2024-0035
项目名称:武进检察数智中心及春晖工作室办案区等 场所建设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3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7.37万元。
采购需求:
在办公楼2楼、4楼、8楼分别改造建设春晖工作室办案区、员额检察官案件研讨室、武进检察数智办案中心等场所,以符合高检院“数字检察”战略要求、增强办案能力、提升武进检察院作为“五好基层检察院”的品牌影响力,建设区域共计约600㎡,包括设计、装修、布置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授权书。
3.供应商资格声明。
4.供应商信用记录。
5.信用承诺。
6.联合体协议(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00。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2、CA办理注意事项: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4、采购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6号
联系人:王雪强
联系电话:13861239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720613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15720613683
附件:
武进检察数智中心及春晖工作室办案区等 场所建设改造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武进检察数智中心及春晖工作室办案区等 场所建设改造
品目
其他社会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区域
武进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7: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室
预算金额
¥107.3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晨琳
项目联系电话
15720613683
采购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61239015
代理机构名称
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潘晨琳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武进检察数智中心及春晖工作室办案区等场所建设改造项目编号:JSZC-320412-CZJF-C2024-0035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受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武进检察数智中心及春晖工作室办案区等场所建设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12-CZJF-C2024-00352.项目名称:武进检察数智中心及春晖工作室办案区等场所建设改造3.项目预算金额:107.37万元;最高限价:107.37万元。4.采购需求:在办公楼2楼、4楼、8楼分别改造建设春晖工作室办案区、员额检察官案件研讨室、武进检察数智办案中心等场所,以符合高检院“数字检察”战略要求、增强办案能力、提升武进检察院作为“五好基层检察院”的品牌影响力,建设区域共计约600㎡,包括设计、装修、布置等内容。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工。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联合体按相关要求执行√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00。2.获取方式: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注:因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3.下载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9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2、CA办理注意事项: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4、采购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七、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6号联系人:王科联系方式:138612390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联系人:潘工联系方式:157206136833、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0519-8558816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序号条目内容1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 货物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时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4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时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5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递交要求:样品必须在_年_月_日_时_分前送至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样品送达登记工作,联系人:__,电话:__,逾期将不予接收。(2)中标(成交)单位样品留样封存,未中标(成交)单位样品自开标之日起三天内由供应商运回。(3)样品不能出现制造厂或供应商的标志、标记。(4)样品递交及退还必须出具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不再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 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填写时请正确选择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货物、服务或工程),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则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报价不作相应扣除。8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9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0询问已登记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4年9月12日18时00分前将相关疑问(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文件的询问内容”)发送至邮箱(CZJFJS@126.com)进行咨询,如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未提出疑问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磋商文件的相关异议。如有变更,更正公告将会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11磋商报价次数1、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电子响应文件中的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通过系统在线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最高限价及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2、最后报价中的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调。12联系方式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代理机构: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部门: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8858658;通讯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13纸质中标(成交)文件中标(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递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两份(需打印清晰,标注目录及页码),作为项目归档使用。(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各一份,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14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万元(含)以下部分,万元万元(含)部分。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将中标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南银行武进支行;行号:帐号:;第二节说明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5)采购需求(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8)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技术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报价明细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或进行电话沟通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主观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并列第一的供应商各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单位。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联系电话:0519-88858658;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政策:33.1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3.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3.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33.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3.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3.5正版软件33.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3.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3.6信息安全产品:具体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33.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3.8绿色采购政策:33.8.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3.8.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33.8.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33.9电子履约保函政策: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我省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持续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3〕645号)要求,决定在全省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34、代理费33.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一节资格审查程序一、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代表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四、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审。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资格声明《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4供应商信用记录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5信用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此项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联合体协议(如有)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第1、3、5、6项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第7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符合性审查程序一、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磋商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响应文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响应无效。第二节符合性审查及评审要求一、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响应完整性报价明细表未有缺项、漏项;格式见《报价明细表》3报价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或预算价的;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4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响应不存在视为供应商串通相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相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27.1磋商程序。(二)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详见第三节评标办法中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第三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详见《第四节评标标准》。四、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1、磋商小组根据最终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五、报告违法行为(一)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三节评标方法一、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主观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并列第一的供应商各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单位。二、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四节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分项目评分细则明细分值备注价格分(20分)投标报价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20技术部分(58分)2F春晖工作室技术方案2.1(1)设计构思及布局:整体方案围绕项目实际需求进行特色挖掘,深刻地理解项目的文化内涵,提炼符合项目气质的主题内容,合理提出总体理念,思路清晰,有理有据,构思精巧,能够充分发挥项目自身特色潜力,增强项目影响力。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设计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差或无不得分。(2)风格与效果展示:设计风格简约大气,视觉表现出众,构思新颖,艺术表现的理念符合现代审美,设计有亮点,效果图在造型、结构、色彩上需充分展示项目文化特色,效果图整体风格协调,细节重点突出,色彩搭配合理。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设计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差或无不得分。12技术部分(58分)4F案件研讨室技术方案2.2(1)设计构思及布局:整体方案围绕项目实际需求进行特色挖掘,深刻地理解项目的文化内涵,提炼符合项目气质的主题内容,合理提出总体理念,思路清晰,有理有据,构思精巧,能够充分发挥项目自身特色潜力,增强项目影响力。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设计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差或无不得分。(2)风格与效果展示:设计风格简约大气,视觉表现出众,构思新颖,艺术表现的理念符合现代审美,设计有亮点,效果图在造型、结构、色彩上需充分展示项目文化特色,效果图整体风格协调,细节重点突出,色彩搭配合理。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设计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差或无不得分。12技术部分(58分)8F数智中心技术方案2.3(1)设计构思及布局:整体方案围绕项目实际需求进行特色挖掘,深刻地理解项目的文化内涵,提炼符合项目气质的主题内容,合理提出总体理念,思路清晰,有理有据,构思精巧,能够充分发挥项目自身特色潜力,增强项目影响力。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设计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差或无不得分。(2)风格与效果展示:设计风格简约大气,视觉表现出众,构思新颖,艺术表现的理念符合现代审美,设计有亮点,效果图在造型、结构、色彩上需充分展示项目文化特色,效果图整体风格协调,细节重点突出,色彩搭配合理。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设计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差或无不得分。12技术部分(58分)施工方案2.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施工方案和具体施工方法说明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2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1分;差或无不得分。3技术部分(58分)施工机械配量计划2.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配量计划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2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1分;差或无不得分。3技术部分(58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护体系和实施措施2.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护体系和实施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1分;差或无不得分。5技术部分(58分)施工进度计划2.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2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1分;差或无不得分。3技术部分(58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技术2.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2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1分;差或无不得分。3技术部分(58分)售后服务方案2.9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体系,售后服务方案、保障能力、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措施以及对后续服务方面的优惠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1分;差或无不得分。5商务部分(22分)企业业绩3.1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今获得类似文化设计布置类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份得3分,最高得12分。12提供完整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单,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22分)认证证书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3提供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在认监委网站查询状态为有效的截图,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22分)企业资质3.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证书的,得3分3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22分)项目团队3.4(1)项目负责人具备陈列展览设计证书的,得2分。(2)拟投入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设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4提供相关证书,同时提供供应商为以上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注意事项: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通过“苏采云系统”按对应评分项目(或数字编号)分别制作上传,必须保证内容具体、印章完整、清晰可辨。未按以上要求制作上传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后作不得分处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总体说明武进检察院在办公楼2楼、4楼、8楼分别改造建设春晖工作室办案区、员额检察官案件研讨室、武进检察数智办案中心等场所,以符合高检院“数字检察”战略要求、增强办案能力、提升武进检察院作为“五好基层检察院”的品牌影响力,建设区域共计约600㎡,包括设计、装修、布置等内容。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方式实施该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现场实施详图设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类配套及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审、评审费、会务费、场地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布置展示、配套简易装饰装修、平面展陈、定制展示、导览导视与安装项目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实施内容。二、商务要求1、工期: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工。2、质保期:3年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项目完工后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金额的95%;余款验收合格后一年付清。4、服务内容:1)一室多用的原则。根据原场地设计时要充分各室的隔音和共享空间的合理性。能开展各类展示活动。2)紧密结合现代元素的原则。在满足基本要求的传统手段上,要充分发挥现代声学、光学和媒体设备的作用,提高科技和互动性。3)设计最优化与延续性相结合的原则:设计要在充分考虑施工成本控制和满足施工工期的需求上,获得最优化的定稿。设计时可以考虑整体设计分步推进的思路,紧密结合现有场地与周边环境的联系,部分区域留有延续设计的空间。4)安全环保原则:设计拟采用各种装饰材料设施设备、器材器具应安全、环保、耐用、经济性高,对应要求的施工工艺也要避免产生室内污染的隐患;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尽力降低能源消耗,体现生态思想和节能观念,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5)原创性原则:设计方案要充分体现原创性,不得拷贝和抄袭其他项目,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凸显“创新”与“特色”。三、设计需求1、总要求该项目位于武进区检察院,分为二楼春晖工作室、四楼案件研讨室、八楼武进检察院数字检察智慧中心三个部分,内容为空间文化布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布局规划、墙面文化布置等,要求色彩和材质的选择与整体设计风格相协调,增强空间的统一感,同楼层间布置具有连贯性。同时设计应满足结合美观性、功能性、实用性、教育性等多种需求属性,满足检察院日常使用的功能需求,同时应用创新手法展现武检特色。2、二楼春晖工作室“春晖工作室”是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推出的未成年人特色服务品牌,武检未检工作用母爱式温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原有二楼空间整体考虑,设计内容为过道门头、过道、38红旗手工作室、公共空间、模拟法庭、监控中心、询问室等区域。贴合“春晖”未成年人检察主题与空间调性,展现考虑参观动线,区域分布通透,互为贯通,互为利用,整体风格协调统一。2.1过道门头结合二楼总体风格,设计春晖主题形象门头。设计风格温馨轻快,工作室名称标识清晰,一目了然。2.2过道过道文化整体设计,在设计上注重流畅的线条和引导性,确保空间的通透性和导向性。墙面包括但不限于春晖主题形象展示、春晖工作文化内容展示,整体风格温馨轻快、现代时尚。2.338红旗手工作室空间内设有桌椅,考虑洽谈、储物功能,在设计时注重日常使用的功能性与舒适性,墙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室主形象墙、组织架构、发展历程、荣誉展示等,渲染办公氛围。整体风格温馨轻快、现代时尚。2.4公共空间空间内设有地台,设置有可移动拼接桌椅,满足日常会议、洽谈功能。原有墙面翻新,玻璃窗清洗。墙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荣誉展示、领导关怀、经典案例、服务项目、文创产品展示等。整体风格温馨轻快、现代时尚。2.5模拟法庭空间内设有地台,墙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徽背景、氛围标语等。整体风格参照法庭布置,庄严大气。2.6监控室墙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公示。整体风格数字科技。2.7询问室墙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氛围标语等。整体风格温馨活泼。3、四楼案件研讨室案件研讨室空间整体翻新布置。重新规划办公区域布局,确保空间的合理利用和流畅动线,考虑15人左右的会议需求。墙面展现武进检察精神文化内涵,融入荣誉展示功能。整体设计风格统一协调,家具选用高雅有格调,体现出现代大气的美学理念和沉稳低调的检察风采。4、八楼武进检察数智中心原八楼空间整体翻新布置。重新规划整体布局,根据日常的使用需求,合理划分为过道、大会议室、办公区(数据管理室&模型研发室)、设备间、茶水间、卫生间区域,确保每个区域功能定位明确,各个功能区域之间过渡自然,动线设计顺畅合理,同时保持整体设计的连贯统一。4.1LOGO设计武进检察数智中心LOGO。深度理解武进检察数智中心文化特色与业务特色,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符合的形象元素、标准颜色等,让LOGO有文化、有内涵,易于识别,现代大气,符合时代调性与检察文化属性。同时运用到到八楼设计中,与环境协调。4.2门头及过道主通道走廊门头需彰显数智中心特色,通过现代手法提升整体科技感。门头标识清晰,易于识别。过道融入武进检察数智中心LOGO设计创意画面,墙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智中心业务职能、标语氛围布置。整体风格现代科技。4.3数智中心会议区原党员活动室空间整体考虑,合理规划布局,参观动线流畅。预留多媒体大屏位置。设置讲台,布置会议桌椅、窗帘等,考虑日常多种使用场景,融入会议发布、沙龙研讨等功能。墙面文化布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武进检察数智宗旨、武进检察数智结构组织图、“四检融合”数字检察研发模式、云嘉管、云关爱、未来展望等内容。整体风格现代时尚、数字科技,符合数智中心调性。材质上需考虑隔音功能。4.4办公区(模型研发室&数据管理室)原有陈列室整体拆除,空间合理划分利用。设置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柜、会议白板,满足日常2人办公、6人小型会议的使用场景。文化布置数据管理相关内容。整体风格现代雅致。4.5卫生间原有卫生间局部调整,规划合理布局,指示明确,满足基本功能需求,整体风格现代雅致。4.6八楼过道小空间空间内设置桌椅和造型书架,提升整体书香氛围。合理规划设备间和茶水间,满足其使用功能。4.76F-9F楼道楼梯间氛围感提升。墙面翻新,原扶手拆除,楼梯创意设计。楼道墙面布置人才相关标语,展示武进检察人才队伍风采,营造识才用才氛围。整体风格雅致现代,与楼道空间巧妙融合,同时在设计上考虑连贯性。四、项目要求1、设计原则符合高检院“数字检察”战略要求、增强办案能力、提升武进检察院作为“五好基层检察院”的品牌影响力。2、方案深化原则供应商应以可实施性为指导进行技术方案响应,设计深度力求详尽,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策划思路、展示大纲、展示文案、设计说明、设计效果图等。在体验形式上注重稳定性、创新性、便捷性、互动性相结合的原则。方案要考虑安全耐用、维护方便。同时,要满足展示内容更新与调整的便利性。方案应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兼顾社会经济效益,充分考虑体验手段及设计制作成本。方案应体现系统性、前瞻性,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方案应考虑主体建筑的结构要求,不能影响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能。五、总体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详尽的项目设计方案及其相关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构思、创意及主要展示内容,描述设计方案的逻辑思路,说明其展示方式和用户的体验等。2.平面规划布置设计相关平面布置图。3.空间设计整体彩色效果图及细节效果图;彩色效果图应充分表现各区域的总体氛围和主要展项的环境效果等。3.艺术场景的应用设计(1)彩色效果图;(2)展示内容说明;组成、尺寸、使用材料、拼装工艺等参数说明。(3)方案内容各分区深化方案包括但不局限于:空间设计对于各个重要空间墙面、过道、立柱及特色区域进行整体文化氛围营造并在空间内定制设计不同文化格调,满足功能的同时营造艺术氛围。设计在满足功能的同时,也要设计有能够代表武进检察院的文化内涵的地方。本次采购集创意、内容、设计、布展为整体。设计应结合设计方案做出以具体实施为出发点的具体深化及完善,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的解读与理解程度的深度、针对性及准确性等作出阐述;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和重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投入本项目的整体技术水平与技术力量;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对本项目的建设性意见与建议评价。六、设计、实施具体要求(本项目若涉及的参照执行)1、本次设计要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4)《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其它相关规范。2、布展实施基本要求(1)实施原则:布展设计应结合中标设计方案做出以具体实施为出发点的具体深化及完善,投标人对本项目背景的解读与理解程度的深度、针对性及准确性等作出阐述;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和重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投入本项目的整体技术水平与技术力量;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对本项目的建设性意见与建议评价。(2)技术规范:本项目采用国家(行业)、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若无国家标准,而采用企业、行业标准的,必须提供企业、行业标准的文本文件,及本项目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作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规范。3、布展实施具体要求3.1环境装饰实施要求(1)结构部分①应满足本项目的要求,材料、结构和安装方式应科学、环保。②布展应确保安全可靠,结构合理、并保证其强度、稳定性和可靠性达到采购人的要求。③布展的结构完善应与展示主题以及各展项的展示设计要求相结合;④对投入使用的展柜要结合展品陈列的需要运用一些保护措施系统,例如微环境、专业灯具、锁具、定制配件等。(2)材料部分①布展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②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③一律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阻燃和难燃材料,按照建筑防火规范选用符合防火等级的材料;④材料在2年内不得出现变质,表面装饰涂覆材料至少2年内不得出现褪变色;⑤有放射和电磁辐射的用材要符合国家防护规定。⑥使用的各种材料不得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其所含有害物质溢出量不能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标准要求,使用环保节能材料。(3)电气部分(若有)①电路走线规范,保证安全距离或设置合乎标准的阻燃隔离层,对走线易损部位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线径截面容量满足使用要求;②布线系统材料应选用相应的阻燃型护套线缆和阻燃型配线设备;③配电箱的壳体和地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④线路敷设要求美观整齐、合理,原则暗敷,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⑤满足《电气工程安装标准》的规定。(4)灯光的使用(若有)①必须运用专业光源,结合整体设计方案的需要达到层次分明,分布合理,效果突出;必须达到使用的照明照度要求;②分功能区域、结合使用要求分段设置开关控制,须考虑按照不同使用模式设计控制;③使用节能环保、寿命长灯具,从展品保护方面考虑必须使用无紫外线辐射、冷光源的节能灯具,且达到角度可调、方便维护等最低标准。3.2版面制作的具体要求图文版的平面制作和安装,必须使用高精度可移喷绘、PVC板、防水无纺布、铝板等易清洁、防水、使用寿命长并易于更换的材料和制作工艺,做到收口平整、不起泡、无色差,安装方便、更新便利。4、安全规范要求货品服务、辅助设施符合展览展示需求以及符合公共场所安全规范,对参与人员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保障,设计制造的成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要求。5、项目管理要求(1)负责项目实施现场的安全、保安和文明生产管理。(2)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归档管理。(3)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和图纸文件档案的移交。6、布展实施的其他要求中标人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相关通用标准和行业规范;遵循相关防火、环保要求;遵循深化设计成果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中标人必须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及相关费用。6.1布展施工准备工作6.1.1中标人施工前应充分做好以下技术准备工作(1)中标人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切实可行的程序文件和质量保证手册,确保质量体系有效期的运行,并具备完整的质量体系运行记录。(2)施工技术文件准备。(3)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技术准备。(4)参与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5)编制施工组织和施工安装调试方案。(6)编制施工技术、安全技术交底和上岗人员的资格认定。(7)编制材料、加工机具、检测器具的使用计划。6.1.2设备开箱与清点(1)箱号箱数以及包装情况。(2)设备的名称型号和规格。(3)装箱清单设备技术文件资料及专用工具。(4)设备有无缺损件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等。6.2布展施工要求6.2.1与深化设计成果图纸一致性原则(1)中标人应根据深化设计成果编制“布展施工方案”。对于制作较为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技术和方法应编制专项制造工艺方案。(2)中标人应严格遵循“布展施工方案”并按照深化设计图纸中所规定尺寸、技术条件、工艺要求及相关标准进行组织施工。6.2.2布展所有制作和装饰施工所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深化设计和现行的国家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6.2.3设计变更控制(1)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变更的,要按变更程序进行,应由采购人、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同意后实施。(2)设计变更不得违反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在安全环保方面的政府法令与条例。(3)当设计做出重大修改、或修改量比较大时,应再次进行设计评审和质量验证。(4)修改设计图纸的同时,应对相关的图纸进行修改,以保证设计文件的统一性。在工程竣工后应将所有的修改部分完善到竣工总图中并备案存档。6.2.4所有制作和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环保要求达到E1级。6.2.5布展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展厅内的展项,防护材料必须选用阻燃材质,材料的保护设施应在工程竣工时拆除。6.2.6布展施工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6.2.7中标人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6.2.8布展施工过程中,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的承力点时大构件,应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经相关设计单位同意,方可利用。6.2.9布展施工基础放线应按施工图和展厅建筑物的轴线、柱线及标高线划定安装的基准线。6.2.10布展结构安装要求(1)基础(平台)放线控制。(2)结构基础检验控制。(3)结构与基础连接控制。(4)柜(架、座、箱)制作要求、固定(含整体、解体组装)、接地保护的要求。(5)钢结构安装施工质量控制。7、布展竣工验收布展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布展竣工验收主要是对项目总体环境和运行效果的验收。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标人在现场安装施工时,应严格遵守下列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制度。(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2)施工防火、动火、电气焊作业安全要求(3)交叉作业安全要求(4)高处、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要求(5)现场器具存放技术要求(6)电动、气动手持工具使用安全要求(7)临边井口作业安全要求(8)装修装饰工程安全技术要求(9)起重运输安全技术要求(10)安全标识文明施工安全要求(11)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与培训(1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检查制度七、各阶段成品交付成果设计需达到工程初步设计规范要求,并能按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制作)图设计,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策划文本包括:策划主题、主线;设计理念;大纲文本;平面布局说明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布局分析图;流线组织分析图;各区域效果图1.方案设计设计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方案设计文本、效果图电子文档1套,设计概算1套,书面文档2套。2.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全套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全套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电子文档1套,书面文档2套。八、投标费用及方案调整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招标报价包含设计、制作、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深化及制作图设计、设计的修改和确认、设计交流、安装、垃圾清扫和搬运、成品保护、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在深化设计过程中,如采购人要求改动原设计方案,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3.深化设计完成后,如有超出原设计方案中所涉及的内容而增加的项目,成交供应商施工前必须经采购人现场负责签字认可,确认项目单价与总价,成交供应商方可实施。4.成交供应商项目组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中。5.由供应商原因所产生的返工或整改的一切费用(含设备、材料、人工、搬运及保管费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未按期整改,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九、售后服务和培训要求说明1.本项目免费保质期不少于三年(免费保质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保质保修期内,所有货物维修均为免费。十、验收要求★项目完工验收时,供应商提供的装修材料安全环保,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签订地点:乙方:合同时间:年月日根据号采购,甲、乙双方就乙方中标的项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总则乙方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的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项目的具体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清单如下:(具体按采购方要求添加)二、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项目磋商文件。2、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3、乙方提交的其他资料及承诺。三、质量保证1、符合国家对本类产品的安装、验收规范;2、本产品使用的所有材料需符合环保要求,所含有的可能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元素不得超过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3、项目完工验收时,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安全环保,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四、服务要求1、设计新颖,符合高检院“数字检察”战略要求、增强办案能力、提升武进检察院作为“五好基层检察院”的品牌影响力;2、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结构基础之上,合理规划布局,有完整的参观动线;3、展陈大纲清晰,内容合理且有完整性。4、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满足清单内尺寸、材料及工艺要求,设计美观、制作精良,需要体现良好的对外形象。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6、交货时间:按照甲方订单约定日期前。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逾期交货,交货期顺延。7、运输费用承担:运费由乙方承担。8、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可拒付货款;乙方若延迟交付,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5%的违约金。9、售后服务要求: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免费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对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10、若有不在清单中的其他制作项目,以甲乙双方协商的最终价格为准。五、交付期限6、结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招标报价包含设计、制作、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深化及制作图设计、设计的修改和确认、设计交流、安装、垃圾清扫和搬运、成品保护、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在深化设计过程中,如采购人要求改动原设计方案,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3.深化设计完成后,如有超出原设计方案中所涉及的内容而增加的项目,成交供应商施工前必须经采购人现场负责签字认可,确认项目单价与总价,成交供应商方可实施。4.成交供应商项目组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中。5.由供应商原因所产生的返工或整改的一切费用(含设备、材料、人工、搬运及保管费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未按期整改,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安全责任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八、合同的生效、解除和变更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在合同的有效期,如因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甲、乙双方应重新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3、在委托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服务时,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4、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十四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九、违约责任1、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否则每逾期一天,需承担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返还全部已收款及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的设计制作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重做等,乙方调整、重做等后或未按甲方指示调整、重做等的,甲方仍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立即返还全部已收款并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的违约金;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合同款项,若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合同款项,应按当期未付款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就逾期支付的金额支付违约金,但累计最多不应超过当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三十;十、合同纠纷的解决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2、本合同履约地为常州,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免责条款1、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十二、其它约定事项1、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采购人): (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本合同文本为参考模板。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名称类别相应内容响应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项目实施方案响应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基本服务承诺书响应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法人授权书响应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信用承诺书响应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资格承诺声明函响应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如有)响应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 资格审查要求”)响应文件组 成符合条件*报价明细表响应文件组 成符合条件*投标(响应)函响应文件组 成符合条件*技术偏离表响应文件组 成符合条件*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性(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如磋商文件无相关要求,此条可不填写)响应文件组 成综合评审评分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每项评分材料按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细则中对应评分项目(或数字编号)分别上传。响应文件组 成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提交须知1.本部分内容仅列明格式材料要求,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材料必须全部提交,具体提交以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分标准要求及磋商文件给定格式等内容为准。2.带“△”项材料如未按“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要求提交,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带“*”项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交,将作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对应上传响应文件,混乱的编排、上传、文件资料不清晰可辨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分项不得分、无效响应等严重后果。4.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无相应内容填写可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5.响应文件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并保证是真实准确的。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一、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二、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苏采云客户端)的提示流程编制提交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格式以投标工具中的为准。三、报价明细表(实质性格式)(格式一,适用于设备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23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小写:注:1、如果不提供明细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磋商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4、本表报价并非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二,适用于服务类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23…………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小写:注:1、如果不提供明细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4、本表报价并非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注意事项:请按照第二章第一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列明的项目属性填写货物类还是工程、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六、项目实施方案磋商文件中提出的需求是最基本的服务要求,各供应商须响应这些要求,并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优势进一步优化。本方案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详细实施方案1.(2)供应商应就人员配备、技术保证、项目质量、服务期限等做出承诺1.(3)对原始资料的调查与收集1.(4)合理化建议(并提出相应可行的解决办法)1.(5)需要招标人协助的事项1.(6)供应商认为需要添加的内容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七、基本服务承诺书1、我单位确保按中标结果确定价格并及时提供货物或服务。二、承诺的基本服务:(质保期、交货日期、是否响应付款方式等)三、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四、其他服务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八、法人授权书(实质性格式)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意事项: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九、资格承诺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致本项目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日期:年月日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十一、联合体协议(实质性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二、响应函(实质性格式)致: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三、技术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及内容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偏离情况123…序号名称及内容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偏离情况123…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意事项:1、请按上表格式,依照磋商文件项目要求相应内容逐项响应。2、如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填写证明材料名称;磋商文件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不填写。3、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偏离情况可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偏离情况填写“完全满足”即可。十四、其他格式材料1、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甲方单位地址项目甲方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关于磋商文件的询问内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内容: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所建设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