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造工程监理 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五台县交通运输局2024)
项目概况: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9222024CCS00127
2、项目名称: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5、最高限价:390942.00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府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山西省五台县台城镇迎宾路
联系方式:0350-653554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兰亭荟3号楼8层820室
联系方式:18234122058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剑波
联系方式:18234122058
附件信息:
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100.7K
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意向公示不足30天情况说明.pdf197.7K
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9222024CCS00127采购人:五台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2-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3-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4-第七部分合同草案-29-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9-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9222024CCS001272、项目名称: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00000.00元5、最高限价:390942.00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府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00(北京时间)2.提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五台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山西省五台县台城镇迎宾路联系方式:0350-65355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兰亭荟3号楼8层820室联系方式:1823412205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剑波联系方式:18234122058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府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否。2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交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8、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或投标保函)及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八部分) 2、响应函3、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若有的话,自行设计格式)4、商务、技术偏离表5、同类项目及相关证明资料6、监理大纲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90942.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6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形式: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到账。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当是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其有效期应当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且真实有效,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扫描件。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4000元)。开户名称:山西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南路支行开户账号:641382657注意事项:(1)磋商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磋商编号。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磋商人/磋商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由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磋商人/磋商代理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3)磋商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7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涉及)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价格折扣。(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9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不召开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11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招标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2电子化交易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应按“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要求进行响应。1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工程”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应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或通知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启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惩戒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序号4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提交“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9.2为方便评标,响应文件需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磋商保证金9.3.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相关规定。磋商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9.3.1.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采购代理指定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9.3.1.2磋商供应商在交付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9.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3.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4磋商报价9.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4.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4.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4.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9.4.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本项目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形式13.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和地点时间进行递交。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前未递交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8.响应文件审查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进行响应。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有)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4.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书面进行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及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签字确认。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现场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进行提交。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需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0.最后报价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进行,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0.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3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候选供应商排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评审复核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2磋商小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报价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E、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G、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H、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I、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采购代理费28.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的规定收取。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质疑32.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2.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2.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32.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2、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元3、最高限价:390942.00元4、工程概况:本项目全长11.177km,起点对应五台县环河线道路改建项目K11+066处,路线沿现状环河线向西侧行进,途径群英隧道后继续向西,终点在神西村南侧与县道东坪线相交,路线全长11.177km。二、商务、技术要求1、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2、服务要求:2.1总体要求:确保工程质量,顺利实现工期、投资等控制目标。2.2工程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特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3、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4、服务期限: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5、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投标予以拒绝。三、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四、其他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注:以上技术要求为本次采购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等于或优于此标准的服务。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8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或投标保函)及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的提供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编号)。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内容要求说明1商务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内容齐全,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商务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商务响应文件得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报价未超出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5技术商务技术要求依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内容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有合格供应商不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30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磋商供应商业绩(20分)磋商供应商业绩是以提供的磋商供应商自身公路工程相关业绩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采购人(或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签署的项目合同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0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身公路工程相关业绩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采购人(或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签署的项目合同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磋商供应商业绩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重复计分。二、技术部分(6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监理大纲1、监理大纲质量控制的内容、目标、依据、方法、措施、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等。0-9分2、监理大纲进度控制的内容、目标、依据、方法、措施、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等。0-9分3、监理大纲安全控制的内容、目标、依据、方法、措施、难点要点分析及措施等。0-9分4、监理大纲投资控制的内容、目标、依据、方法、措施、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等。0-8分5、监理大纲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0-8分6、监理设施。0-2分7、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0-5分8、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分工合理,切实可行。0-8分9、合理化建议及投标人认为应该陈述的其它内容。0-2分三、报价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第七部分合同草案(最终签订合同已成交供应商和业主协定为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监理的投标。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委托人要求;(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元;缺陷责任期阶段元。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安全目标:。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日历天。9.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监理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国家九部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专用合同条款”。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二〇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页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8、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3、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若有的话,自行设计格式)………………………………………4、商务、技术偏离表………………………………………………………………5、同类项目及相关证明资料………………………………………………………6、监理大纲…………………………………………………………………………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我方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我方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我方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我方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我方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8、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或投标保函)及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的提供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编号)扫描件。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2、响应函格式响应函(采购人):(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服务。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公章)年月日3、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总报价(元)合同履约期限备注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公章)年月日说明: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4、商务、技术偏离表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若有偏差,予以明确特别说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5、同类项目及相关证明资料6、监理大纲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附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磋商供应商:(盖章)年月日3、《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信息安全产品说明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1、边界安全1)防火墙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2、通信安全4)安全路由器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5)智能卡COS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4、数据安全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5、基础平台 7)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8)安全数据库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6、内容安全9)反垃圾邮件产品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7、评估审计与监控10)入侵检测系统(IDS)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12)安全审计产品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8、应用安全13)网站恢复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5、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五台县环河线K11+066至K22+243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意向公示不足30天情况说明《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文,明确了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不影响本项目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需加快办理此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相关事宜。特此说明五台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8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改造工程监理 公路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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